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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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 陕西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 ( 2010-2020 年)中期评估实施方案 为做好陕西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 2010-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了解全省贯彻落实规划的各项工作和中期( 2015 年底)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科学评估梅毒防治效果,总结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为今后进一步改进梅毒控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确保规划终期目标如期实现。 二、原则与要求 (一)评估指标与工作目标一致。 (二)重点评估过程与质量,兼顾结果。 (三)评估现有数据,辅以现场调查。 (四 )分级评估,自评与抽查相结合。 三、内容与指标 (一)保障措施与能力建设:梅毒控制

2、的组织领导与防治工作机制、梅毒防治工作方案、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力建设等,共 2项指标(见附件 1,指标 1 和指标 2)。 (二)防治工作:大众人群和重点人群(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流动人口等)宣传教育、高危人群(暗娼、男男性行为者等)健康教育、梅毒咨询检测与转诊、规范化梅毒诊疗服务、先天梅毒预防与控制、梅毒监测与梅毒实验室检测管理等,共 12 项指标(见附件 1,指标 3-指标 14)。 (三)防治效果 - 2 - 一期和二期梅毒发病率增长幅度、先天梅毒发病率 等,共 2项指标(见附件 1,指标 15 和指标 16)。 四、指标要求 各 评估指标 2015 年底的 达 标 要求 如下 。 指标

3、指标内容 2015 年指标要求 1 建立有效的梅毒防治工作机制 4 个要点全部到位 2 梅毒预防和诊疗服务专业人员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掌握合格率 85%(妇幼 80%) 3 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口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 城市 85%;农村 75%;流动人口 80% 4 暗娼和男男性行为人群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 90% 5 性病诊疗机构主动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的比例 80% 6 艾滋病咨询 检测点的受检者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服药者接受免费梅毒检测的比例 90% 7 艾滋病咨询检测点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梅毒抗体检测阳性者提供必要转诊服务的比例 90% 8 孕产妇接受梅毒检测的比例 城市 80

4、%;农村 60% 9 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 城市 90%;农村 70% 10 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所生婴儿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 城市 90%;农村 80% 11 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所生婴儿 1 年随访率 80% 12 梅毒患者接受规范治疗的比例 80% 13 医疗机构梅 毒病例报告准确率 90% 14 梅毒血清学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的参与率及合格率 参与率 85%;合格率 95% 15 一期和二期梅毒年报告发病率增长幅度 增长幅度 5% 16 先天梅毒年报告发病率 30/10 万活产数 三、评估方法 (一)现有资料收集 1利用现有信息系统,包括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全国艾滋病综

5、合防治信息系统;全国性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国家预- 3 - 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等,对评估指标中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 2对现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已有资料,采用由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等相关机构负责收集,包括政策文件、防治方案、防治经费、人员配备、提供规范医疗服务等保障措施情况和已完成的不同人群(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流动人口、暗娼和男男性行为人群)的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结果,及2015 年当地活产人数等。 (二)现场调查或者专项调查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机构对需要在评估时通过现场所获得的资料进行现场调查或者专项调查。 1、 现场调查 各地

6、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当地“梅毒预防和诊疗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和临床诊疗机构)专业人员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掌握合格率”( 指标 2)进行现场考试调查;对当地“性病诊疗机构主动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的比例”(指标 5)、“梅毒患者接受规范治疗的比例”(指标 12)进行现场调查。 各地 妇幼保健机构 对当地“孕产期保健人员预防梅毒母婴传播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掌握合格率”(指标 2)进行现场考试调查。 各地 妇幼保健机构 对“孕产妇接受梅毒检测的比例”(指标 8)、“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指标 9)、“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所生婴儿接受规范诊疗服务的比例”(指标 10)和“感染梅毒的孕产妇所生婴儿

