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1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 青海省电力公司配网工程物资协议 库存_铁构件 专用技术规范 (A006-500118948-00004) 招标文件 2 2 目 录 1 总则 .3 1.1 工作范围 .3 2 适用标准 .3 3 使用条件 .4 3.1 环境条件 .4 3.2 工程条件 .4 4 技术要求 .5 4.1 材料 .5 4.2 零件的加工 .7 4.3 焊接 .9 4.4 矫正 .11 4.5 热浸镀锌 .12 4.6 紧固件 .13 5 检验方法 .13 5.1 检验项目和工具 .14 5.2 外观检验 .14 5.3 焊缝质量检验 .14 5.4 镀锌层检验 .14 6 检
2、验规则 .14 6.1 出厂检验 .14 6.2 型式试验 .15 7 标志、包装及贮运 .16 7.1 标志 .16 7.2 包装及储运 .16 7.3 产品质量证明书 .16 8 技术服务 .16 8.1 技术支持 .16 8.2 售后服务 .17 9 质量保证 .17 10 确认验收 .17 3 3 1 总则 a) 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铁附件产品加工工艺、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等方面的 技术要求。 b) 本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书 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优质产品。 c) 如果需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
3、本技术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方 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d) 本技术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遇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和规范不一致 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e) 本技术协议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签订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 等的法律效力。 f) 技术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1.1 工作范围 1) 本规范规定了配网架空线路铁附件的材料加工制造和试验等方面的技 术要求,以及起吊、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2)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为 10kV 及以下,工作频率为 50Hz,配网工程中 所需的线路铁附件。 2 适用标准 GB-T/470 锌锭 GB/T 700-20
4、06 碳素结构钢 GB/T 699-1999 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 1591-200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701-2008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GB/T14981-2009 热轧圆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6-2008 热轧型钢 GB/T709-2006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2-2008 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 4 GB/T 5117-1995 碳钢焊条 GB/T 5118-1995 低合金钢焊条 GB/T 8110-2008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 3098.1-2000 紧固件机械性
5、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 3098.2-2000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粗牙螺纹 GB 50173-1992 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 81-200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GB/T 2694-2003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GB/T 13912-2002 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3 使用条件 3.1 环境条件 本规范所规定的铁附件,应能在下列环境条件使用: 1) 海拔高度: 不小于 3000m 2) 最高环境温度: 40C 3) 最低环境温度: -30C 4) 年平均气温: -5C 5) 最大日温差: 15C 6) 日照强度: 0.
6、1W/cm2 7) 覆冰厚度:10mm 8) 最大设计风速:30m/s(离地面 10m 高处 15 年一遇、10 分钟平均最大值) 9) 环境相对湿度: 日平均值:95% 月平均值:90% 10) 污秽等级: 级 3.2 工程条件 本标准所规定的线路铁附件, 应适用于下列电力系统: 5 5 1) 系统额定频率: 50Hz 2) 系统标称电压: 10kV 及以下 3) 系统最高运行电压: 12kV 4 技术要求 4.1 材料 1) 铁附件制造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要求。钢 材采用 Q235 钢材,螺栓、螺母、焊条等级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所有材 料应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
7、。所有杆塔结构的钢材均应满足不低于 B 级 钢的质量要求。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其它质量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 准 GB/T 700碳素结构钢和 GB/T 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和 GB50017钢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 2) 构件上使用的材料应符合 GB/T 699、GB/T 700 的规定且须有制造厂的质量 合格证书。或按客户需要,指定其它材料牌号,并应在委托合同上,加以 注明。 3) 构件上使用的材料尺寸允许误差:圆钢、扁钢应符合 GB/T 702 的规定;槽 钢、角钢应符合 GB/T 706 的规定;钢板应符合 GB/T 709 的规定。 4) 钢材表面不得有裂缝、夹渣、折叠、结疤、重
8、皮。表面有锈蚀、麻点、划痕 时,符合国家 GB/T 706 标准。 5) 表面防腐处理、焊接及各种紧固件原材料的质量要求应符合 GB/T 470, GB/T 5117, GB/T 5118 等标准和设计要求。 6) 等边角钢每米的弯曲度不大于 3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 0.3%;角钢表 面局部缺陷如麻面、凹坑、压痕、刮痕等,深度不能超过 0.3mm,而且不得 使角钢超出允许偏差,等边角钢的允许偏差按表 1 规定: 表 1 等边角钢的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 mm 型号(肢宽)mm 边宽度 b 边厚度 d 边宽度56 0.8 0.4 5690 1.2 0.6 90140 1.8 0.7 6 6
9、140200 2.5 1.0 200 3.5 1.4 7) 工字钢、槽钢不应有明显的扭曲,其外形尺寸偏差按表 2 规定: 8) 圆钢两端的切斜度不得大于该圆钢直径;圆钢端头允许有局部变形;圆钢不 允许有明显的爆铁、烂铁现象。其圆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3 规定,尺 寸 允许偏差组别应在相应的产品标准或订货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第 3 组偏差 执行: 表 3 圆钢尺寸允许偏差 尺 寸 允 许 偏 差 截面公称直径 1 组 2 组 3 组 5.57 0.20 0.30 0.40 720 0.25 0.35 0.40 2030 0.30 0.40 0.50 7 7 3050 0.40 0.50 0.
