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孙红玉保险的基本原则.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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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和要求 本章亦是保险学原理的重要内容 ,要求学生系统地掌握并深入地理解。通过对本章的 学习,掌握保险利益原则的具体内容、最大诚信原则 的具体内容,理解近因的认定、掌握损失补偿原则的 具体内容、代位追偿原则的具体内容、重复保险及其 分摊原则的具体内容。 教学重点和难点 最大诚信原则的具体内容,保险 利益原则的含义、保险利益的确定,保险利益原则在 各险种的运用,近因原则的运用,损失补偿原则的限 制,代位原则的运用,重复保险的计算。 教学方法和手段 课堂讲授、案例分析、课堂练习 。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

2、原则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第三节 损失赔偿原则 第四节 近因原则 本章参考文献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主要内容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最大诚信原则 的意义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告知 保证 保证与告知的区别 弃权与禁止反言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1、诚信 诚实 +守信 诚实: 即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不得隐 瞒、欺骗。 守信(信用): 任何一方当事人必须善意、 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2、诚信原则

3、 任何一项民事、商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是 订立各种经济合同的基础。 3、 最大诚信原则 指保险合同 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当时,及在合同 的有效期内 ,必须以最大的诚意, 履行自己应尽的义 务 ,互不欺骗和隐瞒,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4、规定最大诚信原则的目的 确保保险合同顺利履行,维护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利 益 。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最大诚信原则:是 诚实信用 原则的 功能和作用在保险中的体现。 保险合同对诚信原则的要求较之其 他合同更高,因而被称为最大诚信 原则,或最大善意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最早来源于海上保险

4、 。 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案例 某日,刘某为其先生李某投保了终身寿险, 保额 5万元。投保之后一年半,李某因 “帕金森 氏综合症 ”死亡。刘某拿着保险单、被保险人死 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承保公司提 出索赔申请 , 要求给付身故保险金 5万元。 保险公司调查后发现,被保人李某在 投保前 4年已查出患有 “帕金森氏综合症 ” ,期间已有 5次因帕金森氏综合症和脑动 脉硬化症住院治疗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但投保人在投保时却未告知被保人身 体病

5、况,在投保单关于 “最近健康状况及 过去 10年内是否患有下列疾病 ”的询问栏 内全部填 “否 ”。没有如实告知被保人李某 投保前患病住院的事实。 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故意未履行告知义 务为由,做出了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 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决定。刘某不服,诉 之法院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刘某诉称,在保险代理人甲登门承揽业务时,其已 经如实告知了被保人以前患病的情况,但甲说 “没事, 不影响承保 ”,并积极帮刘某填写好投保单后,交刘某 签字。如果有错,也是甲的错,他是保险公司的代理 人,后果理应由保险公司承担。 保险公司辩称,投保人在保单上隐瞒了被保险人

6、的 病情,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该项保险合同必须以书 面形式告知,否则要对告知不实承担法律责任。刘某 现年 35岁,系某公司职员,是个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的人。她在投保单上签字,表明她对上面告知事项的 肯定。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毫无疑问应由投保人自 己承担,而不管其告知的内容是否由自己亲自填写。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投保人的行为属于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按 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保险 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 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 费。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

7、e 2003年的梅艳芳案 1990年,买了一份 2000 万港元的高额保险; 2002年,找保险界朋友 又买了一份保额高达 1000 万港元的保险。 但在购买第二份保额 1000万港元的保险时,梅 艳芳可能顾虑自己的巨星 身份,先前一直未将病情 公开,治病亦在高度保密 的情况下进行,因怕患癌 的秘密遭泄露而没有在保 单上如实申报病情。 梅艳芳去世后,保险公 司拒赔第二笔 1000万港元 保险金 。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

8、ce 最大诚信原则的原因 1、是保险经营信息不对称性的要求 2、是保险合同附合性的要求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1、如实告知义务 2、如实说明义务 3、弃权与禁止反 言 2、保证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告知 是投保人的一项基本义务,指 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过程中,向保险 人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应当遵守诚 实信用原则,不得欺骗和隐瞒。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告知 告知的内容 F 合同订立时 ,投保人对保险人就保险标 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询

