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93.160 P59 SL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1762007 替代 SL176-1996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与 评 定 规 程 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of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2007-7-14 发布 2007-10-14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前 言 根 据 水 利 部 2004 年 技 术 标 准 修 订 计 划 , 按 照 水 利 技 术 标 准 编 写 规
2、 定 ( SL12002) 的 要 求 , 修 订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评 定 规 程 ( 试 行 ) ( SL1761996) , 并 更 名 为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与 评 定 规 程 。 本 标 准 共 5 章 , 11 节 , 84 条 和 7 个 附 录 。 与 原 规 程 相 比 , 增 补 和 调 整 的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扩 大 了 本 规 程 适 用 范 围 ; 修 订 了 质 量 术 语 、 增 加 了 新 的 术 语 ; 修 订 了 项 目 划 分 原 则 及 项 目 划 分 程 序 , 新
3、 增 引 水 工 程 、 除 险 加 固 工 程 项 目 划 分 原 则 。 纳 入 了 堤 防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评 定 与 验 收 规 程 ( 试 行 ) SL239 1999 的 有 关 条 款 增 加 了 见 证 取 样 条 款 ; 增 加 了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处 理 条 款 及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中 涉 及 其 他 行 业 的 建 筑 物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办 法 的 条 款 ; 增 加 了 委 托 水 利 行 业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抽 样 检 测 的 条 款 ; 修 订 了 质 量 事 故 检 查 的 条 款 ; 增 加 了 工 程 质 量
4、缺 陷 备 案 条 款 ; 增 加 了 砂 浆 、 砌 筑 用 混 凝 土 强 度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 修 订 了 质 量 评 定 标 准 ; 修 订 了 质 量 评 定 工 作 的 组 织 与 管 理 ; 增 加 了 附 录 A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外 观 质 量 评 定 办 法 、 附 录 B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缺 陷 备 案 表 格 式 、 附 录 C 普 通 混 凝 土 试 块 试 验 数 据 统 计 方 法 、 附 录 D 喷 射 混 凝 土 抗 压 强 度 验 收 条 件 、 附 录 E 砂 浆 、 砌 筑 用 混 凝 土 强 度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5、、 附 录 F 重 要 隐 蔽 单 元 工 程 ( 关 键 部 位 单 元 工 程 ) 质 量 核 定 签 证 表 、 附 录 G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项 目 施 工 质 量 评 定 表 ; 将 原 规 程 附 录 A 水 利 水 电 枢 纽 工 程 项 目 划 分 表 、 附 录 B 渠 道 及 堤 防 工 程 项 目 划 分 表 修 定 补 充 后 列 入 条 文 3.1.1 说 明 中 , 作 为 项 目 划 分 示 例 ; 删 去 原 规 程 附 录 C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评 定 报 告 格 式 ; 在 附 录 后 加 入 了 “标 准 用 词 说 明 ”。 目 录
6、1 总 则 1 2 术 语 3 3 项 目 划 分 6 3.1 项 目 名 称 6 3.2 项 目 划 分 原 则 .7 3.3 项目划分程序 .9 4 施工质量检验 10 4.1 基本规定 .10 4.2 质量检验职责范围 .12 4.3 质量检验内容 .13 4.4 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 .15 4.5 数据处理 .17 5 施工质量评定 19 5.1 合格标准 .19 5.2 优良标准 .20 5.3 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2 附录 A 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 25 A.1 基本规定 25 A.2 枢纽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25 A.3 堤防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27
