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南京师范大学 2012 年自主招收拔尖创新人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 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根据 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文件及江苏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 于 2012 年开展拔尖创新人才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具体实施方 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 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 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的江苏省应届高中毕业生,采用中学校长 实名推荐及考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为: 1、中学校长实名推荐: 部分生源基地中学可推荐 4 人;其他生源基地中学、部分 实习基地中学、联合办学中学可推荐 2 人(具有推荐资格
2、的中 学名单及推荐名额见附件一或我校本科招生网招生快讯栏 目相关公告) 。 2、考生自荐方式: 凡符合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自荐: (1)奥赛获奖类: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 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 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 奖( 含三等奖) 以上者 ; 2 (2)创新才能类: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 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 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 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及以上赛区中取得优异成绩 者、高中阶段获发明专利(不
3、含外观专利)或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 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且取得南京师范大学自主选拔录取专 家组认可的成果者(含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 (3)文学、语言特长类: 具有文学、写作方面的特殊才能,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专 著,或者高中阶段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含二等奖)以 上者( 具体赛事名称:“ 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 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 中学生作文大赛);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优胜奖,或参加全 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者; (4)素质优秀类:思想品德优良、综合素质优秀。在高中 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
4、突出事迹者(含高中阶段获县级 以上“见义勇为称号 ”者)或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 同科类学生中的前 20%者。 自荐考生须由所在中学 12 名高级教师填写评价意见。 3 对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及自荐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 须由中学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 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三个方面必须为合格。 二、招生人数 2012 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 2012 年本科第 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 3%。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中学校长实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 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12 年 1 月 18 日(2012 年 1 月
5、 18 日 24 时关闭报名系统)。申请人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 ( ),点击“自主招生网上报名 ” ( 自主招生网上报名须知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 A4 纸大小、以南京师范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校长实名推荐考生见附件二, 自荐考生见附件三)为封面装订,于 2012 年 1 月 18 日(以当 地邮戳日期为准)以 EMS 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京师范大学学工 处招生办公室(收件地址: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收件人:南京 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7 ,联系电话:025- 835985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校长实名 推荐或自荐)
6、”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考生可通过我校 4 本科招生网查询材料寄达情况。建议中学将考生报名材料统一 汇总邮寄。具体书面材料包含如下内容: 加盖中学公章的南京师范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 申请表(见附件二或附件三); 身份证复印件; 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高中阶段 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须为 原始材料的复印件,且加盖中学教务部门章); 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我评价、个性特长、进入高校发 展规划等,字数在 800 字左右(个人亲笔书写,且不得使用复 印件)。 我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已收到申请材料的考生名 单,请注意查询。 四、选拔程序
7、1、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 料进行初审( 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对由中学校 长实名推荐或自荐条件满足“奥赛获奖类,创新才能类,文学、 语言特长类” 相关规定的考生,通过专家组审核后,即取得自主 选拔面试资格;对其他自荐考生,我校专家组在申请材料审核 的基础上,将同时结合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由中 5 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中学的推荐意见等方面,综合考 察考生的情况,以确定考生能否获得面试资格。 初审通过的考生即获得我校自主选拔面试资格。获得面试 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登 录“ 自主招生网上报名 ”系统查
8、看审核结果。初审通过的考生须通 过网报系统用 A4 纸打印自主选拔考试报名表,核对无误后, 请考生本人签名,此表将作为考生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初审 通过的考生须在截止日期(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另行公布)前向 我校汇款(汇款金额:报名费及测试费共计人民币 60 元/人; 收款人: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收款人地址:江苏省南京 市宁海路 122 号;邮编: 210097;汇款附言请写明考生考籍号 和姓名,如非本人汇款亦请写明考生考籍号和姓名),我校将在 本科招生网公布确认参加考试且手续完备的考生名单。 2、报到 凡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以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为准) 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自主选拔考试
9、报名表(网报系统 生成)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南京师范大学办 理报到手续(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并领取准考证。 3、评估及面试 为全面了解考生的情况,我校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统一开 展心理评估服务。为加强考生对自身的了解,体现对考生选择 6 专业志愿的指导作用,突出我校综合性大学的学科服务优势,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统一开展专业选择评估服务, 并安排专家对评估结果进行指导,从而为考生确定高校专业志 愿提供科学参考。 面试结束后,我校将结合考生的面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 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认定一定数量的优秀等级与合格等 级的考生。心理评估结果在认定考生合格及优秀等级
10、时作参考。 面试时间及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4、入选名单公示 南京师范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名单经学校本科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和考生所在中 学公示,并在规定时间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指定平台进 行公示,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5、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 资格,与考生签订南京师范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诚信 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将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 试院备案。 五、录取政策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我校对 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对考生身 7 体健康的要求,