7、 1 年随访率”(指标 11)这 4 个指标进行现场调查( 仅限于本次评估)。 2、专项调查 - 4 -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当地不同人群(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流动人口、暗娼和男男性行为人群)的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进行专项调查。 六、评估程序 (一) 县级 自查与评估:以县区为单位,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机构按照本方案开展自查与评估。通过 “ 梅毒控制规划中期评估指标数据 收集表 ” ( 见 附件 2)收集相关信息,并将数据 录入 “ 全国性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 ” ( www.ncstdc.org),为省级和国家级抽查 和核实 提供资料。 (二) 市级 指导与 审核: 各市 卫生计生

8、行政部门 对所辖县区的自查和评估 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 质量监督, 对收集的相关信息 、 资料和 评估 报告等进行 审核把关。 ( 三 )省级抽查: 省卫生计生委 根据县区自查与评估情况,按照本方案组织对至少 10%的县区工作进行抽查与核实 ,并对县区 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将省级评估报告提交国家卫计委疾控局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 评估前,评估人员应通过培训等方式熟悉评估内容和相关要求。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本方案收集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核查。 七、组织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中期评估工作,以陕西省皮肤性病防治所成立的陕西省性病防治专家组为基础组建评估 工作组,对选择的市和县(

9、区)进行抽查核实。省皮肤性病防治所负责全省评估工作的技术支持,和全省评估信息的汇总、分析与报告等。 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梅毒防治的自查和评估,- 5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评估信息的收集、分析与报告等, 妇幼保健机构等相关机构将本机构负责收集的信息报给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县区级自查和评估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督,确保自查和评估结果的可靠性。 八、时间安排 2016 年 4月 -6月 30日,各县区完成辖区内自查与评估,并完成评估信息的收集、汇总、 上报和评估报告的撰写、上报等工作;各市完成辖区内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和相关信息、资料及

10、评估报告等的审核。 6 月 13 日 -24日 ,省卫生计生委完成对 至少 10%的 县区工作进行抽查与复核(见附件 5)。 九、报告撰写 各县区评估结束后,需要提交评估报告。以下为评估报告的撰写框架,供参考。 题目: 县区梅毒控制规划落实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一)摘要:概要描述评估方法、描述 16个指标的达标情况、提出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建议。 (二)前言部分:简要描述当地人口、地理、经济特征等。 (三)疫情概况:简要描述与分析当地梅毒的流行情 况。 (四)评估目的与方法:描述评估的目的与方法,描述评估实施的过程,包括评估时间、评估地区、评估机构、评估对象、评估专家组等。 (五)评估结果:根据收

11、集的相关信息和指标数据,全面描述梅控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梅毒防治工作的进展、成效、- 6 - 经验和亮点,内容包括保障措施与能力建设、防治工作、防治效果等 16 个指标的达标情况。并对指标的达标情况进行分析,科学分析梅毒防治工作与梅毒流行状况之间的关系。省级评估报告需要描述 10%县区核查结果的情况,以及与县区自查与评估之间的一致性情况等。 (六)讨论:针对评估的结果 ,分析当地目前在梅毒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主要挑战,并且提出今后进一步加强梅控规划的落实,确保梅控规划终期目标实现的对策与措施。 附件 1:梅毒控制规划中期评估指标 附件 2:梅毒控制规划中期评估指标数据收集表 附件

12、 3:梅毒预防、诊疗和实验室专业试题库 附件 4:陕西省梅毒预防知识知晓率调查方案 附件 5:梅毒控制规划中期评估现场抽查复核方案 - 7 - 附件 1 梅毒控制规划中期评估指标 指标 1:建立有效的梅毒防治工作机制 类 别 保障措施 目 的 评估当地梅毒防治在工作机制上的保障情况 数据 来源 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部门 /机构的现场调查 评估 方法 1、 查阅辖区内政府相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皮肤性病防治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的相关文件、年度计划、工作方案、活动记录等资料,了解以下 4 个方面的情况并填写在附 件 2 的表 1 中: ( 1)当地政府通过正式文件的方式明确将梅毒

