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南通易家桥幼儿园装修工程 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 标 人:易家桥幼儿园 招标代理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 2 - 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 编制人(组长) :高丽 日期:2019 年 8 月 12 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9 年 8 月 12 日 招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9 年 8 月 12 日 - 3 -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南通易家桥幼儿园装修工程 2 1.1 建设地点
2、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 3 1.1 建设规模 约 9.5 万元 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合格 6 1.1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19 年 8 月 计划竣工时间:2019 年 9 月 施工总工期 2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7 1.4 资金来源 区财政 8 2.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清单中所示的内容本次发包工程: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9 16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10 12 投标有效期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 14 投标保证金额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递交形式:现金(密封于信封内
3、加盖公章) 递交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2 6.2 提交疑问材料 时间及方式 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澄清应在 2019 年 8 月 19 日 17 时 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不加盖单位公章) 发送至指定邮箱(544051261 )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将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 政府网”政府集中采购( )招 标公告栏公布。 13 13.1 踏勘现场答疑时 间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答疑提交截止时间:2019 年 8 月 19 日 17 时前 - 4 -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4 18.2 招标控制价编制 依据 招标控制价编制执行: (1)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
4、清单; (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 (3) 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版; (4) 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版; (5)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 )、 南通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14)、 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年版); (6) 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版; (7)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 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42 号); (9)“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 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8 )298 号文; (8)省住房城
5、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增值税 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 号); (10) 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9 年第 6 期。 (11)答疑、补充通知或澄清文件 15 18.3 公布的招标控制 价文件组成 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 16 18.4 招标控制价公布 时间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95696.55 元。 招标控制价等文件同招标文件同时在“南通市崇川区人 民政府网”( )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栏公布 17 20.1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文件正本壹份(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再提 供完整的投标文件(叁份资格审查文件、叁份商务标文 件
6、) ) 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正本壹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 封,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刻录于普 通光盘)必须保持完全一致。 18 21 投标文件提交地 点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9 年 8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 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办事处 216 会议室 19 24 开标 开标时间:2019 年 8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新城桥街道办事处 216 会议室 20 25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 3 人 21 35 履约担保金额 投
7、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 10% - 5 -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2 招标单位 易家桥幼儿园联系人:任红贞 电话:15906296818 23 招标代理单位 单位名称: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座 903 室 联 系 人:高丽 联系电话:13773759775 - 6 -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7 项。 1.2 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 1.3 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招标人提供的现状场地,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 依据踏勘现
8、场的结构自行制定相应措施,相应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2)施工用水、电: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列 入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3)场内外道路:场内、外道路已通。施工便道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 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4)其他:投 标 人 应 认 真 对 现 场 环 境 进 行 踏 勘 , 对 施 工 现 场 情 况 和 影 响 施 工 的 因 素 以 及 困 难 条 件 进 行 周 密 的 勘 察 和 研 究 , 作 出 自 己 的 判 断 结 论 和 估 价 。 中 标 后 和 签 订 合 同 时 及 施 工 过 程 中 , 投 标 人 均 不 得
9、以 不 了 解 现 场 情 况 为 由 , 提 出 任 何 形 式 增 加 工 程 造 价 的 要 求 , 施 工 时 因 场 地 问 题 引 起 的 成 本 费 用 增 加 , 均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 结 算 时 不 予 调 整。 中标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 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 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 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并无条件接受发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投 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如若对现场施
10、工条件有疑问,请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之前提出,否则视同认可。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且不得要求增加费 用。 因工程位于居民区内,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周边场地情况,不得以项目部设立困难 要求增加费用,各投标单位应提前踏勘现场,自行考虑堆土区、围堰施工等产生的费用, 结算时不作调整。 1.4 承包方式说明: 工程发包范围内的包工、包料(发包人供应或发包人另行发包的除外)、包质量、 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包成品养护、包风险等。 1.5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 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招标方式,择优选定 施工单位。 2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 7 - 2.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企业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 (4)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 300 元(现金)招标文件相关费用,无论是 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 3.2 投标人应承担其
12、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 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踏勘现场 4.1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 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2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 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一切费用。 4.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 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
13、认标书内容的正确 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第八章:工程量清单 - 8 - 5.2 根据本章第 6、7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集中采购” ( )招标公告栏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 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其风 险应由
