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推进新能源工程车产业发展 行动计划(2019-2021 年)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战略部署,结合深 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 (深办 发201831 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新能源工程车推广 应用,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本文件所指工程车主要包括轻卡物流车、泥头车、水泥搅拌 车、集装箱拖头车和环卫车等。 一、发展目标 20192021 年,深圳市将着力夯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持 续扩大新能源汽车整车产业规模,促进工程车辆电动化升级转型, 提升新能源工
2、程车核心技术水平、核心产品竞争力。鼓励深圳企 业深耕新能源工程车核心技术研发和突破,尤其是推动车企与动 力电池以及上游原材料行业的协同发展。积极引进国际国内新能 源工程车领域的优秀企业及创新平台,与深圳各类创新资源建立 紧密合作关系,共同构建新能源工程车产业集群。 到 2021 年,深圳市工程车领域新增车辆纯电动化工作率先 完成。通过示范引领,将新能源泥头车的应用示范经验进行推广 和复制,并逐步延伸至大型吊车、挖掘机、推土车等其它类型的 新能源工程车。创建一批新能源工程车产业示范基地,突破一批 - 2 - 核心关键技术,形成涵盖新能源工程车领域的完整产业链,完成 深圳市传统工程车的替换更新工作
3、,切实完成工程车节能减排目 标。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关键技术突破。 1.动力电池产业核心技术。 落实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促进汽 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加大动力电池核心技术攻关, 不断提升动力电池系统储能密度、循环寿命等性能指标,降低动 力电池成本。针对工程车,突破电池成组关键技术,实现电池包 标准化及模块化设计,提升动力电池在恶劣环境中适应性能和防 护性能。 (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 专栏 1 动力电池产业核心技术 支持高储能密度、长循环寿命动力电池关键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 (1)研发新型锂离子电池电极材料、电解质材料,提高单体
4、电池储能 密度和性能一致性,优化 Pack 中电池成组结构,结合 Pack 壳体轻量 化设计,提高电池系统储能密度。 (2)持续优化动力电池系统状态估算策略,以大数据平台、云计算技 术为依托,重点提高电池长期使用的 SOH 估算精度,实现对电池容量、 内阻、温度、自放电等参数的精准检测,为整车正常运行提供有效支 持。 (3)重点优化动力电池系统在全寿命周期内的防护性能,保证动力电 - 3 - 池系统在全寿命周期内具有 IP68 防护等级;研发性能优越的电池热管 理系统,进一步提升动力电池系统在恶劣环境中的适应性能,保证模 组内电芯温度均匀,突破电池包长时间大功率充放电技术难点。 到 2021
5、年,建设 2-3 个高储能密度、长循环寿命动力电池系统研 发与生产的产业基地。 2.大功率充电技术。 掌握工程车大功率充电核心技术,制定相关技术标准。攻克 大功率充电桩及整车电池热管理控制技术、电池管理安全技术, 着力解决工程车运营补电困难问题,提高车辆运营效率。 (市科 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配合) 3.新能源工程车动力驱动技术。 专栏 2 大功率充电技术 (1)大功率充电口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攻克大功率充电口温度监测及 温度调控技术难点,研发水冷充电口等新型降温方式提升充电功率及 产品寿命。 (2)使用高电压平台动力电池系统,提升充电效率。
6、 (3)大功率充电桩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攻克大功率充电过程中,电网 协调、温度管理、充电安全等技术难点,鼓励相关配套产业发展。 (4)优先采用快换直流充电口,减少维护费用。鼓励充电桩群充方案 建设,充分利用资源降低车桩比。 到 2021 年,建设一批大功率直流充电场站,优先覆盖在建工程及 港口领域。 - 4 - 掌握新能源工程车电动力驱动技术,推动我国 AMT3 技术发 展与进步,打破国外传统车辆发动机、自动变速器的技术垄断, 实现电动力驱动产品产业化。 (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专栏 3 新能源工程车动力驱动技术 (1)采用新型集成驱动桥技术,实现电机、自动变速
7、器、驱动桥的结 构及功能集成,自主掌握 MCU、TCU 控制技术。 (2)采用高压化、高速化永磁同步电机和低损耗硅钢、高性能磁钢、 成型绕组、汇流排、磁钢定位封装等先进材料工艺,突破工程车驱动电 机技术。 (3)优化整车控制回馈策略,提升能量回馈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到 2021 年,实现集成驱动桥及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 4.新能源工程车智能网联技术。 依托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加速推动智慧城市和 智能交通建设,将智能网联、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新能源工程 车进行融合,推动新能源工程车的智能化,建设市级工程车综合 监管平台。 (市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公安交警 局、发展改革
8、委配合) 专栏 4 新能源工程车智能网联技术 (1)推动新能源工程车的智能化及相关零部件产业化。将高级辅助驾 驶技术应用于工程车,使车辆具备实时定位、超载监控、盲区监测、前 碰撞预警、自动紧急制动、车道偏离预警和危险驾驶行为分析等功能, 提升工程车安全性和智能化水平。积极研发机器视觉、车载雷达、高精 定位系统、智能终端等关键零部件,加快产业化进程。 - 5 - (2)建设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为依托的工程车综合监管 平台。通过 PC 端、手机移动端的人机交互平台实现对工程车车辆状态、 运行轨迹、违规作业、不良驾驶行为进行监测、预警及远程干预。深度 分析驾驶员风险行为,建立驾驶员驾驶风险
9、档案,建立风险识别与管控 模型,实现事前可预防、事中可控制、事后可追溯的工程车安全管理能 效。 (3)加快推动深圳智能网联交通测试示范平台规划建设。平台涵盖远 程操纵和货运车辆编队、无人清扫车等十类测试示范场景,加速集聚各 类创新要素,推动新能源工程车智能网联技术发展。 到 2021 年,建成工程车综合监控平台,工程车具备辅助驾驶功能。 (二)推进产品示范应用。 在有条件的港口码头、建筑工地、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区 域,以物流车为突破口,逐步开展新能源工程车的示范应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 革委、公安交警局、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 态环境局
