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项目编号:SDGP370000201902004737 山东理工大学校方责任险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1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采 购 人:山东理工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19 年 8 月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2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2、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目 录 敬 告 2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5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7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18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及条款 21 第五部分 磋商办法 25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3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敬 告 说 明: 1、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3、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 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 购网( )。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如有失信行为,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一并进行保存。信用记 录不合格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会议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声 明函的书面
4、声明(无行贿犯罪声明函单独说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 )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请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原件及盖章复印件各一套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资格审查内 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 责任保险)的县(区)级及以上保险公司(含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的分公司、支公司、子公司)原件及复印件;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4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5、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2)具有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 件; (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备案文件原件及 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 罪的书面声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查询结果 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 “重大违法记录”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提供); (6)法定代表人
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养老保险手册 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社保缴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 提供); (7)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供 应商须同时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纳税凭据)。 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参加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7、 5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要 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注: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允许唯一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支公司、子公司)报 名; 4、资格审查时间: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磋商会议现场唱标结束后进行资 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做无效标处理。 5、请供应商一次性提供资格审查相应证件,不接受二次验证。 6、磋商报价表上必须加盖公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 全
8、权代表指的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被授权代表 人。 本采购文件中“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 7、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8、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 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小微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9、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开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6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
9、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函原件。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照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扣减 政策,不重复享受扣减政策。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7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
10、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山东理工大学委托,现对山东理工大学校方责任 险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采购人:山东理工大学 联系人:辛主任 联系方式:0533-278002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创新园 A 座 1404 室 联系人:朱晓灿 联系方式:0533-3591918 邮箱:a35919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理工大学校方责任险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000201902004737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共分一
11、个包。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 (万元) 1 山东理工大学 校方责任险采 购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须包含责任保险)的县(区)级及以上保险公司 (含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分公司、支公司、 子公司); 2、具有保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 25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8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证; 3、中国保险
12、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 险备案文件; 4、同一保险集团公司只允许唯一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支 公司、子公司)报名;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行为;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 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 政府采购网( ) 、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19 年 09 月 01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09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
13、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 分子创新园 A 座 1404 室)。 3、报名方式: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除通过山东省 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参与过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外,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 的其他供应商必须先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 现场登记并报名领取采购文件。 具备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上述资料的原件及盖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9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
14、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章复印件各一套) 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售后不退。 公告期限:2019 年 09 月 01 日至 2019 年 09 月 06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09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创新园 A 座 1406 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09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
15、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创新园 A 座 1406 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晓灿 联系方式:0533-3591918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采购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10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山东理工大学校方责
16、任险采 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山东理工大学。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并 向磋商小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17、8 对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3.8.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11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8.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18、同 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4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 3.8.5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4、磋商代表 4.1 磋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 授权代表人。 5、费用 5.1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5.2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办价 格2003857 号文规定服务标准的 7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6、响应文件 6.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磋商函 (2)磋商报价表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19、 责 任 险 采 购 12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3)报价明细表 (4)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服务说明 (5)供应商简介及承揽本项目的优势说明 (6)商务、技术规范偏离表 (7)本项目具体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工作流程、服务标准、突发情况应急 预案等) (8)项目团队构成及人员安排、相关人员资格证书/证明文件等 (9)服务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明确服务期限、响应时间、联系人、联系 电话等) (10)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制订全面、切实
20、可行的理赔服务方案 (1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可提供的除以上服务内容外的增值服务项目或内 容 (12)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4)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 b、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c、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学生人身伤害校方责任险备案文件复印 件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13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
21、91929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 犯罪的书面声明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e、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参 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 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社保缴纳材料复印件); f、2018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复印件; 用于政府采购政策加分的证明资料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表【供应商须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 产品的证明资料,本项计分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及节能、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以复印件加盖
22、供应商公章)为准,未提供及证明资料不全 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 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注:本项 目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有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 有限公司、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天津 华诚认证有限公司。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按照市场 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 公告2019 第 16 号文,其他认证机构不予认可。 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 2 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3、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3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14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 4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15)供应商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7、响应文件
