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一、 受理范围 在玉溪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二、审批条件 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玉溪市秀山路 7 号保安大厦二楼 办事窗口: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 30 12:00,下午 14:00 18:00(法定节假日 除外) 乘车方式:市内可乘 18 路、 13 路公交车到保安大厦下车即到。 四、申请材料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备案)登记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
2、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份数 变更 件 1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2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纸质 1 3 隶属企业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资企业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做出的决议,决议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 原件 纸质 1 4 变更(备案)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应提交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复印件。 变更营业场所(地址),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场所(地址)合法使用证明。法律、行政法规
3、规定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变更负责人,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免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负责人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 变更( 营业)期限,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营业期限变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需提交批准文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期限不得超过其隶属企业的营业期限。 原件 纸质 1 变更经营(业务)范围,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经营(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相关许可的原件或有效复印件。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其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
4、变更企业类型,应提交由隶属企业登记机关出具的隶属企业的企业类型变更证明。 联络员变更备案,提交联络员信息表 5 隶属企业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复印件 纸质 1 6 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原件 纸质 1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 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打印营业执照 /打印准予备案登记通知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玉溪市秀山路 7 号保安大厦二楼政务服务大厅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7-2610288, 监督电话: 0877-2011769 、 0877-2030961 咨询地址:玉溪市
5、秀山路 7 号保安大厦二楼政务服务大厅 行政审批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0877-12310 单位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 12 号 投诉地址:纪工委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迎春街 34号 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 86 号创业大厦 1208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 http:/- 网上办事大厅 “资料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 十、本办事指南已经市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办事指南的调整、修改必须经市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备案)办事流程示意图 BSZN-xxxxxxx-2016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备案) 登记办事指南 (简版) 云南省玉溪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 2016 年 9 月 10 日发布 提出申请 审核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审核结果 符合不予 受理情形 需要补 正材料 发放补 正材料通 知书 当场告知 不予受理 材料符 合要求 受理审核(发放受理 通知书) 材料补正后 符合要求 核准环节 不合格 通知申请人 补正材料 整改结果 合格 在 3 个工作日内 作出批准决定 证件获取(在 受 理 窗 口 领取) 补正材料后 仍不符合 不 予 批 准 决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