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嘉祥化工产业园公共科研服务中心室外消防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829201902000001 招 标 人:山东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分标准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9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3 第六章 图纸 54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70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嘉祥化工产业园公共科研服务中心室外消防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嘉祥县城西南济宁市生物产业园新民路
2、 1 号(山东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15853772719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古槐路古槐家园 9 号楼 701 室 联系方式:17705477991 二、采购项目名称:嘉祥化工产业园公共科研服务中心室外消防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82920190200000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 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单 位:万元) A 建筑物施 工 1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消防
3、设施 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 B 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律、法 规和规章,受到限制投报处理的,在限制投报期限内不 得参加工程投报。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6.01 三、获取招标文件 3 1.时间:2019 年 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嘉祥县公共资
4、源交易网( )或中国山东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 3.方式:凡未在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及中国山东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 使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响应(报名)本项目并下载采 购文件。未按要求响应(报名)本项目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四、公告期限:2019 年 1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1 月 22 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2 月 15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2 月 15 日 9 时
5、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一)纸质版文件递交 1、时间:2019 年 2 月 15 日 8 时 30 分至 2019 年 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嘉祥县昌盛街路北 73 号)(二)电子版文件上传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标书存档的方 式。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之前上传到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 ( 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 年 2 月 15
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第二开标室(嘉祥县昌盛街路北 73 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军娜 联系方式:17705477991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 号 条 款 名
7、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 山东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1585377271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古槐路古槐家园 9 号楼 701 室 联系人:尚军娜 电话:17705477991 1.1.4 项目名称 嘉祥化工产业园公共科研服务中心室外消防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山东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 本工程包括消防管网、泵房、消防
8、水池等消防设施建 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工程量清单、图纸等材 料。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5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组成结 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消 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9、证;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违反建筑市场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法 律、法规和规章,受到限制投报处理的,在限制 投报期限内不得参加工程投报。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允许细微偏离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10、其他材料 招标控制价、图纸、补充说明;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6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澄清函、答疑函及修改 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 3.1 万元人民币整(31000.00 元) 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必须从
11、其基本账户将 应交纳的投标保证金转入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专 用账户,以其他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9 年 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前,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户 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 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祥支行 账 号: 3700 1686 4080 5015 6463 递交方式:以实际到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应注明投标工程项目名称。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12、情况的年份要求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单位章应为单位公章,可用签字章代替手写签字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一正四副,可同时一起密封 正、副本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3.7.5 电子版投标文件 1、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2、为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法律效力和数据的准 确性,使电子投标文件能够顺利导入计算机辅助 评标系统,投标人须按照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标文 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到政府 7 采购电子运行管理系统;开标时需对电子投标文 件
13、进行现场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其电子 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系统的,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的投 标文件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投标文 件为准。 3.7.6 电子唱标 投标人应通过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按照电 子投标文件内容填写电子唱标单,电子唱标单和 电子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电 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3.7.6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 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 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的地址:嘉祥县城西南
14、济宁市生物产业园 新民路 1 号(山东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名称:山东嘉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嘉祥化工产业园公共科研服务中心室 外消防工程 项目投标文件 在 2019 年 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开标二室(嘉祥县昌盛街 73 号)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 年 2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 中心开标二室(嘉祥县昌盛街 73 号)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15、由投标单位检查 (5)开标顺序:按签到逆顺序唱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在政府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5 人或 5 人以上 8 单数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5% 本项目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履约保证金必须由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中标人基本账户,采用银 行电汇或同行支票倒划方式直接缴纳至甲方的账 户。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施工过 的消防设施工程,项目合同价款 150
16、 万(含) 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 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 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及以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 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 1560100 元 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期望的最高限 价。投标人报价时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 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 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 10 天前向招标人提 出。经核实确有错误的,在投标截止日前 5 天 通知所有
17、投标人。 (3)投标人认为招标控制价低于本企业成本 的,可放弃投标,并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或者招 标单位书面提交放弃投标说明。 10.3 “暗标”评审 9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 评审方式 不采用 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 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 版 是 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 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委托的代理公司提交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
18、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 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注:投标企业应单独提供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 件、退还保证金使用。)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应能够对本单位的投标报价等当场做出解释,否则 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嘉祥 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 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 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
19、,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 提供给第三人。 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 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0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 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 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 监 督 10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
20、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 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 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 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 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3 开标时验证原件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营业 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
21、(跨地区投标企业可提供带二维码的企业资质 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建造师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B 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 份证原件、项目班子人员证件及业绩(以上原件单独密封)以备专家查验。 10.14 招标代理费 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发改办 价格 2003857 号和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10.15 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工程量清单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工 程类别和投标人自
22、身实力,综合考虑多种风险因素编制投标报价,但不得低于 本企业成本,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 (2)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山东省、济宁市现行相 关规定足额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对上述费用进行让利或者优惠的,应 当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综合各种优惠让利后的最终报价。在此基础上, 投标人不得对涉及工程价款方面的投标内容进行再次优惠。投标人违反本条规 定做出的其它优惠,不作为评标依据。 10.16 工程量清单的质疑 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质疑的,可以在投标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人提出,由招标人予以解释或更正。 10.17 工伤保险费 根据有关文件要
23、求,投标单位中标后应办理缴纳工伤保险费。 11 10.18 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 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审计完成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10.19 其它 1、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本项目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2、招标文件工本费 300 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10.10 特别提示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嘉祥县 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上 述资料
