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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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 评价服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采购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公章) 确认日期:_年_月_日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07月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书 5 投标邀请书 6 第二章 采购人须知 8 第三章 评标委员会须知 11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13 投标须知前附件 14 投标人须知 18 一 说明 18 1 资金来源 18 2 定义 18 3 保证 18 4 合

2、格的投标人 18 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8 6 投标费用 19 二 招标文件 19 7 关于招标文件 19 8 现场踏勘招及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9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9 投标文件编写的要求、语言及计量单位 20 10 投标文件构成 20 11 投标文件的编写 21 12 投标报价和货币 21 13 投标保证金 22 14 投标有效期 22 15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 23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3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 18 投标截止时间 23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

3、限公司 第 3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19 迟交的投标文件 24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 五 开标与评标 24 21 开标 24 22 评标委员会 24 23 关于评标 24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 25 保密 25 26 关于定标及评标结果公示 25 六 授予合同 26 27. 资格后审 .26 28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26 29 中标通知书 26 30 签订合同 26 31. 中标服务费 .26 第五章 合同范本 28 第六章 服务需求 33 二、项目需求说明 3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5 附件 1 投标书 47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48 附件 3 投

4、标人基本情况表 49 附件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50 投标保证金证明 50 附件 5 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服务人员情况表 51 附件 6 _年 1月 1日至今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一览表 52 附件 7 服务响应方案 52 附件 8 服务说明一览表 53 附件 9 详细报价清单 53 附件 10 商务指标响应一览表 【 根据商务符合性审查表及商务评分表填写 】 54 附件 11 诚信承诺书(格式) 55 第八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56 1. 总则 .56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5、 2. 评标委员会 .56 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 .57 4. 废标及招标失败 .57 5. 投标文件的澄清 .57 6. 关于评标方案 .58 7. 评标、定标流程及规则 .58 表一、资格性审查表 60 表二、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表 60 表三、商务、技术评估表 61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5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 标 邀 请 书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6 页 共 63 页 招标

6、文件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 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服务期 1 机电设备 品牌第三 方评价服 务 一 项 引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协助招标人开展机电材料设备管理 工作。主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专业品牌库入库管理; 2.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专业品牌库动态管理; 3.配合招标人开展机电设备战略合作单位的招标及动态管理工作; 4.未建立品牌

7、库的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包括未建立品牌库的机电设 备标准确定及动态管理等工作,向招标人提出工作方案; 5.配合招标人编制或修订材料设备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6.配合招标人开展材料设备信息化系统开发建设工作; 7.配合招标人开展品牌样板基地的展陈工作。 自合同签 订之日起 12月 合同期满前,履约评价结果为良好以上,在法律法规允许、经费解决的前提下,可顺延 12个月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人民币¥900,000.00 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 3.凡在禁止参加深圳

8、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即至少从 2013年 07月开始计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 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投标 人库中注册有效的投标人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 四、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2.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须提供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材 料(

9、加盖公章)。 注: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现场踏勘时间、地点:无 六、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07月22日起至2016年07月29日,每个工作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14 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7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七、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九、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 十、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

10、清的,应在2016年07月29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 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十三、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 室。 十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人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 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为

11、本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4.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 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负责解释。 十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 1023号 联系人:伍先生 电话:88134373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号投资大厦 10楼 联系人:陈波 叶菊云 电话:83883076 83883112 传真:0755-82904418 公司网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

12、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8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第二章 采购人须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9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请采购人严格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及深圳 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市财委有关条

13、款规定,摘要如下: (一)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之日起三 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或者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对采购人逾期未确认且未 向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视为确认。采购人提出异议的,由主管部门交招标代理机构在三个 工作日内作出解释。主管部门自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解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 需要调查取证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处理时间,但调查取证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采购 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修改采购文件。 ”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 定执行。 (二) 、 条例 “第二十七条”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