11、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的有关规定执行。凡获得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 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1、优秀等级者 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一批次录取控制线,考生可直接录取 至我校强化班、文理科基地班或其他任意专业。 对综合素质十分突出、且极具培养潜质的考生,由我校自主选 拔录取专家组认定,并经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江苏省 教育厅审核通过,可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下 10 分(含)范围内,择优录取。 2、合格等级者 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最低控制线,学校将 在考生总分上加 20 分后参加专业排序,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 我校确保录取。 3 、学业水
12、平测试等级要求 对于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 必须达到 2B 以上(含 2B),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六、监督机制 1 、学校纪检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并接 受社会投诉。 2 、学生及其所在中学等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属 实、齐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 8 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 严肃处理:未入学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取消其自主选拔录 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 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我 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南京师范大学未
13、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自主选拔招生 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联系方式 网址: 邮箱:zhaoban 电话:(025)83720759 传真:(025)83598534 地址: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宁海 路 122 号 18 号楼 105 室 ) 邮编:210097 八、其它 本实施方案以网上发布为准,并由南京师范大学学工处招 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9 南京邮电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建 立健全高校招生综合评价体系为重点,确保公平公正和择 优选拔
14、,并贯彻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做好普通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我校 2012 年在江苏省继续实行自主选拔录取,以选拔品学兼优、 综合素质好、特长突出、具备信息学科才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条件 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为江苏省应届优秀 高中毕业生,并具备下列 6 项条件之一: (一) 思想素质优、特殊才能突出类 1、思想品德优秀,荣获政府部门颁发的地市级“道德模 范” 、 “见义勇为 ”称号、省级“优秀志愿者 ”称号,并经我校认 定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 赛(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 上者; 3、高中
15、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 等奖(含)以上者; 10 4、在科技创新、信息、软件、外语等方面有突出才能, 经所在中学推荐,且其成果获得南京邮电大学自主选拔专 家组认可者。 (二) 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类 5、江苏省四星级中学推荐,学习成绩优秀,学业水平 测试必测科目获得 4A1 合格,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 6、南京邮电大学生源基地学校推荐,或其他江苏省四 星级高级中学校长推荐,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获得 3A1B1 合格及以上,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在年级前 30%, 并经所在中学公示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 相结合的方式: 1
16、、网上报名:进入我校招生信息网( ), 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打印网上 报名系统生成的南京邮电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 表( 以下简称“申请表”) (务必注明报名条件类型) 。 2、邮寄书面材料:申请表;中学校长签名的推荐 信、经中学教务处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 复印件;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符合报 考条件的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于 2012 年 1 月 16 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邮政 EMS 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南 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 自主招生材料” 字 样) 。 11 3、报名时间:2012 年 1 月 5 日
17、至 2012 年 1 月 16 日 24 时 三、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数为我校 2012 年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 3以内。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南京 邮电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方案,使中学、考生和家长了解我 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学校自主选拔测试专家组负责考核具备特殊才能的 学生。 3、学校将按照南京邮电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方 案报名条件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符合条件的考 生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报名考生注意关注网站, 及时了解信息。 4、初审合格考生需按照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来我校进行综合测试,具体考
18、试要求、考场安排另见我校 招生信息网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5、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及报考 条件确定 2012 年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及享受优录政策的 等级(A、B 、C 三个等级) ,其中 A 等级考生经过我校专 家委员会测评,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省教育厅审批。 6、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入选的考生,将作 为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 12 校招生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备案。 五、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 2012 年全国普
19、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学业水平测试选 测科目成绩理科达到 B B、文科达到 BB,且必须在自主招 生志愿中填报我校。优录政策分为 A、B、C 三个等级: 等级 A:高考成绩在江苏省本一省控线下 5 分内(含) 的考生,予以录取并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 等级 B: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一省控线的考生,予以录 取并满足其第一志愿专业; 等级 C:高考成绩达江苏省本一省控线的考生,予以录 取,并且加 10 分安排专业。 六、培养措施 1、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按其特长和报考条 件可参加我校新生奖学金的评定; 2、通过自主选拔且被录取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强 化班的选拔。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
20、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 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 13 监督。 3、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交的材料必须属实,如 有弄虚作假,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 省教育厅将取消其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 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 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1、电话:(025) 85866669、85866668、85866270(传真) 2、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 9 号(210046) 南
