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南市外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淮项目登 记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加强对入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管,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保障工程质 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 141 号)和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管理规定(厅建管【2006】385 号)、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程 (DB34/T51-2007)、关于外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皖备案下放市级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办理的通知(建管【2008】50 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的外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指在淮南市行政区域外进行工商注册、具 有检测机构资质,拟在淮南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
2、 三、凡进入淮南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附件一规定的专项 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办法。 四、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具体负责对外地检测机构入淮项目登记工作。 第二章 登记的条件、程序 五、外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入淮项目登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技术标准;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具有与所登记检测项目相对应的检测资质及计量认证证书; (四)质量体系运行有效,检测数据客观、公正,检测报告完整、真实、准确; (五)无质量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投诉; (六)具备实验数据的自动采集和无线传输
3、能力。 六、申请入淮登记的外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二) 开展相应业务所具备的检测试验仪器设备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 印件;在淮检测业务涉及到的检测参数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三)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进淮项目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进淮检测项目负责人 职称 证书、检测技术人员上岗证书原件;进淮人员名册及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执业 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七、申请登记备案的外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向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提 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收到
4、申请材料后, 应当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做出是否予以备案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 定形式的,应当在 7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八、 进淮检测机构通过项目登记手续后,检测项目发生下列重大变更必须重新办理登 记手续,原登记证明自然失效。 (一)机构检测资质发生变更的; (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范围发生变化的; (三)检测范围有扩大的; (四)主要检测项目、参数及检测人员、仪器、设备发生变化的; 第三章 检测管理 九、对涉及结构安全或复杂的检测项目,如桩基工程,进淮检测机构应将检测方案提 交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 申
5、请登记备案。 十、进淮登记的检测机构与委托方签订检测合同后,并将检测合同和项目登记申请表 同时报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登记备案,方可按照检测方案确定的检测方法、 检测数量实施检测。单项工程检测项目完成后,在淮如有新检测合同,需重新申请项目登 记。 十一、检测机构在检测过程中应接受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当检测中发 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结束后将检测报告报送至淮南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留存。 十二、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申请备案检 测机构的人员情况、仪器设备、管理体系、工作状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其检测活动进行
6、 监督管理;如发现进淮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记入不良行 为记录,通报省检测机构资质管理部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进淮登记备案。 (一)超出备案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二)转包检测业务的; (三)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检测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 的; (四)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与备案表内容不符的; (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结论的; (六)未按规定上报在检测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的; (七)检测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八)拒绝各级建设行政主管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实施正常监督检查的。 十三、未在淮
7、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项目登记的进淮检测机构,其出具 的检测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作为施工技术资料。 十四、本管理办法由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进淮 项目登记申请表 机构名称: (章)A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应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 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二、本表由申请机构如实逐项填写,如遇没有的项目请填写 “无 ”。 三、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四、申请时作为附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在淮检测项目涉及到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审核后 退回)及
8、复印件; (2)与所申请备案检测项目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 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对进淮检测项目负责人的授权任命书原 件及复印件; (4)检测人员的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进淮人员相应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执业资格证 书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五、本表一式三份。 一、项目登记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 设立时间 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工商营业执照 注册号 发证机关 检测项目相关 资质证书号 发证机关 计量认证 证书号 发证机关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 在淮检测项目 负责人 职务 职称 拟承担检测业 务的工程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业主名称: 检测内容: 检测日期:
9、项目检测负责人: 职称: 上岗证书: 证书编号: 备注 二、在淮检测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 务 职 称 所学专业 何时从何校毕业 (按最高学历填写) 学 位 身份证号 从事检测 工作年限 像 片 联 系 电 话 单位: 手 机 由何年何月 至何年何月 检测项目情况 主持同类 检测项目 工作经历 申报材料属实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进淮检测项目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总表 序 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学历 专业 职称 身份证号码 从事检测工 作项目 从事检测 工作年限 审核情况 四、在淮检测项目涉及的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 设备技术指标 仪器设备量值溯源情况检定/ 校准资质 类别 检测 项目 名称 型号规格 量程 /精度 制造厂商 出厂日期及 出厂号 检定/校准机构 最近检 定日期 检 定周 期 备 注 注:1、本表可复制加页 五、进淮登记申请审批情况 进淮登记工程项目名称、检测项目: 单位(章) 年 月 日 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淮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