7、 A.4 引水(渠道)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方法 31 A.5 其他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38 附录 B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 41 附录 C 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 44 附录 D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46 附录 E 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47 附录 F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证表 .48 附录 G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49 表 G-1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50 表 G-2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51 表 G-3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核查表 .52 表 G-4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 .54 标 准 用
8、词 说 明 55 1 1 总 则 1.0.1 为 加 强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管 理 , 保 证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 统 一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与 评 定 方 法 , 使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与 评 定 工 作 标 准 化 、 规 范 化 , 特 制 定 本 规 程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是 国 家 重 要 的 基 础 设 施 。 工 程 质 量 的 优 劣 , 不 仅 影 响 工 程 效 益 的 发 挥 , 而 且 直 接 影 响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和 国 家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涉 及 专 业 众 多 , 施
9、 工 质 量 检 验 与 评 定 过 程 繁 复 , 必 须 统 一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方 法 , 因 此 制 定 本 办 法 。 ( 注 : 斜 体 字 为 条 文 说 明 , 为 了 更 直 观 , 移 置 于 对 应 条 目 后 。 以 下 均 同 ) 1.0.2 本 规 程 适 用 于 大 、 中 型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及 符 合 下 列 条 件 的 小 型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与 评 定 。 其 他 小 型 工 程 可 参 照 执 行 。 1 坝 高 30m 以 上 的 水 利 枢 纽 工 程 ; 2 4 级 以 上 的 堤 防 工 程
10、 ; 3 总 装 机 10MW 以 上 的 水 电 站 ; 4 小 ( 1) 型 水 闸 工 程 。 本 规 程 适 用 范 围 是 于 大 中 型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及 部 分 规 模 虽 小 但 失 事 后 影 响 较 大 的 小 型 工 程 的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与 评 定 。 其 它 小 型 工 程 可 参 照 本 标 准 的 规 定 , 由 项 目 法 人 组 织 监 理 、 设 计 、 施 工 单 位 共 同 研 究 , 提 出 其 施 工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与 评 定 办 法 , 上 报 项 目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后 执 行 。 条 文 中 “坝 高 30
11、m 以 上 ” 含 30m, “4 级 以 上 ”含 4 级 , “10MW 以 上 ”含 10MW。 ) 4 级 堤 防 : 防 洪 标 准 30 年 , 且 20 年 ; 小 ( 1) 型 水 闸 过 闸 流 量 100m3/s, 且 20m3/s ( 注 : 有 下 划 线 的 斜 体 文 字 , 为 本 人 所 加 注 。 以 下 均 同 ) 1.0.3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等 级 分 为 “合 格 ”、 “优 良 ”两 级 。 ( 正 文 与 条 文 说 明 为 黑 体 字 者 , 系 本 人 为 强 调 其 重 要 性 和 关 键 性 所 加 , 原 文 未 加
