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湖北省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建设 安装 技术规范 (试行) 前言 为了 保障 我省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建设工作 的 科学性和合理性,统一 建设 安装技术要求, 实现 固定污染源 污染物排放的定量化管理, 特 制 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湖北省 环境监察总队提出。 本规范由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起草。 本规范由湖北省环境保护局负责 解释。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自 2007年 6月 1日起实施。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湖北省境内用于 向 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及其附属设施项目 的 建设和设备 安装。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 的条款,通过在技术规范中引用
2、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 所有的修改 或 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 未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的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 JJG 711-1990明渠堰槽流量计试行 检定规程 HJ/T 15-1996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 GB 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 HJ/T 212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T 76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 检 测方法 3 建设安装 的技术要求 3.1安装位置选择的基本原则 3.1.1固定污染源排放口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使其符合排放口规范化 技术 的 要求。 3.1.2应 合 理确定 污
3、染物排放口的位置,其安装位置的监测值能代表 污染物 浓度和总量的排放 水平。 3.1.3安装 位置 应 选择 在净化设施的下游,位于污染物充分混合、均匀的部位 , 并 易于接近, 安全,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操作。 1 3.1.4排放口监 测 设备与室内 控制 中心系统的距离应 不 大于 600米 。否则, 应 增设信号放大增补器 , 以避免监控信号的衰减和失真。 3.2排气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技术要求 3.2.1应对废气排 放 口进行 综合 整治。 有组织排放的废 气 ,对其排气筒数量和高度进行合理 的归并 整治 ,不能合理归并的,依次编号 ; 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有条件的 应加装引
4、风系统进行 集中排气的综合 整治。 3.2.2安装位置应设置斜爬梯,便于操作人员安全接近。操作部位应设置工作平台 和护栏,并有足够的空间,便于操作人员安全工作。 斜爬梯、工作平台和护栏的设计应符合钢结构设计规范( GBJ17)、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2)、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 GB4053.3)的 技术 要求。 3.2.3安装位置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没有水滴和水雾 ;且前直管段的长度必须大于安装位置后直管段的长度; 前直管段 不 宜 小于 4倍烟道直径,后直管段 不 宜 小于 2倍烟道直径。 3.2.4当后直管段长度不够 2倍烟道直径时, 安装位
5、置离烟气排气口距离 应 不小于 1/2烟道直径。 3.2.5在安装位置下游 0.5米 左右处,应预留手工监测孔,供校准、验收使用。 3.2.6采气管道的长度距离应尽量减少,并沿墙固定牢靠。采气管道应有加热恒温功能,防止水气结露。 3.3排水固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技术要求 3.3.1废水 排放口进行 综合 整治 , 规范 流速、流量 的 测量段 。 测量段应符合下述第 3.3.2条款的污染源排水计量槽的选择技术要求和第 3.3.3 条款的污染源排水计量槽的安装技术要求。 3.3.2污染源排水计量槽的安装 技术要求 3.3.2.1薄壁堰、宽顶堰安装位置 的 上游顺直段长度应大于水面宽度
6、10倍; 3.3.2.2三角形剖面堰、平坦 V形堰、巴歇尔槽安装位置 的 上游顺直段长度应大于水面宽度 5倍; 3.3.2.3计量槽应 安装在顺直的、槽壁光滑的 、 和渠底水平的 行 近渠槽内; 要求 通 过计量槽水流为自由流状态。 3.3.2.4堰顶高程应大于堰体下游渠槽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 0.1米。 2 3.3.3计量槽的选择 技术 要求 计量槽 安装前应初步测量 污水流量的大小 ,确定其污水流 量 的范围。依据污水流量的范围,合理的选择污水计量槽。 选择的依据见表 1。 表 1 计量槽的类型与污水流量的关系表 序号 计量槽名称 最佳 流量测量范围( m3/s) 1 三角形缺口薄壁堰 0.
7、2 10-31.8 2 矩形缺口薄壁堰 1.4 10-349 3 等宽薄壁堰 0.8 10-377 4 矩形宽顶堰 8 10-365 5 园缘宽顶堰 8 10-3820 6 三角形剖面堰 3 10-31300 7 平坦 V形堰 14 10-3630 8 巴歇尔槽 0.1 10-393 3.3.4流量检测器的安装要求 流量检测器应用支架牢固安装在 静水井或 水位观测断面处,其中心线 必须 与 静水井或 水位观测断面中心线重合。检测器的安装高程 必须 使仪器的零点水位与堰 顶零点高程一致。 3.3.5在 线分析监测仪器的安装技术要求 3.3.5.1在线分析监测仪器应安装在 配备有恒温恒湿设备的室内
8、环境中 。其采水系统应安置在总排水渠道上 或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水 口或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口。 3.3.5.2采水口 应设置在废水 水面下 0.3米处,以避免采水系统受到水面漂浮物和 充氧等因 素的影响。同时也应保证采水系统能正常采样,且不受水底污泥的影响 。 不能满足该条件的采水口,应进行规范化整治,使其符合本条款的技术要求。 3.3.5.3采水管应配备足够的活动接头,防止堵塞和方便检修。 3.3.5.4采水管道适宜埋地敷设 。 当横穿马路时,应增加金属保护套管。 4 配电系统的技术要求 4.1电线电缆的技术要求 4.1.1电线电缆应满足电力配备的最低要求,照明电路应采用 BVV型电缆,电
9、力电缆应采用 VV型。 3 4.1.2供电系统应采用阻燃型 塑料 线槽或暗管布设。 4.2电源的技术要求 4.2.1应提 供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所需的单相交流电源 , 照明和工作用电路应开 分 设置 。 4.2.2供电系统应能保证整个在线监测系统总用电量 2 3倍的电力需求。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应考虑增设稳压电源设备。 4.2.3电源应有 过载 、短路保护装置和可靠接地。应能保证仪 器正常运行和应付突发断电事故。 5 仪器控制操作间的技术要求 5.1 仪器控制操作间 的面积应能满足仪器安装、调试和检修的要求。室内净高 不宜 低于 2.8米。门的设置应 为 外开门,窗户大小应符合采光和通风要求,窗户 材
10、料 和层数应满足防尘保湿要求。地面应 有耐腐蚀、 防渗漏和防潮设施。室内装 饰材料应不含重金属和挥发性气体 。 5.2 仪器控制操作间应设置良好的上下水系统,自来水应有足够的水压和水量,下水管路应畅通 , 水封、三通齐备 ; 仪器工作中产生的废水、废气以及其它有害物质应有处理措施,避免 二次污染 和腐蚀仪器。 5.3 室内平面布局应合理,符合安全 使用和避免交叉污染的要求。常用的化学试剂、标准物质、气瓶的贮放地点应与仪器分设 。 5.4 室内应有照明设施,便于夜间操作,灯光应分布均匀,避免出现阴影妨碍分析和观察 。 5.5室内应安装冷暖双 制 空调,以保证室温的要求 。 5.6 仪器控制操作间处于偏远、空旷之地,应 考虑防雷设施。防雷设计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的要求。 5.7 仪器控制 操作间应有门禁要求,除营运商 和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外,其它人员禁止入内。 6 固定污染源排放口立标 技术要求 6.1 固定污染源排放口 应有明显标志,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规定,设置与 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标志牌应注明污染源的特征。 6.2标志牌应由 当地环保监察部门统一编号 ,便于统一管理 。 6.3 对于应规范的排污口,应进行规范化整治,符合安装在线监测仪器条件时,方可4 实施在线监测系统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