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所需绿化养护和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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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所需 绿 化养护和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合同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2 -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 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 3 -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所需 绿 化养护和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合同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2、 地: 邮 编: 乙方在重庆市北碚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组织的重庆市北 碚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所需绿化养护和道路清扫保洁 劳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中中标。 为切实搞好 重庆市北碚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建成区域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提高清扫保洁作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环卫工作的有序开展,甲方根据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 合同基本数据; -

3、4 - 二、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环卫作业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扣分标准 三、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评分细则 四、 中标通知书 五、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六、 招标文件、答疑记录及补疑 七、 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服务内容: 1. 路面(含人行道、车行道、边坡、梯道、护坡、水篦子等)清扫保洁、冲洗工作。 2. 垃圾箱、果壳箱、人行及隔离护栏清洁及垃圾收集、清运。 3. 道路两侧可视线范围的牛皮癣清除工作。 4. 绿地、行道树管护及管护区域内的绿化应急抢险工作。 5.中标单位发现道路 可视范围有乱开挖、乱倾倒、车辆带泥上路、随意乱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应该立即上报甲方。 服务承包

4、期限 第三条 服务承包期限为 壹年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服务承包经费 第四条 甲方以包干费用 元整 /年,大写: 向乙方支付清扫保洁及绿化管护服务费。 第五条 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甲方根据上一个季度考核情况按季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即上季度次月支付上个季度的服务费。 第六条 包干服务价款包括:作业人员工资、各类加班费、劳保福利、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费用(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意外伤害保险、教育培训费、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费、水电费、劳动工具及维修费、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服装费、“牛皮癣”治理、作业设备维修费、一次性经济补偿金、企业应缴税金、应得利润

5、和管理、应急费,以及乙方职工可能发生的工亡、工伤和各种不可预见损失等风险费用。- 5 - 上述费用总计超过服务价款金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工作要求及质量标准 第七条 清扫保洁具体作业项目的工作要求和作业规范按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渝市政管委 2000 87 号)执行,作业时间按以下要 求。 1.晨前普扫时间: 5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早上 6: 00 完成; 10 月 1 日至次年 4 月 30 日早上 6: 30 完成。 白天保洁时间:道路(普扫完成 20: 00),采取巡回保洁方式捡拾路面和绿带内的垃圾,及时清理果皮箱,每天擦拭果皮箱和人行护栏 。 2.机械作

6、业时间: 洗扫车每天巡回对路段车行道作业。 道路:( 1)车行道低压冲洗 ,冬春季每日 1 次,夏秋季每日 2 次;降尘每日 2 次,上下午各 1 次。环境温度在 35以上时,可适量增加洒水或喷雾降尘降温次数。( 2)车行道和人行道(含路沿石、水篦、石护栏,石护坡及其它立面)采取人 机配合的方式进行刷洗,每周应不少于 1 次。车行道在不进行人机配合冲洗时,应安排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机械高压冲洗。 3.路面遇严重污染时,应立即进行冲刷,直至清除污迹。 4.白天因交通限制无法实施冲洗冲刷作业的路段,应立即安排在 23: :00 后进行。 洒水降尘时间严格按照市、区蓝天工程工作要求执行。 5. 遇重大活

7、动和节假日,保洁时间应顺延至少 1 小时。 6.如遇上级检查、重要接待、重大活动、领导指示等紧急情况,乙方要按时完成责任范围的保洁任务,超出责任范围内的保洁工作,甲方不再单独支付保洁费用。 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 见附件 1: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环卫作业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扣分标准 第八条 绿化作业项目的工作要求和作业规范按重庆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执行,作业时间按照以下要求。 1、项目作业时间要求 ( 1)每天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17:00 为正常作业时间,夏季高温抗旱期间作业时间另行安排。 ( 2)应急抢险作业时间为 24 小时值守,出现险情必须在 1 小时之内

