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音乐学院 2018年专项维修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文件 比 选 人: 四川音乐学院 二一七年 十二月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为更好地做好 四川音乐学院 2018 年专项维修 项目 的招标代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招标质量, 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 现决定采用 比选的方式 选定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宜公告如 下: 1、招标代理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1.1 项目名称: 四川音乐学院 2018 年专项维修项目 1.2 项目概况: 财政拨款 1.3 服务范围: 工程量清单编制及 招标代理工作 ,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择优选取 2、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2、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比选申请人; 8、 参选人 同时具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甲级 资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甲级资质 和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 格资质 五、比选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 2017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2 日9:00-11:00, 14:30-16:30 在 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 6 号四川音乐学院总务处 3 办公
3、区 113 室 领取。 比选申请人报名和获取比选文件时应出示:( 1)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查验原件)。 六、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时间: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上午10:00,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期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将 被拒绝。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比选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 6 号四川音乐学院 八、本比选公告在 四川音乐学院校园网 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音乐学院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 6 号四川音乐学院总务处 3 办公区 113室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 028-85490989
4、 比选须知 条款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比选人 四川音乐学院 2 项目名称 四川音乐学院 2018 年专项维修项目 3 招标范围 为比选人提供本次比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4 比选人资质条件 1营业执照 :参选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参选人 同时具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甲级 资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甲 级资质 和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资质 。 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 4.财务要求:参选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业绩要求:参选人 2014 年以来,具有 3000 万元(含)以上项目的招标代理业
5、绩。 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名义参选的代理机构。 5 签字或盖章要求 比选人应按照比选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位置有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6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7 装订要求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8 封套上写明 1、招标人名称; 2、(项目名称) 四川音乐学院 2018 年专项维修 3、参选人名称 9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10:00 整 10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新生路 6
6、号四川音乐学院总务处 3 办公区 113 室 11 是 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否 12 比选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比选人不出席开标会,中选单位电话通知,未中选单位不予通知 1、 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本比选文件第二章要求的格式编写比选申请书。 2、比选报价 1)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2002) 1980 号 为标准进行上下浮动; 2)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按川价发( 2005) 248 号为标准进行上下浮动; 3、比选申请书 3.1、比选申请书的编制 3.1.1比 选申请书的格式 比选申请书应按第二章“比选申请书格
7、式”进行编写。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以提供。 3.1.2比选申请书应全部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逐页编码,不得有任何涂改。比选申请书副本应由正本复制而成(包括证明文件)。 3.1.3比选申请书应分项目编写,正本一份、副本 一 份(与前附表一致)。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的标记“正本”和“副本”的字样。正副本内容应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2比选申请书的签署 3.2.1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加盖印鉴,否则申请书无效。 3.2.2比选申请书的密封与标识: 比
8、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地载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3.2.3未按以上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3.3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比选申请书应该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比选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 迟到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4、评 审 4.1评审委员会 评审工作由比选人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 4.2比选程序 比选人在比选文件规定地点、时间当场开封所有比选申请书,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 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
9、 符合性 审查,剔除无效申请文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无效申请文件,除此以外,评审委员会不得再以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来判定无效申请文件: 1、未按 3.2.1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2、营业执照和招标代理资格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3、未按 3.2.1条规定盖章或签字的; 4、发现在 比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 5、报价超出限价范围的。 ( 二 ) 根据打分情况, 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中选人。 4.3 评审标准 凡评审标准中没有列出的评定内容在评审时不得作为打分的依据。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增加、减少和另外细化本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也不得要求(或接受)比选申请人提供额外
10、(比选文件以外)的资料和说明。 5、中选 评审委员会根据得分高低,确定排名第一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 6、比选书面情况报告备案 6.1 书面情况报告 应由比选人加盖公章,应包括项目概况、比选过程、比选结果,比选结果应有比选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名。 6.2 作为备案资料的比选书面情况报告,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6.2.1领取比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名单; 6.2.3比选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6.2.3比选申请书符合性审查情况; 6.2.4比选委员会对参加比选申请人的打分情况相关表格。 7、委托代理合同备案 除发生投诉情况外,比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中选人订立书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第二
11、章 比选申请书 1、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书时必须使用本章所附格式并符合有关要求;本章未规定格式的,由比选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编 制。 2、比选申请人应按本章所附格式的先后顺序编制比选申请书。 3、比选申请书应在比选申请书封面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的“比选申请人”一栏填上比选申请人的全称并在名称上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 4、比选申请书中的表格或空格如填写不下,可编辑扩充或另附页。除形式外,比选申请人不得改变其内容要求。本章所附格式,比选申请人为编制比选申请书可以进行复印或编辑。 5、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申请书格式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比选申请书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1、比选申请书封
12、面 正本(或副 本)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比 选 申 请 书 比选申请人: (全称并加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2、报价单格式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报价 致: (比选人) 我公司仔细研究了比选文件和委托代理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本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愿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 2002) 1980 号 ”规定的收费标准 上 下 浮 %的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费愿以“川价发( 2005)248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 上 下 浮 %的投标报价,完成招标文件规定范围的工作内容,并满足投标人的要求。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 90 日历天)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我方承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投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终止合同,我方双倍返还已 。 招标代理机构: (全称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