14、采购文件确认之 日起二十五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 构应当自采购文件确认之日起二十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的,经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三) 、 条例 “第二十八条”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十日前公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五日前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 (3)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通知所有已 收受招标文件或者已响应招标的供应商,并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4)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日。

15、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公开招标失败的,应当重新组织公开招标,或者经 主管部门批准转为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但终止采购的除外。 (四) 、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编制招标文件应当增加价格因素在政府采购评审中的权 重,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与项目等级不相适应的资质要求,含有倾向、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等有违公 平竞争的规格标准或者技术条款; (2)标明特定的供应商或者产品,指定品牌或者原产地,要求制造商对某个项目特定授权; (3)根据某个企业或者品牌的产品说明书或者技术指标编制采购需求参数; (4)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业绩经验、经营网点

16、、 现场踏勘等条件作为合格供应商资质条款; (5)其他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资格核查标准、评标标准、分值权重等评审要求 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定执行。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0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五) 、 条例 “第三十七条” 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自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 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符合采购文 件的规定。 (六)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对投标文件

17、进行评审:(一) 综合评分法。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 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标总得分排名前列的投标人,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 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工程项目不 得低于百分之四十,服务项目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价格权重的,应当经 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定执行。 (七)、根据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 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逾期不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报主管部

18、门处理。处理时间不计入采购期间”及 “第四十三条 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采用综合评分法 或者最低价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并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中标结果 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中标结果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采购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予确认的,视为确认”的规定,请采购人按照规定执行。 (八) 、根据市采购中心合同备案会议精神的要求,招标人进行合同备案时,须提供经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最终定稿招标文件。我公司将于评标结束后,随评标报 告一并提供。 以上“采购人须知”内容请采购人自觉遵守,未按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确定、确认中标

19、 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自负。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1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委员会须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2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须知 一、专家评委享有下列权利: (一) 接受采购人或其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 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 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按照市财政发放评标费

20、用指引执行) ;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评委负有下列义务: (一)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评委不得进入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评委在得知投标人名 单后应主动提出; (二) 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 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三) 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保证评标结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参与评标报告的编写; (五) 不得与投标人交换名片,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六)

21、 在评标室内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主动上交所有通讯工具。如有特别情况,需请示所有评委 并经同意后,使用评标室指定电话(使用免提) ; (七) 评标结束,不得带走任何与评标有关的资料; (八) 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九) 各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名确认; (十) 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专家评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由组建评标专家 库的政府部门或者招标管理机构取消担任评标专家的资格,并予以公告; (一) 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二) 收受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三)

22、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中标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四) 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五) 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的。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3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4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投标须知前附件 一、投标文件废标条款摘要: 本章节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 废标条款

23、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外,投标文件的 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 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一)有关无效标的情形(开标时审查):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本须知第 17条的规定密封、标记的; 3、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4、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有关废标的情形: 1、 投标文件未提供开标一览表 ,或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无法确认的; 2、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6条的规定的; 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

24、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 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招标文件规定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 目管理班子成员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中为同一人的;或 两家及以上的投标文件有明显雷同,有围标串标嫌疑的; 5、 投标人资质要求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 6、 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不符合商务要求、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内容的(“”项指标不 响应或不满足),未通过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的; 7、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

25、; 8、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10、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合理成本价; 11、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或对采购清单的项目或数量进行修改; (三) 关于招标失败及重新招标 1、评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标书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采购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深圳 市人民政府令第 249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采购人 将申请以下形式组织采购: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

26、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5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1.1重新公开招标; 1.2 竞争性谈判:关于谈判流程,根据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适用竞争性谈判方 式采购的,谈判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方法产生: (一)采购人从特定范围供应商中推荐; (二)招标机构从特定范围供应商中公开征集;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 ” 第四十七条“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招标机构应当组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组成 谈判小组,小组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小组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 第四十八条“适用竞争性谈判的,谈判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 判应不少于三轮。谈判小组应当于每一轮谈

