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7 - 北海市行政审批项目申报流程图 要件 一、请示文件一式两份,包 括下列事项: 1承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 批事项的依据; 2相关文件精神; 3具体操作规范; 4其他可供参考的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市编办行政审批 管理科。 申请 申请单位向市审改办(市编办) 提交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取消和下 放的请示文件和相关材料要件。 办理 经批准同意的项目,由市审改办 下文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将 审定的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报 市政务办备案,由政务办通知申 请单位将申报项目进驻政务服务 大厅审批窗口办理。 会审 经初审同意受理后,由市审改办 (市编办)将材料转送市法制办, 由法制办对申请承接、取消和
2、下 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的法律法规依 据进行审核,并给出处理意见反 馈市审改办(市编办) 。 受理 市审改办(市编办)对申请要件 进行初审。 退件 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 知申请单位补齐,申请项目 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受 理并说明理由 - 8 - 监管 由市编办、市法制办、市 政务办、市监察局组成工作 组对各单位承接、取消和下 放的审批事项落实情况及进 驻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情 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 情况。 审核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审批项目, 由市审改办提出审批意见后,报市 审改办领导小组审核。 批准 经市审改办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审 批事项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经审 议通过的审批事项按程序向自治区报 批,待自治区批准后列入市行政审批 目录表,并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