13、防治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相结合 1。 ( 2)当地制订 /转发了梅毒控制相关的工作实施方案或制定了当地的梅毒控制年度工作计划 2。 ( 3)当地落实了梅毒控制的 业务负责 机构,有人员专职或兼职管理梅毒等性病防治工作 3。 ( 4)各县 区辖区内至少有一家医疗机构为梅毒患者提供规范化医疗服务,包括保障梅毒治疗必需药品(苄星青霉素 /普鲁卡因青霉素)及具备规范的实验室检测方法( 梅毒 特异性和非特异性 抗体 检测能力)。 2、 根据当地有 无 上述相关文件和文字资料等证据 , 判断每个方面是否到位和落实。 分 子 不适用 分 母 不适用 注 释 1 梅毒防治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相结合是指在当地艾滋病防治

14、的规划中纳入了梅毒或性病防治的内容。 2 梅毒年度工作计划是指在当地的性病艾滋病防治或传染病控制的年度计划中有梅毒防治的相关内容。 3 梅毒 控 制的 业务负责 机构是指承担梅毒等性病防治任务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考评标准 上述 4 个方面全部到位和落实,该指标视为达标。 - 8 - 指标 2:梅毒预防和诊疗服务专业人员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掌握合格率 1 类 别 能力建设 目 的 评估梅毒防治工作人员的知识与技能的掌握 情 况 数据来源 三类梅毒防治机构的三类防治人员现场书面考试 评估 方法 1、 列出辖区内所有承担梅毒防治任务的三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临床诊疗机构和 助产 机构 2)。

15、2、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临床诊疗机构(选择 3 家 梅毒病例报告数相对较多 的医疗 机构 )和助产机构( 妇幼保健院 /所 和上述 3 家医疗机构的妇产科) 3 类人员(预防与疫情管理人员 、临床诊疗人员 3和实验室检测人员) 的梅毒 防治知识和技术标准掌握情况 进行现场考核。 每个 机构各类人员 3 人参加考核,不足 3 人者全部参加 。 3、 对 预防与 疫情管理人员用 “ 预防 ” 专业试卷、临床诊疗人员用 “ 诊疗 ” 专业试卷和实验室检测人员用 “ 实验室 ” 专业试卷进行现场书面闭卷考试。 考试 题由评估组织者从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提供的三个专业(预防、诊疗和实验室)

16、考试题库 (包括单选题和是非题,见附件 3) 中 抽取本专业 16 道题,另外 两 个 专业 各 2 道题,合计 20 题 ; 每题 5 分,满分 100 分。 4、 由评估组织者对试卷进行评分 , 并按照 85 分及以上为考核合格。将考评情况填入附件 2 的 表 2 中 。 分 子 考试合格总人数 4 分 母 参加 现场考试总人数 4 注 释 1 该指标 按照两类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 /临床 诊疗机构、 助产机构 )分别 进行统计 。 2 助产 机构 包括 妇幼保健院 /所 、 综合医院妇产科等。 3 涉及临床诊断和治疗的医务人员 指 所有提供梅毒诊断和治疗服务的人员, 包括皮肤性病科 、

17、泌尿科和妇科等。 4 按照两类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 /临床 诊疗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 ), 将各类人员参加现场考试人数和考试合格人数分别相加,获得参加现场考试总人数和考试合格总人数。 考评标准 1、 梅毒预防和诊疗 服务 人员 梅毒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掌握总 合格率 85% 。 2、助产 机构 人员 梅毒相关知识和技术标准掌握总 合格率 80% 。 - 9 - 指标 3: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口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 1 类 别 防治工作 目 的 评估大众人群和流动人口的梅毒防治知识知晓情况 数据来源 知晓率专题调查 2 评估方法 1、 提供 2012 年 以后在 辖区内(或本省 范围内 )对

