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度合徐南高速公路路面聚合物注浆工程 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综合评分相等时, 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相等时,以 业绩 累计合同金额大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招标人名称填写正确;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
2、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
3、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 并到达 招标人指定账户 ;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 4)投标文件上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7)投标人无分包计划。 ( 8) 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
4、内容。 (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此处业绩特指近 5 年完成的聚合物注浆施工合同。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 13) 投
5、标文件正、副本份数和标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 14)投标人网上报名的标段、投 标保证金提交的标段和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一致。 ( 15)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 1)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 说明文字 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d.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6、2)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 4)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 6)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和标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 9)投标人填报的安全生产费用应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300 章”报价合计的5% 。 ( 10) 未附有
7、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如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 100
8、分) 评标价: 95 分 业绩: 5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2)评标价平均值 ( Bi) 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报价之外,将评标价排序后分别去除 10%有效报价数量的高值 (由高到低顺序,去除数量四舍五入取整) 和 10%有效报价数量的低值 (由低到高顺序,去除数量四舍五入取整) ,剩余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 Bi)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
9、均值时不去除高值和低值。 (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 K,由投标人代表或监标人现场从0.96/0.97/0.98/0.99 中随机抽取 1 个,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投标人评标 价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
10、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评标价 95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95偏差率 100 E1; ( 2)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 95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偏差率 100 E2; 其中: 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1=0.75, E2=0.25。 2.2.4(2) 其他因素 业绩 5 分 满足资格评审条件的得基本分 3 分, 近 5 年(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交工或完工时间为准),每增加一个已完成合同金额不低
11、于 300 万元的聚合物注浆专项养护项目业绩加 1 分,加满 2分为止。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须知前附表 3.5.3 的规定为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情况 如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 3 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予以
12、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2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对 第二个信封 (报价文件) 进行详细评审
13、。 有效投标不足 3 个的情况 对于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 3 个且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进行评审时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并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 3.5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3.6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说明。 3.7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
1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8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1 条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并提交评标报告。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15、的)。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 2.1.3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1.1分值构成 (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
16、评标办法前附表; (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 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 进行初步评审。有
17、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 1) 按本章第 2.2.4 项 ( 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计算 出得分 A; ( 2) 按本章第 2.2.4 项 ( 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 分 B; ( 3) 按本章第 2.2.4 项 ( 4)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
18、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 (商务及技术文件 ) 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 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9、。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 (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
20、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工程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 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工程子目报价或工程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 3)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
21、 (金额 ) 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工程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如有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
22、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 ”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本合
23、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则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 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 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第 3.4.2 项至第 3.4.5 项内容不适用。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
24、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3)有
25、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
26、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 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