12、 黑 。 以 下 均 同 ) 合 格 等 级 是 必 须 达 到 的 等 级 , 政 府 验 收 时 , 只 按 “合 格 ”确 定 工 程 质 量 等 级 。 优 良 等 级 是 为 工 程 项 目 质 量 创 优 或 执 行 合 同 约 定 而 设 置 。 1.0.4 项 目 法 人 ( 含 建 设 单 位 、 代 建 机 构 , 下 同 ) 、 监 理 单 位 ( 含 监 理 机 构 , 下 同 ) 、 勘 测 单 位 、 设 计 单 位 、 施 工 单 位 等 参 建 单 位 及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等 单 位 , 应 按 国 家 和 行 业 有 关 规 定 , 建 立 健 全 工
13、 程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 做 好 工 程 建 设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 2 1.0.5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及 其 委 托 的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对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与 评 定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与 评 定 工 作 是 参 建 各 方 ( 其 中 主 要 是 施 工 单 位 、 监 理 单 位 和 项 目 法 人 ) 的 职 责 ,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承 担 监 督 职 责 。 水 利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是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对 水 利 水
14、 电 工 程 质 量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的 专 职 机 构 , 参 建 各 方 应 主 动 接 受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对 其 质 量 行 为 和 工 程 实 体 质 量 的 监 督 与 检 查 。 1.0.6 本 规 程 引 用 标 准 如 下 :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基 础 和 术 语 ( GB/T19000-2000 idt ISO 9000: 2000) 数 值 修 约 规 则 ( GB8170-87) 锚 杆 喷 射 混 凝 土 支 护 技 术 规 范 ( GB50086-2001)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 GB50300-2
15、001) 混 凝 土 强 度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 GBJ 107-87) 水 闸 施 工 规 范 ( SL27-91) 水 工 碾 压 混 凝 土 施 工 规 范 ( SL53-94) 水 利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施 工 监 理 规 范 ( SL288-2003) 水 工 混 凝 土 施 工 规 范 ( SLJ207-82) 测 量 误 差 及 数 据 处 理 ( JJG1027-91) 测 量 不 确 定 度 评 定 与 表 示 ( JJF1059-1999) 公 路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土 建 工 程 ( JTG F 80/1-2004) 公 路 工 程 质
16、 量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机 电 工 程 ( JTG F 80/2-2004) 1.0.7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与 评 定 , 除 应 符 合 本 规 程 要 求 外 , 还 应 符 合 国 家 和 行 业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 。 3 2 术 语 2.0.1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quality of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 工 程 满 足 国 家 和 水 利 行 业 相 关 标 准 及 合 同 约 定 要 求 的 程 度 , 在 安 全 、 功 能 、 适 用 、 外 观 及 环
17、 境 保 护 等 方 面 的 特 性 总 和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最 重 要 的 固 有 特 性 是 安 全 性 、 功 能 、 适 用 性 、 外 观 及 环 保 功 能 。 安 全 性 指 建 筑 物 的 强 度 、 稳 定 性 、 耐 久 性 对 建 筑 物 本 身 、 人 及 周 围 环 境 的 保 证 。 功 能 指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对 建 设 目 的 ( 如 蓄 水 、 输 水 、 发 电 、 挡 水 、 防 洪 等 ) 的 保 证 。 适 用 性 指 工 程 技 术 先 进 、 布 局 合 理 、 使 用 方 便 、 功 能 适 宜 。 外 观 是 工 程 外 在
