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 6 年伤寒、副伤寒菌株药敏结果记录表 监 测 地 区 : 省 ( 自 治 区 、 直 辖 市 ) 市 ( 区 、 县 ) 乡 ( 镇 ) 药 敏 结 果 AMP AMC CFT CTX GEN NAL CIP TBT RFA SMZ 菌 株 号 样 品 名 称 血 清 型 菌 株 分 离 日 期 药 敏 试 验 日 期 抑 菌 环 结 果 抑 菌 环 结 果 抑 菌 环 结 果 抑 菌 环 结 果 抑 菌 环 结 果 抑 菌 环 结 果 抑 菌 环 结 果 抑 菌 环 耐 药 性 抑 菌 环 耐 药 性 抑 菌 环 耐 药 性 耐 药 数 中 介 数 敏 感 数 说明: 1. 每批药敏试验必须同时做参比菌株大肠埃希菌 ATCC 25922,并将结果记录在本表格内 2. 样品名称尽量详细,如腹泻者粪便,病人血液,生牡蛎,熟猪肉等 3. 药敏结果判定标准:NCCLs 手册 2005 版。抑菌环记录单位 mm,药敏结果记录 S(敏感)、R(耐药)、 I(中介) 4. 抗生素需给出中英文全名及英文缩写,表格中使用英文缩写。氨苄西林(AMP)、阿莫西林/棒酸(AMC)、头孢噻吩(CFT )、头孢噻 肟(CTX)、庆大霉素(GEN)、萘啶酸(NAL )、环丙沙星( CIP)、四环素(TBT )、利福平(RFA)、复方新诺明(SMZ ) 检测单位: 检测者: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