10、、各区政府配合) 专栏 5 新能源工程车示范应用工程 (1)城区物流电动化工程。重点布署轻型柴油车电动化、纯电动货车 路权优先、“绿色物流区”、物流集中区充电桩建设、绿色货运配送示 范、电动公路技术研究等项目。具体包括:逐步淘汰营运类轻型柴油货 车,推动非营运类轻型柴油货车置换为纯电动货车,开展绿色货运配送 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允许轻型电动货车在除深南大道外的其他道路行驶, 对车长 6 米及以下的中重型电动货车,参照普通轻型货车限行规定;选 - 6 - 取十个片区,全天禁止柴油货车行驶。 (2)港口领域电动牵引车自动驾驶示范应用工程。针对港口人车分离、 行车路线固定、低速行驶、封闭管理等特定场景
11、,结合电动车智能化、 零排放、低噪音等优点,推动港口领域率先实现电动牵引车自动驾驶, 打造绿色运输智慧港口示范工程。 (3)环卫车清洁化项目。对外包环卫清扫和清运标段,推广使用纯电 动环卫车。2019 年起,重点鼓励重新招标标段所使用的环卫车更换为 纯电动车辆。 (4)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项目。2019 年起,在业主单位为政 府部门、国有企业的工程招标中,经定性评审符合生产经营条件时,对 增加使用新能源工程车实行加分鼓励。 (5)新能源工程车充电网络优化项目。充电网络布局充分与车辆应用 场景衔接,提高充电便捷度和设施的利用率。突出“停放与充电一体化” 原则,实现功能复合,提高规划用地集约
12、化水平。优先挖掘存量设施潜 力,拓宽充电设施建设渠道,减轻新增供地压力。 到 2021 年,在港口码头等区域,建设一批新能源工程车示范应用 工程。 (三)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整合产业链各方优势资源,打通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集中布 局配套基础设施、核心技术创新和智能服务平台,加快完善重点 产业项目扶持政策,为产业高水平集聚发展创造条件。依托龙头 企业、科研院校及行业协会等,举办国际会议、企业论坛及国际 展会等重大活动,引进全球领军人才,吸引国际国内产业链上下 游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知名智库、行业协会 等机构落户深圳。支持、引导我市高等院校及培训机构开设相关 - 7 - 专业、课程及
13、职业技能培训,建设相关实习实训实验平台,开展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和产学研合作,加强专业建设和实用人才培 养。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科技 创新委、交通运输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住房建设局配合) (四)打造产业生态体系。 1.完善产业政策支持。 为新能源工程车提供相关通行便利,加快工程车充电桩等配 套设施建设,全力营造和构筑支撑新能源工程车产业的良好环境 和政策体系。强化统筹谋划和政策协同,在政策制订、规范形成、 法律法规完善等领域以及示范区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环节,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 头,市
14、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住房建设 局、财政局配合) 2.打造良好市场环境。 借鉴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示范应用的成功经验,从单纯的 推广向服务管理转变,从单纯的补贴向营造环境转变。鼓励创新 商业运营模式,积极探索“融资租赁” “商业租赁”等新模式, 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鼓励专业化公司开展新能源工程车融资租赁 业务,集中经营管理,形成规模效应,为新能源工程车产业打造 良好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牵头,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 3.构建安全管理体系。 鼓励使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工程车智能监 控平台建设,对车辆运行情况进行
15、实时、智能化监测,保障工程 - 8 - 车安全,提高工程车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市公安交警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部门会商制度,加强工信、发改、科创、交通、住建、 公安交警、财政、规划、金融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市区联动, 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及重大专项的实施。 (责任单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交通运输 局、住房建设局、公安交警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方金融监 管局配合) (二)完善政策措施。 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实施标准、营造政策环境、提供公共服 务等方面的作用,落实深圳市打好污染防
16、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 案(20182020 年) ,依托全密闭式智能重型自卸车技术规范 作为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不断完善新能源工程车领域政策措 施。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住房 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司法局、公安交警局、生态环境局配合) (三)加大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 统筹现有相关专项资金,大力推动新能源工程车核心技术攻 关、创新平台建设及产业化应用。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通过 政府采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按照国家和我市补贴政策对社会主 体采购新能源工程车给予财政资金补贴,积极推动新能源工程车 普及应用。支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工程 车企业在境内外各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股权融资。 (责任单位:市 - 9 - 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财政局、地 方金融监管局配合) 四、实施期限 本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