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信息化数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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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信息化数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信息化数据的 统一 管理和质量管控 , 建立有效的数据共享 、 管理与 保障 体系 , 有效发挥数据在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序推进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化数据 是 指 学校 在 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产生和累积 的各类数据 。 第三条 信息化数据 管理是指学校各项业务过程中 的信息化数据管理 工作 , 包括 数据的 标准 与规范、 规章制度以及与数据采集 、录入、 运维 、 存储 、归档 、应用等 管理工作。 第四条 信息化数据 管理原则 (一 ) 统 一标准原则。 信 息化采集

2、和处理的数据 应符合国家 、 教育部 、行业 、学校等制定的 相关 标准和 制度。 (二 )全程 管控 原则 。建立数据从采集、处理、维护、使用 的全过程管控体系,重点把好数据的采集关,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 )安全共享原则 。 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 , 实现数据的共享 、 应用以及衍生服务 ,使数据能够满足各种业务的使用需要及决策 支持 。 第五条 信息化数据 管理目标 (一 ) 确保 数据完整准确 : 按照 部门 业务要求和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建立 数据质量核查机制 , 保障各个环节 数据 准确 、真实、完整和 规范 。 (二 ) 确保 数据安全可靠 :按 照数据 安全

3、 管理规范 , 建立数据的分级管理与备份 、 容灾和恢复 机制 ;明确数据的所有权和管 理权限,做好数据操作的日志记录,保证 数据更改的可追溯 ;根据国家和学校的要求,做好数据保密工作。 (三)确保数据使用规范:规范 数据 的 使用 ,建立数据使用的审批、公开等 管理 机制 , 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数据辅助管理与决策。 第二章 职能域 第六条 根据学校各单位信息化情况,数据职能域分类如下: (一 ) 人力资源域 : 包括教职工基本 信息、 人员招聘 、入职 离校 、 职称评审 、 职务任免 、 考核管理 、 培训 管理、薪资管理、 党团工作 、 出国证件管理 、 出国出访 以及离退休

4、等相关数据。 (二 ) 学生管理域 : 包括本科生 、 研究生 、 留学生等所有与学生相 关 的基本信息 ,以及 招生 、 迎新 、学籍、 奖惩 、党团 、 毕业 、 就业和生活等 相关 数据 。 (三 ) 教学资源与管理域 : 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等所有 与学生相 关 的教学管理 、教学 研究、培养方案、 培养计划、培养过程管理 等学籍 、 教学管理 、教育教学 资源等相关 数据 。 (四 ) 科研管理域 : 包括科研 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成果管理、 科研机构管理 、 科研经费管理等 相关数据 。 (五 ) 财务资产域:包括财务管理、经费管理、招投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设

5、备管理、房 产管理等相关数据。 (六 ) 数字档案域 : 包括人事档案管理 、 学生档案管理 、文件档案管理 、 科研档案管理 、 教职工电子健康档案等 相关数据 。 (七 ) 公共服务域:包括新闻服务、电子邮件服务、电子图书服务、校园一卡通服务、医疗健康服务、校园安全治理等相关数据。 (八 ) 系统数据域: 包括网络出口数据 、 访问数据 、 数据库连接数据 、 应用系统安全数据等实现网络连接 、 操作系统管理 、 数据库管理 、 应用系统功能等 相关 数据 。 (九 ) 其他数据域 : 学校管理 与发展产生 的其他 相关数据。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七条 学校各 单位 本着 “ 谁产生数据

6、, 谁负责管理 ”的原则 , 信息化 数据产生 单位 负责本 单位 数据的 采集、使用、维护、 存储 、归档 和备份的全周期管理 。 各 单位信息化 负责人为 信息化 数据管理第一责任人 。 第 八 条 信息办 负责统筹规划全校 信息化 数据管理 工作 。包括学校 信息化 数据资源的 总体 规划 , 数据标准 、 编码标准 、 技术规范 、 管理规范的制定 ; 学校数据中心 公共 数据的 使用、维护、 存储 、 备份 和 恢复等 。 第四章 数据产生 第 九 条 数据产生主要包括数据采集、 录 入和审核三个步骤。 学校各 单位 应遵照 本单位 业务规范以及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数据标准 和 上海对

