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保 障 性 住 房 智 能 化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深 圳 市 住 房 保 障 署 以 公 开 招 标 方 式 进 行 保 障 性 住 房 智 能 化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的 委 托 服 务 采 购 工 作 。 招 标 事 项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项 目 内 容 项 目 名 称 :保 障 性 住 房 智 能 化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项 目 。 项 目 详 细 需 求 和 相 关 技 术 要 求 如 下 : 、 项 目 需 求 1、数 据 采 集 (1)人 员 信 息 采 集 保 障 房 人 员 信 息
2、 采 集 包 括 住 户 信 息 采 集 、同 住 人 信 息 采 集 、以 及 小 区 物 管 人 员 信 息 采 集 。 ( 2) 采 集 方 式 保 障 房 人 员 信 息 采 集 包 括 PC 端 Web 管 理 系 统 采 集 、自 助 终 端 采 集 、移 动 终 端 采 集 等 三 种 采 集 方 式 。 ( 3) 采 集 内 容 系 统 采 集 的 内 容 包 括 :人 脸 数 据 、指 纹 数 据 、身 份 证 副 本 数 据 、实 名 制 RCC SIM 卡 等 数 据 ,同 时 支 持 其 它 身 份 识 别 数 据 的 接 入 。 2、数 据 交 换 ( 1) 公 共
3、住 房 基 础 信 息 平 台 的 数 据 交 换 2 系 统 与 公 共 住 房 基 础 信 息 平 台 进 行 房 源 信 息 同 步 和 住 户 信 息 的 数 据 同 步 。 ( 2) 实 施 项 目 硬 件 设 备 的 数 据 交 换 系 统 实 时 与 实 施 项 目 楼 栋 管 理 设 备 和 入 户 管 理 设 备 进 行 数 据 交 换 ,数 据 交 换 的 内 容 包 括 :管 理 系 统 将 采 集 的 住 户 权 限 远 程 下 发 给 楼 栋 智 能 门 禁 设 备 和 入 户 智 能 管 理 设 备 ,以 及 楼 栋 智 能 门 禁 设 备 和 入 户 智 能 管
4、理 设 备 的 运 行 数 据 实 时 远 程 上 传 至 管 理 系 统 。 3、系 统 基 础 配 置 ( 1) 智 能 设 备 的 管 理 和 配 置 系 统 对 楼 栋 智 能 门 禁 设 备 和 入 户 智 能 管 理 设 备 进 行 配 置 、 入 网 、通 信 ,建 立 设 备 与 保 障 房 源 、保 障 房 住 户 的 逻 辑 映 射 关 系 ,通 过 智 能 设 备 的 人 脸 识 别 、指 纹 识 别 、掌 静 脉 识 别 、身 份 证 证 件 卡 识 别 、身 份 证 副 本 识 别 、实 名 RCC SIM 卡 识 别 等 身 份 识 别 和 使 用 权 限 管 理
5、实 现 系 统 对 保 障 房 源 和 保 障 房 住 户 的 管 理 。 ( 2) 系 统 基 础 功 能 权 限 系 统 为 市 、各 住 房 保 障 部 门 及 各 物 业 小 区 管 理 员 提 供 系 统 账 号 ,通 过 对 账 号 系 统 功 能 权 限 的 划 分 ,实 现 系 统 的 分 级 管 理 、完 成 各 岗 位 的 工 作 职 责 。 ( 3) 系 统 日 志 3 系 统 运 行 日 志 :记 录 系 统 中 硬 件 、软 件 和 系 统 问 题 的 信 息 , 监 视 系 统 中 发 生 的 事 件 。运 维 人 员 可 以 通 过 它 来 检 查 错 误 发 生
6、 的 原 因 ,或 者 寻 找 受 到 攻 击 时 攻 击 者 留 下 的 痕 迹 ; 设 备 状 态 日 志 :记 录 保 障 房 楼 栋 管 理 智 能 门 禁 设 备 、入 户 智 能 管 理 设 备 的 设 备 联 网 、设 备 操 作 、设 备 运 行 、设 备 状 态 的 日 志 ,运 维 人 员 通 过 设 备 状 态 日 志 对 设 备 的 进 行 日 常 维 护 和 管 理 ; 管 理 账 号 操 作 日 志 :记 录 各 管 理 员 账 号 的 操 作 日 志 ,记 录 管 理 员 对 系 统 使 用 行 为 ,在 出 现 异 常 管 理 行 为 时 通 过 管 理 账 号
7、 操 作 日 志 对 问 题 进 行 回 溯 。 4、系 统 业 务 功 能 系 统 提 供 管 理 业 务 功 能 、查 询 业 务 功 能 、分 析 业 务 功 能 、 统 计 业 务 功 能 等 核 心 业 务 功 能 。 (1)管 理 业 务 功 能 住 户 管 理 设 备 管 理 房 源 管 理 (2)查 询 业 务 功 能 房 源 查 询 住 户 查 询 设 备 查 询 (3)统 计 业 务 功 能 4 系 统 提 供 包 括 :区 域 统 计 、小 区 统 计 、楼 栋 统 计 、房 源 统 计 、 住 户 统 计 、设 备 统 计 等 统 计 业 务 功 能 ,并 对 统 计