21、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 3、网址: 4、电子信箱:zsk 九、本方案由南京邮电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4 南京工业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理、管、经、文、法、 哲、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于 2001 年由原南京化工大学与原南京建筑工程 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是教育部卓越 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教育部国家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教育部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和综合改革试 点高校。 学校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 3 人,拥有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 国家生化
22、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大学科技园。 学校现有学院(部)26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5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5 个,二 级学科博士点 34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16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81 个、硕士专业 学位点 3 个、工程硕士授予领域 19 个、本科专业 70 余个。 学校为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 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考试院的有关精神,2012 年将进行自主选拔录 取招生。学校结合办学特色和学科培养的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选拔录取素质优秀、才能突出、潜力巨 大的优秀学生进入我
23、校深造。现将有关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生范围 具有参加 2012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省理科和文科 考生。 二、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 2012 年本一招生计划总数的 3%。 15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五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的 方式提出申请,并在报名表中注明报名类别。报名考生的推荐中学须对推荐名 单进行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A、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及以上科技创 新竞赛、全国作文竞赛、全国英语竞赛中获得二等奖以上者,或在经学
24、校招生 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 B、成绩优秀类:江苏省四星级(含)以上中学成绩排名列前 20%者,或我 校生源基地中学成绩排名列前 30%者,或经中学校长特别推荐者。 C、品德优秀类: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等大型活动中有优秀成绩者,或见 义勇为等在思想道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D、特殊才能类:经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 领域有突出表现或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 E、发展潜力类:经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具有创新潜 质、超强学习能力、科研潜能等特殊发展潜力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
25、2 年 1 月 5 日至 2012 年 1 月 20 日。 2、报名方式:推荐与自荐考生均要通过网上报名,并提供纸质报名材料。 3、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登录南京工业大学招生信息网( ), 进入南京工业大学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仔细阅读报名步骤和 考生须知,按照有关要求填写、提交信息。 考生网报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南京工业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报 名表” ,请下载并用 A4 纸打印,交由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 学校公章(照片须盖骑缝章) ,贴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材料邮寄:统一使用 A4 纸打印(复印)有关材料,并按照下列材料顺 序在左侧
26、装订,所需材料包括: 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再添加封面); 个人申请,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 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须由本人亲笔用蓝黑或黑色水笔手写,不超过 800 字; 16 高中阶段每学期学习成绩及年级位次的汇总表(须为原始材料的复印件, 且由中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 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 邮寄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 30 号南京工业大学学生处招办,邮编: 211816。纸质报名材料必须于 2012 年 1 月 22 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以中国
27、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达,并请在信封正面注明“2012 年南京工业大 学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确认: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 请注意查询。无论考生被我校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南京工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将对考生的报名材 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 2012 年 2 月 4 日前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我校在确定拟参加考核的申请考生时,向在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如必 修科目测试等级有 A 的考生)的申请考生、向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地区或中
28、学、 向农村地区中学或申请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缴费 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 2012 年 2 月 8 日前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 60 元, 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考生需根据我校报名系统中的缴费提示进行缴费, 我校在缴费整体结束后及时更新考生的缴费状态。 3、准考证打印 初审合格并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2 年 2 月 11 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 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贴照片后由中学盖骑缝章方能生效。准考证内容包括 考生的各科测试时间、测试项目及注意事项。 4、面试 通过初审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 2012 年 2 月 25 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准考
29、证和具备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参加面试。 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及考场外通知。我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认定我校自主 选拔录取入选考生。 5、等级认定 17 我校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认定优秀、合格等级的 入选考生。我校对五大类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分类认定,对合格以上等级的比 例确定为:A 类和 B 类占 60%,C 类占 10%,D 类和 E 类占 30%。 6、入选名单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经在经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将通过学校招 生网和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报送江苏省考试院、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 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
30、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 取消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 7、入选名单上报 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最终确认考生的自主选拔录取认定资格,并将名单 上报江苏省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8、寄送合格证 我校将向入选考生寄送南京工业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证 ,此 证作为学校录取考生时的重要依据。 9、填写志愿表 确认具有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填写南京工业大学 2012 年 自主选拔录取协议书 、 江苏省 2012 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 等。 六、录取办法 对符合江苏省考试院的相关要求、高考文化分在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 取最低控制线上的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所报专业