10、60 5080 0.60 0.70 0.80 9) 热轧扁钢不得有明显的扭转;扁钢的端头应剪切正直,切斜不得大于以下规 定:宽度100mm 的扁钢,不得大于 8mm;扁钢外形不允许有明显爆铁、烂 铁现象。其热轧扁钢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 规定,尺寸允许偏差组别 应在相应产品标准或订货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第 2 组允许偏差执行: 表 4 热轧扁钢的尺寸允许偏差 宽 度 厚 度 允许偏差 允许偏差 公称尺寸 1 组 2 组 公称尺寸 1 组 2 组 1050 0.30.9 0.51.0 5075 0.41.2 0.61.3 316 0.30.5 0.20.4 75100 0.71.7 0.9
11、1.8 100150 0.8%1.8% 1.0%2.0% 1660 1.5%3.0% 1.0%2.5% 注:在同一截面任意点测量的厚度差不得大于厚度公差的 50%. 4.2 零件的加工 1) 零件的尺寸和允许公差,应按客户提供的设计图纸(或产品样品)的要求进 行制造。 2) 需要组装的零件加工,应确保在现场便于实施组装。 3) 零件切断处及冲孔位置,材料断面不得有裂纹及材料起层现象,断面斜度应 不大于 3,毛刺应1。 4) 零件压制成型后,其弯曲部位应圆滑过渡,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折皱、损伤、 划痕深度0.5。 5) 制孔的允许偏差见表 5。 表 5 制孔的允许偏差 单位: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12、 示 意 图 8 8 1 孔径 D +0.8-0.2 2 孔径 D1-D 0.15t 3 孔径 D 1.5 4 孔垂直度 S 0.05t且2 5 孔距及孔边距 Sd 2 6) 清根、铲背和开坡口允许偏差按表 6。 表 6 清根、铲背和开坡口的允许偏差 单位: 序 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示 意 图 t10 +0.8-0.4 10t16 +1.2-0.41 清 根 t16 +2.0-0.6 长度 L1 2.0 2 铲背 圆弧半径 R1 +2.0 0 9 9 开角 a 5 3 开 坡 口 钝边 C 1.0 7) 焊接件组装允许偏差按表 7。 表 7 焊接件组装允许偏差 单位: 序 号 项 目 允许偏
13、差 示 意 图 主材 2.0 1 重心 Za 腹材 2.5 2 端距 Sd 3.0 3 无孔接点板位移 e 3.0 4 跨焊缝的相邻两孔 间距 S 1.0 5 搭接构件同心孔中心相对偏差 k 1.0 b50 1.0 6 搭接间隙 m b50 2.0 有孔 2.0T 接板倾 斜距离 f 无孔 5.0 有孔 1.0 7 T 接板位 移 S 无孔 5.0 4.3 焊接 1) 对于首次使用的原材料及焊接材料,必须作焊接试验,经工艺评定合格后方 可使用。 10 10 2) 保证焊缝的机械性能不低于母材的最低标准,或按焊缝的标准等级评定,设 计未注明焊缝质量等级的均按 GB/T 2694 中三级焊缝质量要
14、求,详见表 8。 表 8 焊缝质量要求 单位:mm 焊 缝 质 量 技 术 要 求 未焊满(指不足设计要求) 0.20.04t 且2.0每 100.0 焊缝内缺陷总长25.0 根部收缩 0.20.04t 且2.0 长度不限 咬 边 0.1t 且1.0 长度不限 弧坑裂纹 允许存在个别长5.0 的弧坑裂纹 接头不良 缺口深度0.1t 且1.0,每 1000.0 焊缝不得超过 1 处 表面夹渣 深0.2t,长0.5t 且20.0 表面气孔 每 50.0 焊缝内允许直径 0.4t 且3.0 气孔 2个;孔距6 倍孔径 注:t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3) 对接焊缝及完全焊透组合焊缝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9