9、问应作如实回 答 F 保险事故发生后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 受益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F 在合同有效期内, 保险标的危险增加时 ,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F 有 重复保险 的投保人应将重复保险的有 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告知 告知的 形式 J 口头 y 书面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投保人告知的形式 询问告知 无限告知 询问告知是投保人仅就保险 人对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 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如实 告知;凡保险人知道或应当 知道的情况,保险人未询问 的,投保人无需告知。 无限告知是法律上

10、或保险 人对告知的内容没有明确 规定,投保人须主动地将 保险标的的状况及有关重 要事实如实告知保险人。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表现和法律后果 1、漏报 2、误服 3、隐瞒 4、欺诈 各国法律对违反告知的处分原则上 是区别对待。区分动机、区分其违反的 事项是否属于重要事实。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告知 违反告知义务的后果 保险法 第 16条第 2款规定: “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 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 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 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11、。 ”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告知 保险法 第 16条第 4款规定: “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 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 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告知 保险法 第 16条第 5款规定: “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 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 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 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例 1

12、(作业 2-2) 王某,男, 24岁。 19XX年 12月 1日他的 姐姐王艳为其在县保险公司投保了 5份简易人 身保险,保险期限为 30年,保险金额为 3950元 ,指定受益人是王艳。投保时王艳在投保单被 保险人身体状况一栏中填写 “健康 “二字,投保 后,王艳每月按时交费。 后发现,王某于上年 10月曾经在县人民医院就 诊,医生诊断他患有癌症,后经转入天津市肿 瘤医院进行激光放射性治疗,病情得到缓解。 此案如何处理?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例 1解答 投保人在为被保险人投保时, 故意隐 瞒了重要事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违反了 最大诚信原则,

13、 保险人有权解除 保险合同。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 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 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保证 保险人和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 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担保 对某一投保事项的作为或不作 为或担保对某一事项的真实性 。 含义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保证的分类 按保证的形式: 明示保证 默示保证 按具体内容的不同:确认保证 (涉及过去 和现在) 承诺保证 (涉及现在 和将来)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保证与告知的区别 ( 1)

14、 保证 是保险合同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默示保证外,必须是书面的,均须列入保 险单或其附件中;而 告知 是在保险合同订立时 ,投保人所作的陈述,并不是保险合同的内容 ,如将告知事项订入合同时,其性质就转变为 保证。 ( 2)保证的目的在于控制危险,而告知则 在于使保险人能够正确估计其所承担的危险。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保证与告知的区别 ( 3) 保证 在法律上推定其是重要的,任何违 反将导致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拒绝承担赔 偿责任,甚至保险合同无效;而 告知 须由保险人 证明其确是重要的,才可以成为解除保险合同或 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 (

15、 4)保证必须严格遵守,而 告知 仅须实质上 大体符合即可。因此保证是保险合同的基础,被 保险人违反保证,就使保险合同失去了存在的基 础。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例 2 某宾馆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 保单上写明能做到全天有警卫值班,保 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 。后宾馆于某日被盗,经调查,该日值 班警卫因正当理由离开岗位仅 10分钟。 问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什么保证?保 险公司是否能藉此拒赔?为什么?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例 2解答 该宾馆所作的保证是一种明示保证 。保险公司可以据此拒赔。

16、因为该宾馆 违反了明示保证,而保证是保险合同的 一部分,违反了保证,就意味着违约, 保险人可以据此而解除保险合同,或宣 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不 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如实说明义务 对于保险人的如实说明义务,主要是 指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的条款,尤其是对 被保险方利益影响重大的免责条款、退 保金、犹豫期等内容,在订立保险合同 时,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的义务。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 对于保险人来说,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 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

17、立合同时未履行责任免除 明确说明义务,该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无效,即自 保险合同成立时起对投保人不产生效力。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弃权与禁止反言 保险合同一方当 事人放弃其在保 险合同中可以主 张的某种权利, 通常是指保险人 放弃合同解除权 与抗辩权。 保险合同一方既 然已放弃其在合 同的某种权利, 将来不得再向他 方重新主张这种 权利。在保险实 践中,主要用于 约束保险人。 弃权 禁止反言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构成保险人弃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1、保险人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无 论是明示还是默示的;

