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外操场封闭工程 比 选 文 件 比 选 人: 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 (盖单位章) 2019 年 4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比选文件 第四章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及提交 第五章 评选、定选 第六章 合同 第七章 仁睦完全小学校外操场封闭工程内容 第八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2 第一章 比选公告 仁睦完全小学校外操场封闭工程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仁睦完全小学校外操场封闭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 学校,本项目具备比选条件,现
2、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内 2.2 建设规模及概况:增设围墙约 25 米、新建保安亭 10 平方米、安 装伸缩门等。(本工程工程量详见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外操场封闭工程内 容。) 2.3 比选范围: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外操场封闭工程的所有内 容。 2.4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起,
3、(北京时间,下同), 在渝北公共资源交易网 (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比选申请人 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全部内容。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7 日 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4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 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项目业主):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 联系人:王远强
4、 联系电话:13883668711 4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比选申请人须知 项 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项目名称 仁 睦 完 全 小 学 校 外 操 场 封 闭 工 程 2 1.1 工程地点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仁 睦 完 全 小 学 校 内 3 1.1 工程规模 增设围墙约 25 米,新建保安室 10 平方米,安 装伸缩门。(本工程工程量详见渝北区仁睦完 全小学外操场封闭工程内容。) 4 投资性质 国有投资 5 比选方式 竞争性比选 6 1.2 质量要求 达 到 国 家 有 关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要 求 , 并 一 次 性 验 收 合 格 。
5、 7 计划工期 30 日 历 天 8 2 比选范围 仁睦完全小学校外操场封闭工程的所有内容。 9 3 比选申请人 专业类别及 资质等级 1. 比 选 申 请 单 位 需 具 备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10 3 资格审查方 式 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 支机构入渝信息截图(如果为外地企业) 注:以上证件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并将证件原 件带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提供给评委评审,原件 5 (截图除外)统一装入自制文件袋中,否则视为 废标。 11 4.2 踏勘现场 本工程比选人不组织各比选申请人踏勘
6、现场,如 需踏勘的比选申请人可与比选人联系自行踏勘现 场,了解本项目的工程情况。比选申请人递交比 选申请文件后,视为完全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 联系人:王远强 联系电话:13883668711 12 最高限价 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为:¥91000.元(人民币大 写: 玖万壹仟元整)。比选申请人所报价格高 于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13 17.1 比选申请文 件组成及数 量 比选申请文件统一装订成一册,并应编制目 录,逐页标注页码。若不满足此要求,将作废标 处理。 14 20.1 比选申请文 件提交地点、 时间 地 点: 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 地 址 : 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 递交时间
7、:2 019 年 4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至 10 时 00 分 15 21 比选会 开始时间: 2019 年 4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地 点: 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 地 址 : 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 16 23 比选办法及 评分标准 综合评估法:以满足全部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前提下,评标小组经评审低于(或等于)合理报 价,且最接近合理报价者中标,合理报价指在所 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报价中去掉六分之 6 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 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 算术平均值。(所有比选申请报价中,以最高限 价为基数,下浮比
8、例大于 15%的比选申请为废标。 ) 备注:若开标现场出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相同 且最接近合理报价时,由比选申请人现场抽签确 定中标人。 17 比选申请保 证金 现场缴纳现金 2000 元,比选结束后中标单位 的比选申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 单位比选申请保证金现场退还。(递交比选申请 文件时一并递交,现场核验保证金额;比选申请 人自备信封密封好,封面上写明金额和公司名称。 不能足额缴纳比选申请保证金的单位将当场退还 其比选申请文件)。 履约担保 1.由中标单位的比选申请保证金转为履约担保 金。 2.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退还(不 计利息) 18 支付担保 无 19 重新比选
9、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少于 3 个的, 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比 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7 比选申请人须知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规模、地点等: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合格。 (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严格履行承包人的质量责任和 义务。 (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款,确保建设工 程施工质量。 1.3 技术要求 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2.比选范围:见须知前附表。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确定 3.1 参加比选的单位必须是按本比选文件要求提交了比选保证金的单位
10、。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按渝建发【2016】22 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 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 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的人员。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及招投标相关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违法记录。 8 4.日程安排 4.1 本 工 程 2019 年 4 月 19 日 09: 002019 年 4 月 26 日 17:00 时 在 渝北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下载。 不 管
11、 下 载 与 否 都 视 为 潜 在 比 选 申 请 人 全 部 知 晓 有 关 招 比 选 申 请 过 程 和 全 部 内 容 。 比选人(项目业主):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仁睦完全小学校内 联系人:王远强 联系电话:13883668711 4.2 比选申请人在下载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 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比选申请人如有提问,将书面质疑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给仁睦完全小学校。 比选人在收到比选申请人提出的质疑内容后,在 2
12、019 年 4 月 25 日 16 时 00 分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比选申请人。 5.比选费用 不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比选活动所涉及的一切 费用。 6.踏勘现场 6.1 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的时间、地点参加工 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比选申请人获取有关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和签署 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比 9 选申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 并在其比选申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 用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2 比选人向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