24、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代理公 司。 2、投标企业开标前向代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一份, 退还保证金使用 3、投标企业必须向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企业信用承诺 书原件一份(嘉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 12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最低标准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 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质检(量)员 1 具有相应质检员上岗证书 专职安全员 1 安全员配备应符合建质【2008】91 号文,安全员应具有相应安全员上岗证
25、书(C 级) 材料员 1 具有相应材料员上岗证书 预算员(造价员) 1 具有初级及以上造价员资格或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 资料员 1 具有相应资料员上岗证书 注:评标委员会将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最低标准验证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机构 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因关键岗位处在延续期间,本次招标对关键岗位延续日期 不做要求。 13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
26、.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招标控制价、招标方式 1.2.1 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 1.3.1 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27、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项目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4.3.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4.3.2 为本项目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4.3.3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1.4.3.4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4.3.5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4.3.6 与本项目的监
28、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1.4.3.7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4 1.4.3.8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3.9 被责令停业的; 1.4.3.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3.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3.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发改价格2011534 号、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和计 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
29、计取由中标人交纳。 1.6 保密 1.6.1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7.1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 体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1.8.1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
30、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包含以下部分: 15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标准;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仔细阅 读并充分理解。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已约定的 内容和格式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2 招标文件的
31、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包括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 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 标控制价等)有疑问的,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时间及方式”条款的 规定提出问题。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书面通知投标人。 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发出.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书 面通知投标人。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
3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日前予以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通知 的内容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材料;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8)投标企业信用承诺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且逐页加盖预算员章。 16 3.2.2 投标报价中的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相应规定足额计取,投标人在投
33、 标 报价中,对上述费用进行让利或者优惠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安全施工费作为规费 计入投标总报价,安全施工费费率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 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过嘉祥县公共资源中心通知所有 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求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
34、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 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在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 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未中标人基 本账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嘉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嘉祥县公共资源中心备案 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
35、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和安 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详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
36、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 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 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对本工程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备选方案。 17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 招标文件要求更
37、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 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 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
38、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39、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 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 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 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40、.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8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读投标报名和保证金交纳信息。 (3)招标人确认投标人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4)投标人代表相互检查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签字确认开标记录。由招标人、投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 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6. 评标 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初步评审; (4)详细评审; (5)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6)评标委员会解散。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1 组建评标委
41、员会 6.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一般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招标人的代表应当具备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评标专家条件。无符 合条件人选的,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所需评标专家,应当从省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使用国有资金工程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全部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中,通过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来自同一单位的不得超过两人。评标委员会 成员的名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应当保密。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4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 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准备 6.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6.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 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19 6.2.3 熟悉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 件、技术标
43、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 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定额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6.3 初步评审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具体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 (2)资格评审,具体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 (3)响应性评审,具体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 (4)判断其投标是否被否决; (5)投标
44、报价的修正; (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7)汇总初步评审结果,确定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 6.3.2 判断其投标是否被否决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 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5)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函除外)未经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造价员或注册造价 师)逐页签字并加盖专用章的; (6)在技
45、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8)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9)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的; (10)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11)投标文件出现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 致的; (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 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3)投标人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14)投
46、标人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标准的;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6)投标文件正本侧面不加盖骑缝章的。 20 6.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或同一电子签名认证证
47、书编制或上传的; (8)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3.4 投标报价的修正 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 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其具体内容为: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 报的为准。 (3)若投标文件出现偏差,投标人应按上述修正原则进行修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 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现场书面确认。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存在算术性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 标。 6.3.5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
4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 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 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6.3.6 经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合格、被否决、认定为废标的投标不
49、再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6.4 详细评审 6.4.1 只有通过了初步评审、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进入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 先技术标、后资信标、再商务标的顺序进行详细评审,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详细评审 的程序: 6.4.1.1 技术标评审和评分; 6.4.1.2 资信标评审和评分(须已通过技术标评审); 6.4.1.3 商务标评审和评分,投标报价评审和评分,并对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投标报 价,判断是否低于其成本(须已通过资信标评审); 6.4.1.4 其他因素评审和评分; 21 6.4.1.5 汇总评分结果。 6.4.2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存在恶意抬高成本竞争、低于成本竞争、串通投标等其他异常情 况。 凡被评标委员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