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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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8 年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篇一: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坚决贯彻执行市教委、 区教教育局对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根据相对就近、统 筹兼顾、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 领导下,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在松江区域进城务工人员 随迁子女为主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1、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 文件精神办事,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 名挂钩的任何费用。 2、学校成立专门的咨询服务接待人员,有专人负责接 待和处理家长的来电、来访。电话:67691723.接待人员: 汤金山。 3、学校与社区居委会加强联络与沟通,按照教育局小 招办的规定,将招生简章及学校

2、简介在 4 月 13 日下发到居 委,并对未来报名的适龄应届小学生通过居委会加以核实 了解,及时掌握择校的信息。 4、学校坚决杜绝在报名时对新生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5、学校做好报名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服务项目、填 写表格工具等等。 1、学制 小学学制为五年,即为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 年级、五年级。 2、就学年龄 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为 6 周岁以上,(8 月 31 日前出生) 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推迟至 7 周岁。 3、招生计划 按照招生计划和方案招生计划班额每班不超过 50 人。 4、申请入学条件 申请入学时,父母一方应持有临时居住证,且续签 时间一年及以上。5、申请入学所

3、需材料父母一方的父 母及学生本人的户籍证明。 父母一方在沪务工证明(有 1 年或以上的社会保险缴 费记录,社会保险项目以市人保部门公布的为准;从事家政 服务等不适用综合保险暂行办法的人员,需提供街道居委、 乡镇村委开具的从事 1 年或以上的就业证明。)购房产业 或租房合同;预防接种卡; 组长:文财;副组长:汤金山。后勤服务:沈兴禄 组员:王科、李永俊、时英贵。 按区核实规定的地块范围: 在松江区域内以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为主。 八月中旬。 篇二:小学招生工作计划 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 育法 ,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 办学行为,依据江宁区 2018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4、工 作指导意见及江宁区 2018 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要求,制定本计划。 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周牛宝 组员:刘宁花朱万成马小燕 成立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朱万成 组员:刘义明张福新潘斌张冬香陶象胜陶勇 1.入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 20XX 年 8 月 31 日(含 8 月 31 日)以前出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 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 体状况证明,由区教育局普教科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 可针对具体情况放宽到 7 周岁或 8 周岁。 2.施教区内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

5、 2018 年 6 月 10 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 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 属下面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 也可正常报名入学: 儿童户籍随父母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父母中的 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在外 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或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有固定 房产且常住,但因路段冻结、户口无法迁入,或因父母离 异、儿童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儿童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 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 出国工作的

6、专家、技术人员。 适龄儿童随父母户籍在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处落 户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 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儿童户籍单立,其父母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 (含武警),且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 3.购置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其子女一年级入学按南京市小 学学籍管理补充规定(宁教初 20xx9 号)办理。一年 级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 2018 年 6 月 10 日 前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只能同时有一个家庭 的儿童在本校就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为严格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7、入学,根据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 2018 年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招 生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827 号)要求,外来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在江宁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有以下证明材 料: 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居住满一 年的暂住证或居住证; 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 同及个人社会保险缴费满一年凭证、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 年的有效营业执照等); 随迁子女的独生子女证; 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月 3 日张榜公布招生公告,6 月 10 日、11 日两天,符 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带相关证件到禄口小学报名登记。 2.适龄儿童监护人

8、报名时需出具以下证件:监护人及 适龄子女在禄口的户口簿、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等有关证明。(具体报名地点到禄口小学大门口查看)。外 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需带齐上述“五证”原件和复印 件。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省教育厅关于统一实施义 务教育阶段学籍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用统一的 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电子档案,按时、准确填写学生数 据,并报教育局普教科备审。 4.本施教区适龄儿童凡是因故要到施教区外借读的新 生,也应先在我校办理报名手续,取得学籍后才能到借读 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注明借读年限。 5.凡有参加电脑号需求的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施教 区小学报名登记的同时,可以申请参加试

9、点学校(江宁实验 小学)的电脑派位。逾期不报,为自动放弃处理。 6.凡是小学新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出现适龄儿童家庭住 房、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学校登记情况并报教育 局普教科,由区招生办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校就读。 5 月 27 日:制定我校 2018 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公告 6 月 3 日:在街道宣传栏、学校公示栏、学校网站张榜 公布招生公告 6 月 7 日:向禄口街道三所幼儿园适龄儿童发放招生通 知 6 月 10 日、11 日:一年级新生报名 8 月 8 日:张榜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9 月 25 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1.在招生过程中,凡有监护人提供虚假的证件的,学 校将向区招办说明情况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年我校一年级预计开设 10 个班,每班学生数严格控制 在 45 人以下。 3.本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159xxxxxx(张主任)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登记组:刘宁花(审核材料)、 张冬香(登记名册)、潘斌(签发通知) 第一组:朱万成(审核材料)、刘义明(登记名册)、张 福新(签发通知) 第二组:马小燕(审核材料)、陶勇(登记名册)、陶象 胜(签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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