13、和数据,是比选人现有 的能使比选申请人利用的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 和结论概不负责。 6.3 比选申请人及其人员经过比选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比选人 的工程现场,但比选申请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比选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 责任和蒙受损失。比选申请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 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4 如果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比选人将尽可能予以 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第三章 比选文件 7.比选文件的组成 7.1 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比选公告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
14、附表及比选申请人须知 第三章 比选文件 第四章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及提交 第五章 评选、定选 第六章 合同 第七章 仁睦完全小学校外操场封 闭工程内容 10 第八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比选文件除上述内容外,比选人按相关规定所发出的书面有效答疑纪要、 补充通知或修订函件等,均是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约束作 用。 8. 比选文件的澄清 8.1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 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 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按照本须知第 4.2 款中关于提交书面质疑所规 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书面质疑。不论
15、是比选人根据需要主动对 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比选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对比选文件做出澄 清,比选人都将按本须知第 4.2 款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比选人有关澄清比选文件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文件都将作为比选文件的合法组 成部分,对比选申请人起约束作用; 8.2 无论比选申请人对所有比选文件(含本须知第 7 款所述全部内容) 是否认真阅读,比选人均认为比选申请人对所有比选文件已不存在疑义并已 充分理解,其比选申请文件已充分考虑到本工程所存在的各种风险。 9.比选文件的修改 9.1 比选文件发出后,在比选截止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比选人可 主动地或在解答比选申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
16、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 9.2 比选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文件一经比选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比选文件为准,对所有比选申请人 均产生约束力。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收到修改后的比选 11 文件的同时应向比选人办理有关签收记录(以传真方式发给购买比选文件的 比选申请人时,应以确认书方式确认收到的修改后的比选文件); 9.3 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 为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 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 法律约束力; 10.比选担保 比选
17、保证金应按照前附表 17 项的规定执行,没有按要求提交比选保证 金的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应视为不响应比选文件而予以拒绝。 第四章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11.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 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之间与比选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比选 申请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 中文译文。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译文为准。 11.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12.1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12.1.1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详见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8、 13.工程报价、计价、结算 13.1 报价范围:本工程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本次报价范围。 12 13.2 报价原则:不能低于工程建设成本。不可竞争费用严格执行重庆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费用标准规定,不得降低标准进行报价。可竞 争费用根据市场和企业情况自主报价,但是,不得低于本工程建设成本。 13.3 工程费用:比选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包含 劳动保险费)、利润、规费、税金、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运输费、 管理费、风险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 13.4 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13.4.1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 用 :严 格 按 照 渝 建 发 201425
19、 号 、 渝 建 发 【 2016】 35 号 文 件 的 规 定 执 行 。 13.4.2 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 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有关文件规范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13.5 比选申请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 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 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6. 工程计价 (1)本工程由各比选被邀请人根据实地踏勘现场及比选文件自行计算,除 重大变更外均不作任何调整,计算漏项的也不予增加; (2)执行定额:本比选工程适用 2008 年重庆市建设工程
20、费用定额、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应的配套 定额和文件; (3)取费标准:按以上所规定的定额及计费基础,工程类别按相应类别取 费,其余按国家规定的内容执行取费; (4)不计取远地施工增加费,施工队伍迁移费,建设单位一律不支付此项 13 费用; (5)易撒漏物质的运输必须采用密闭方式,各比选被邀请人按渝建发 200491 号文件计算,其相应费用纳入比选报价; (6)材料价格按造价管理总站公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 2018 年第 7 期价 格;人工费按 2018 年第 7 期并结合企业实际自主报价; (7)请各比选被邀请人注意,除非本比选文件另有规定,各比选被邀请 人的比
21、选申请报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比选范围内工程内容所需 的直接费、间接费(包含劳动保险费)、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 定费用、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运输费、管理费、风险费及安全文明 施工费等一切费用,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比 选申请文件一经报出,比选人则认为比选被邀请人对其比选申请文件的充分 性十分满意,并认为比选被邀请人已把实施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所有意外和偶 然事件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比选申请报价中。 13.7.工程结算 (1)工程结算原则: .结算工程量按比选人核定的实际工程量为依据。 .结算价格以工程竣工图、收方单等竣工资料,按渝北财评【201