8、数 据 进 行 实 时 查 看 和 报 表 导 出 。 (4)分 析 业 务 功 能 根 据 系 统 的 数 据 采 集 和 数 据 统 计 ,结 合 保 障 房 管 理 规 则 对 保 障 房 楼 栋 门 禁 使 用 数 据 记 录 、房 间 使 用 数 据 、设 备 状 态 数 据 等 进 行 分 析 ,生 成 住 户 保 障 性 住 房 进 出 记 录 和 保 障 房 使 用 的 分 析 数 据 ,对 异 常 数 据 和 临 界 值 数 据 的 保 障 房 住 户 家 庭 进 行 重 点 排 查 和 追 踪 ,并 将 分 析 报 表 导 出 提 供 给 执 法 部 门 进 行 重 点 监
9、 管 和 执 法 。 5、人 脸 比 对 身 份 验 证 通 过 人 脸 比 对 身 份 验 证 ,辅 助 保 障 房 住 户 身 份 有 效 性 的 监 管 和 真 实 性 核 查 。 6、移 动 执 法 小 程 序 执 法 人 员 通 过 微 信 小 程 序 实 现 对 保 障 房 住 户 的 查 询 、保 障 房 使 用 的 查 询 、以 及 保 障 房 统 计 分 析 数 据 查 询 等 ,并 通 过 小 程 序 对 保 障 房 的 执 法 数 据 进 行 上 传 和 对 保 障 房 住 户 权 限 管 理 等 。 7、综 合 服 务 (1)客 服 系 统 支 持 保 障 房 管 理
10、单 位 、物 业 服 务 单 位 、承 租 人 、与 客 服 人 员 围 绕 服 务 进 行 在 线 交 流 ,提 示 服 务 的 满 意 度 ,及 时 处 理 服 务 5 过 程 中 遇 到 的 各 种 问 题 ,有 效 解 决 管 理 人 员 与 住 户 之 间 的 交 流 以 及 关 系 维 护 ,客 服 人 员 通 过 在 线 即 时 交 流 工 具 、客 服 热 线 对 承 租 人 进 行 服 务 。 (2)运 维 系 统 系 统 实 现 系 统 运 行 的 自 动 化 ,减 少 重 复 工 作 ,降 低 知 识 传 递 的 成 本 ,使 系 统 交 付 更 高 效 、更 安 全 ,
11、使 产 品 运 行 更 稳 定 ,使 故 障 处 理 ,由 事 后 处 理 变 成 提 前 发 现 ,由 人 工 处 理 变 成 系 统 自 动 容 灾 ,系 统 运 维 工 程 师 12 小 时 内 响 应 并 对 系 统 进 行 维 护 。 、 技 术 要 求 1、 部 署 环 境 ( 1) 数 据 库 服 务 器 : oracle 11g, linux。 ( 2) 应 用 服 务 器 : weblogic 12c, linux。 2、 开 发 环 境 使 用 深 圳 市 住 房 保 障 署 指 定 的 基 于 J2EE 架 构 的 开 发 框 架 开 发 。 3.实 施 技 术 原 则
12、该 软 件 系 统 要 以 国 家 、 省 各 类 技 术 规 范 和 建 设 等 业 务 信 息 化 规 范 为 依 据 , 严 格 遵 照 国 家 软 件 工 程 规 范 及 以 下 原 则 : ( 1) 先 进 性 : 采 用 国 际 、 国 内 先 进 的 软 件 体 系 结 构 , 先 进 的 技 术 标 准 , 具 有 很 好 的 可 维 护 性 ; ( 2) 安 全 性 : 从 多 个 角 度 , 多 个 环 节 考 虑 , 确 保 系 统 和 数 据 的 安 全 。 6 ( 3) 易 操 作 : 用 户 接 口 及 界 面 设 计 将 充 分 考 虑 人 体 结 构 特 征 及
13、 视 觉 特 征 进 行 优 化 设 计 , 界 面 友 好 、 美 观 , 操 作 符 合 日 常 工 作 流 程 需 要 , 易 学 习 、 易 操 作 , 系 统 提 示 和 帮 助 信 息 准 确 及 时 。 ( 4) 稳 定 性 : 系 统 具 备 较 强 的 容 错 能 力 , 来 保 证 系 统 运 行 的 可 靠 性 , 并 制 订 相 应 的 策 略 完 成 数 据 的 备 份 , 以 保 证 在 出 现 意 外 事 故 时 系 统 能 够 迅 速 恢 复 运 行 。 ( 5) 高 效 性 : 数 据 访 问 、 数 据 处 理 等 系 统 软 件 要 具 有 极 强 的 处
14、 理 和 运 算 能 力 。 要 求 系 统 有 较 强 的 操 作 平 台 、 数 据 库 系 统 、 实 现 架 构 、 网 络 环 境 等 方 面 的 适 应 性 。 ( 6) 可 扩 展 性 : 具 有 科 学 合 理 的 体 系 结 构 , 根 本 保 证 系 统 的 可 扩 展 性 , 业 务 平 台 、 数 据 信 息 平 台 各 个 层 次 都 可 以 灵 活 扩 展 。 系 统 在 信 息 处 理 平 台 和 业 务 应 用 平 台 提 供 标 准 规 范 的 统 一 接 口 , 充 分 支 持 新 业 务 的 展 开 。 随 着 系 统 的 运 行 , 系 统 数 据 量