8、响应处理。 绿地管护质量标准见附件 2: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评分细则 - 6 - 检查考核 第九条 日常监督检查及考核验收的方法 、内容、程序等原则上按照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环卫作业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扣分标准、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评分细则执行。 5.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清扫保洁、绿地管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评,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意见。 2. 根据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环卫作业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扣分标准 、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评分细则,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9、奖惩。 3. 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措施的情况。 4. 监督、指导乙方对员工进行清扫保洁、绿化管护技术培训,提高作业技术水平。 5. 根据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的修订情况,对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环卫作业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扣分标准 进行修改和补充。 6. 按服务质量标准和检查验收结果,按时支付服务价款。因本合同的经费系财政拨款,若政策因素拨款没有按约定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7. 监督乙方对所聘用人员严格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工资、劳动保护、保险等规定。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按期领 取服务价款。 2. 有权对甲方的质

10、量考评提出书面异议,但需提供相关证据。 3. 履行承诺义务,按时参加并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组织的检查考评工作。 4. 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5. 按重庆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规定及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需改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6. 特殊情况下(如自然灾害、抢险救灾、重点整治工作等),除做好承包区域清扫保洁作业外,应无条件的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和大型接待检查任务。 - 7 - 7. 重视安全生产,督促员工按规范操作,确保不发生安全 事故。负责合同期间聘用人员发生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的处理,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8. 在承包期间,甲方因

11、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乙方承包的作业面积,相应增减服务价款,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9.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国家规定为所聘用的环卫工人购买足额的各类社会保险。 10. 乙方自行招录的清扫保洁人员应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间所聘用人员管理,劳动纠纷处理,用工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11. 乙方应按月 足额支付聘用人员工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全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随国家每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作相应调整。 12. 发现所中标段范围内有乱堆放、乱倒弃土等违法违违规现象要及时向蔡同

12、城市管理处报告,根据甲方要求对乱牵、乱挂标语、横幅等进行清理。 13.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一)中标公司在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过程中,如果出现下列情况,视为违约,采购人立即终止该中标公司的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1、在一年服务合同期内,连续 3 个月或累计 3 个月考核 不合格; 2、在一年服务合同期内,因作业质量原因,被区委区政府、市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市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 3、将履约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及相关规定投入人力、物力及机具设备的; 5、拒不服从招标人管理调度,不执行招标人

13、安排的环卫整治任务及其他专项工作任务的。 (二)若投标总报价下浮比例超过最高限价总价 10%的投标人,且该投标人最终成为中标人后,在履约过程中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立即终止与该中标公司的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 8 - 1、在一年 服务合同期内,连续 3 个月或累计 3 个月考核不合格; 2、在一年服务合同期内,因作业质量原因,被区委区政府、市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市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 3、将履约项目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及相关规定投入人力、物力及机具设备的; 5、拒不服从招标人管理调度,不执行招标人安排的环卫整治任务及其他

14、专项工作任务的。 第八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十二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北碚区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附 录 I 合同终止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期满前 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书面移交验收申请,并列出交接清单。 第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法或其他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发群访纠纷或越级上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应的服务承包费,合同予以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合同终止: 1. 合同期满自行终止。 2. 根据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环卫作业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扣分标准 ,连续 3 个月考核为 85 分(不含 8

15、5 分)以下,或全年累计 3 个月考核为 85 分(不含 85 分)以下,本合同自行终止。 全年累计 10 个月考核得分 90 分以上(含 90 分),乙方在不增加中标金额的前提下,合同可续签,续签时间最多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3.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下年度承包合同续签资格: ( 1)年度考核 85 分(不含 85 分)以下的; ( 2)因乙方的重大过错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的; - 9 - ( 3)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力,或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的; ( 4)擅自将清扫保洁、绿化管护作业项目转包给第三者的; ( 5)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 4.绿地管护考核,当

16、月考核“不合格”,由 采购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并扣罚该月养护费 5000 元:连续两月或总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扣罚一个月的养护费,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十、 附则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根据甲方委托事项,办理验收接管手续。 第十七条 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_份, 需方 _份,供方 _份,采购代理机构 1 份,财政部门 1 份,具同等法 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环卫作业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扣分标准 附件 2.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会 绿化养护管理检查评分细则 - 10 - 附件 1: 十里温泉城管理委员环卫 作业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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