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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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窗口人员初审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序号 1)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现场审查 窗口人员受理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附件、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 2、餐饮制作加工场所平面布局图、卫生设施配置平面图(包括 所有食品原料的处理、生产、加工、包装、储存等厂房、设备、设 施,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 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并准确标注各场所 的尺寸、出入口、门窗等

2、,可按总体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 分类制作多张图纸) ,平面布局图须电脑制作并做相应文字说明; 3、餐饮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 4、符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卫生管理制度目录及卫生 管理负责人任命文件;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身份证明复印件; 7、从业人员名单或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8、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9、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原件。 注:申请资料应用 A4 纸打印(图纸除外) ,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 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

3、系原件复印” , 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 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申请人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 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 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 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 行政许可。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窗口人员初审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4、(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包括地址、经营类别)审批,序号 2)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现场审查 窗口人员受理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附件:申请材料 变更登记审批的经营单位应填写卫生许可证项目变更登记申 请表 ,并根据变更的内容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变更企业名称的,需提供: A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B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明的复印件。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需提供: A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B 原卫生行

5、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C 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 D 有关变更原因的说明材料; E 办理人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 (3)变更地址名称: A 地址名称因城市改造或其它原因发生变化(街道名称或 门牌号) ,实际经营地点和设施未发生变化的,须出具当地公安机关 派出机构的证明材料; B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C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D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 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

6、来 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餐饮服务许可证变更,序号 3)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附件:申请材料 变更登记的经营单位应填写卫生许可证项目变更登记申请表 , 并根据变更的内容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变更企业名称的,需提供: A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B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明的复印件。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需提供: A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B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C 变更

7、、补办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组织 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 D 有关变更原因的说明材料; E 办理人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 (3)变更地址名称: A 地址名称因城市改造或其它原因发生变化(街道名称或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门牌号) ,实际经营地点和设施未发生变化的,须出具当地公安机关 派出机构的证明材料; B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C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D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

8、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 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 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餐饮服务许可证补办审批,序号 4) 附件:申请材料 (一)遗失补办 A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窗口人员初审 B 遗失补办卫生许可证的企业,需从原发证单位查出“许 可证编号” ,在国家认可的报刊上登报挂失,并提供刊有该挂失声明 的报纸;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9、复印件。 (二)污损更换 凡卫生许可证证件表面发生脏污、破损或其他原因造成卫生许 可证内容(如: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项目、发证日 期、发证机关印鉴等)无法辩识的,须更换卫生许可证。 A 提交书面申请(使用 A4 纸,文字须打印)加盖与卫生许可证 名称相符的公章; B 卫生许可证原件; C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 D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 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 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

10、审批,序号 5)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现场审查 窗口人员受理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附件: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 2、餐饮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卫生设施配置平面图(包括所有 食品原料的处理、生产、加工、包装、储存等厂房、设备、设施, 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 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并准确标注各场所的尺 寸、出入口、门窗等,可按总体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分类 制作多张图纸) ,平面布局图须电脑制作并做相应文字说明; 3、餐饮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 4、符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

11、分级管理的卫生管理制度目录及卫生 管理负责人任命文件;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身份证明复印件; 7、从业人员名单或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8、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9、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原件。 注:申请资料应用 A4 纸打印(图纸除外) ,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 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 ,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

12、整、清楚,不得 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申请人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 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 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 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 行政许可。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餐饮服务许可证注销审批,序号 6) 附件:申请材料 1、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

13、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书面申请材料。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 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序号 7)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附件:申请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 2、食

14、品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卫生设施配置平面图(包括所有 食品原料的处理、生产、加工、包装、储存等厂房、设备、设施, 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鼠、 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并准确标注各场所的尺 寸、出入口、门窗等,可按总体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分类 制作多张图纸) ,平面布局图须电脑制作并做相应文字说明; 3、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 4、符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卫生管理制度目录及卫生 管理负责人任命文件;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个体 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复印件; 6、组织机构

15、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 身份证明复印件; 7、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新改扩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或单位提供) ;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新改扩建食品生产经 营企业或单位提供) 8、从业人员名单或预防性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窗口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注:申请资料应用 A4 纸打印(图纸除外) ,逐页加盖公章,按 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 复印” ,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 不得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

16、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 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申请人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 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 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 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 行政许可。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食品经营许可证增加许可项目审批, 序号 8)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附件:申请材料 1、增加食品经营的分别按经营企业新办

17、证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注:申请资料应用 A4 纸打印(图纸除外) ,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 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 , 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 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申请人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 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 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

18、、 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 行政许可。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 图 窗口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食品卫生许可证变更地址(迁址)审批,序号 9) 附件:申请材料 1、地址名称因城市改造或其它原因发生变化( 街道名称或门 牌号) ,实际经营地点和设施未发生变化的,须出具当地公安机关派 出机构的证明材料; 2、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现场审查 窗口

