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湖滨带建设二期三标段岸线整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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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湘 乡 市 湖 滨 带 建 设 二 期 三 标 段 岸 线 整 治 及 边 坡 修 复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湘乡 JSZB 012 招 标 人:湘潭水府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 年 2 月 12 日 0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0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8 第六章 图 纸 72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6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8 1 第 一 卷 2 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湘 乡 JSZB 01

2、2 1.招 标 条 件 湘 乡 市 湖 滨 带 建 设 二 期 三 标 段 岸 线 整 治 及 边 坡 修 复 工 程 已 由 湘 乡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湘 乡 发 改 环 资 20171 号 文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源 为 上 级 专 项 资 金 及 自 筹 。 招 标 人 ( 项 目 业 主 ) 为 湘 潭 水 府 投 资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为 湖 南 天 福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施 工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2.项 目 概 况

3、与 招 标 范 围 2.1 项 目 名 称 : 湘 乡 市 湖 滨 带 建 设 二 期 三 标 段 岸 线 整 治 及 边 坡 修 复 工 程 2.2 建 设 地 点 : 湘 乡 市 棋 梓 水 府 旅 游 区 水 府 大 道 。 2.3 建 设 规 模 : 主 要 建 设 湖 滨 带 水 府 大 道 支 线 3 区 域 、 K0+800-K5+080 段 全 长 约 6 公 里 两 侧 2-12 米 不 等 的 范 围 进 行 土 地 修 整 , 铺 设 路 面 结 构 网 , 安 砌 路 缘 石 , 沿 线 景 观 绿 化 , 喷 播 植 草 , 形 成 以 植 物 景 观 为 主 的 生

4、 态 绿 地 , 配 套 生 态 休 闲 娱 乐 等 设 施 。 2.4 工 期 要 求 : 120 日 历 天 。 2.5 质 量 要 求 : 合格。 2.6 保 修 要 求 : 按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7 招 标 范 围 : 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3.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1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并 依 法 取 得 企 业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处 于 有 效 期 ; 湖 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

5、.2 具 备 住 建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城 市 园 林 绿 化 一 级 资 质 ;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备 相 应 的 施 工 能 力 。 3.3 项 目 负 责 人 ( 项 目 经 理 ) 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 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且 无 在 建 工 程 ;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 无 在 建 工 程 。 施 工 项 目 部 关 键 岗 位 人 员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第 二 章

6、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10.14.1 项 要 求 。 3.4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4.评 标 办 法 3 本 项 目 评 标 办 法 采 用 湘 建 建 2013282 号 文 件 中 “合 理 定 价 评 审 抽 取 法 ”。 本 项 目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为 开 标 后 资 格 审 查 。 5.投 标 保 证 金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 叁 拾 万 元 整 ,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 年 3 月 10 日 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 标 保 证 金 具 体 要

7、求 详 见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3.4.1 项 规 定 。 6.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及 澄 清 答 疑 发 布 6.1 请从 2017 年 2 月 17 日2017 年 2 月 23 日 17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湘 乡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管 网 ”“下 载 中 心 ”下 载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等 相 关 资 料 。 逾期不能下载,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

8、投标文件时在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采用 在“湘 乡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管 网 ”网上答疑和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 乡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管 网 ”网上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 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 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7.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9、止 时 间 , 下 同 ) 及 开 标 时 间 为 2017 年 3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 北 京 时 间 ) , 地 点 为 湘 乡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 湘 乡 市 望 春 门 办 事 处 务 门 前 街 道 67 号 , 原 老 市 政 府 一 栋 一 楼 ) 。 7.2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或 未 按 要 求 密 封 和 加 写 标 注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 7.3 投标人必 须 派 法 定 代 表 人 和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 时 到 场 参 加 投 标 , 否 则 , 招 标

10、人 不 予 受 理 。 8.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湖 南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 、 湘 潭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管 网 ( 和 湘 乡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监 管 网 ( ) ”上 同 时 发 布 。 9.行 政 监 督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的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为 湘 乡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管 理 办 公 室 。 电 话 : 0731-56782393。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湘潭水府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