18、 质 量 特 性 的 体 现 。 环 境 保 护 指 由 于 工 程 的 兴 建 对 自 然 环 境 和 社 会 环 境 有 利 影 响 的 利 用 程 度 和 不 利 影 响 的 减 免 或 改 善 程 度 。 国 家 及 水 利 行 业 标 准 及 合 同 的 规 定 就 是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应 满 足 的 要 求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包 含 设 计 质 量 、 施 工 质 量 和 管 理 质 量 。 本 规 程 是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规 程 , 只 涉 及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 2.0.2 质 量 检 验 quality inspection
19、通 过 检 查 、 量 测 、 试 验 等 方 法 , 对 工 程 质 量 特 性 进 行 的 符 合 性 评 价 。 2.0.3 质 量 评 定 quality assessment 将 质 量 检 验 结 果 与 国 家 和 行 业 技 术 标 准 以 及 合 同 约 定 质 量 标 准 所 进 行 的 比 较 活 动 。 2.0.4 单 位 工 程 unit project 具 有 独 立 发 挥 作 用 或 独 立 施 工 条 件 的 建 筑 物 。 2.0.5 分 部 工 程 separated part project 在 一 个 建 筑 物 内 能 组 合 发 挥 一 种 功 能
20、 的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 是 组 成 单 位 工 程 的 部 分 。 对 单 位 工 程 安 全 、 功 能 或 效 益 起 决 定 性 作 用 的 分 部 工 程 称 为 主 要 分 部 工 程 。 2.0.6 单 元 工 程 separated item project 在 分 部 工 程 中 由 几 个 工 序 ( 或 工 种 ) 施 工 完 成 的 最 小 综 合 体 , 是 日 常 质 量 考 核 的 基 本 单 位 。 2.0.7 关 键 部 位 单 元 工 程 separated item project of critical position 对 工 程 安 全 、
21、或 效 益 、 或 使 用 功 能 有 显 著 影 响 的 单 元 工 程 。 关 键 部 位 单 元 工 程 , 包 括 土 建 类 工 程 、 金 属 结 构 及 启 闭 机 安 装 工 程 中 属 于 关 键 部 位 的 单 元 工 程 。 4 2.0.8 重 要 隐 蔽 单 元 工 程 separated item project of crucial concealment 主 要 建 筑 物 的 地 基 开 挖 、 地 下 洞 室 开 挖 、 地 基 防 渗 、 加 固 处 理 和 排 水 等 隐 蔽 工 程 中 , 对 工 程 安 全 或 使 用 功 能 有 严 重 影 响 的
22、单 元 工 程 。 隐 蔽 工 程 泛 指 地 基 开 挖 、 地 基 处 理 、 基 础 工 程 、 地 下 防 渗 工 程 、 地 下 建 筑 工 程 等 所 有 在 完 工 后 被 覆 盖 的 工 程 。 主 要 建 筑 物 的 隐 蔽 工 程 中 , 涉 及 严 重 影 响 建 筑 物 安 全 或 使 用 功 能 的 单 元 工 程 称 为 重 要 隐 蔽 工 程 。 如 主 坝 坝 基 开 挖 中 涉 及 断 层 或 裂 隙 密 集 带 的 单 元 工 程 是 重 要 隐 蔽 单 元 工 程 对 于 大 坝 除 险 加 固 中 涉 及 的 坝 基 帷 幕 灌 浆 孔 及 检 查 孔
23、、 溢 洪 道 改 造 、 隧 洞 洞 挖 , 以 及 人 饮 安 全 工 程 涉 及 的 控 制 性 水 池 基 础 开 挖 是 否 应 算 入 ? 个 人 理 解 是 根 据 重 要 性 和 地 质 特 殊 性 , 由 建 设 单 位 组 织 监 理 、 设 计 、 施 工 单 位 共 同 商 定 后 报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确 认 。 这 也 反 映 了 项 目 划 分 按 时 上 报 , 不 能 后 补 的 重 要 性 。 2.0.9 主 要 建 筑 物 及 主 要 单 位 工 程 main structure main unit porject 主 要 建 筑 物 , 指 失 事
24、 后 将 造 成 下 游 灾 害 或 严 重 影 响 工 程 效 益 的 建 筑 物 , 如 堤 坝 、 泄 洪 建 筑 物 、 输 水 建 筑 物 、 电 站 厂 房 及 泵 站 等 。 属 于 主 要 建 筑 物 的 单 位 工 程 称 为 主 要 单 位 工 程 。 2.0.10 中 间 产 品 intermediate product 工 程 施 工 中 使 用 的 砂 石 骨 料 、 石 料 、 混 凝 土 拌 和 物 、 砂 浆 拌 和 物 、 混 凝 土 预 制 构 件 等 土 建 类 工 程 的 成 品 及 半 成 品 。 2.0.11 见 证 取 样 evidential t