7、外经贸大学自定义编码规范 ,按照特定目标和业 务过程产生数据 , 并统一纳入信息 办 管理 。 各 单位 应保证其信息化数据的真实性 、完整性、规范 性和 时效性 。 (一 ) 真实 性 :学校 各 单位 的数据必须真实 , 须经本 单位业务人员 审核 。 (二 ) 完整性 :学校 各 单位 须确保数据 完整 、 齐全 ,避免 数据缺失。 (三 ) 规范性:学校 各 单位 在进行数据采集、 录入 、审核时 须 保证数据的规范可用 。 (四 ) 时效性 :学校 各 单位须及时 进行 数据更新, 确保数据与实际业务同步 , 防止无效数据 、过时数据 产生 。 第 五 章 数据 运维 第十条 数据运

8、维 管理 是指学校各 单位 在 业务操作过程中 , 对其信息化数据所 进行 的补充 、 修正 、 更新和删除等 操作。 第 十一 条 学校各 单位 须 依照其 业务数据运维的权限和职责,明确信息化数据的修正、补充、更新、删除等操作流程,保存数据运维过程中所有相关的日志记录,未经授权不得对数据进行操作。 第六章 数据安全 第 十二 条 学校各单位 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信息化数据 不因偶然 或 恶意的原因 而丢失或被 破坏、更改和泄露 。 第十三条 学校各单位在 使用 校外或校内其他部门的数据时,应明确其来源,避免使用来源不明确的数据。 第十四条 学校各单位必须确保 数据的 采集遵循 知情同意原则

9、 且具有明确的使用用途。 第十五条 在数据应用时应注意 保护 个人 隐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将获得 的数据 公开、转给他人使用 或 用于 申请授权 范围 以外的用途。 第 十六 条 学校 各 单位 的信息化 负责人 需要定期对数据进行检查 ,以 确保安全 , 并 且 做好检查记录 。 第七章 数据使用与服务 第 十七 条 学校各 数据 产生 部门 负责 本部门数据使用与管理 ,信息 技术中心 负责数据中心 中学校公共数据 的使用与管理。 第 十八 条 数据的使用流程: ( 1)使用 部门 通过 OA向信息办提出需求,填写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信息化数据使用申请表(附件 1) 。 遵循合法、正当、必

10、要的原则, 明示 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 、 范围 和具体使用人 ; ( 2)征得数据产生部门和分管校领导同意; ( 3)需证明有能力建立 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签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数据共享保密协议(附件 2); ( 4)信息技术中心将根据使用部门需求对数据进行脱敏后共享给使用部门; ( 5)数据只能用于分析研究,如将数据用于公共服务需要 被收集者同意 ,并由信息办统一管理。 第八章 附则 第 十九 条 本办法由 信息办 负责解释 。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上海对外经贸大 学信息化数据使用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

11、时间 申请内容 用 途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使 用 人 联系电话 部门承诺 1、 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信息办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用户的隐私权等权益。 2、 不能将所申请使用的数据用于申请授权范围以外用途。 3、使用方有义务对提供的数据保密 ,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相关数据。 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数据产生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信息办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主管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 2: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数据共享保密协议 为了做好我校数据管理工作,保障数据安全和合理使用,特签订本协议。 一、 签约双方 甲方(数据 提供方) : 乙 方(数据使用 方) : 二、 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甲方提供的信息化数据。 三、 乙方保密责任 1. 乙方保证数据安全,防止任何形式泄露数据 。 2. 乙方不能将所申请使用的数据用于申请授权范围以外用途。 3. 如乙方造成 数据泄密等问题 ,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使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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