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协 议 书 编号: 本协议由 (以下简称乙方)与 (以下简称 甲方)商定并于 年 月 日签署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它相关规定达成协 议如下。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自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 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且取代 双方之前任何口头和书面信函。 甲方: (盖章) 授权代表: 职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Q Q : 开户行名称: 账号: 户名: 乙方: (盖章)
2、授权代表: 职位: 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Q Q :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开户名: - 2 - 1、合作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体检预约转诊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2、合作方式 1、转诊服务:甲方运用自身媒体资源,吸纳、发展会员加入,并根据会员情况及会员本人意愿(或 引导会员),将其推荐到乙方进行体检; 2、体检接待服务:乙方同意接待甲方转诊的单位/团队体检客户、个人体检客户。接待过程中,保 证甲方转诊的体检客户享受体检优惠待遇,并保证接待服务质量。 3、合作佣金细则: 会员在线支付: 个人体检: 甲方为乙方提供个人体检转诊服务;甲方会员在线支付体检款项,体检款项由甲方预 收,甲
3、方按照会员消费套餐原价金额的 折与乙方结算。 团体体检: 甲方为乙方提供团体体检转诊服务,甲方会员在线支付体检款项,体检款项由甲方预 收,甲方按照会员消费套餐原价金额的 折与乙方结算。 3、结算 1、在线支付结算方式: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结算采用月结的方式。 月结:每月 日开始核对上月账款,乙方需要在 把对账单发送至甲方对账邮箱: ,超过5号发送的账单顺延至次月结算,双方确认账单核对无误后,甲方于当月 日前汇款至乙方指 定账户。(乙方在确认收款后,给予甲方开相应金额的发票并邮寄) 2、对接人: (1)甲乙双方指定客户对接人如下: 客户对接人 电话 传真 邮件 甲方: 乙方: (2)甲乙双方指定财
4、务对接人如下: 财务对接人 电话 传真 邮件 甲方: 乙方: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意向体检的会员信息,并尽可能确保会员信息的真实性与有效性,体检转诊过程 - 3 - 中向甲方会员明示接待服务标准及相关注意事项。 2、甲方将乙方加入 网“签约”医院中,并为乙方发布 “医院简介”“体检套餐”“体 检问答”“环境展示”“体检报告查询”等信息,帮助乙方做宣传推广。 3、甲方利用网站或其他渠道为乙方提供体检转诊服务,服务形式包括但不仅限于检前咨询、代理预 约服务。成功预约的消费者转诊信息,甲方将提前 1-3 天,通过传真、电话、短信、邮件或其他的方式 告知乙方。 4、甲方安排专职人员
5、,负责与乙方联系与对接事宜,并定期与乙方体检医生进行沟通;同时听取乙 方意见,加强客户体检流程管理。 5、乙方负责接收经甲方确认过的客户并安排体检,同时对体检项目适应性进行审查,保证为甲方客 户提供无差别的服务。 6、若乙方体检价格调整或推出特惠价格时,乙方须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 乙方价格下降,则给予甲方的合同价格应根据下降比例作相应下调,以使甲方销售价格始终低于乙方现 行门市优惠价格。如未及时通知甲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在合同期内,乙方提供报价后,产品或者服务项目如有更新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未及时告知甲 方,调整期内结算方式则自行变更如下:如调整价格低
6、于原价,双方按照调整价格结算;如调整价格高 于原价,双方按照原价结算。 8、当乙方接待能力紧张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安排体检时,乙方须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以 便甲方能及时调整预订并向甲方会员作出解释。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会员不能顺利体检,或乙方单方 面爽约或因乙方原因对甲方名誉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9、乙方不得以高于或低于甲乙双方约定价格为甲方会员提供产品服务。否则甲方将保留追究乙方法 律责任的权利,且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0、在双方的合作过程中,如因一方的失误引起和用户的争议以至于法律纠纷,将由引起纠纷的一 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 5、保密条款 1、兹就双
7、方之间的共同合作,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该保密信息指 由一方向对方透露的,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商业计划、客户名单、技术数据、产品构思、开发计划、职员名单、操作手册、加工工艺、技术理论、 发明创造、财务情况和其他递交时约定为保密信息的资料(以下通称“保密信息”)。 2、对于本协议中描述的保密信息,双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应当(1)以不低于保护自己保密信息的 程度(至少以合理程度)予以保密;(2)要求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3)在必要 情况下,根据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3、对于以下信息,双方均免除
8、保密责任:由公众通过合法途径获知的信息;从第三方获知的,并未 违反任何保密责任的信息;为法律或有管辖权的政府部门根据法令所要求透露的信息,或者根据法律程 序而要求透露的信息。 - 4 - 4、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协议终止而失效。 6、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雷击、水灾、火灾、政府行为、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不可抗力原因致 使双方不能按约定履行协议,则本协议的履行时间应予以延期,双方均不对因延误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若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协议履行延期超过一个月的,本协议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立即终止本协议而 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对方,并在有关
9、机关出 具证明书后三天内以最快方式向对方提供一切相关材料。 7、其他 1、 合作期间内,若一方欲变更或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 更协议或终止协议。 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需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 经济及声誉损失;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系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合意,并非一方决定并提供的格式条款。 2、 本合同所有事宜以及操作程序,双方均由专人负责。双方往来传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 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如果一方资不抵债,或被进行清算,或终止经营,或提出破产申请/被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 产,或为债权人利益进行转让,另一方均有权通过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服务而不需承担任何额外责 任。 4、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有任何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5、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一方要求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再行协商。 6、 协议到期后,十五日内如无异议,则协议有效日期自动顺延贰年。 【以下无正文,此协议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