15、会 越 来 越 大 , 并 对 系 统 性 能 产 生 影 响 , 为 了 保 证 对 系 统 性 能 的 要 求 , 系 统 在 设 计 时 就 应 考 虑 具 有 较 强 的 扩 展 性 。 ( 7) 硬 件 扩 展 性 : 整 个 系 统 和 计 算 机 网 络 可 以 根 据 不 同 的 系 统 要 求 , 随 时 进 行 硬 件 设 备 配 置 。 系 统 容 量 较 小 时 , 系 统 中 主 要 业 务 控 制 软 件 集 中 在 一 套 设 备 。 系 统 容 量 较 大 时 , 将 业 务 控 制 软 件 分 布 在 不 同 设 备 中 , 提 高 系 统 处 理 能 力 和
16、 稳 定 性 。 ( 8) 软 件 扩 展 性 : 提 供 只 需 进 行 简 单 操 作 就 可 以 生 成 新 的 业 务 流 程 、 修 改 已 有 业 务 流 程 , 任 意 增 加 、 删 除 和 修 改 业 务 数 据 和 业 务 流 程 , 适 应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求 。 提 供 功 能 强 大 的 数 据 接 口 , 7 轻 松 实 现 各 种 数 据 的 导 入 、 导 出 以 及 与 外 部 系 统 的 无 缝 连 接 。 ( 9) 应 用 软 件 与 硬 件 的 无 关 性 : 应 用 软 件 所 采 用 的 硬 件 无 关 , 即 通 过 配 置 实 现 系 统
17、 支 持 不 同 硬 件 的 接 入 方 式 。 4、 开 发 技 术 规 范 为 了 便 于 今 后 的 扩 展 应 用 , 并 尽 量 降 低 后 期 维 护 成 本 , 本 项 目 涉 及 的 系 统 主 体 采 用 B/S 框 架 , 使 用 HTML5 标 准 化 语 言 开 发 自 适 应 申 请 页 面 , 采 用 J2EE 体 系 结 构 能 够 使 所 开 发 的 应 用 软 件 系 统 具 有 跨 平 台 的 特 性 , 能 够 在 不 同 操 作 系 统 之 间 、 不 同 平 台 之 间 平 滑 移 植 。 在 系 统 与 其 他 系 统 整 合 关 联 方 面 , 基
18、 于 XML 的 Web 服 务 技 术 是 目 前 世 界 上 最 先 进 的 分 布 式 异 构 数 据 库 系 统 整 合 技 术 , 它 将 原 来 基 于 数 据 库 的 集 成 提 升 到 基 于 服 务 ( 应 用 程 序 ) 的 集 成 , 从 而 屏 蔽 了 数 据 结 构 、 业 务 逻 辑 等 一 系 列 需 要 深 入 了 解 原 系 统 的 细 节 问 题 , 成 为 当 前 最 受 业 界 推 崇 的 集 成 技 术 。 Web Service 从 本 质 上 讲 是 放 置 于 Web 站 点 上 的 可 重 用 构 件 。 Web Service 可 以 分 散
19、 于 Web 的 各 个 地 方 , 通 过 互 相 地 调 用 以 协 同 完 成 业 务 活 动 。 在 Web Service 的 体 系 中 , 不 同 的 应 用 系 统 被 分 割 为 强 内 聚 、 松 耦 合 的 单 个 的 服 务 , 可 以 通 过 Web 被 调 用 和 访 问 。 Oracle 数 据 库 设 计 规 范 :本 项 目 数 据 库 设 计 要 求 必 须 遵 循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的 Oracle 数 据 库 设 计 规 范 。 5、 安 全 要 求 发 布 系 统 必 须 能 通 过 深 圳 市 专 业 的 安 全 漏 洞 扫 描 公
20、 司 的 安 全 8 漏 洞 扫 描 鉴 定 。 6、 数 据 交 换 接 口 规 范 在 系 统 中 涉 及 的 所 有 数 据 交 换 皆 以 XML 文 件 格 式 通 过 交 换 接 口 实 现 ,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具 体 规 范 : ( 1) XML 相 关 的 标 准 和 规 范 核心技术规范: XML、Schema、XSL、namespace、DOM/SAX; 服务相关语言和协议: SOAP、WS、UDDI; 元数据标准: DC、RDF、GILS; 工作流相关的语言: WSFL、XLANG、BPEL4WS、XPDL、BPML; 事务处理和协作相关: WSCI、BTP、WS
