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生态环境保护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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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宁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宁环委发 2018 3 号 宁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印发 2018 年宁乡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 2018年宁乡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乡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20 日 2018 年宁乡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环保部统一部署和省环保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 (湘环函 2018 3 号 )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 的通知(长环委办函 2018 15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清查我市县

2、级饮用水水源地内存在的问题,全面掌握我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进展情况,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有效保障饮用水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环保部“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总体原则,按照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要求,对所有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全面排查,确保不出 现重大遗漏。对已发现的问题要提前谋划、分类归纳、明确责任和标准,对每个问题都要紧抓不放、严格按照整治要求督促落实到位,确保 2018年 6 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二、排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此次专项排查范围为宁乡市县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河流型和湖库型水源地(沩水饮用水源、黄材水库、田坪水库

3、、洞庭桥水库),不包括地下水型水源地。各乡镇、市直单位应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3 - 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 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地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按照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立标定界情况。 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依法在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违法问题情况。 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并建立详细问题清单。

4、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情况。 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规范化建设的内容是否到位。 三、 工作安排 (一)部署阶段。 由市环 委会组织召开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统一部署全市 4 处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排查及整治工作。 (二)排查阶段。 由市环保局牵头,联合规建、国土、水务、畜牧、农业等部门,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前完成 4 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 (含陆域范围 )的集中排查。由市环保局对排查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分类汇总、形成工作台账。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查立改,迅速整治到位。 (三)整治阶段。 各乡镇、市直单位加强对县

5、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定期调度、定期了解工作进度,确保在- 4 - 2018 年 6 月底全 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督查阶段。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定期对各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党政同责,运用“大环保”推进整治 饮用水源地保护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请各区县(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组织环保、水利、住建、旅游、国土、卫生、农业、林业、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6、和国水污染 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职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理清工作职责 1、 环保部门作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 ,各区县 (市 )环保局要高度重视 ,立即成立由一把手亲自挂帅的环保局内部工作小组 ,并指定一名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建立环境监察、水污染防治、环境监测、法制、环评、应急等多部门的联动机制,明确分工,理清职责,于 2 月 12 日前全面完成排查工作。 ( 1) 环境监察部门为整治行动的总牵头部门 ,具体负责现管场排查、环境违法行为查处 ,并按照整治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督促整改。 ( 2)生态科负 责牵头基本信息 (包括矢量边界信息 )收集上报

7、、管理档案的建立 ,组织对清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 ,确定须上- 5 - 报问题清单 ,明确每个问题完成整治的标准。 ( 3)环境监测部门负责对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监测并及时公布。 ( 4)法规、宣教、环评等部门应按照各自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行使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和运行管理、城市市政排水管网排水许可、违法排水、污水处理的行政处罚等行政职权。 3、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协调、组织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指导水路行业安 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参与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海事部门依法行使船舶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8、区水上交通安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权 ;负责水上突发事件 (包括水域环境污染 )的应急处置工作 ;建立水上通航船只和趸船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制度。 5、农业部门依法行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渔船的日常监管、农药化肥污染防治、水上养殖污染防治、渔业船舶污染防治禽畜养殖的污染治理等农业执法职责。 6、水务部门依法行使取水许可的审批和监管、供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河道采砂污染防治、河道管理、保护区范围内水域的 日常巡查等水政执法职责 ,参与相关水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负责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域河道保洁工作 ,并建立日常巡查工作制度。 7、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指导、监督和考核饮用

9、水- 6 - 水源地沿岸各区行使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职权 ,强化对沿岸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规范处置 ;依法行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河道水域及沿岸的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并建立长效巡查机制。 8、公安部门负责对饮用水源保区内运输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车辆的管理。 (三)加强督导,强化责任追究 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对相 关乡镇及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定期调度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行政约谈;对整治工作履行不到位的、发现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及时的、对严重威胁

10、饮用水安全的污染行为没有依法实施处理处罚的以及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7 - 附: 宁乡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完成时限 1 市环委会 牵头组织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查、整治工作 2 市环保局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长久性界碑、交通警示牌、保护区宣传牌; 2负责组织专业机构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应急预案编制; 负责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测并定期进行信息公开; 牵头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场排查、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 建立巡河制度,定期巡查,建立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 2018年 6月前 3 市水务局 1