15、 的规定。 表 9 对接焊缝及完全焊透组合焊缝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 序 号 项目 允许偏差 图 例 三级 1 对接焊 缝余高 C B20:04.0 B20:05.0 2 对接焊 缝错边 d d0.15t 且2.0 4) 部分焊透组合焊缝和角焊缝外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 规定。 表 10 部分焊透组合焊缝和角焊缝外形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 11 11 序 号 项目 允许偏差 图 例 1 焊脚尺寸 Hf Hf6:01.5Hf6:03.0 2 角焊缝余 高 C Hf6:01.5Hf6:03.0 5) 影响镀锌质量的焊缝缺陷(气孔、砂眼、夹渣等)应进行修磨或补焊,补焊 的焊缝应与原焊缝间保持圆滑过
16、渡。 6) 焊缝感观:不应有裂纹、焊瘤,外形应均匀、成型较好,焊道与焊道、焊道 与基本金属间过渡较平滑,焊渣及飞溅物应基本清除干净。 7) 焊条的质量应符合国家 GB/T 5117、GB/T 5118 标准的规定,其品种、牌号 必须与使用的钢材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相当,并具有良好的焊接工艺性 能。 4.4 矫正 矫正的允许偏差按表 11 的规定。 表 11 矫正的允许偏差 单位: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图 例 1 角钢顶端直角 90 35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图 例 12 12 b80 1.3L/1000 2 型钢及钢板 平面内挠曲 f b80 L/1000 主材 1.3L/1000 接
17、 点 间 腹材 1.5L/10003 焊接构件平 面内挠曲 f 整个平面 L/1000 4.5 热浸镀锌 1) 用于热浸镀的锌浴主要应由熔融锌液构成。熔融锌中的杂质总含量(铁、锡 除外)不应超过总质量的 1.5%。所指杂质见 GB/T 470 规定。 2) 镀锌层外观:镀锌层目测热浸镀锌后的制件,其主要表面应平滑、无滴瘤、 粗糙和锌刺(如果这些锌刺会造成伤害) 、无起皮、无漏镀、无残留的溶剂 渣等使用上有害的缺陷。只要镀层的厚度大于规定值,被镀制件表面允许 存在发暗或淡灰色的色彩不均匀区域。潮湿条件下储存的镀锌件,表面允 许有白锈(以碱式氧化锌为主的白色或灰色腐蚀产物)存在。 3) 镀锌层的厚
18、度应达到表 12 的规定。 表 12 镀锌层厚度最小值 制件及其厚度 () 镀层局部厚度(m) 镀层平均厚度(m) 13 13 钢厚度6 70 85 3钢厚度6 55 70 1.5钢厚度3 45 55 钢厚度1.5 35 45 4) 镀锌层的附着性:镀锌层应与金属基体结合牢固,应保证在无外力作用下不 起皮或剥落现象,经锤击试验后,不剥离,不凸起。 5) 镀锌层均匀性:应能通过硫酸铜浸蚀试验 4 次,每次 60 秒,试验后的工件 表面不得出现擦洗不掉的红色金属铜的沉积物。 4.6 紧固件 1) 螺栓性能等级按 GB/T 3098.1 中不低于 4.8 级提供;螺母性能等级按 GB/T 3098.