27、判前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各供应商最新的承诺 及报价排名,但不得透露每一家供应商的具体报价及技术资料。项目的资质条件、评审 方法及预算金额在谈判过程中不得变更,有其他实质性变更的,谈判小组应当书面告知 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的规定执行。 1.3 单一来源谈判。 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五条“采购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需要公示的,应当由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不计入审批 期限”的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批的非公开招标方式须公示五个工作日。 2、公开招标失败后组织重新招标的: 1)、如本项目因投标截止时间因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招标失败,重新组织公开招 标的。继

28、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质材料重新报名但无须重新购买招标 文件。 2)、如本项目因投标截止时间因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招标失败,重新组织公开招 标的。采购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有修改的,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规定 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3)、如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而导致招标失败,重新组织公开 招标的。所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质材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二、关于质疑和投诉 实施细则第六十条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下列事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依法向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及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

29、 (一)采购文件有限制性、倾向性条款的; (二)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违反规定的; (三)应当回避的人员没有按规定回避的; (四)采购参加人之间存在串通、内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等情形的;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6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五)其他供应商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谋求中标或者成交的; (六)采购程序违反规定的; (七)供应商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 采购条例第四十一条所称供应商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为采购文件公布之日; (二

30、)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竞价小组组成人员的质疑,为中标 或者成交结果公示之日。供应商的质疑或者投诉需要向有关部门取得相关证明或者组织专门机构、 人员进行检验、检测或者鉴定的,所需时间不计入质疑投诉处理期间。 第六十二条 供应商质疑应当实名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有明确的质疑请求; (二)有明确的质疑对象; (三)因质疑事项而受损害的权益; (四)有合理的事实和依据;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质疑,以及假冒 他人名义质疑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的,

31、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第六十三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供应商投诉应当实名提交书面投诉 书,投诉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有明确的投诉诉求; (二)有明确的投诉对象; (三)有合理的事实与理由。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诉,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主管部门受理 的投诉事项已被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的,主管部门可以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第六十四条 符合以下情形的,在质疑或者投诉处理期间,主管部门可以中止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活动可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质疑或者投诉事项可能会影响评审结果的; (三)其他确有必要中止的情形。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中止采购决定当日发布公告并书面通

32、知采购人和参加采购的供应商。中止的期限不得超过十日,因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经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日。中止采购期间不计入采购期间。按照前款规定中止采购的,中止采 购情形消除后,应当恢复采购程序。 第六十五条 下列情形不作为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一)供应商在质疑投诉期限届满后提出的情况反映和举报; (二)供应商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参加人的投诉和情况反映; (三)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转来的投诉和情况反映;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7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四

33、)其他的情况反映、举报、意见和建议等。 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文件深财购【2013】27 号 “深圳市财政会委员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 节诚信管理的通知”规定: 一)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应按照深圳经济特 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等规定进行处理,具体情形包括: 1、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2、未按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6、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7、恶意投诉的; 8、向采购项目的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

34、不当利益的; 9、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0、履约检查不及格或评价为差的; 11、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对于存在上述情形但超出法定追诉时效,或情节轻微未给予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的行政处 罚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包括: 1、评审扣分。凡采取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评分项中设置诚信分,分值占比不低于 5%。 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诚信分均为 0分。 2、价格上浮。采取价格评比(如最低价法或“N+2”法)的项目,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最 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不少于 10%。 3、门槛管理。对不进行综合评分、符合资质条件即入围的预选采购项目,资格条件应增设 和一条“

35、在诚信管理中受过主管部门通报处理且仍在实施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重点监管。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中标的所有项目(包括采取定性评审法、自定法、抽 签法的项目,以及自行采购项目等)将列入重点监管项目,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各社会采购代理 机构应将项目情况报同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对该项目的合同签订、备案、 执行、验收、支付等全过程进行重点监管。 5、不予续期。采购单位申请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延长,或优质服务合同续期奖励的,均 不允许与出现上述情形的供应商进行续期。 上述措施的实施期限由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最短不少于 1年,最长不超过 3年。 四、本次项目依