25、esting 在 监 理 机 构 或 项 目 法 人 监 督 下 , 由 施 工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现 场 取 样 , 并 送 到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等 级 的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机 构 所 进 行 的 检 测 。 见 证 取 样 一 般 由 监 理 单 位 监 督 下 进 行 , 未 实 行 监 理 的 工 程 由 项 目 法 人 监 督 进 行 。 2.0.12 外 观 质 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 过 观 察 和 必 要 的 量 测 所 反 映 的 工 程 外 表 质 量 。 2.0.13 质 量 事 故 accident due to poo
26、r quality 在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建 设 过 程 中 , 由 于 建 设 管 理 、 监 理 、 勘 测 、 设 计 、 咨 询 、 施 工 、 材 料 、 设 备 等 原 因 造 成 工 程 质 量 不 符 合 国 家 和 行 业 相 关 标 准 以 及 合 同 约 定 的 质 量 标 准 , 影 响 使 用 寿 命 和 对 工 程 安 全 运 行 造 成 隐 患 和 危 害 的 事 件 。 2.0.14 质 量 缺 陷 defect of constructional quality 5 指 对 工 程 质 量 有 影 响 , 但 小 于 一 般 质 量 事 故 的 质 量
27、问 题 。 2.0.13 2.0.14 是 按 照 水 利 工 程 质 量 事 故 处 理 暂 行 规 定 编 写 。 按 其 规 定 , 工 程 建 设 中 发 生 的 以 下 质 量 问 题 属 于 质 量 缺 陷 : 1 发 生 在 大 体 积 混 凝 土 、 金 结 制 作 安 装 及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中 , 处 理 所 需 物 资 、 器 材 及 设 备 、 人 工 等 直 接 损 失 费 用 不 超 过 20 万 元 人 民 币 。 2 发 生 在 土 石 方 工 程 或 混 凝 土 薄 壁 工 程 中 , 处 理 所 需 物 资 、 器 材 及 设 备 、 人 工
28、 等 直 接 损 失 费 用 不 超 过 10 万 元 人 民 币 。 3 处 理 后 不 影 响 工 程 正 常 使 用 和 寿 命 。 6 3 项 目 划 分 3.1 项 目 名 称 3.1.1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与 评 定 应 进 行 项 目 划 分 。 项 目 按 级 划 分 为 单 位 工 程 、 分 部 工 程 、 单 元 ( 工 序 ) 工 程 等 三 级 。 以 下 为 水 利 水 电 枢 纽 工 程 项 目 划 分 表 的 一 部 分 , 其 他 略 去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 部 工 程 说 明 1. 坝基开挖与处理 2. 坝基及坝肩防渗 视工程量可划
29、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3. 防渗心(斜)墙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4. 坝体填筑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5. 坝体排水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6. 坝脚排水棱水(或贴坡排水)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7. 上游坝面护坡 8. 下游坝面护坡 (1)含马道、梯步、排水沟; (2)如为浆砌石护坡时,应含排水孔及 反滤层 9. 坝顶 含防浪墙、栏杆、路面、灯饰等 10. 护岸及其他 11. 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当工程量很大时,可单列为单位工程 一、 拦河坝 工 程 土 质 心(斜)墙 土 石 坝 12. 观测设施 含监测仪器埋设、管理房等。单独招标时,可
30、单列为单位工程 均质土坝项目划分无上表之“3”分部,其他均同。 工程类别 单位工程 分 部 工 程 说 明 1. 地基防渗及排水 2. 进水渠段 3. 控制段 4. 泄槽段 5. 消能防冲段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6. 尾水段 7. 护坡及其他 8. 高边坡处理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泄洪工程 溢洪道工程 9. 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 视工程量可划分为数个分部工程 7 分 部 工 程 名 称 前 加 “ ”者 为 主 要 分 部 工 程 ; 加 “ ”者 可 定 为 主 要 分 部 工 程 , 也 可 定 为 一 般 分 部 工 程 , 祝 情 况 而 定 。 新 建 大 坝 建
