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闸卫医防 20139 号 关于下发2013 年度闸北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 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内容之一。为贯彻落实闸北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 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和上海市卫生局 下发的关于印发 的通知(沪卫 基层201225 号)文件要求,结合闸北区实际,区卫生局组织相关单 位制订了2013 年闸北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 案,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2013 年闸北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
2、案 闸北区卫生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65 岁及以上 老年人 健康管理 实施方案 通知 公共卫生管理科 2013 年 5 月 15 日印发 (共印 23 份) 2 2013 年度闸北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 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闸北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 年版)和上海市卫生局下发的 关 于 印 发 的 通 知 (沪 卫 基 层 201225 号 )文 件 要求,结合闸北区实际,现特制订此方案。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以现阶段有需求的人群为主。 二、基本原则 (一)政策引导、居民自愿。加强政策宣传
3、, 积极引导老年人自愿参与 健康管理工作。 (二)规范服务,有序推进。按要求规范、有序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工 作,在设备 、人 员充足的情况下逐步推进。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免费健康管理,掌握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 及影响的主要危险因素,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改 善生活质量。 四、工作职责 (一)闸北区卫生局 1、组织制定方案并督导方案落实; 2、领导和协调各部门间的合作; 3、落实经费等相关保障措施。 (二)闸北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1、具体负责社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与推 进; 3 2、建立例会制度,定期沟通工作进度及协调解决存在的
4、问题; 3、定期上报方案实施情况。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实施社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 2、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模式 在区卫生局统一领导下,以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为牵头单位,以 区域内 9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实施主体,在 2012 年试点基础上,遵循 循序渐进、扎 实开展、稳步推进的原则, 为辖 区有需求的 65 岁及以上老 年人实施免费健康管理服务。 六、工作内容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指出生日期在 1948 年 12 月 31 日以 前的居民),以现阶段有需求的人群为主。 (二)服务机构及场所 以区域内街道(镇)为单位,组织社区
5、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 65 岁 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健康管理预约方式可结合各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实际展开,健康管理场所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点。 (三)信息安全 各 社 区 卫 生 服 务 中 心 工 作 中 不 得 造 成 老 年 人 健 康 档 案 和 体 检 记 录 的 损 毁 、丢 失 ,不 得 擅 自 泄 露 居 民 个 人 信 息 以 及 涉 及 居 民 健 康 的 隐 私 信 息 。居 民 健 康 信 息 不 得 转 让 、出 卖 给 其 他 人 员 或 机 构 ,更 不 能 用 于 商 业 目 的 。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参 照 上 海 市 卫 生 局 下 发 的 关
6、于 印 发 的 通 知 (沪 卫 基 层 201225 号 )文 件 执 行 。必 选 项 目 包括询 4 问生活方式、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及健康指导;自选项目由各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视工作需要及自身状况自行决定。 1、询问生活方式。通 过问诊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 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视力、 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 规 体格检查,并对口腔、听力和 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必 选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 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 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
7、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 血糖五项。 4、健康指导。告知本人或其家属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 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有针对性的进行健康教育,并建 议定期复查或建议转诊至专业医疗机构。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 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对发现肿瘤的老年人群纳入随访管理服务,包括建卡、访视、康 复指导等。 (5)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为此项工作牵头单位,在区卫生局的领导 下,具体负责 此项工作推进。 5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公共卫生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及家庭医生工 作,为服务对 象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二)依托信息技术支撑 依托区域信息化技术手段,使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集的健康管理 信息能够及时录入、动态更新,方便进行全过程健康管理。 (三)工作经费保障 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区卫生局 不单列专项经费,项目相关费用由各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从运行经费中列 支。 八、进度安排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在 10 月底前完成该项工作,具体安排由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自行决定。 闸北区卫生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