31、须符合我校的选科要 求,如专业服从调剂,我校确保录取。我校将在“南京工业大学 2012 年本科生 招生章程”中公布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选测等级要求。 我校按以下政策进行专业录取: 1、等级认定为优秀的考生:加 10 分进行专业排序;对高考文化分达到我 校本一录取线的考生,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对具有特殊才能、突出成绩或创新潜质等特别优秀的少数入选考生,经我 校专家委员会测评和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经省教育厅批准后, 我校将按照其所属科类,在本一省录取最低控制线下 10 分(含)范围内,择优 录取。 2、等级认定为合格的考生:加 5 分进行专业排序;对高考文化分达到我校 本一录取线的考
32、生,再奖励 5 分,即加 10 分进行专业排序。 18 七、重要日程 报名截止:2012 年 01 月 20 日 寄送截止:2012 年 01 月 22 日 初审公示: 2012 年 02 月 04 日 缴费截止:2012 年 02 月 08 日 面 试:2012 年 02 月 25 日 合格查询:2012 年 04 月中下旬 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信息均在“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及 时公布,请考生关注、查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八、监督机制 1、学校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学 校成立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我校自主招生各项工作;学校
33、纪 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全程监督,确保招生政策和工作程序公开透明。 2、中学及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须客观、真实,由所在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 公章方为有效。所在中学须对推荐名单和录取结果等进行张榜公示,以接受社 会监督。 3、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 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 予以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未入学的考生,取消其自主 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我校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承担自主招生的相关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 介的信息。 九、联系方式 电话:江浦校
34、区:025-58139090;新模范马路校区:025-83587711 地址: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南路 30 号(邮编:211816) 邮箱:zhaosheng 网址: 十、附则 本简章解释权属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领导小组。 19 江苏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 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省 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2 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 (苏教考201124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12 年我校在江苏省 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实施方案 如下: 一、招生计划
35、自主选拔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校 2012 年本科第一批招 生计划总数的 3%。 二、报名条件 申请考生须为品学兼优、素质全面、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应 届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为英语),经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江苏 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推荐(具有推荐资格中学名单见江苏大学本科 生招生信息网公告,推荐名额另行通知中学),且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一)高中阶段平时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综合成绩年级排名 前 30%的学生。 (二)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取得 2A2B1 合格的学生。 20 (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 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四)有超常的
36、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 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 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获得省 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 (五)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与全国新概念 作文大赛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叶圣陶杯 ”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获得优胜奖的学生。 (六)高中阶段参加体育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 书,或获得市级(省辖市)文艺调演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学生。 (七)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并且获得市 级(省辖市)及以上表彰;或高中阶段获得市级(省辖市)及以 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
37、号的学生。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12 年 1 月 20 日。 考生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 ( ),点击“网上报名”,进入 “用户登录”页面, 首次登录考生需先点击“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册 成功后,重新进入“用户登录”页面,方可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填写、修改、打印报名表。 (二)邮寄材料 中学将考生全部报名材料汇总后,统一出具成绩册,连同中 学推荐名单汇总表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 用 EMS 快递寄送至我校。报名材料统一以 A4 纸大小按以下次 序装订,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21 1、报名表。打印网上提
38、交的报名表,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 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须加盖骑缝章),除中学意见外 其余内容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填写。 2、高中阶段每学期课程成绩及年级位次汇总表(须为原始材 料复印件,并加盖所在中学教导处公章)。 3、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的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 取得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个人陈述要求学生本人 撰写并手抄,不超过 800 字。 4、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须加盖中学 公章)。 5、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1.按照报名条件,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全者 视为审查不合格),通过审查者
39、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自主选拔测试。 名单将于 2012 年 2 月 6 日前在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 询,我校不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缴费(报名测试费为 60 元 /人,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考生自行 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测试证并粘贴照片,同时加盖所在中学骑缝章, 并按照要求参加面试与综合测试。 (二)面试与综合测试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规定时间来我校进行面试与综合测 试,具体要求与安排见网上报名系统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我校不另行通知。 (三)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面试与综合测试成绩及报考条件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及 享受优录政策的等级
40、(A、B、C、D 四个等级)。考生可登录网上 报名系统查询结果。 22 (四)公示 入选考生名单及享受优录政策等级须上报江苏省教育厅审批, 同意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时,我校和考生所在中学分别在 各自网站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正式取得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五)志愿填报 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江苏大学 2012 年自 主选拔录取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按照江苏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政策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并确认。 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五、优录政策 取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 学业