21、-COOR、WS- TRAN; XML 安全相关: ENC、SIG、XKMS、XACML、SAML; XML 处理与表现: XFORMS、XHTML、VoiceXML、SMIL、MATHML、SVG; XML 开发相关: DOM、SAX、JAXP、JAXR、JDOM、JAXB、JAXM、JAX-RPC; 其它相关领域的 XML 标准: ADML、AIML、CML、FIX、GML、HR、tML、 ebXML、HL7; ( 2) 接 口 的 命 名 方 法 、 编 码 、 内 容 规 范 接 口 的 命 名 规 范 : 接 口 的 命 名 方 法 应 遵 循 两 个 的 规 则 : 唯 一 9 性
22、 规 则 、 标 示 性 规 则 。 接 口 的 内 容 规 范 : 所 有 的 接 口 必 须 有 统 一 的 格 式 , 各 个 信 息 资 源 库 与 数 据 交 换 接 口 的 内 容 必 须 包 含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接 口 编 码 、 所 共 享 的 数 据 的 结 构 信 息 以 及 元 数 据 信 息 、 接 口 定 义 的 作 者 、 操 作 日 期 、 附 加 说 明 、 接 口 所 属 类 别 ( 即 对 应 共 享 目 录 )、 有 效 日 期 和 使 用 权 限 。 ( 3) 错 误 编 码 规 范 错 误 编 码 是 指 由 于 操 作 步 骤 上 的 错
23、 误 或 网 络 连 接 出 现 问 题 等 原 因 而 导 致 数 据 交 换 无 法 正 常 运 行 。 系 统 可 以 判 断 并 提 示 出 错 的 原 因 。 错 误 的 编 码 采 取 整 数 作 为 唯 一 的 编 号 。 并 保 存 在 数 据 交 换 的 数 据 库 上 。 根 据 实 际 出 现 的 情 况 , 管 理 员 可 以 方 便 地 维 护 扩 展 。 7、 性 能 指 标 系 统 建 成 后 , 应 满 足 如 下 性 能 指 标 : ( 1) 稳 定 性 指 标 系 统 有 效 工 作 时 间 : 99.9% 系 统 故 障 恢 复 时 间 不 超 过 30
24、分 钟 。 不 出 现 以 下 情 况 : 无 故 退 出 系 统 ; 发 生 系 统 不 可 控 制 的 故 障 提 示 ; 因 系 统 故 障 导 致 操 作 系 统 或 机 器 无 法 正 常 操 作 。 并 发 支 持 指 标 10 系 统 支 持 同 时 在 线 用 户 数 : 5000 个 并 发 数 按 同 时 在 线 用 户 数 的 20%计 算 : 1000 个 ( 2) 响 应 指 标 简 单 事 务 处 理 (包 含 各 类 信 息 录 入 、 修 改 、 查 询 业 务 、 主 要 页 面 平 均 响 应 时 间 等 ) 3s( 1000 名 并 发 用 户 ) ; 信
25、 息 录 入 、 修 改 型 简 单 事 务 : 平 均 响 应 时 间 5s; 复 杂 事 务 处 理 60s(1000 名 并 发 用 户 ); 各 类 固 定 统 计 报 表 形 成 时 间 : 1 分 钟 。 类 型 技 术 要 求 约 束 说 明 执 行 标 准 技 术 平 台 基 于 J2EE 平 台 ,使 用 JAVA 语 言 进 行 系 统 开 发 ,JDK 版 本 为 1.6+ 不 可 偏 离 部 署 环 境 服 务 器 RedHat Enterprise 6.0 + 中 间 件 Weblogic 12c + 数 据 库 Oracle 11g 不 可 偏 离 环 境 要 求
26、配 置 管 理 采 用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信 息 中 心 统 一 的 SVN 管 理 工 具 ,进 行 系 统 全 生 命 周 期 的 需 求 、设 计 、参 考 文 档 、代 码 、部 署 程 序 等 资 料 的 管 理 不 可 偏 离 管 理 要 求 单 点 登 录 和 系 统 集 成 采 用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信 息 中 心 指 定 的 权 限 管 理 产 品 ,实 现 统 一 身 份 认 证 体 系 和 单 不 可 偏 离 11 点 登 录 。 系 统 界 面 风 格 遵 循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信 息 中 心 标 准 规 范 之 “
27、信 息 系 统 界 面 和 风 格 统 一 标 准 规 范 ”, 保 障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信 息 中 心 所 有 信 息 项 目 的 界 面 风 格 和 用 户 体 验 的 一 致 性 不 可 偏 离 系 统 安 全 遵 循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信 息 中 心 标 准 规 范 之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规 范 ”,系 统 上 线 前 必 须 通 过 深 圳 市 保 密 局 要 求 的 软 件 漏 洞 安 全 扫 描 ,达 到 相 应 安 全 等 级 要 求 。 不 可 偏 离 数 据 验 证 与 校 验 通 过 用 户 界 面 前 端 对 用 户 输 入