18、2、保险人必须知道有违背约定义务 的情况及因此享有抗辩权或解约权。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案例讨论 某年夏季,我国南方某沿江城市即将发生 巨大洪涝灾害,保险公司也积极投入到防洪防灾的 工作中。这时,当地处于江边低洼地带的某知名企 业向保险公司提出了投保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请求, 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双方订立了保险合同。不久, 该企业便因洪涝造成厂房、机器、设备、原材料等 受损,并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请求。保险公司经 审核后,认为投保企业没有告知自己处于高危地带 ,拒赔赔偿。而该企业认为,双方已经在保单上列 明了企业所在地址,自身已经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 务

19、。请讨论,投保人是否已经履行告知义务,保险 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结 论 投保人已履行告知义务 该企业已经告 知了企业地点,投保人的告知义务仅限于对保 险人的询问做答,保险公司已充分了解即将发 生洪灾。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及其原则的含义 ( Principles of Insurable Interest) 二、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 三、保险利益的法律效力及意义 四、各种保险的保险利益 五、保险利益的转移、消灭、适用时限 Chapter 6 P

20、rinciples of Insurance 案例 李某 2001年 6月 10日购买一栋别墅,价值 120万元 ,同月 15日,李某向 A保险公司购买了房屋保险,保 险期限为 1年,保险金额为 120万元,并于当日交清了 保消费。 2002年 2月 10日,李某将该别墅以 125万元的 价格卖给周某,李某并没有经 A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 续, 2002年 3月 10日,因意外发生巨大火灾,房屋全 部被烧毁。问: ( 1)若李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为什么? ( 2)若周某向 A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 偿?为什么?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

21、nce 一、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 的含义 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 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运行中的基本原则,它的本质内容是投保 人以其所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 ,否则 ,保险人可单方面宣布合同 无效; 当保险合同生效后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 利益,则保险合同随之失效; 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 额度以外的利益。 为了使保险利益原则发挥作用,应当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有 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Chapter

22、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二、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 保险利益 构成的条件 必须是法律上 认可的利益 必须是 经济上的利益 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三、保险利益的法律效力及意义 、能有效防止赌博 ( to Prevent Gambling); 、可以减少道德风险 ( to Reduce moral Hazard); 、可以限制保险的赔偿金额 ( to Measure the Loss)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四、各种保险的保险利益 (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二)责

23、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三)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 (四)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一)狭义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有保险利益 、抵押权人、质权人对抵押、出质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受托人或保管人对所保管的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合同产生的保险利益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投保人以自己的寿命或身体为标的投保人身保险, 任何人对自己的寿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 根据我国 保险法 规定,投保人对其配偶、子女 、父母以及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 员

24、和近亲属具有保险利益。除以上人外, 保险法 还规定: “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三)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 1、各种固定场所的所有人或 经营人。 2、各类专业人员。 3、制造商、销售商等。 4、雇主等。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四)信用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用具有保险利益,可以 投保信用保险。 2、债务人可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投保自身信用的 保险,即保证保险。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

25、rance 五、保险利益的转移、消灭、适用时限 (一)保险利益的转移 (二)保险利益的消灭 (三)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一)保险利益的转移 1、让与。除海上货物 运输保险外的财产保险 ,通常都规定,如果投 保人或被保险人将标的 物转让他人而未取得保 险人的同意或批注,则 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 3、破产。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 人破产,保险利益转移给破产财 产的管理人和债权人。 、继承。国际上大多数国 家的保险法规定,在财产保 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死亡 ,其继承人自动获得被继承 财产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 继续有效,直至合同期满。

26、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二)保险利益的消灭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 的消灭,保险利益即消灭。 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 因合同除外责任规定的原 因死亡均构成保险利益的 消灭。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三)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而财产保险中大多要求从订立 到履行合同全过程都必须具有 保险利益,但海洋运输货物保 险不要求投保时必须具有保险 利益,只要求在损失发生时具 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仅要求订立合同 时具有保险利益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