14、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从“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集中采购” ( )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 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应对招标 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 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 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 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 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
15、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 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 6.2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标底、招标控制价等文件存在前后矛盾,部分条款说明不清、存在歧义、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存在限制性条款等有疑问的应在 2019 年 8 月 19 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 求,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544051261 (不具单位名称,不加盖单 位公章)。招标人在收到疑问材料后 2 日内予以解答,并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 17 时前 将解答内容(若
16、有)以电子文档上传至“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集中采购” ( )招标公告栏,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 网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栏自行下载。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以书面、电子文件形式提出疑问(质疑)的,视为投 标人接受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所注全部条款。开标后投标人再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 提出质疑或投诉的,招标人有理由不予受理,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南通市崇川区 人民政府网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栏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
17、认 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对工程 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 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 - 9 - 人已作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 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均由投标人自负。 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南通市 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栏发布。如果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18、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 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集中采购” ( )招标公告栏向所有投标人公示。 7.2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3 天,为保证投标人合理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合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 期。 7.3 本工程采用电子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南 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栏上公布
19、 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 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集中采购” ( )招标公告栏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 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 (三)投标文件 8.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或者作为废标处理。 9. 本工程投标文件由电子投标文件(光盘)、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资格审查 资料原件包四部分组成,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9.1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 9.2.1 、9.2.2 所有内容,投标人应将所有资料刻录于普通
20、空白光盘,刻录壹份。 9.1.1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应将 9.2.1 条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保存为 JPGE 图片格式或 pdf 格式。 9.2.1 条 所有资料保存刻录于光盘中。提供资料扫描件均须完整的原件扫描,否则视为不实质性 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0 - (2)商务标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应保存为 EXCEL 格式,9.2.2 条商务标文件应保 存刻录于光盘中。 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并单独密封,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 表人印章。 9.2.1 资格审查资料包包括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2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7) 诚信承诺书(详见第七章诚信承诺书); (8) 资格审查文件表格(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的)。 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附件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 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须统一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编写材料 目录
22、,以便在开标时核查,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9.2.2 商务标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总价、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 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 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 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计 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等; (5)主材、特材和其他需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用量;发包人供应材料一览
23、表、承包 人供应主要材料一览表; (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9.3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11 -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资格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原件;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经理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 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以上
24、原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以便在开标时核查),并在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 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本项目资格审查以资格审查资料包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资料请各 投标人务必提供齐全,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仅做备查,仅在资料包内容存在字迹模糊、 分辨不清等情形时予以查验。 10.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第六章)投标人必须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 行扩展。 11.纸质投标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 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本项目需提 供正本壹份)。电子标书、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分开装袋密 封。 全套
25、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12.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必须按照前附表规定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现金)递交给招标人代 表查验收缴,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在投标截止日后 45 天内有效; 14.投标保证金退还 14.1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现金)在评标结束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后当场予 以退还。 14.2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14.3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14.3.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