28、 数 据 的 验 证 、 服 务 端 对 输 入 数 据 的 有 效 性 、合 法 性 进 行 校 验 ,保 证 数 据 的 一 致 性 、完 整 性 、合 法 性 不 可 偏 离 过 程 评 审 在 系 统 建 设 的 生 命 周 期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信 息 中 心 要 求 项 目 建 设 方 法 提 交 阶 段 评 审 ,包 括 需 求 评 审 、设 计 评 审 、原 型 评 审 、代 码 走 读 审 查 、测 试 评 审 、项 目 验 收 评 审 等 不 可 偏 离 技 术 要 求 SOA 服 务 管 理 明 确 界 定 系 统 之 间 的 关 系 ,系 统 之 间
29、 的 交 互 调 用 统 一 采 用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信 息 中 心 应 用 支 撑 平 台 提 供 的 SOA 服 务 框 架 管 理 , 在 系 统 设 计 中 必 须 明 确 本 系 统 和 其 他 系 统 的 关 系 ,需 要 使 用 什 么 接 口 ,应 该 提 供 什 么 接 口 。 不 可 偏 离 12 组 织 机 构 和 权 限 管 理 使 用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信 息 中 心 应 用 支 撑 平 台 提 供 的 组 织 机 构 和 权 限 管 理 产 品 对 部 门 、人 员 、岗 位 、角 色 、权 限 进 行 管 理 、授 权 、数
30、据 控 制 等 不 可 偏 离 工 作 流 使 用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信 息 中 心 应 用 支 撑 平 台 提 供 的 工 作 流 产 品 对 业 务 流 程 进 行 开 发 、管 理 、维 护 不 可 偏 离 报 表 使 用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信 息 中 心 应 用 支 撑 平 台 提 的 报 表 产 品 ,进 行 系 统 相 关 报 表 的 设 计 、开 发 、应 用 不 可 偏 离 开 发 框 架 使 用 深 圳 市 住 房 和 建 设 局 信 息 中 心 应 用 支 撑 平 台 提 供 的 开 发 框 架 产 品 ,指 导 系 统 的 分 层 结
31、构 ,模 块 划 分 ,模 块 交 互 等 不 可 偏 离 异 常 处 理 任 何 程 序 、业 务 逻 辑 都 必 须 进 行 合 理 异 常 处 理 ,强 调 异 常 的 自 修 复 性 ,在 出 现 致 命 错 误 时 ,终 止 程 序 执 行 、回 滚 事 务 ,写 入 异 常 日 志 、友 好 提 示 用 户 、通 知 系 统 管 理 员 不 可 偏 离 系 统 日 志 采 用 主 流 的 日 志 管 理 组 件 (如 Log4J)统 一 控 制 日 志 输 出 ,可 以 提 供 多 种 日 志 输 出 级 别 和 方 式 ,生 产 环 境 日 志 输 出 基 本 为 Warn。 不
32、 可 偏 离 13 事 务 一 致 性 控 制 根 据 一 般 性 、惯 用 性 策 略 ,事 务 粒 度 定 义 为 每 请 求 一 事 务 ,保 证 同 一 事 务 中 的 所 有 操 作 要 么 全 成 功 ,要 么 全 失 败 ,特 别 强 调 业 务 和 流 程 的 事 务 一 致 性 不 可 偏 离 可 用 性 可 用 性 要 求 主 要 包 括 操 作 简 洁 、用 户 界 面 友 好 、数 据 校 验 、系 统 容 错 、重 要 操 作 可 恢 复 等 不 可 偏 离 易 用 性 要 求 操 作 简 洁 ,易 于 学 习 ,用 户 只 需 要 简 单 培 训 即 可 掌 握 系
33、 统 操 作 ,以 用 户 为 中 心 (UCD)、按 业 务 分 类 、定 义 常 用 快 捷 入 口 不 可 偏 离 系 统 容 错 系 统 应 具 有 较 强 的 容 错 性 ,对 于 用 户 的 错 误 操 作 ,应 给 予 友 好 的 提 示 ;对 于 系 统 出 现 的 异 常 ,应 向 用 户 解 释 原 因 ,提 示 用 户 如 何 处 理 ;对 于 已 经 发 生 错 误 或 异 常 ,系 统 应 尽 可 能 恢 复 到 原 来 操 作 状 态 。 不 可 偏 离 健 壮 性 要 求 各 系 统 单 点 无 故 障 ,可 长 时 间 稳 定 运 行 , 每 年 因 故 障 停