19、2 中不低于 4 级提供,需方有特殊要求的可按上述两标准进行。 2) 紧固件的镀锌层厚度应满足 GB/T 13912 标准的规定。 3)供应商应提供足量的垫片和螺母。 5 检验方法 5.1 检验项目和工具 零部件尺寸(包括断面斜度、毛刺、划痕深度、制孔、清根、铲背和开破 口、组装、矩正)检验用钢卷尺、钢直尺、角度尺、游标卡尺、千分尺、R 规、 塞尺等进行检测。 5.2 外观检验 目测 5.3 焊缝质量检验 感官用目测,裂纹用 6X 放大镜检验,其余项目用焊缝检测尺检验。 14 14 5.4 镀锌层检验 1) 镀锌层外观检验 目测 2) 镀锌层厚度 用金属涂层测厚仪测试法按 GB/T 2694
20、附录 C 规定检测。 3) 镀锌层附着性 用落锤试验法按 GB/T 2694 附录 B 规定检测。 4) 镀锌层均匀性 用硫酸铜试验方法按 GB/T 2694 附录 A、附录 E 规定检测。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1)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 13。 表 13 出厂检验项目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本标准技术条款 试验方法 1 尺寸检验 4.2 5.1 2 构件外观检验 4.24.5 5.15.4 3 焊接质量 4.3 5.3 4 镀锌外观 4.5 5.4 5 镀锌层厚度 4.5 5.4 2) 序号 1、2,全检;序号 3、4、5,每批应抽样 5%(不小于 5 件、组) ,检验 结果如有一项
21、不合格时,应用 2 倍数量的产品对该项进行复检,若再不合 格,则该批产品不得出厂。 6.2 型式试验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工厂首次制造或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 15 15 c) 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时 2) 型式试验项目应符合表 14 的规定: 表 14 型式试验项目 序 号 检 验 项 目 本标准技术条款 试验方法 1 尺寸检验 4.2 5.1 2 构件外观检验 4.24.5 5.15.4 3 焊接质量
22、4.3 5.3 4 镀锌外观 4.5 5.4 5 镀锌层厚度 4.5 5.4 6 镀锌层附着性 4.5 5.4 7 镀锌层均匀性 4.5 5.4 3) 型式试验应在同一批产品中任取三件(组)进行检验,若试件全部符合要求, 则该批产品为合格。若有二件(组)以上(含二件)的试件不能通过同一 项试验,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若有一个试件有一项试验不符合要求,则 抽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该项目进行复检,如再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则 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及贮运 7.1 标志 产品必须在明显部位做出清晰的标志,其内容包括: 1) 产品的识别标志(产品代号) 2) 制造厂识别标志(厂标) 7.2 包装
23、及储运 1) 经检验合格后的产品应用铁丝或包装带捆扎好。 2) 包装成捆的产品,可用任何运输工具运输。在搬运过程中,不得剧烈碰 16 16 撞、抛摔滚拖。 3) 产品应贮存在无腐蚀干燥和洁净的环境中,避免杂乱堆放和与其他物件 混放。 7.3 产品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 1) 制造商名称; 2) 产品名称或代号; 3) 规格、标准号; 4) 订货合同、产品标准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制造厂质量部门的印记; 5) 生产日期。 8 技术服务 8.1 技术支持 1) 供方应负责解决安装、施工中的有关问题。详细解答合同范围内需方 提出的问题。 8.2 售后服务 1) 供方应具有
24、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需方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的技术 支持和服务。 2) 若需方需要技术支持时,供方应在 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 支持。 9 质量保证 1) 供方应保证所供铁附件(包括供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技术协议 书的规定。 2) 供方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明确。供方自身应有稳 定的生产实体和正规的质量保证部门。 17 17 10 确认验收 1) 根据装货清单检查、确认供方提供的货物数量、包装情况及运输和装 卸中是否引起物理损坏或丢失。 2) 根据检验结果,如货物数量及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供方应根据买 方的要求进行修正或更换。 3) 现场检验项目为: a) 尺寸
25、检验 b) 构件外观检验 c) 焊接质量 d) 镀锌外观 e) 镀锌层厚度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项目单位要求 序 号 工程名 称 金具名称 型号规格 单 位 数 量 备注 1 角铁横担 50*5*1000 根 2 角铁横担 63*6*1600 根 3 角铁横担 70*7*1600 根 4 角铁横担 80*8*1600 根 5 角铁横担 63*6*1800 根 6 角铁横担 70*7*1800 根 7 角铁横担 80*8*1800 根 8 角铁横担 63*6*1900 根 9 角铁横担 70*7*1900 根 10 角铁横担 80*8*1900 根 11 角铁横担 63*6*2100 根 12 角铁横担 70*7*2100 根 13 角铁横担 80*8*2100 根 14 角铁横担 63*6*2400 根 15 角铁横担 70*7*2400 根 16 高压双杆横担 70*7*6200 根 17 高压双杆横担 80*8*8200 根 18 槽钢 10*3000 付 19 槽钢 12*3000 付 20 槽钢 16*3000 付 21 槽钢 14*3000 付 22 槽钢 10*3500 付 23 接地网 付 24 垫铁 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