41、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达到 BB。在全国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 按照我校制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我校自主选拔优录政策等级分 为 A、 B、 C、D 四类。 A 类(该类考生须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 考生高考成绩在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线下 10 分(含) 范围内即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对于录取在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 工程(流体机械及其自动控制)、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个专业的 考生,可选择进入相应专业的“卓越班”。 B 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即录取, 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C 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即录取, 并满足考生
42、所填报专业志愿之一(考生须填满六个专业志愿)。 D 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考生 填满六个专业志愿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保证录取。 六、监督机制 23 (一)在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的原则, 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二)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并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进行全 过程监督。 (三)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操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 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对在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 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 经
43、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 301 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2013 网址: 电话:0511-88780048 、88080869 传真:0511-88791785 申诉电话:0511-88780012 八、本方案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4 扬州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推进素质 教育实施和创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 苏省 2012 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1】24 号)等 有关自主选拔录取的文件精神,
44、经学校研究,我校 2012 年在江苏省进行自主选 拔录取工作。学校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选 拔 品 学 兼 优 、 综 合 素 质 好 、 特 长 突 出 的 优 秀 高 中 毕 业 生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 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 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由考生所在中学推荐并申请 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数学、物理、化 学、生物、信息学)获得三等奖(含)以上者; 25 2、高中阶段在中学生科技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三
45、等奖(含)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殊才能,或在某一学科领域 有发展潜力,经所在中学推荐并获得扬州大学自主选拔专家委员会认可者; 4、扬州大学优秀生源基地学校、江苏省四星级高级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 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学生中的前 35%,综合素质优秀、成绩突出者; 5、思想道德品质优秀,获得地级市(含)以上各种思想道德品质类奖励或 荣誉者; 6、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 5 门课程成绩达 2A2B1 合格者。 二、招生人数 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 2012 年在江苏省本一批次招生计划的 3%。 三、报名程序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申请工作实行网上报名与邮寄材料相
46、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我校本科生招生网 ( ),根据要求填写网上报名资料,填写完毕后提交。用 A4 纸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的扬州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以 下简称“申请表”)。 2、邮寄书面材料: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 A4 纸大小、以 “申请表”为 封面装订,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 EMS 特快专递方 式寄至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 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扬州大学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 表; 中学推荐信、
47、经中学教务部门审核盖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复印件 以及年级排名汇总情况表; 身份证复印件; 26 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 特长、优势的材料; 个人陈述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 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在 800 字左右。 3、报名时间:2012 年 1 月 6 日至 2012 年 1 月 20 日 四、操作程序 1、学校将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扬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政策,使中学、 考生和家长了解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目的、内容、要求和办法。 2、初审 报名截止后,扬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小组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
48、行资 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 2012 年 2 月 5 日在 扬州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结果。通 过初审者须在网上确认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2 月 15 日)。 3、报到 通过初审的考生于 2012 年 2 月 25 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具备报名 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扬州大学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测试费人民币 60 元 人),并领取准考证。 4、面试 时间:2011 年 2 月 26 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 低认定我校自主选拔录
49、取入选考生。对于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合格的考 生,将作为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招生信息 网上予以公示,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级招生部门相关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可作为我校 2012 年自主选拔入选考生人选,并报教育部和江苏 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7 6、签订协议 一经公示认可,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有关协议。 五、录取政策 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拟正式录取人选考生仍需参加 2012 年江苏省普通高等 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须在高考志愿中本科一批平行志愿填报我校。 1、符合报名条件第 1、2、3 条中任一条,我校在录取时,可在 2012 年本 一省控线下 10 分录取并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2、符合报名条件第 4 条,我校在录取时,可在 2012 年本一省控线下 5 分 录取并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3、符合报名条件第 5、6 条中任一条,高考成绩达到江苏省 2012 年本科第 一批省控制线,我校在录取时可加 10 分安排专业。 4、报考我校单独代码(代码为 1646)农科类专业的,我校在录取时,可在 2012 年本一省控线下 10 分录取并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