34、 止 时 间 累 计 不 超 过 24 小 时 , 故 障 次 数 不 超 过 3 次 。 不 可 偏 离 非 功 能 性 要 求 响 应 时 间 响 应 时 间 是 衡 量 系 统 性 能 的 重 要 指 标 ,是 指 用 户 在 请 求 了 某 个 操 作 之 后 、能 够 看 到 结 果 之 前 需 要 等 待 的 时 间 量 。在 系 统 中 ,平 均 处 理 时 间 3 秒 ,业 务 最 长 处 理 时 间 20 秒 。 不 可 偏 离 14 一 般 查 询 操 作 的 响 应 时 间 5 秒 ;一 般 统 计 操 作 的 响 应 时 间 10 秒 。 处 理 能 力 要 求 至 少
35、 1000 个 并 发 用 户 量 ,支 持 5000 个 用 户 同 时 使 用 ,且 系 统 响 应 速 度 比 平 时 降 低 不 超 过 8%。 不 可 偏 离 第 三 方 产 品 接 入 系 统 开 发 中 使 用 第 三 方 产 品 时 :若 第 三 方 产 品 为 商 用 产 品 ,必 须 提 供 厂 家 授 权 代 理 书 和 厂 家 对 本 项 目 的 技 术 服 务 承 诺 ;如 使 用 开 源 或 免 费 产 品 ,需 提 供 免 费 技 术 服 务 和 版 本 更 新 。 不 可 偏 离 其 他 需 求 工 具 使 用 需 求 原 型 :Axure、MindManage
36、r 系 统 设 计 :VISO、PowerDesinger 系 统 开 发 :Eclipse 、PL/SQL 系 统 测 试 :QTP、LoadRunner 推 荐 二 、项 目 服 务 价 格 上 限 本次项目服务的控制金额为人民币 49 万元以内(包含 49 万元),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控制金额,否则投标文 件将视为无效文件。 三 、项 目 服 务 有 关 要 求 (一 )工 期 要 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月内完成。 (二 )其 他 要 求 中 标 单 位 应 派 1名 技 术 人 员 驻 点 深 圳 市 住 房 保 障 署 1年 , 15 现 场 提 供 保 障 性 住 房 智
37、 能 化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应 用 推 广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 四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一 )投 标 人 不 得 有 任 何 外 资 (包 括 港 、澳 、台 资 )背 景 ,非 深 圳 公 司 须 在 深 圳 有 合 法 注 册 的 分 支 机 构 ; (二 )投 标 人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提 供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扫 描 件 ; (三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不 允 许 分 包 或 转 包 ; (四 )投 标 人 近 三 年 没 有 违 反 政 府 采 购 和 招 投 标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在 经 营 活
38、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 五 、定 标 办 法 及 原 则 本项目定标采用一次票决法。 六 、投 标 文 件 要 求 (一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和 格 式 1.响 应 声 明 书 (附 件 1); 2.报 价 一 览 表 (附 件 2); 3.相 关 资 质 证 明 (附 件 3); 4.承 诺 函 (附 件 4); 5.法 人 代 表 书 (附 件 5); 6.法 人 代 表 授 权 书 (附 件 6); 7.投 标 人 情 况 介 绍 (格 式 自 定 )。 8.投 标 响 应 技 术 方 案 (格 式 自 定 )。 (二 )投 标 文 件 的 份 数 及 装
39、订 、密 封 要 求 1.投 标 人 应 准 备 投 标 文 件 正 本 一 套 和 副 本 四 套 ,所 有 封 袋 16 上 都 应 写 明 投 标 人 的 名 称 、项 目 名 称 。文 件 封 面 须 清 楚 地 标 明 “正 本 ”或 “副 本 ”,当 正 本 与 副 本 有 一 不 致 时 ,以 正 本 为 准 。 2.投 标 文 件 正 、副 本 均 应 使 用 A4 纸 统 一 装 订 ,且 均 应 使 用 不 能 擦 去 的 墨 水 书 写 或 打 印 ,并 由 投 标 人 加 盖 公 章 和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的 代 理 人 签 字 。 3