27、surance 案 例 分 析 保险利益 案例 外地游客来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 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 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向保险公司是否予以承 保?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案 例 分 析 王某 2001年为其公公老张投保,指定受益人是张某的孙子 小张,保险费按月从王某工资中扣缴。缴费 1年后,王某离 婚,法院判决小张由张某抚养。离婚后王某仍自愿按月从 自己工资中扣缴这笔保险费,从未间断。 2003年 4月 23日被保险人老张某病故,于是王某向保险公司 申请给付保险金。与此同时,张某提出被保险人老张是他 父亲,指定受益人孙

28、子小张又是由他抚养的,应由他作为 监护人领取这笔保险金。王某则认为投保人和缴费人都是 她,而且她是受益人小张的母亲,也是合法的监护人,这 笔保险金应由她领取。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第三节 损失补偿原则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 三、 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 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 损前的经济现状,但不能使其因损失而额外受益 。 是补偿保险合同处理赔案时需要遵循的一项基

29、本原则。主要使用于财产保险。 补偿原则包含两层意思: 1、 “有损失,有赔偿 ”; 2、 “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 保险赔偿以补偿实际损失为限。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二、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 (一)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赔偿 (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 (三)保险人可以选择赔偿方式 (四)被保险人不得通过赔偿而额外获利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一)对被保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赔 偿 1、被保险人只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才能获得赔偿 。 2、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只有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才 能获得赔偿。

30、3、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用货币来衡量 。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 一辆汽车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 金额为 9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时 的市场价为 7万元,保险人只赔 偿 7万元。 、以实际损失为限。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 某一房屋投保时按市场价值确立保险金额为 20 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全损,全损时的市场价为 25万元,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虽然为 25万元, 但保险人只能按保险金额 20万元赔偿。 2、以保险金 额为限 Chapter 6 Pri

31、nciples of Insurance (二)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一定限度 。 某企业以价值 200万元的厂房作抵押贷款 15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厂房全损,保险人给 银行的最高赔偿金额只能是 150万元 。若贷 款已经收回,则以银行投保 的保险合同无效 ,银行无权索赔。 、以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为限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三)保险人可以选择赔偿方式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实施的补偿行为主要 有三种方式: 赔偿方式赔偿方式 货币赔偿 恢复原状 置换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四)被保险人不得通过赔偿

32、而额外获利 (五)损失赔偿原则的例外 不 适 用 定值保险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补充:损失补偿方式 1、第一损失补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 实际损失赔偿。其计算公式是: ( 1)当损失金额 保险金额时: 赔偿金额 =损失金额 ( 2)当损失金额 保险金额时: 赔偿金额 =保险金额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三、损失赔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一)代位求偿原则 含义: 代位求偿 是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规定 ,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履行赔偿义务后, 有权取得保险人的地位,向对保险标的的损失

33、 负有法律赔偿责任的第三方面追偿。 保险人的这种权利,称为 代位求偿权。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实行代位求偿的依据是,保险合同为 损害补偿合同,被保险人所得到的赔偿 不得超过其 对保险标的可保利益。 即不能因一笔财产的损失而从保险人 和第三者责任方那里得到双份的补偿。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代位追偿权限 保险人在代位追偿中仅享有被保险人对第三 者可以享有的权益,但不能超过保险人赔付的 金额。保险人追偿到的金额若小于或等于赔付 金额,全归保险人;若追回金额大于赔付金额 ,则超出部分应偿还给被保险人。 Ch

34、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2、代位求偿权成立的条件: P96 3、代位求偿权的例外: P97 二、委付 1、含义 2、条件 3、效力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六、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分摊原则是建立在重复保险的基础上。 回忆什么是重复保险?重复保 险中保险金额和保险价值之间关 系如何?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重复保险的概念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 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 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 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 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 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Chapt

35、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重复保险的构成要件 以同一保险标的订 立数个保险合同1. 以同一保险利益订立数个保险合同 2. 以同一保险事故订 立数个保险合同 3. 在同一保险期间订立数个保险合同 4. 保险金额的 总额超过保 险价值 5. 5. 5. 5.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二)重复保险分摊方式 1、 比例责任方式: 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计算分摊责 任,即各保险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与各保险人承保 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即承保比例)分摊责任。 2、 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限额责任方式,是以赔偿限 额为基石计算分摊责任,