26、撤回其投标文件; 14.3.2 投标人存在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 - 12 - 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 号) 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4.3.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经清标软件分析, 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相同错误)的,且被评委认定 为串标的。 14.3.4 投标人已签订诚信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标准格式)的, 自投标之日起,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经举报或区招标监管机构(评标委 员会)复核,有悖于诚信承诺书相关承诺的,且查证属实的。 14.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27、,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4.4.1 放弃中标项目的; 14.4.2 拒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4.4.3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执行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 34 条款、35 条款 的 14.4.4 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存在上述 14.3-14.4 行为的,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并上交国库,并 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崇川区任何招投标活动,并在“南通市崇川 区人民政府网”滚动公示直至解禁。参与投标的企业将视为遵守以上处理 条款。 (四)投标
28、报价 15、投 标 报 价 应 包 括 招 标 文 件 所 确 定 的 招 标 范 围 内 相 应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相 关 资 料 及 规 范 、 规 定 等 全 部 内 容 , 以 及 为 完 成 上 述 内 容 所 必 须 的 附 属 工 程 、 临 时 工 程 、 材 料 、 劳 务 、 机 械 、 成 品 保 护 、 垂 直 运 输 、 脚 手 架 搭 设 使 用 、 与 各 工 种 间 的 协 调 配 合 工 作 、 清 洗 、 养 护 、 验 收 、 创 优 、 安 全 措 施 、 技 术 措 施 , 作 为 一 名 有 经 验 的 投 标 人 所 应 考 虑 到 的 各
29、种 因 素 、 风 险 及 所 需 的 全 部 费 用 。 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清单表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 - 13 - 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结合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技术标 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 16、投标报价方式: 16.1 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 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格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 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 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 非承包人
30、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17、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 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 号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 程计价定额2014 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14 年)、江苏省安装工程 计价定额2014 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 年版)以及相应补充规 定和现行省、市有关规定。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 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8招标控制价 18
31、.1 本工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作废标处理。 18.2 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18.2.1 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18.2.2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 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 )、 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14 年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 定额2014 年版、南通市建筑与装饰工程补充计价表2014 年版、江苏省安装工 程计价定额2014 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
32、014 年版、江苏省房屋修缮 工程计价表(2009 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以及相应的补 充规定和省市颁布的有关工程造价文件。 18.2.3 人工工资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 (苏建函价2019142 号 ),材料价格参照 2019 年第 6 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中的指导价及市场价。若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无指导价的材料的价格,则按市场 价执行。 - 14 - 18.2.4 本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具体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 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8298 号文、“省住房城乡建 设厅关于调整建
33、设工程计价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苏建函价2019178 号相关要求执行。 18.2.5 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装修 1 环境保护税 A+B+C-D / 2 社会保障费 A+B+C-D 2.4% 3 规 费 住房公积金 A+B+C-D 0.42% 4 基本费费率 A+B1-D 1.7% 5 省级标化增加费 A+B1-D 不计 6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A+B1-D 0.22% 7 税 金 税 金 除税造价 9% 注:1、计算基础:A 为分部分项工程费,B 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B1 为单价措施项 目费,C 其它项目费
34、,D 为除税工程设备费。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最终以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 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 3、其它有关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18.3 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 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 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等。 18.4 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 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文件同时在“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网”政府集中采购 ( )招标公告栏上发布。 18.5 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 投标人对招标控制价有异议的,应在控制价发布后 2 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 人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投标人可按规定程序向工程所在地
35、造价管理机构投 诉。具体请参照通建工【2014】369 号文。 招标人根据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需要重新公布招标控制价的,其最终公布的时间至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3 天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9.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 - 15 - 办法进行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 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19.2 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 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 19.3 报价书中的
36、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在结算时以综 合单价金额小的或有利于招标人的为计算依据。 19.4 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价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19.5 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 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 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6 承包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 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 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
37、用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 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19.7 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 自行考虑,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体现,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水、 电接驳,按发包人指定地点,定量表记、接至施工现场管线(电缆)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现场自来水及电源接入点现场具体位置由投标人现场踏勘。 19.8 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见下表(%): 序号 费用类别 费用名称 计费基数 装修 1 环境保护税 A+B+C-D / 2 社会保障费 A+B+C-D 2.4% 3 规 费 住房公积金 A+B+C-
38、D 0.42% 4 基本费费率 A+B1-D 1.7% 5 省级标化增加费 A+B1-D 不计 6 现场安全 文明施工 措施费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A+B1-D 0.22% 7 税 金 税 金 除税造价 9% 注:1、计算基础:A 为分部分项工程费,B 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B1 为单价措施项 目费,C 其它项目费,D 为除税工程设备费。 2、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最终以南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核定 - 16 - 为准,否则在总价中扣除。 19.9 投标人应自行踏勘施工现场,并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施工机械设备、材料进 出场、二次搬运等涉及所有费用并计入报价,中标后不得以场地现状及条件为