36、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 ,实行评定分离,即评标采用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8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综合评分法,定标采用自定法:直线票决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19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1 资金来源 1.1 采购人项目资金已落实,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

37、织。本项目采购 人特指: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 务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特指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代理机 构。 2.3货物:指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所有货物以及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必须向采购人提 供的相关文件。 2.4服务:指投标人提供的符合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其他服务。 2.5 投标人:指已经报名,且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供应商。 2.6 日期: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公历日。 2.7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 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

38、所有文件。 3 保证 3.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3.2投标人保证其投标总价涵盖了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和项目,并进一步承诺,若投标文件 中有遗漏,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项目中,不再调整报价中列明的投标总价。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投标邀请书第 2条所述资质要求; 4.2 合格的投标人仅限于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3 投标人必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4.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5.1 必须是全新的货物。 5.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

39、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5.3 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 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 5.4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或者服务时,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20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投标人承担 一切责任。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

40、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 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 中标人在获得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二 招标文件 7 关于招标文件 7.1 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 风险,情节严重的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7.3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合理地、尽可能地对所有影响本项目的事项,包括任何与本项目事件有 关的特殊困难充分了解。 8 现场踏勘招及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41、8.1 关于现场踏勘 8.1.1如有需要,将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统一踏勘现场; 8.1.2现场踏勘后,如有资料需向投标人补充的,采购人必须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 提供有关资料及数据。 8.1.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招 标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 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1.4 未参与现场踏勘不做为否定投标人资格

42、的理由。 8.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五日前有权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或者修改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日三日前通知所有已收受招标文件或者已响 应招标的供应商,并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3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补充更正或重要通知)的形式通知所 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有关于招标信息的修改或澄清在网上发布公告即视为送 达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看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 确认,拒绝回函确认的视为已送达。 8.4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

43、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21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 一投标人。 8.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8.6 如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构成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或 对其它条款有异议的,请予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此后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8.7 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投标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 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 机

44、构提出。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文件编写的要求、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文件必须有详细的、含页码编排的目录,整个文件尽量双面印刷,版面清晰、整洁, 模糊不清者以缺项对待。 9.3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9.4 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的往来文件中均应使用

45、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5 所有投标文件均要求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采用 WORD文档,单独提供的计算表格 采用 EXCEL文档,单独提供的图纸采用 AutoCAD文档。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内容: 10.1.1 商务标应包括: 商务标目录 1) 投标书(格式见附件 1) ;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 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3) ;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 4) ; 5) 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5); 6) _年_月_日至今同类项目成功案例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6); 7) 投标保证金证明

46、(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收据或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 ; 8)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证书或商务材料(格式自拟) ;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机电设备品牌第三方评价服务 招标编号:SZGX2016188-SCZJ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第 22 页 共 63 页 招标文件 10.1.2技术标应包括: 技术标目录 1) 服务响应方案(格式见附件 7); 2) 货物及服务说明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8); 3) 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9); 4) 商务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0); 5) 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2); 6) 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 7)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

47、他技术响应材料(格式自拟) ; 10.1.3 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全套投标文件的内容(采用 WORD文档,单独提供的计算 表格采用 EXCEL文档,单独提供的图纸采用 AutoCAD文档) ,所有电子版投标文件不作 压缩处理,采用只读刻录光盘。 10.1.4 关于替代方案(本项目不接受替代方案)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 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以下有关替代方案的 条款将不予考虑。 11 投标文件的编写 11.1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唯一的响应。否则,其投标 将被拒绝。 11.2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应 使用国际单位。 11.3 提交的投标文件、图纸、技术文件和资料,应提交中文本, 国外厂商如提交英文本 时应附中文详译本, 并以中文本为准。 12 投标报价和货币 12.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第七章所附的格式要求进行报价,如无特别说明,投标货 币均为人民币。 12.2投标项目不得重复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 以可调整的投标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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