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习基地(单位)共建协议书 甲方: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乙方: 实习基地 (单位) 共建协议书 甲方: 上海应用技术 大学 乙方: 为推动学生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工作的开展,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实施校企合作,共同育人,为社会 和企业 培养合格的人才。甲、乙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相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加强协作和共建实习基地(单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同意作为甲方 专业的实习基地,为甲方实习教学提供实习条件。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 1、 发挥学校的智力优势 和技术优势 ,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为乙方 人员进修、培训 提供便利 。 2、
2、乙方在招聘毕业生时,甲方给予优先推荐 。 3、 甲方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制定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并提前向乙方提交实习计划(如学生人数、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等)。在和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落实实习计划。 4、 实习期间由甲方派出 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带队老师, 负责 学生 实习指导、 组织纪律、安全 管理及 其他相关工作。 5、 甲方 实习学生 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 从事与实习无关的活动,保守乙方的生产技术和 经营 管理秘密,对违规者,乙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协同做出处理。 乙方: 1、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 运转的 情况下, 按甲方提供的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要求
3、,为 甲方学生提供实习 所必需的条件 ,协助甲方完成实习教学任务。 2、 乙方 委派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 参与 实习指导 工作 。 3、 对实习 学生 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以及遵纪守法的教育 。 4、 参与实习学生的成绩考核 , 按规定的考核规则给出企业课程考核结果。 三、其它 1、 本协议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2、 其他 未尽事宜,经双方 友好 协商解决。 3、 本 协议一式 四 份,经双方 授权代表 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 二 份 ,具有同等效力 。 (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 ) 甲方(盖章)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海泉路 100 号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陆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农行上海桂林支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 03387208017021200 账 号 : 邮政编码: 201102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