19、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 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 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审批,序号 10) 附件:申请材料 变更登记审批的经营单位应填写卫生许可证项目变更登记申 请表 ,并根据变更的内容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变更企业名称的,需提供: A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B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

20、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明的复印件。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需提供: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或注销食品卫生许可证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A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B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C 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 D 有关变更原因的说明材料; E 办理人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 (3)变更地址名称: A 地址名称因城市改造或其它原因发生变化(街道名称或 门牌号) ,实际经营地

21、点和设施未发生变化的,须出具当地公安机关 派出机构的证明材料; B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C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D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 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 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食品经营许可证补办审批, 序号 11)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附件:申请材料 (一)遗失补办 A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2、 ; B 遗失补办卫生许可证的企业,需从原发证单位查出“许 可证编号” ,在国家认可的报刊上登报挂失,并提供刊有该挂失声明 的报纸;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二)污损更换 凡卫生许可证证件表面发生脏污、破损或其他原因造成卫生许 可证内容(如: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项目、发证日 期、发证机关印鉴等)无法辩识的,须更换卫生许可证。 A 提交书面申请(使用 A4 纸,文字须打印)加盖与卫生许可证 名称相符的公章; B 卫生许可证原件; C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 D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

23、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 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 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食品卫生许可证注销审批,序号 12) 窗口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或注销食品卫生许可证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附件:申请材料 1、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书面申请材料。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 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

24、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 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序号 13)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或注销食品卫生许可证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附件:申请材料 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卫生设施的配置(如客房床上卧具数量、杯具数量、消 毒柜数量、机械通风量) ; 3、营业场所平面布局图(须电脑制作或手工制作(不能用 铅笔或圆珠笔)并做相应文字说明) ; 4、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危害顾客健康事故报 告制度,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25、从业人员健 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等) ; 5、凡新、改、扩建的项目须提供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意见 书和竣工验收意见书;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7、取得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 告书; 8、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复 印件; 9、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10、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 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 现场审查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的,办事人员

26、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注: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 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 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序号 14) 申请人提出申请 现场审查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附件:申请材料 1、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书面申请材料。 注: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

27、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 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 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换证审批,序号 15)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申请人提出申请 现场审查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附件:申请材料 换证审批的经营单位应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并根据变更 的内容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A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B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明的复印件

28、。 D 办理人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地址审批,序号 16)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附件:申请材料 变更登记审批的经营单位应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并根据 变更的内容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变更企业名称的,需提供: A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B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明的复印件。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需提供: A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B 原卫生行

29、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C 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 D 有关变更原因的说明材料; E 办理人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 (3)变更地址名称: A 地址名称因城市改造或其它原因发生变化( 街道名称 或门牌号) ,实际经营地点和设施未发生变化的,须出具当地公安机 关派出机构的证明材料; B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现场审查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C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D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0、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明的复印件。 注: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 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 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增加许可项目审批,序号 17) 申请人提出申请 现场审查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附件:申请材料 1、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证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注: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 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

31、本人前来办理的, 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审批,序号 18) 附件:申请材料 变更登记审批的经营单位应填写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并根据 变更的内容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或注销卫生许可证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1)变更企业名称的,需提供: A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B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明的复印件。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

32、负责人的,需提供: A 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B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C 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 D 有关变更原因的说明材料; E 办理人员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 (3)变更地址名称: A 地址名称因城市改造或其它原因发生变化( 街道名称 或门牌号) ,实际经营地点和设施未发生变化的,须出具当地公安机 关派出机构的证明材料; B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C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核名通知书复印件; D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明的复印件。 注: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

33、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 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 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补办审批,序号 19)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附件:申请材料 (一)遗失补办 A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 B 遗失补办卫生许可证的企业,需从原发证单位查出“许 可证编号” ,在国家认可的报刊上登报挂失,并提供刊有该挂失声明 的报纸;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的复印件。 (二)污损更换 凡卫生许可证证件表面发生脏污、破损或其他原因造成 卫生许可证内容(如: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项目、

34、 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印鉴等)无法辩识的,须更换卫生许可证。 A 提交书面申请(使用 A4 纸,文字须打印)加盖与卫生 许可证名称相符的公章; B 卫生许可证原件; C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 D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 证明的复印件。 注: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 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 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或注销卫生许可证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5、或许可项目注销审批,序号 20) 附件:申请材料 1、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书面申请材料。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 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 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发,序号 21) 申请人提出申请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或注销卫生许可证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36、 附件:申请材料 1、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凡新、改、扩建的项目须提供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意见 书和竣工验收意见书; 3、取得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期监测检验 合格报告; 4、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5、制水工艺流程有关资料;(二次供水除外) 6、供水设施平面图、剖面图(须电脑制作并做相应文字说 现场审查 申请人与现场审查人员联系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窗口人员初审 出具事前服务预约单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明) ; 7、所使用的净水剂、供制水管板材(含供水管) 、防护涂 料及水处理设备、清洗消毒药物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 许可批文复印件; 8、申办

