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转让登记审批表 审 核 意 见 经办人: 审查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分 管 领 导 意 见 分管领导: 年 月 日 市国 土资 源局 审核 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市人 民政 府审 批意 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根据防政发200852号文,面积5公顷(即50000平方米)以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报市人民政府核准。 编号: 防 城 港 市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申请、审批表 转 让 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受 让 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防城港市国土资源局印制 土地转让登记申请书 转让方名称 受让方名称 共 有 人 共 有 人 单 位 性 质
2、 单 位 性 质 法 人 代 表 法 人 代 表 委 托 代 理 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号 土 地 等 级 图 号 使用权类型 土地坐落 土 地 权 属 来 源 土地证号 批 准 用 途 实 际 用途 出让合同号 土 地 使 用 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东: 西: 宗地四至 南: 北: 独 自 使 用 权 面 积使用权面积 共 用 使 用 权 面 积 共有人(户)数 宗 地 基 本 情 况 是否已查封 是 否 已 设 定 抵押 是否已注销 计划投资总额 已投资 占总额 % 宗 地 平 整 配 套 情 况 开 发 建 设 情 况 已建建筑物情况 有效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证号 规划用途 规 划 情 况 有效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号 报建面积 申 请 转 让 依 据 转让双方申报的土地转让价格及内涵 申 请 转 让 权 属 面 积 转让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 受让 权属 面积 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 意 转让双方应如实申报土地转让价格,如果申报土地转让价格比市场地价或标 定地价低20%以上的,市人民政府可行使优 先购买权。 附图: 备 注 转让地块的界址和面积须由转让双方签字盖章(图件可由双方共同出具或者由具有勘界资质的单位出具并经双方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