24、编制要求 7.1 响应文件按 6.1 顺序组成,装订成册。 (1)响应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 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响应文件全权代表印章。 (2)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 字样。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 A4 纸装订且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 掉页现象,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外封套应写明:供应商的全称、地址、邮编、 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3)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25、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 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 改的内容为准。 8、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必须在 2019 年 09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前送达磋商地点。 9、报价要求: 9.1 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15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26、 传真:0533- 3591929 报价。第二轮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 9.2 本次磋商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材料(原料)费、人工费、 工具费、保险费、培训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其它供应商认为应计入的 全部费用。报价范围包含完成采购项目全部服务内容所发生和涉及的全部费用, 各供应商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相关工作成本动态因素和自身管理 水平的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 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费用也须包括在总报价中。 9.3 最终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 9.4 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
27、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 此项不计入总报价。 9.6 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总报价中。若有漏报或缺报,视 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中,合同价款不做调整。 9.7 第一轮磋商报价表上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9.8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每轮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和一个报 价。多个报价和方案将作为无效投标。 9.9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0、磋商工作程序 (1)供应商全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 (2)公开第一轮报价;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16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
28、: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3)抽签决定供应商磋商次序; (4)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 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 (5)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 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并给予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
29、,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 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6)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 提交第二轮报价(最后报价)。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 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山 东 理 工
30、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17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7)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8)确定成交供应商。 (9)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 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包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 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11、磋商内容 11.1 采购项目的价格、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等内容。 12、评审原
31、则与评审标准 12.1 评审原则 (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 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 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 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 确定。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投票确定。 (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 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采
32、购程序继 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 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 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18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12.2 评审标准 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 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根据排名
33、先后确定 成交候选供应商。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 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委会确 定项目总报价最低者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 人;如果项目总报价相同,评委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 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 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 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3、磋商小组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
34、内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 行评审和比较。磋商小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组成。 14、磋商评审纪律 14.1 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 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14.2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 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14.3 磋商小组采用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19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
35、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5、无效投标情况说明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制作、密封、签署、盖章; (3)响应文件中有多个方案;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 有效证明; (5)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磋商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 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7)超出经营
36、范围报价; (8)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 (9)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10)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没在指定位置签字; (11)响应文件未完全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磋商文 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2)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磋商小组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20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37、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14)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 (15)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16)属于采购人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情形; (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 碍公平、公正; (18)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1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否决投标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成全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 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 磋商小组作出的决定。 16、
38、对响应文件的修正 16.1 磋商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磋商时,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符的, 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 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 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 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 成交公示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21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
39、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 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磋商小组成员。 18、成交通知 18.1 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 通知也可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18.2 当成交供应商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其他供 应商发出落标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对落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1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
40、组成部分。 19、合同授予 19.1 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补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与 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0、 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采购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 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 21、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 22、签订合同 22.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否则按违约处理,并赔偿本次及再次采购所发生的费用。 2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 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3. 处罚和质疑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22 竞 争
41、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23.1 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不按规定 签约的; (4)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说以 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 (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6)投标供应商其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
42、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7)在招标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中止或退出投标的。 23.2 投标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23.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23.4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公布评审结果的日期为准) ,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将被 视为无效质疑。 23.5 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向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 23.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
43、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23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4)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 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5)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
44、 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 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 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 章。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 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 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3.7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质疑书: (1)质疑人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4)提起
45、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质疑期限的;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3.8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校 方 责 任 险 采 购 24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电话:0533-3591918 地 址: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 51 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 A 座 14 层 传真:0533- 3591929 23.9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质疑: (1)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1)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 的; (1)其他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 23.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 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23.11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拆。 23.12 质疑函递交,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受理单位: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