37、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情况登记表; 9、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 10、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11、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 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 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复核,序号 22) 窗口人员初审 申请人提出申请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附件:申请材料 1、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3、法定

38、代表人(负责人)的书面申请材料。 注: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 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 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现场审查 申请人与现场审查人员联系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出具事前服务预约单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换证审批,序号 23) 附件:申请材料 1、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2、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3、凡新、改、扩建的项目须提供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意见

39、 申请人提出申请 现场审查 申请人与现场审查人员联系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窗口人员初审 出具事前服务预约单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书和竣工验收意见书; 4、取得法定资格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近期监测检验 合格报告; 5、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6、制水工艺流程有关资料;(二次供水除外) 7、供水设施平面图、剖面图(须电脑制作并做相应文字说 明) ; 8、所使用的净水剂、供制水管板材(含供水管) 、防护涂 料及水处理设备、清洗消毒药物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 许可批文复印件; 9、申办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情况登记表;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40、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11、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资料; 12、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 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 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供水单位卫 生许可证变 更审批(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址名称),序号 24)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或注销卫生许可证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附件:申请材料 (1)变更企业地址: A 按卫生许可新办证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B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

41、的卫生许可证; (2)新增许可项目: A 按卫生许可新办证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B 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注: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 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 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补办审批(包括遗失、污损更换),序号 25)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附件:申请材料 (一)遗失补办 A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 B 遗失补办卫生许可证的企业,需从原发证单位查出“许 可证编号” ,在国家认可的报刊上登报挂失,并提供刊有该挂失声明 的报纸

42、;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二)污损更换 凡卫生许可证证件表面发生脏污、破损或其他原因造成卫生许 可证内容(如: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项目、发证日 期、发证机关印鉴等)无法辩识的,须更换卫生许可证。 A 提交书面申请(使用 A4 纸,文字须打印)加盖与卫生许可证 名称相符的公章; B 卫生许可证原件; C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 D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 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 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43、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或注销卫生许可证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或许可项目注销审批,序号 26) 附件:申请材料 1、原卫生行政机关核发的卫生许可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 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书面申请材料。 注:申请企业在提供的各种资料上加盖公章,未取得公章的企 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 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窗口发放卫生许可证 或注销卫生许可证 行政许可科审批

44、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注册,序号 27)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卫生局分管领导审批 窗口发放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变更注册,序号 28) 行政许可科审批 卫生局分管领导审批 窗口发放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注销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注册,序号 29)

45、 行政许可科审批 卫生局分管领导审批 窗口发放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遗失 补办,序号 30) 行政许可科审批 卫生局分管领导审批 窗口发放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审核合格或审核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序号 31) 附件:申请材料 (一)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或备案的公函 (原件 2 份,应加盖

46、申请单位公章) ;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窗口发放批复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评审及现场审查 申请人提出申请 审核合格或审核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备案)申请书(原件 2 份,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原件 1 份) ; (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1 份) ; (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含复核 意见、专家签名,1 份) ; (六)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修改说明(原件 1 份) ; (七)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委托书(复印件 1 份) ; (八)

47、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原件 1 份) 。 (九)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建项目除外) ; (十)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序号 32)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评审及现场审查 申请人提出申请 审核合格或审核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附件:申请材料 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公函;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建设项目设计资料(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部分); 建设项目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建设项目

48、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审核意见(验原件交复 印件)。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审核,序号 33) 窗口发放批复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窗口发放批复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评审及现场审查 申请人提出申请 审核合格或审核不合格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附件: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的公函(2 份)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职业病防护设施 设计审查(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批复文件; 3、建设项

49、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原件 2 本) 4、龙泉驿区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专家审 查情况表(2 份) 5、龙泉驿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专家组综合意见 及专家审查意见表(2 份) 注:2 份:一份为原件,一份为复印件 6、其他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序号 34)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行政许可科审批 窗口发放验收批复 资料齐全窗口人员受理 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料评审及现场审查 现场审查合格或现场审查不合格 退回申请并说明原因 资料不齐 全出具 补证通 知书 附件:申请材料 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公函;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提供原编制职业 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审核意见;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意见(严重职业病危 害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验原件交 复印件)。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行政许可运行流程图 (新建、改建、 扩建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序号 35)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人员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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