39、由提出额 外要求和增加工程费用,招标人不再对此项费用另行签证。 19.10 因施工场地狭小、周边老旧建筑保护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 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11 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人工工资的动态管理,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12 投标人必须认真仔细踏勘施工现场,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并在投标报价时 综合考虑赶工措施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临时设施费等总价措施费项目,并计入 报价,该费用一次性保定,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如有损坏,应按照不低于原设计标准 恢复,费用列入报价。 19.13 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并在报价中充分考虑施工
40、现场情况、施工期 的各种风险及施工期间或以后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并计入工程报价,一旦中标,不得提 出额外增加费用要求。 19.14 本工程清单应与施工图、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技术规范等文件结合起来阅 读,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未列明或项目特征描述不全,但投 标人为满足招标人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 子目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 19.15 承包人须在单体竣工前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硬化 场地后的拆地拆除以及完工后的塔吊基础拆除等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场,相 关费用(含渣土证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报
41、价时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不作 任何调整。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 算价款中扣除。 19.16 本工程所有乙供材料均由承包人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自行采购,材料价格按 照中档的质量自行市场询价进入报价。发包人对材料的质量有认定权(如发包人对承包 人采购的材料认定为不合格的,承包人必须重新采购,直至合格为止),施工时承包人 需提供样品供建设单位选择,涉及到的价格不再调整。 19.17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项目费、税金项目费、暂列金额(使用权归 业主方)、暂估价(如有,不允许调整,暂估材料料最终价格由招标人通过合适的方法 确定)不得调整外,投
42、标单位可根据自己的施工方案及企业自身情况不低于成本报价。 19.18 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在结算时以综 - 17 - 合单价金额小的为计算依据。 19.19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 险因素,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对周边相关构筑物、设施损坏的,承包人必须 负责更换或修复,直至得到发包人的认可,期间涉及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 不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 19.20 若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擅自改变暂估价或暂列金额且评审时未被发现,报 价低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结算时统一先按招标文件明确暂估价或暂列
43、金额扣除,报价高 于暂估价或暂列金额时统一先按报价扣除;若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且评标时 未被发现的,实际施工时一律以招标文件及清单内容执行,结算价格不予调整。 19.21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收集齐全所有隐蔽项目影像视频资料以供后期审计 使用,在送审结算资料必须一并提交。所有签证资料必须附有详细影像彩色照片,所摄 照片必须有可参照性。如影像资料未能反映签证、清单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工作内容,则 结算时该项内容不予认可。 19.22 中标单位必须保护现有房屋、道路、结构物等成品,如有损坏,应按照不低 于原设计标准恢复,费用列入报价。 19.23 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对原
44、有建筑工程结构及饰面造 成破损及损坏部分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样等所包含的各项费用,并综合考虑在投标报 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再另行支付其费用。 19.24 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 19.25 本工程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须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支付招标 代理服务费 3000 元,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代理费 在投标报价时不得下浮,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20.1 本工程投标文件由电子投标文件(光盘)、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资格 审查资料原件包四部分组成。 20.1.1 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包含内容详见
45、本招标文件第 9.1 条款。 20.1.2 纸质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三部分组 成。 纸质投标文件与评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保持完全一致。 20.2 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文件第 9.1、9.1.1 条款规定的内容、格式制作电子 - 18 - 投标文件光盘。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正本壹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单独密封,封袋上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另须在封袋上标明“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同时还 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20.3 纸质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三部分组成。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壹份;资格审查资料包壹份;商务标
46、包 壹份。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 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分别标明“正本”。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再提供完整投 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叁份,商务标叁份)。 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包、商务标三部分,必须分袋密封,并在封袋 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章,另须在封袋上标明“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包” 或“资格审查资料包”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 名称。 20.4 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人未 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47、2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8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 投标文件的递交。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 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2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 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 “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 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 23.本工程
48、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23.1 种方式 23.1.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23.2.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 23.3 综合评估法 24.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 理机构主持,由招标人代表或代理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5.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 - 19 - 件作出响应。 26.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 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6.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6.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49、印章(或签字) 的; 26.3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 的委托书(原件)的; 26.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6.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6.6 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6.7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26.8 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的; 26.9 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6.10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26.11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6.12 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26.13 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6.14 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 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