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办案业务经费 招标文件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3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项目概述及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投标文件范本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办案业务经费 招标编号: ZZ80374FW0100-0020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 延庆区 延庆镇东外小区 3 号院 采购人联系方式: 乔立建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10-6112623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 三里河北街甲 5
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56133333 传真: 010-58550816 公告日期: 2018 年 3 月 16 日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 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的委托,对 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办案业务经费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 采购要求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金额: 69 万元人民币。 (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 招标内容:劳务派遣 采购用途:公共服务 简要技 术要求 /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
3、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偸税漏税行为; (五)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并且 为员工投保人身意外保险的记录; (六)在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记录; (七) 投标人 须 具有 社会保险登记证 ; (八) 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 ( 九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 领取招
4、标文件时须由拟派本项目 负责人 本人携带: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 ( 其营业范围包含 劳务派遣 ) 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社会保险登记证 。 距 报名 资料递交截止时间 5 日内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本项目 负责人三个月 以上的社保证明(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 年 3 月 20 日至 2018 年 2 月 26 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 09:30-11:3
5、0,下午 01:30-16:30(北京时间 )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 地点 : 北京市 西城区 三里河北街甲 5 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 200 元 /本 投标截止 时间: 2018 年 4 月 10 日 下午 01:30 时 (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2018 年 4 月 10 日 下午 01:30 时 (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室 ( 北京市 西城区 三里河北街甲 5 号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 八 年 三 月 十 九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
6、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1 1.1 项目名称 : 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办案业务经费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服务内容 : 详见需求 项目编号: ZZ80374FW0100-0020 2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其营业范围包含 劳务派遣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社会保险登记证。 其它相关资质证书。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
7、写。 投标文件书写规范、字迹清楚、涂改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所有资证必须原件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 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 3 个月内资信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以上各项投标内容为硬性指标,其中一项未通过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3 3.6 现场踏勘:不组织。 4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内。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5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室 ( 北京市 西城区 三里河北街甲 5号 )。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8、 4 月 10 日 下午 01:30 (北京时间 )。 6 1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10000.00 元(大写: 壹万 元整) ,可接收支票、汇票或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八)。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三十( 30)天内保持有效。 投标保证金 递交日期: 2018 年 4 月 6 日 9:30 至 16:30 时 (北京时间 )。 投标保证金 递交 地址: 北京市 西城区 三里河北街甲 5 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注: 逾期未交的投标单位投标无效) 汇款信息: 开 户 名: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账 号: 562010100100
9、913721 7 19.1 评标标准和方法:通过资 质资格及响应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入综合评分 ,将评出的商务指标分、服务分和价格分相加,得出评标总得分就是对该投标人的评标结果。 8 服务要求: 中标人必须安排人员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服务。 9 服务周期: 10 个月。 10 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有效的信用担保函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开具的信用担保函。 11 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的联系方式见投标文件范本第十条) 招标项目评分表 评分 项目: 劳务派遣 序号 评分项目 说 明 分 值
10、一 商务指标评分 25 分 1 企业基本实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企业综合实力、信誉及财务状况酌情打 0-3 分 3 分 2 投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装订、排版等情况酌情打分 0-2 分 2 分 3 近三年内业绩情况 考虑投标人近 3 年的劳务派遣服务的业绩( 业绩需附承包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每个业绩得 5 分,最高 20 分。 0-20 分(最多不超过 20分) 二 技术 评分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根据下列因素进行技术指标综合 评分。 45 分 1 服务方案 完善、可行,得 16-30 分;欠完善、可行,得 1-15 分;不可行,得 0 分; 0-30 分 2
11、拟派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完全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表 1、表 2 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得7 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未提供完整证明文件,得 0分; 0-7 分 3 服务承诺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承诺:质量保证计划、无违纪违法承诺、服务管理及风险承诺,每个承诺得 1 分,最高 3 分。 0-3 分 4 各项管理制度 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全面,能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 3-5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能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得 1-3分;其余不得分。 0-5 分 三 投标报价 即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0-30 分 投标报价得分 =(基准价有效
12、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100 (价格权值为 30%) 四 合 计 100 分 注: 1、根据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 20072号)的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3、 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
13、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 2. 定义 2.1 “招标人 ”系指 北京市延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2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3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本次招标采购 项目活动组织方。 2.4 “投标人 ”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工作内容和义务。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安保服务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
14、件。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 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5 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组织现场踏勘。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 1) 投标邀请 (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 投标人须知 ( 4) 项目概述及用户需求书 ( 5)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 件如有疑点,可
15、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个日历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15 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至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15 个日历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 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
16、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 7.2 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 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服务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