22、7】1 号文进行组价。 .工程结算总价按 13.7(1)工程量结算原则、计算后,按中标价 与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浮后作为结算总价,若结算总价超过最 高限价,则按最高限价进行结算。 13.8 货币 本工程的比选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结算。 13.9 比选人有权对发包的范围根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比选申请人不得因施 工范围的变化向比选人提出索赔。 14 14.比选担保有效期 未中标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将在开标后退还,中标人的必选保证金 转为履约保证金。 15.比选申请人如有下列情况,将不予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1) 中选人未能按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签订协议书。 (2) 中选候选人无正当
23、理由放弃中选的。 16.答疑 16.1 除非比选人另行通知召开标前会,否则按照本须知第 4.2 款的规定 办理。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本须知第 4.2 款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提 交给比选人。比选人将按本须知第 4.2 款的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向所有 比选申请人做出澄清和解答。书面答疑及补遗书(如果有)的有效性规定按照 本须知第 9.2、9.3 款规定执行; 16.2 未提出质疑不作为否定比选申请人资格的理由。 17.比选申请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 17.1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包 括 本 须 知 第 12 条 中 所 规 定 的 内 容 , 比 选 申 请 人 提 交 的 比 选 申 请
24、文 件 必 须 毫 无 例 外 地 使 用 比选文件 提 供 的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格 式 ( 表 格 可 以 按 同 样 格 式 扩 展 ) 。 17.2 比选申请文件的文字除注明签字的内容外均需采用 A4 纸打印。必 须签字的内容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金额大小写 应一致,并按规范的汉字和阿拉伯数字打印。(否则,作为重大偏差即废标 处理。) 18.比选申请文件的要求 18.1 比选申请文件统一装入一个自制文件袋,密封并加盖比选申请人 企业公章。 18.2 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一册,并应编制目录, 逐页标注页码。 15 18.3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第
25、八章规定格式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如果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 18.1 款规定密封;第 18.2 款规定装 订成册;第 18.3 款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件。该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 收(作废标处理),并退还给比选申请人。 19.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 比选申请文件统一装订成一册,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页码。 20. 比选的截止 20.1 比选申请人应按前附表第 14 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比选申请文 件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20.2 比选人若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补遗书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比选申请 文件的截止时间,则比选申请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比选申请人受制约的 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比选截止时
26、间为准; 20.3 比选申请人在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比选申请文 件,比选人将拒收。 第五章 评选、定选 21.评选 21.1 比选人将按照前附表须知进行公开比选,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比选会议。 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 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还应随身携带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1.3 开标会议由学校工作人员主持,开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21.3.1 由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外密封袋 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比选人委
27、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外密封袋未 按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应由比选人退还给比选申请人,不予开标。经确 认外密封袋符合要求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外密封袋,并宣读比选申请承 16 诺书中的全部内容。 21.3.2 开启比选申请文件时,工作人员如发现比选申请文件组成部分不 齐全;比选申请文件组成及内容有瑕疵,或对上述内容存有疑问的,应如实 记录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情况并详细记载宣读的全部内容,然后立即将开标记 录和所有比选申请文件送比选小组,由比选小组对其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 进行认定,比选小组认定为无效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比选。 21.3.3 开标过程应当由建设单位做好记录,并存档
28、备查。 22.比选小组 22.1比选小组由比选人负责组建,比选小组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质疑,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工作,比选工作按以下程序执行: (1)审查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2)比选小组审查比选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3)开启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当众宣布 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 (4)确定中选人办法: 综合评估法:以满足全部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小组经评审 低于(或等于)合理报价,且最接近合理报价者中标,合理报价指在所有不 高于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 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
29、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所有比选申请报价中,以最高限价为基数,下浮比例大于 15%的比选申请 为废标。) 备注:若开标现场出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相同且最接近合理报价时,由 比选申请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5)比选小组推荐中选人。 22.2 比选小组比选后,应提出书面比选报告,比选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比选时间和地点。 17 (2)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单和比选小组成员名单。 (3)比选方法和标准。 (4)比选记录和评选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比选申请人的名单及原因。 (5)比选结果和中选候选人的排序表。 23.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1)请各比选申请人注意: 参与比选报价人
30、的身份要求:比选申请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 .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必须保密,不得相互串通,若发现串通竞价, 取消其竞争比选资格。 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不遵守投票纪律,无理取闹,谩骂、威胁 工作人员和评标小组人员的将取消其竞争比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禁止该 公司参加以后教育系统建设项目的竞争性比选。 (2)竞争比选办法: 综合评估法:以满足全部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小组经评审低 于(或等于)合理报价,且最接近合理报价者中标,合理报价指在所有不高 于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 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
31、平均值。 (所有比选申请报价中,以最高限价为基数,下浮比例大于 15%的比选申请 为废标。) 备注:若开标现场出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相同且最接近合理报价时, 由比选申请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24定选办法 24.1 比选人按照比选小组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排序第一的中选候 选人即为中选人;比选人不得在中选候选人之外确定中选人。 24.2 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 或者比选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比选 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18 24.3 排名第二的中选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 比选人可以确定排名