31、 议 按 本 要 求 进 行 划 分 , 根 据 工 程 规 模 可 适 当 减 化 。 除 险 加 固 工 程 的 项 目 划 分 可 适 当 减 化 , 原 则 是 以 标 段 进 行 划 分 ; 放 水 工 程 、 引 水 工 程 可 不 单 独 划 分 , 均 列 为 主 体 工 程 中 。 饮 水 安 全 工 程 建 议 按 输 、 供 水 顺 序 划 分 。 以 提 水 工 程 为 例 , 可 按 : 取 水 工 程 、 引 水 管 道 工 程 、 泵 站 工 程 ( 含 前 池 、 泵 房 、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等 ) 、 上 水 管 道 工 程 、 水 处 理 厂 工 程
32、 ( 含 高 位 水 池 、 水 处 理 设 备 安 装 、 管 理 房 、 厂 区 附 属 工 程 ) 、 供 水 管 道 工 程 等 。 供 水 主 管 、 配 水 管 网 的 项 目 划 分 个 人 建 议 可 参 考 贵 州 省 烟 水 配 套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规 程 ( YS0012001) , 相 关 表 格 也 可 套 用 ( 须 换 表 头 格 式 ) ; 输 水 、 上 水 和 供 水 主 管 则 应 根 据 工 程 规 模 、 管 型 、 地 质 情 况 再 定 。 3.1.2 工 程 中 永 久 性 房 屋 ( 管 理 设 施 用 房 ) 、 专 用 公
33、路 、 专 用 铁 路 等 工 程 项 目 , 可 按 相 关 行 业 标 准 划 分 和 确 定 项 目 名 称 。 3.2 项 目 划 分 原 则 3.2.1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项 目 划 分 应 结 合 工 程 结 构 特 点 、 施 工 部 署 及 施 工 合 同 要 求 进 行 , 划 分 结 果 应 有 利 于 保 证 施 工 质 量 以 及 施 工 质 量 管 理 。 本 条 是 进 行 项 目 划 分 的 基 本 原 则 。 条 文 中 的 工 程 结 构 特 点 指 建 筑 物 的 结 构 特 点 , 如 混 凝 土 重 力 坝 , 可 按 坝 段 进 行 项 目 划
34、分 , 土 石 坝 应 按 防 渗 体 、 坝 壳 及 排 水 堆 石 体 等 进 行 项 目 划 分 。 施 工 部 署 指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中 对 各 建 筑 物 施 工 时 期 的 安 排 , 同 时 , 还 应 遵 守 有 利 于 施 工 质 量 管 理 的 原 则 。 3.2.2 单 位 工 程 项 目 划 分 应 按 下 列 原 则 确 定 : 1 枢 纽 工 程 , 一 般 以 每 座 独 立 的 建 筑 物 为 一 个 单 位 工 程 。 当 工 程 规 模 大 时 , 可 将 一 个 建 筑 物 中 具 有 独 立 施 工 条 件 的 一 部 分 划 分 为 一 个
35、单 位 工 程 。 2 堤 防 工 程 , 按 招 标 标 段 或 工 程 结 构 划 分 单 位 工 程 。 规 模 较 大 的 交 叉 联 结 建 筑 物 及 管 理 设 施 以 每 座 独 立 的 建 筑 物 为 一 个 单 位 工 程 。 3 引 水 ( 渠 道 ) 工 程 , 按 招 标 标 段 或 工 程 结 构 划 分 单 位 工 程 。 大 、 中 型 引 水 ( 渠 道 ) 建 筑 物 以 每 座 独 立 的 建 筑 物 为 一 个 单 位 工 程 。 4 除 险 加 固 工 程 , 按 招 标 标 段 或 加 固 内 容 , 并 结 合 工 程 量 划 分 单 位 工 程
36、。 8 单 位 工 程 项 目 划 分 , 在 满 足 3.2.1 条 规 定 的 前 提 下 , 本 条 对 枢 纽 工 程 、 堤 防 工 程 、 引 水 ( 渠 道 ) 工 程 的 单 位 工 程 项 目 划 分 原 则 作 了 如 条 文 所 述 规 定 。 引 水 ( 渠 道 ) 工 程 级 别 按 GB5028899 规 定 执 行 。 除 险 加 固 工 程 因 险 情 不 同 , 其 除 险 加 固 内 容 和 工 程 量 也 相 差 很 大 , 应 按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项 目 划 分 。 加 固 工 程 量 很 大 时 , 以 同 一 招 标 标 段 中 的 每 座
37、独 立 建 筑 物 的 加 固 工 程 为 一 个 单 位 工 程 , 当 加 固 工 程 量 不 大 时 , 也 可 将 一 个 施 工 单 位 承 担 完 成 的 几 个 建 筑 物 的 加 固 项 目 划 分 为 一 个 单 位 工 程 。 3.2.3 分 部 工 程 项 目 划 分 应 按 下 列 原 则 确 定 : 1 枢 纽 工 程 , 土 建 部 分 按 设 计 的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划 分 ; 金 属 结 构 及 启 闭 机 安 装 工 程 和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按 组 合 功 能 划 分 。 2 堤 防 工 程 , 按 长 度 或 功 能 划 分 。 3
38、引 水 ( 渠 道 ) 工 程 中 的 河 ( 渠 ) 道 按 施 工 部 署 或 长 度 划 分 。 大 、 中 型 建 筑 物 按 设 计 主 要 组 成 部 分 划 分 。 4 除 险 加 固 工 程 , 按 加 固 内 容 或 部 位 划 分 。 5 同 一 单 位 工 程 中 , 各 个 分 部 工 程 的 工 程 量 ( 或 投 资 ) 不 宜 相 差 太 大 , 每 个 单 位 工 程 中 的 分 部 工 程 数 目 , 不 宜 少 于 5 个 。 条 文 中 的 “工 程 量 不 宜 相 关 太 大 ”指 同 种 类 分 部 工 程 ( 如 几 个 混 凝 土 分 部 工 程
