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的财务行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院财务管理,严 密财务手续,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院科 研、经营 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我院实际情 况,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 1、预算是根据院和各部门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 度财务收支计划,分为院级预算和各部门二级预算。 2、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的原则。一般不 得编制赤字预算。 3、预算编制时间:每年 12 月初,各部门将下一年度预算汇 总到财务部,全院下一年度总预算于 12 月底完成。年初将院批 准核定的预算下达各部门。 4、预算编制内容包括
2、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的收 入包括财政补助、专项课题、咨询服务、投资、租金和其它收入等。 支出预算的费用包括公共费、人员费、业务费(差旅费、会议费、 设备购置费、印刷费、非本单位人员稿费和劳务费等)、专项课题 费、专 用基金、基建工程支出等。 5、预算审批。院级财务预算由党政联席会讨论审批;部门二 级预算由院长审批。 2 6、预算执行和调整。财务部和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年度财务 预算, 扩大收入,控制经费开支,一般不得突破年度财务预算。预 算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问题,须调整年度财务预算, 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 二、收入管理 1、各项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的规定,一切收入均须纳入
3、院财务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挪用、私分收入;禁止设 立存在独立于部门外的帐号。 2、财务部收到款项后,必须开具合法票据,计提税金,并按 规定的会计科目及时正确入帐。 3、对于当时不能确认的收入,财务部必须经过认真核实,确 认无误后再入帐。 4、财务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合法收入。 三、支出管理 1、支出必须是单位开展工作并在预算内的支出。费用支出 时需先办理借款,取得正式发票经领导签批后,再办理财务报销。 2、借款管理 (1)、借款申请。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写明借款理由、金额、 借款人、支出课题号等。 (2)、借款审批。实行院及部门正职“一支笔 ”审批制度,5 千 元以下由部门正职审批;
4、5 千元以上至 1 万元以内,由财务部负 3 责人审批;1 万元以上由院长审批。预算外支出借款,一律报经院 长审批,5 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须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批。部门副 职及职工借款,由部门正职审批;院级领导及部门正职借款,由 院长审批;院长借款由书记审批。 (3)差旅费和 1000 元以内费用支出可以现金借款,其它费用 支出办理支票借款。 (4)财务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出纳在开出支票时,必须在支 票上填写与借款单一样的内容,如不能确定具体金额时应有适当 的限额控制,付款人在实际付款时最高不能超过限额。 (5)课题帐面已无资金的,除资金来源确有保障外,一般不 再办理借款。 3、费用报销管理 (1)
5、报销人取得原始凭证必须是税务局或财政局发放的加盖 收款单位专用章的有效票据,并要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 性。 (2)报销人所取得的发票是汇总金额的,报销时须提供汇总 金额的明细清单。 (3)报销人取得有效票据后,按借款时审批程序进行核销审 批。 (4)财务部门对没有审批的或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的原 始凭证,要求报销人员进行补办审批手续或票据更换,如报销人 员不进行更换的,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和销帐。 4 (5)支出标准。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财政部“96财文字第 2 号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 的规定;药费的报销标准,在未实行医疗保险制度以前,执行院 现行规定的公费
6、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业务招待费的支出,严格 按税务要求控制在收入的千分之五以内;各部门业务费用、管理 部门费用、公共费用严格执行预算标准,基建支出按工程的概预 算和工程合同。 (6)报销时间。出差人员回院两周内应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第一次借款未报销,财务部门不再给办理第二次借款。医疗费报 销每月 20 日报销一次,当月未报销者应移至下月。其它费用支 出报销, 费用发生取得发票后两周内到财务报销。 四、专用基金管理 1、专用基金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 资金。 专用基金包括:职工福利基金、职工教育基金、住房基金、 修购基金等。 2、专用基金的取得。职工福利基金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7、14% 提取和由税后结余分配取得;职工教育基金是由工资总额的 1.5%提 取;住房基金是售房款和住宅房租金收入取得;修购基金是由固 定资产变价收入和按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税后结余分配取得。 3、专用基金支出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福利费主要用于职 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职工困难补助等;职工教育基 金用于职工培训费用;住房基金主要用于住房补贴;修购基金用 5 于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固定资产购置。 4、专用基金的使用纳入预算管理,其中教育基金 5 千元以 内支出由综合部主任审批,其它专用基金支出由院长审批。 五、产业部门全成本核算管理 1、财务部对各产业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企业化管理,根据 财务“
8、权责发 生制” 原 则进行全成本核算。 2、全成本核算内容包括各部门发生的各项业务费、人员费、 内部物业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经营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经税 务局确认后)等。 3、财务部门每月负责对各产业部门成本费用进行核算汇总 工作,各产业部门严格控制成本开支。 五、财务报表和分析 1、财务报表是反映我院在一定时期内财务状况的书面文件。 财务部门每月定期向院领导和各部门领导提供财务报表。以便领 导及时掌握院和部门经济活动财务状况。 2、财务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专项课题经 费收入支出表、各部门成本支出明细表,各部门课题收、支及余 额表、年终决算报表。 3、财务报表应做到数字真实、计
9、算准确、内容完整;同时具 有可理解性、相关性、可比性和及时性。 4、院财务部每半年对报表进行分析,主要分析院和各部门 预算执行情况、成本、资金来源和存在的问题等,提出改进措施 6 和应挖潜力等意见和建议。 七、财务审计 原则上,每年对财务进行一次第三方审计,至少一次内审审计。 八、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 1、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税务法律和法规;遵守国 家会计核算制度及院内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2、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应按会计法的规定进行会计工作, 树立坚持原则、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职业道德。 3、财务人员要不断加强财务业务和财税政策的学习,提高 会计工作水平,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提高服务质量。 4、鼓励和支持在职财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支持财 务人员加强财务收支等各环节的控制和监督,对作出重大贡献的 财务人员给予奖励;对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财务 人员取消上岗资格、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院财务管理办法 (冶信标院1998117 号)、 关于加强院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冶信标院2005012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