32、第三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三的中选候选人因 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比选人应当依法重新比选。 25.重大偏差 比 选 小 组 认 定 ,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 应 当 作 为 无 效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 (1)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规 定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 (2)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随 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没有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没 有 按 照 比选文件要 求 提 供 比 选
33、 担 保 的 ( 保 证 金 ) ; (4)比 选 申 请 文 件 未 按 规 定 的 格 式 和 要 求 填 写 , 内 容 不 全 或 者 关 键 内 容字 迹 模 糊 、 无 法 辨 认 的 ; (5)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标的以外,比选申请人同时提交两 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比选申请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比选申请文件中对同一 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6)比选工期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工期的; (7)比选文件中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的几个组成部分的任一部分被认 定为无效的; (8)比选申请报价高于比选人设置的最高限价的; (9)比选申请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4、; (10)评标过程中,比选人或比选小组发现比选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选、采取可 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11)存在比选文件规定的重大偏差的情形及依法应当否决其它情形。 26. 监督管理 本工程比选活动全过程接受学校监督小组的监督管理。 19 第六章 合 同 27.合同授予和拒绝 27.1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4 条所确定的中选人。 27.2 比 选 人 在 发 出 中 选 通 知 书 前 , 有 权 依 据 比 选 小 组 的 评 审 报 告 拒 绝 不 合 格 的 比 选 申 请 文 件 。 28.协议书
35、的签订 28.1 比选人与中选人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按照比选文件 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8.2 中选人如不按本须知第 28.1 条的规定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则比选 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中选人给比选人造成的 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9合同条款 29.1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根据验收资料 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区财政局审核后拨付合同价款的 80%(2019 年教育 系统建设经费中调剂解决);剩余工程款经审计后由承包人将工程质保金 (按工程审定金额
36、的 3%计算)先行缴入发包人指定账户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 付至审定金额的 100%。 20 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 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 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 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 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
37、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 装工程为 年; 21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 之日起算。
38、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 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 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 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 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2 六、双方约定的其
39、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 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3 第七章、仁睦完小工程内容 备注:本表中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为暂定工程内容,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序号 项目名称 工程量 单价 经费 1 增设围墙 25 m 1515.56 元 37889 万元 2 新建保安室 10
40、平方米 33541 元 33542 元 3 安装伸缩门 1 樘 10345.22 元 10345 元 4 其余维修维护 9321.55 合计 91097.55 元 24 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 施 工 比 选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 :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25 目 录 (一)工程比选承诺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支机构入渝信息截图 (如果为外地企业) (四)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26 (一)工程比选承诺书 比选人: 1、根据你方拟建工程 的比选文件,遵照中
41、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踏勘现场和研究 比选文件、合同条款、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及 有 关 文 件 后 , 我 方 愿 意 以 人 民 币 ( 大 写 ) 元( ) 的 比 选 申 请 报 价 并 按 比 选 文 件 、合同条款、工程建设标准等 要 求 施 工 。 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比选文件,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3、一旦我方中选,我方保证在 日内完成比选文件约定的施工内 容。 4、如果我方中选,我方将按照比选文件约定提交 保证金 (现金)作为履约担保。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申请有效期内 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选,我方将受此约
42、束。 6、若我方中选,我方派驻本项目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为 , 若项目经理不到位或擅自更换,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7、除非达成另外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选通知书和本比选申请文件将成 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比选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 章) 单位地址: 27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年 月 日 经 营 期 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 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43、 (盖单位公 章) 年 月 日 28 此处张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 托 (姓名及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 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 称) 施工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 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9 年 月 日 (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分支机构入渝信息截图(如 果为外地企业)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30 (四)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比选人名称): 对贵单位拟建的 (项目名称), 我公司郑重承诺:比选中不提供虚假材料、不参与围标串标、中选后不违 法分包转包,并声明一旦违背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比选人、区教委作出的 取消中选资格、不予退还保证金、解除合同并由区教委列入黑名单,在一 定期限内禁止在渝北的投标活动。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公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