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创建国家节水型城技术指导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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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汕头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8A017 汕头市创建 国家 节水型城市技术指导服务 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PZH018A017 采购人:汕头市水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六 月汕头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8A017 1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9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 20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27 汕头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8A017 2 第

2、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汕头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8A017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 PZH018A017 二、项目名称: 汕头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技术指导服务)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指导汕头市 创建国家节水型 城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3,950,0

3、00.00 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投标。 3、完成期限: 2019 年底前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 2020 年底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如国家考核推迟考核时间至 2021 年,则以国家考核时间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 近期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 内任意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

4、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的通知(国发 2014 21 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6 33 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5 51

5、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汕头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8A017 4 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125 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与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与

6、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 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8 年 6 月 28 日 起至 2018 年 7 月 5 日 期间(每天 900 至 12 00, 14 30 至 17 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11 号经发大厦 A 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 /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 U 盘)。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

7、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 明复印件一份; 3、近三个月 内任意 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与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 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

8、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提前 30分钟接收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11 号经发大厦 A 座三楼。 十一、开标时间: 2018 年 7 月 19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汕头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8A017 5 十二、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11 号经发大厦 A 座三楼。 十三、公告期限: 2018 年 6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7 月 4

9、 日 ( 5 个工作日)。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中山路 189 号 三 楼 采购人联系人: 谢 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 0754-88528317 采购人传真: 0754-8853118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 11 号经发大厦 A 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754-88789738 汕头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

10、目 项目编号: PZH018A017 6 第二 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汕头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8A017 7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完成期限 1、 2019 年 6 月底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申报并获得命名。 2、 2020 年 6-9 月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资料申报 2020 年底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如国家考核推迟至 2021 年,则以国家考核时间为准)。 二、项目服务内容 1、指导完成省级及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申报资料编辑指导及审查: ( 1)申报卷; ( 2)技术考核卷; ( 3)基本条件卷; ( 4)基础指标卷。 2、指导节水型企业、单位、

11、小区创建工作(包括现场测试、水平衡测试、创建指导、申报资料编辑等)。 2019 年 6 月底完成省级节水型企业 17 家 ( 以 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为准 ) 、单位 13 家、小区 15 家创建工作并达到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考核要求 。 3、指导节水器具普及工作开展,确保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4、起草节水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制度等 。 5、负责全市每年至少两次节水培训。 6、全市节水示范工程指导,并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7、指导全市完成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的编制。 8、指导全市城市节水规划和近期节水规划的编制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9、指导城市节水项目工作。 10、建立完成城市节

12、水统计系统 。 11、做好省级及国家考核(包括预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并达到考核要求。 四、附则 1、保密要求: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及分析数据和结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涉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中标人须无条件签订保密协议。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中标人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规定或成果内容严重偏离采购人下达的任务要求的。 汕头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8A017 8 中标人提交的成果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逾期提交成果的。 中标人未 经采购人同意,擅自修改成果的。 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邀请协编单位或将项目分包或转包的。 四、付款方式 合同款分四次支付: 2018 年鉴订合同后人员入住一月内支付合同价款 38 万元; 2019 年8 月 31 日前完成广东省节水型城市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价款 98 万元; 2020 年 6 月底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资料审核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98 万元。 2020 年 12 月底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验收后二个月内 2021 年付合同价剩余款项。 汕头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技术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ZH018A017 9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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