36、即假设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条 件下,各保险人依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应负赔偿的最高 限额与各保险人应负赔偿限额的总和的比例分摊责任 。 3、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按照各家保险公司出单顺 序赔偿,先出单的公司首先在其保险金额限度内负责 赔偿,后出单的公司只有在损失金额超出前一家保额 的情况下,才在自身保额限度内赔偿超出部分。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甲公司 2万 + 乙公司 8万 + 丙公司 10万 = 20万 5万 甲公司 : = 2万20万 5万 = 0.5万 乙公司: = 8万20万 5万 = 2万 丙公司: = 10万20万 5万 =

37、2.5万 赔 款 : 损 失 : 保 额 :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保 额: 甲公司 2万 乙公司 8万 丙公司 10万 5万 甲公司 : = 2万12万 5万 = 万 乙公司 : = 5万12万 5万 = 万 丙公司: = 5万12万 5万 = 万 赔 款 : 独立赔偿限额: 甲公司 2万 + 乙公司 5万 + 丙公司 5万 = 12万 损 失: 10 12 25 12 25 12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保 额: 甲公司 2万 乙公司 8万 丙公司 10万 5万 赔

38、 款 : 甲公司 : 2万 乙公司 : 3万 丙公司 : 0万 损 失 :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课堂习题: 计算课后习题 P103页 第 5题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第四节 近因原则 一、近因原则的含义 ( 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 二、近因原则的运用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一)含义 近因 : 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 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 近因原则 ,是保险当事人处理保险赔偿或 者给付责任,法庭审

39、理有关保险赔偿或给付的 诉讼案件,在调查事件发生的起因,确定事件 的责任归属时所遵循的原则。 近因原则的基本含义: P100页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第一讲思考题解答 一 辆 卡车撞断了一棵大树,大树倒下压塌 了旁边一间房的屋顶,屋顶被压坏后掉下来砸 死了房内的主人。请问:砸死房主的原因有哪 些?其中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因 素是什么?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答: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 的因素是卡车撞断大树。因为在多个原 因连续发生的情况下,前因与后因之间 具有因果关系,并且它们之间的因果

40、关 系没有中断,最先发生的原因就是近因 。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二)运用 1、损失由单一原因所致 2、损失由多种原因所致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1、损失由单一原因所致 若保险标的的损失由单一原因所致 ,则该原因即为近因。 若该原因属于保险责任,则 保险人 应负赔付责任;若 该原因属于 属于责任 免除,则保险人不负赔付责任。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2、损失由多种原因所致 ( 1)多种原因同时发生导致损失 P101 ( 2) 多种原因连续发生导致损失 P10

41、1 ( 3) 多种原因间断发生导致损失 P101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例 4 某人在行走时因心脏病突然发作跌 倒死亡,生前他投保了意外伤害险 10000 元,单位为他投保了团体人身险(既保 意外,也保疾病) 3000元。问其受益人 可获得多少保险金?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例 4解答 被保险人死亡的近因是心脏病发作 ,即疾病。意外伤害险只保意外,不保 疾病,所以其受益人不能获得意外伤害 险 10000元保险金,只能获得团体人身险 的 3000元保险金。 Chapter 6 Principles of

42、Insurance 本章参考文献 1、刘连生,保险法教程,西南财经出版社, 2005年 2、郭颂平,保险原理与实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5 年 3、张洪涛等,保险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年 4、兰虹,保险学基础,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3年 5、荆涛,保险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003年 6、许谨良,保险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3年 7、胡炳志等,保险学,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2年 8、黄华明,中外保险案例分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 2004年 9、周勇,新编保险学基础 案例分析,立信会计出版社 , 2003年 10、应世昌,中外精选保险案例评析,上海财经大学出版 社, 2005年 11、邹辉,保险纠纷案例 投保与理赔的规则技巧,经 济日报出版社, 2005年Chapter 6 Principles of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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