11、司 地 址:湘乡市棋梓镇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 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开福区金霞大道湖湘文化市场人瑞金市 1 栋 分公司地址: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望春南路天禧名都 2 单 元 1007 号 1.1.4 项目名称 湘 乡 市 湖 滨 带 建 设 二 期 三 标 段 岸 线 整 治 及 边 坡 修 复 工 程 1.1.5 建设地点 湘 乡 市 棋 梓 水 府 旅 游 区 水 府 大 道 。 1.2.1 资金来源 上 级 专 项 资 金 及 自 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建设规模和 招标范围 主 要 建 设 湖 滨 带 水 府 大 道 支 线

12、 3 区 域 、 K0+800- K5+080 段 全 长 约 6 公 里 两 侧 2-12 米 不 等 的 范 围 进 行 土 地 修 整 , 铺 设 路 面 结 构 网 , 安 砌 路 缘 石 , 沿 线 景 观 绿 化 , 喷 播 植 草 , 形 成 以 植 物 景 观 为 主 的 生 态 绿 地 , 配 套 生 态 休 闲 娱 乐 等 设 施 。关于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工程 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1.3.2 工期 工期:120 日历天;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合格 保修要求: 按 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1 投标人

13、资质条 件和信誉 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 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 (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备 相 应 的 施 工 能 力 ; 财务要求: 不作资格条件; 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业绩要求: 不作资格条件;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

14、上注册 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且 无 在 建 工 程 。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具 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中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其他要求: 施工项目部其他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10.14.1 项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1.4.3 评 标 办 法 采 用 湘 建 建 2013282 号 文 件 中 “合 理 定 价 评 审 抽 取法 ”。 1.9.1 踏勘现场 由投标人自行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 题的截止时间 和提

15、问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在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答疑专区”上进行提问,投标人不得署 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 清的时间和发 布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7 天前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在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 网 网上发布。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 清招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和发 布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7 日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在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网上发布。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3 月 10 日 9 时 0

16、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澄 清的时间 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网上下载。 2.3.1 招标文件的修 改截止时间和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在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发布方式 网上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 到招标文件修 改的时间 不需确认,投标单位自行在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网上下载。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开标时要求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如下: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取得社会统一代码 企业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新版资质等级证书副

17、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 果通过扫描二维码无法查询,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网银电 子回单(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网”查询结果或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 (5)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或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7)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安 全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8)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 (9)造价师注册证书; (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

18、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 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 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11)提供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原件或官方查询网址 及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委托合同或协议书(仅委托造价咨 询机构的投标人提供);如委托的为省外造价咨询机构除 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 湘登记证; (1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说明: 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湘建监督2016 111 号文,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失效。 投标人应将以上原件需列详细清单; 以上证书所载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资质证书所载单

19、 位名称相符; 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 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 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3.1 投标有效期 60 天,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户管理机构: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转入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 帐户名称:湘乡市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湘潭湘乡支行 银行账号:800176798111019601169263 (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XX

20、 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 项目”的投标保 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 8 时 00 分(北 京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 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3)由投标保证金专户管理机构开具投标保证金缴款确认 单,在开标现场核实到账情况。 (4)投标保证金专户管理机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 标保证金缴款确认单递交给开标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5)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管理机构咨 询电话:0731-56568308。 3.5.2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以投

21、标人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 表和审计报告提供为准;从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 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 的上述资料为准,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从每年的 5 月 1 日开始至 12 月 31 日,投标人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 述资料,否则相应评审项目不予计分;如投标人能够提供 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而没有提供,且造成评审计分有利于 该投标人,应当按弄虚作假处理。 3.5.5 近年发生的诉 讼及仲裁情况 的年份要求 3 年(指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 3.6.3 签字和(或)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2、规定处 及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每页必须由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加盖的投标人单位章名 称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每 页都应由投标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 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 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 人名称一致。如委托签章,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造价咨 询机构对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进行核对和确认,并在投标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 复印件,投标文件中签字盖章

