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核发、延续、变更流程图 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 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 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 请材料的,当场受理行政许可 申请,当场送达受理通知单 工作时限:1 个工作日 现场验收:按照大连 市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现场检查实施标 准进行现场验收,并 作出验收结论。 工作时限:9 个工作日 制证:制作行政许可决 定书和打印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 工作时限:1 个工作日 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送达。 公告:每 月 5 日前 在市局网 站公告上 月许可事 项。 补正:申请材料不齐 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的,应当 5 个工作日 内电子邮件形式
2、一次 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 部内容。 网上对许可资 料进行形式审 查。 承办部门:行政审批办公 室 承办部门电话:65850185 外部监督电话: 84255202 归档:按规定 时间和内容立 卷归档 不符合条件:根据验 收结论,作出审核意 见,填写医疗器械 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和打印不予行政许 可决定书。 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审核, 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 益因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 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不予受理:不属于本机关 职权范围,向申请人送达 不予受理决定书。 提 交: (依据: 医疗器 械监督管 理条例、 医疗器 械经营监 督管理办 法) 符合条件: 根据现场验 收结论,填写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报行政审批办主任审核、 批准。 工作时限:1 个工作日 登记事项变更: 申请材料符合 要求,当场制 作变更后的 医疗器械经 营许可证。 工作时限:即 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