40、.投 标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所 有 副 本 必 须 密 封 ,封 面 均 须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并 在 密 封 口 骑 缝 加 盖 公 章 。 4.对 于 因 标 书 标 识 不 清 、装 订 不 牢 、密 封 不 严 等 导 致 的 不 利 后 果 由 该 投 标 人 自 负 。 (三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1.投 标 人 将 投 标 文 件 按 以 上 规 定 密 封 和 标 记 后 ,按 以 下 注 明 的 地 址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送 至 招 标 单 位 指 定 地 点 。未 及 时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及 不 符 合 密 封 、标 记 、
41、签 章 、装 订 要 求 的 投 标 文 件 将 被 拒 绝 接 收 。投 标 文 件 提 交 后 ,投 标 人 不 得 对 报 价 文 件 进 行 修 改 ,报 价 文 件 中 应 一 次 报 出 一 个 不 可 更 改 的 最 终 报 价 。 2.递 交 资 料 截 止 时 间 :2018 年 12 月 10 日 下 午 15:30。 地 点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红 荔 路 莲 花 大 厦 东 座 807; 联 系 人 :李 工 ,联 系 电 话 :0755-83253736。 (四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 标 文 件 从 投 标 截 止 日 起 有 效 期 为 30 天 。 七 、废
42、 标 条 款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即 可 定 为 废 标 : (一 )报 价 文 件 无 投 标 人 盖 章 ,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或 盖 章 的 ; (二 )投 标 书 未 按 规 定 的 格 式 填 写 ,内 容 不 全 或 关 键 字 迹 17 模 糊 、无 法 辨 认 的 ; (三 )投 标 人 递 交 两 份 或 多 份 内 容 不 同 的 投 标 文 件 ,或 在 一 份 投 标 文 件 中 对 同 一 招 标 项 目 报 有 两 个 或 多 个 报 价 ,且 未 声 明 哪 一 个 有 效 的 ,按 招 标 文 件
43、 规 定 提 交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的 除 外 ; (四 )投 标 人 以 他 人 的 名 义 投 标 、串 通 投 标 、以 行 贿 手 段 谋 取 中 标 或 者 以 其 他 弄 虚 作 假 方 式 投 标 的 。 (五 )投 标 人 报 价 超 过 本 项 目 控 制 金 额 的 。 八 、流 标 情 形 符 合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本 次 招 标 流 标 ,需 重 新 招 标 : (一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并 作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的 供 应 商 不 足 三 家 ; (二 )采 购 的 公 正 性 受 到 影 响 ; (三 )投 标 报 价 均 超 过
44、了 采 购 预 算 ; (四 )采 购 任 务 取 消 。 18 附 件 1: 招 标 文 件 响 应 声 明 书 (模 版 ) 致 (招 标 人 ): (投 标 单 位 全 称 ) 授 权 (全 名 、职 务 )为 全 权 代 表 ,参 加 贵 方 组 织 的 ( 项 目 )招 标 活 动 并 投 标 ,为 此 : 1、我 方 已 详 细 阅 读 了 全 部 招 标 文 件 ,包 括 修 改 文 件 (如 有 ) 及 全 部 参 考 资 料 和 附 件 。我 们 完 全 理 解 并 同 意 放 弃 对 这 方 面 有 不 明 及 误 解 的 权 利 。愿 意 接 受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45、各 项 要 求 。 