18、三类人群(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口)开展 的 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的相关信息,并且填入附件 2 的 表 3 中 。 2、 以上述调查结果作为当地相应人群的知晓率 3。 分 子 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的人数 分 母 接受知晓率调查的人数 注 释 1 该指标 按照三个人群(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和流动人群)分别 进行统计 。 如果2012 年以后没有对某一人群开展过知晓率调查,则视为该人群的知晓率不达标。 2 专题调查是指在本省内根据 梅毒预防知识知晓率调查方案 (见附件 4)开展的知晓率调查。 3 如果 2012 年以 后在本省范围内 对同一人群开展过 多次 调查,则使用最近一次调查结果;如果同时在

19、 多个 地区开展过调查,则使用 多个地区 调查结果的平均值。 考评标准 1、 城市居民知晓率 85% 。 2、 农村居民 75% 。 3、 流动人口 80% 。 指标 4:暗娼和男男性行为人群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 1 类 别 防治工作 目 的 评估高危人群的梅毒防治知识知晓情况 数据来源 知晓率专题调查 2 评估方法 1、 提供 2012 年 以后在 辖区内(或本省 范围内 )对 两 类人群(暗娼和男男性行为人群)开展 的 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的相关信息, 并且填入附件 2 的 表 3 中 。 2、 以上述调查结果作为当地相应人群的知晓率 3。 分 子 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的人数 分 母 接受知晓

20、率调查的人数 注 释 1 该指标 按照两个人群(暗娼和男男性行为人群)分别 进行统计 。 如果 2012 年以后没有对某一人群开展过知晓率调查,则视为该人群的知晓率不达标。 2 专题调查是指在本省内根据 梅毒预防知识知晓率调查方案 (见附件 4)开展的知晓率调查。 3 如果 2012 年以后在本省范围内 对同一人群开展过 多次 调查,则使用最近一次调查结果;如果同时在 多个 地区开展过调 查,则使用 多个地区 调查结果的平均值。 考评标准 1、 暗娼人群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 90% 。 2、 男男性行为人群梅毒防治知识知晓率 90% 。 - 10 - 指标 5:性病诊疗机构主动提供梅毒咨询检测服

21、务的比例 类 别 防治工作 目 的 评估性病医疗服务中梅毒主动筛查的工作情况 数据来源 医疗机构现场调查 评估方法 1、 列出辖区内 2015 年所有提供性病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中开展梅毒血清学检测的性病诊疗机构 , 并将两者的数量填入附件 2 的 表 4 中 。 2、在 辖区内 2015 年所有提供性病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中 , 抽查 3 家梅 毒病例报告数相对较多且具备皮肤性病科 1的医疗 机构,不足 3 家则全部纳入调查。 3、 在每个医疗机构,收集以下相关信息并填入附件 2 的 表 4 中。 ( 1) 统计 “ 性病门诊日志 ” 登记的近 3 个月性病就诊者人数。如无性病门诊日志,则

22、通过 医院信息系统( HIS 系统 ) 或其他方法统计皮肤性病科 1近 3 个月的门诊量,以门诊量的 3%估计性病就诊者人数。 ( 2) 通过 “性病门诊日志”、实验室信息系统( LIS 系统 ) 或 实验室登记记录等 方法统计皮肤性病科近 3 个月申请梅毒实验室检测的人数。 分 子 申请梅毒检测总人数 2 分 母 性 病 就诊者总人数 2 注 释 1 皮肤性病科是指皮肤科、皮肤性病科或性病科等。 2 将调查的 所有 医疗机构近 3 个月申请梅毒实验室检测人数 (性病门诊日志登记的申请检测人数或实验室登记的皮肤性病科申请检测人数)和近 3 个月 性病 就诊者人数(性病 门诊日志登记 的人数 或近 3 个月皮肤性病科门诊量 3%估计的性病就诊者人数 )分别相加 , 获得 申请梅毒检测总人数性病就诊者总 人数。 在调查的医疗机构,如以 3%估计的性病就诊者人数小于申请梅毒检测人数,则视为性病就诊者人数等于申请梅毒检测人数。 考评标准 性病诊疗机构主动提 供梅毒咨询检测服务的比例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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