1、 1 行政权力事项实施清单 1-10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 1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窗口 8 联办机构 无 9 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 6 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环境保护厅窗口。 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6:30 11 咨询及 监 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15355010/5595346 监督电话 07715775917/55958
2、45 12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1995 年主席令第五十八号公布, 2004 年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修订, 2015 年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修改, 2016 年主席令第 57 号修改)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实施对象 广西 辖区内 申请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已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14 行使层级 自治区、市、县三级分级管理。 15 权限划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199
3、5 年主席令第五十八号公布, 2004 年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修订, 2015 年主席令第二2 十三号修改, 2016 年主席令第 57 号修改) 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 上述规定 ,贮存 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按照下列规定权限审批:(一)持有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的申请,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二)持有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由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
4、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16 行使内容 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必须报经原批准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 上述规定 , 持有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的申请,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 17 通办范围 无。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时限 15 个工作日 19 实施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需符合下列条件: 1.拟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条件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
5、597-2001)等相关要求 ; 2.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检修、改造,或经营单位许可证被暂扣、停产限期整改或其他原因,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危险废物必须进行 贮存的 ; 3. 申请延期贮存的废物不是医疗废物或剧毒、易燃易爆等环境风险较大的危险废物。 20 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书一份。内容包括:拟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地点、拟采取的防护措施(附贮存容器或设施图片)、延期贮存原因和期限等。 2. 环保审批手续材料。环评 “ 三同时 ” 批复文件或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 环节名称 现场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
6、八条第二款规定,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需符合下列条件: 1.拟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3 务) 条件达到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等相关要求 ; 2.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检修、改造,或经营单位许可证被暂扣、停产限期整改或其他原因,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危险废物必须进行贮存的 ; 3. 申请延期贮存的废物不是医疗废物或剧毒、易燃易爆等环境风险较大的危险废物。 ) 办结时限 2 个工作日 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
7、事实; 2.文书应使 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或 A3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 型纸的规格装订; 2.“证明文件 ”、 “身份证复印件 ”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 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
8、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 1.格式要求:污染源监测报告须由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不属转外环节,仅强调污染源监测报告需提供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版本,不接受申请单位自行监测的版本)。 2.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材料完整,真实。 二、审查方式:实地核查。标准如下: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条件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01)等要求。 2.申请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4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26 结果名称 同意贮存危险废物
9、超过一年的批准文件 27 结果样本 详见附件 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 32 物流快递 邮寄 /自取。 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通用软件系统 34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分级审批权限如何界定? 答:县级环保部门审批机动车维修 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设区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以及对机械、船舶等行业废矿物油( HW08)和镍氢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含汞电池、农药废弃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收集活动。其余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由自
10、治区环境保护厅审批。 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贮存有何规定?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2016 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二届第 51 号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九条 危险废弃物产生者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确需临时贮存的,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且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并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临时贮存的时间、地点以及采取的防护措施。 35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职权范围,申请企业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决定是否受理。 2.审查责任:延期申请材料审核(主要包括申请报告及相关 证明材料);提出审
11、核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 4.送达责任:告知经营单位办理结果;按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5 5.事后监管责任:建章立制,加强检查,强化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后期监管。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6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不予受理、批准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事项而予以批准同意的; 3未不严格审查审核,造成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 4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37 备注 6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4 审
12、查环节:收受好处,对不符合条件 的申请人 或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 高 1. 严格执行固体废物管理廉政建设 “七不准、七承诺 ”等相关规定; 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 3.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 4.重大事项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 , 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人 现场检查环节: 对 不符合条件 的申请人或特定关系人不按规定严 格检查 高 承办人, 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人 审核环节:收受好处,对不符合条件或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 高 承办人, 重金属处负责人 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 低 分管
13、厅领导和重 金属处负责人 附件: 1.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流程图 2.申请材料目录 3.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申请书(示范文本) 4.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文件样本(图片)7 附件 1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批准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15 工作日)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并提交相关材料 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10 个工作日) 分管厅领导审定( 3 个工作日) 制作文件 同时 由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 并送达 决定文件 ,作出不同意决定情形的,在决定文件中应告知申
14、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限 2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承办处室 审查 ( 2 个工作日) 不属于环保厅职权范围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申请材料不齐全、 不符合法定形式 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视情况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 2 个工作日 ,不计入办结时限 ) 审批前公示( 5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8 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 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原件 否 1 份 A4 纸
15、 必要 申请人 自备 单位公章 2 环保审批手续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 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复印件 (原件备查) 否 1 份 A4纸 必要 环保部门核 发 写明 “与原件无异 ”,并签字 9 附件 3 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申请书示范文本 XXXX 公司关于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的申请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内容包括) 1.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基本情况 2.拟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地点、拟采取的防护措施(附贮存容器或设施图片)、延期贮存原因和期限等。 3.下一步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计划。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 附件 4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 XXXX 公司申请库存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的函 XXXX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库存危险废物延期贮存的函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公司以 XXX 为由提出延期贮存,同意你公司库存危险废物延期贮存。请严格按照我厅核准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规模和范围开展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如有改变,须及时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 请 XX 市环境保护局、 XX 县环境保护局做好对 XXXX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