23、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 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 (3)上述签字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须本人亲笔签字,盖 章必须为原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 3.6.4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时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补交三套投标文件至本项 目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对补交资料与投标文件 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送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6.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 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装订在一起,采用胶装方式装订,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提倡 双面打印。 4.1.2 封套上写

24、明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人的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2017 年 3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 地点 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乡市望春门办事处务门前街 道 67 号,原老市政府一栋一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 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 点 开标时间: 2017 年 3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湘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乡市望春门办事 处务门前街道 67 号,原老市政府一栋一楼) 5.2 开标程序 (1)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 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开标顺序: 详

25、见评标办法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从发改委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 最终评审结果须全体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可。 7.1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标人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 10%在签订合同前一次转入招 标人指定账户。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2 合理价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合理价及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 合理价: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见

26、招标文件附件 有关工程量清单的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 单”。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可对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合理价 及其组成内容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网 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项目范 围、合理价及其组成内容以及详细清单、工程量增减的计 价原则等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不提出书面确认的不得进 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按废标处理。 10.6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身份验证 按照本须知第 3.1.1 和 5.1 款的规定,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 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各自

27、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项目 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准 时参加开标会。开标现场验证以上资料原件,其余原件送评 标室供评标委员会进行验证。 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7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 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 10.8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 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 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 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9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

28、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 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 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 标。 10.10 同义词语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 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1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 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2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

29、有不明确或不一 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 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 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 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 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 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 解释。 10.13 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 招标代 理服务 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计算,由中标人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

30、时间:在发出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 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交易服 务费 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服【2016】147 号文件规定收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前,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分别按收费标准 40%和 60%的比例向湘乡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交纳。 10.14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4.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 号文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 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3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其他岗位 职责可兼任。 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 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 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即项目负责人(项 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具 有 施工员 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

32、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 格证书 C 证;质量员具有 质量员 岗位资格证书。 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 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 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 5、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 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10.14.2 其他要求 (1)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前,中标候选人及其拟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 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达不到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 格;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

33、或有不按招标文 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 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 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 选人资格。已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3)招标文件中所设置的内容、条款及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省、市或住 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投标有关规定为准。 (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项目完工前,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确有实际情况须变更的,在办理变更手续后,暂停被更换人员在我市范围内 三个月的投标资格。除湘建建201557 号文规定更换的第四种情形(非

34、本 单位原因工程项目延期开工或停工时间达 3 个月以上的)。 第一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公示期内由项目负责人到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工程管理站办理押证事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请 在办理押证事项后将“建管站”出具的“押证登记表”复印件送至招标代理 机构。 10.15.1 暂估价: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10.15.2 付款方式: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中约定。 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0.15.3 招标文件每套资料费 400 元,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本项目招标

35、代理机构缴纳。 10.15.4 绿化苗木须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采购。 13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 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36、.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14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

38、3)企业有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拟任项目负责人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 收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 (14)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属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15)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

39、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自行组织) 1.9.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5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另册)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

40、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 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要求招标 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但不指明 澄清问题的来源;不足 15 日,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 知且不需投标

41、人确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所有招标修改均按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 16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二部分内容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项目管理机构; (4)资格审查资料; (5)其他资料; (6)承诺书。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二)商务部

42、分: 其内容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的格式。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 章“工程量清单”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 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 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 允许

43、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 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 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7 3.4.3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保证金托管机构直接退 还到各未中标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不计利息)。 3.4.3 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后予 以退还(无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44、,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 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在投标中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 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 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事务所认定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45、债 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 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 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

46、要 求、招标范围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 单位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 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 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8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包

47、装在密封袋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 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

48、.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地点公开开标,并请所有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6 项规定准时出席开标会。 5.2

49、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介绍业主、监委领导等与会人员; 19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及签到的序号(即投标人的 代码); (4)确定入围投标人,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并点名确认入围投标人是 否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6 条派人到场出席开标会; (5)进行入围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验证(包括投标保金的递交情况); (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密封情况记录表上签 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 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从政府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评标专 家属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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