2、我 方 提 供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全 部 资 料 ,并 保 证 真 实 性 、 合 法 性 。 3、若 中 标 ,我 方 将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履 行 合 同 责 任 和 义 务 。 4、询 价 响 应 书 自 开 标 日 起 有 效 期 为 60个 工 作 日 。 5、我 方 与 本 招 标 文 件 响 应 有 关 的 一 切 正 式 往 来 通 讯 请 寄 : 地 址 : 邮 编 : 电 话 : 传 真 : 投 标 单 位 名 称 (公 章 ):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投 标 响 应 日 期 : 年 月 日 19 附 件 2: 报 价
46、 一 览 表 (模 版 ) 致 (招 标 人 ): 在 研 究 了 招 标 文 件 中 所 有 内 容 后 ,我 公 司 对 招 标 项 目 响 应 报 价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数 量 响 应 单 价 (元 ) 小 计 (元 ) 备 注 1 2 合 计 总 价 : ¥ : 大 写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字 ): 供 应 商 名 称 (盖 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注 :1、填 写 此 表 格 时 不 得 改 变 表 格 的 形 式 。 2、响 应 单 位 如 果 需 要 对 报 价 或 其 它 内 容 加 以 说 明 ,可 在 备 注 一 栏 中 填
47、 写 。 3、此 表 应 经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名 ,并 盖 上 公 章 。 20 附 件 3: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详 见 询 价 响 应 供 应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 1) 营 业 执 照 :投 标 人 必 须 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并 合 法 运 作 的 独 立 法 人 机 构 。须 提 供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加 盖 公 章 ); 2)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3) 投 标 人 认 为 有 必 要 提
48、 供 的 其 他 证 明 文 件 。 投 标 人 代 表 签 名 : 日期: 年 月 日 21 附 件 4: 承 诺 函 致 :深 圳 市 住 房 保 障 署 我 公 司 承 诺 : 1.对 本 招 标 项 目 所 提 供 的 货 物 、工 程 或 服 务 未 侵 犯 知 识 产 权 。我 公 司 已 清 楚 ,提 供 虚 假 承 诺 或 者 被 有 关 单 位 确 认 为 侵 犯 知 识 产 权 的 ,三 年 内 不 得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 2.在 本 项 目 投 标 过 程 中 不 弄 虚 作 假 ,不 隐 瞒 真 实 情 况 ,不 恶 意 质 疑 投 诉 。 2.在 政
49、府 采 购 最 近 三 年 内 无 因 经 营 中 违 法 违 规 的 记 录 ,无 骗 取 中 标 、严 重 违 约 及 重 大 安 全 及 质 量 问 题 之 一 。 3.在 本 项 目 招 标 过 程 中 ,评 标 委 员 会 若 对 投 标 人 进 行 现 场 勘 察 或 实 地 考 察 或 检 验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的 原 件 ,我 公 司 将 随 时 做 好 接 受 检 查 的 准 备 。 4. 本 项 目 由 我 公 司 独 立 投 标 ,并 承 诺 在 中 标 后 独 立 完 成 , 不 转 包 、不 分 包 ,否 则 按 政 府 采 购 相 关 规 定 处 理 。 投 标 人 名 称 : (公 章 ) 投 标 人 代 表 签 名 : 日期: 年 月 日 22 附 件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 志 ,现 任 我 单 位 职 务 ,为 法 定 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