11、统一监管河道沿线排污口,整治沩水沿线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行为; 2负责办理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厂取水许可证、环评手续。 建立巡河制度,定期巡查,建立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 2018年 6月前 4 市规建局 1负责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 2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主要交通穿越(南门桥、汽车桥、溜子洲大桥、祖塔桥)建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 负责市城区内 “四溪一渠 ”治理和截污工作; 负责对饮用水供水厂水质监测并定期进行信息公开。 2018年 6月前 5 市财政局 1研究出台供水补水补偿政策,对主要供水湖、库给予合理补偿; 2加大城乡环境治理的投入,落实水质水量监测、水污染

12、整治、饮用水保护区专项整治等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安排。 长效 6 市农业局 加大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等宣传引导和技术服务,建立示范片,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标准化生产适用技术,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长效 7 市林业局 1加强沩水流域挖山洗砂行为监管执法; 2加强沩水流域植树造林、植被保护及水源涵养。 长效 8 畜牧局 1负责畜禽污染治理及禁养区内淘汰退出; 2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产网箱退出,禁止在一级保护区水域捕鱼; 监管全市域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 长效 - 8 -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完成时限 9 爱卫办 督促各乡镇开展垃圾综合整治及沿河存量垃圾清理,监管垃圾入河行为。 长效 10

13、国土局 1组织拆除沩江沿线所有影响保护区水质的违章建筑; 2农村新建住宅发证前,督促农户自建三格及以上化粪池。 长效 11 城管局 1负责 沩水城区段及 “四溪一渠 ”等河段水面保洁; 2建立巡河制度,定期巡查,建立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 长效 12 黄材水库 管理局 1负责黄材水库水面保洁; 2负责黄材水库周边涉水企业、矿山退出及治理; 负责黄材水库水产网箱、集雨区畜禽退出; 加强黄材水库垂钓、游泳、电鱼毒鱼的监管; 加强蓄水管理,根据沩水水量及水质情况及时补水供水,保障沩水污染自净所需正常流量。 长效 13 地方海事 局 加强市域范围内船舶监管; 参与水上交通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

14、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工作。 长效 14 公安局(交 警大队) 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的 监督检查; 配合环保部门在所管辖道路设置饮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 配合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打击饮水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 长效 15 安监局 负责矿山尾矿库、生产环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防止因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次生事件; 实施非煤矿山整治。 长效 16 交运 局 加强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水陆运输的许可和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防治水体污染; 配合环保部门在所管辖道路设置饮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 长效 17 市应急办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应急设备; 组织相关部门迅速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组织

15、 开展饮用水源地应急演练。 长效 18 市公路局 配合环保部门在所管辖道路设置饮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2018年 6月前 - 9 -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完成时限 19 市国资公 司 负责沩水河东岸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三水厂取水口及南太湖水厂取水口上游一千米,下游 200 米河岸)设置隔离带(生物隔离或铁栅栏); 负责田坪水库旁九年制学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铺设管网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拟建污水处理厂。 2018年 6月前 20 中国水务(长沙)公司 建立巡河制度,定期巡查,建立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 迅速做好设备维护工作,防治跑冒漏滴现象发生。 长效 21 市

16、城投集 团 负责沩水河西岸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三水厂取水口及南太湖水厂取水口上游一千米,下游 200 米河岸)设置隔离带(生物隔离或铁栅栏); 负责沩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违规项目的拆除; 2018年 6月前 22 青羊湖 林场 负责拆除酒店周边所有进入饮用水保护区一级陆域的通道并设置铁丝网进行隔离; 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区域内设置码头。 2018年 6月前 23 各相关乡镇(街道) 负责辖区内全市流域新建、扩建排污口的日常监管及污染河道水质行为的监管,配合水务、环保等部门开展排污口和违法企业整 治行动; 对辖区内责任河段倾倒垃圾、渣土等行为进行监管,定期对河岸、河面水体垃圾进行清理; 加强集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集镇污水收集、达标处置率 100%; 对辖区内涉水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发现违法排污行为及时报相关责任职能部门; 负责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等公共设施的维护; 建立巡河制度,定期巡查,建立台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报告 长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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