39、) 的 工 程 量 差 值 不 超 过 50%, “投 资 不 相 差 太 大 ”指 不 同 种 类 分 部 工 程 ( 如 混 凝 土 分 部 工 程 、 砌 石 分 部 工 程 、 闸 门 及 启 闭 机 安 装 分 部 工 程 ) 的 投 资 差 值 不 宜 超 过 一 倍 。 对 险 险 加 固 工 程 可 根 据 整 治 内 容 , 按 本 各 规 定 的 原 则 进 行 分 部 工 程 的 划 分 。 3.2.4 单 元 工 程 项 目 的 划 分 应 按 下 列 原 则 确 定 : 1 按 水 利 水 电 基 本 建 设 工 程 单 元 工 程 质 量 等 级 评 定 标 准 (
40、 试 行 ) ( SDJ249.1 6-88, SL 38-92 及 SL 239-1999) ( 以 下 简 称 单 元 工 程 评 定 标 准 ) 规 定 进 行 划 分 。 2 河 ( 渠 ) 道 开 挖 、 填 筑 及 衬 砌 单 元 工 程 划 分 界 限 宜 设 在 变 形 缝 或 结 构 缝 处 , 长 度 一 般 不 大 于 100m。 同 一 分 部 工 程 中 各 单 元 工 程 的 工 程 量 ( 或 投 资 ) 不 宜 相 差 太 大 。 3 单 元 工 程 评 定 标 准 中 未 涉 及 的 单 元 工 程 可 依 据 设 计 结 构 、 施 工 部 署 或 质 量
41、考 核 要 求 划 分 的 层 、 块 、 段 进 行 划 分 。 9 单 元 工 程 评 定 标 准 对 水 利 水 电 枢 纽 工 程 及 堤 防 工 程 中 常 见 单 元 工 程 如 何 划 分 都 有 规 定 , 单 元 工 程 评 定 标 准 中 未 涉 及 的 单 元 工 程 , 应 按 本 条 规 定 进 行 划 分 。 目 前 水 利 行 业 尚 无 引 水 ( 渠 道 ) 工 程 的 单 元 工 程 质 量 评 定 标 准 , 本 条 提 出 了 其 单 元 工 程 划 分 原 则 , 并 在 3.1.1 条 文 说 明 中 列 出 了 项 目 划 分 表 。 个 人 觉
42、得 在 我 市 的 引 水 ( 渠 道 ) 工 程 规 模 均 较 小 , 不 宜 完 全 按 此 划 分 。 3.3 项 目 划 分 程 序 3.3.1 由 项 目 法 人 组 织 监 理 、 设 计 及 施 工 等 单 位 进 行 工 程 项 目 划 分 , 并 确 定 主 要 单 位 工 程 、 主 要 分 部 工 程 、 重 要 隐 蔽 单 元 工 程 和 关 键 部 位 单 元 工 程 。 项 目 法 人 在 主 体 工 程 开 工 前 将 项 目 划 分 表 及 说 明 书 面 报 相 应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确 认 。 3.3.2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收
43、到 项 目 划 分 书 面 报 告 后 , 应 在 14 个 工 作 日 内 项 目 划 分 进 行 确 认 并 将 确 认 结 果 书 面 通 知 项 目 法 人 。 3.3.3 工 程 实 施 过 程 中 , 需 对 单 位 工 程 、 主 要 分 部 工 程 、 重 要 隐 蔽 单 元 工 程 和 关 键 部 位 单 元 工 程 的 项 目 划 分 进 行 调 整 时 , 项 目 法 人 应 重 新 报 送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进 行 确 认 。 工 程 施 工 过 程 中 , 由 于 设 计 变 更 、 施 工 部 署 的 重 新 调 整 等 诸 多 因 素 , 需 要 对
44、 工 程 开 工 初 期 批 准 的 项 目 划 分 进 行 调 整 。 从 有 利 于 施 工 质 量 管 理 工 作 的 连 续 性 和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评 定 结 果 的 合 理 性 考 虑 , 对 不 影 响 单 位 工 程 、 主 要 分 部 工 程 、 关 键 部 位 单 元 工 程 、 重 要 隐 蔽 部 位 单 元 工 程 的 项 目 划 分 的 局 部 调 整 , 由 法 人 组 织 监 理 、 设 计 和 施 工 施 工 单 位 进 行 。 但 影 响 上 述 工 程 项 目 划 分 的 调 整 时 , 应 重 新 报 送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进 行 确
45、 认 。 10 4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4.1 基 本 规 定 4.1.1 承 担 工 程 检 测 业 务 的 检 测 单 位 应 具 有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资 质 证 书 , 其 设 备 和 人 员 的 配 备 应 与 所 承 担 的 任 务 相 适 应 , 有 健 全 的 管 理 制 度 。 4.1.2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检 验 中 使 用 的 计 量 器 具 、 试 验 仪 器 仪 表 及 设 备 应 定 期 进 行 检 定 , 并 具 备 有 效 的 检 定 证 书 。 国 家 规 定 需 强 制 检 定 的 计 量 器 具 应 经 县 级 以 上 人
46、民 政 府 计 量 行 政 部 门 认 定 的 计 量 检 定 机 构 或 其 授 权 设 置 的 计 量 检 定 机 构 进 行 检 定 。 4.1.3 检 测 人 员 应 熟 悉 检 测 业 务 , 了 解 被 检 测 对 象 性 质 和 所 用 仪 器 设 备 性 能 , 经 考 核 合 格 后 , 持 证 上 岗 。 参 与 中 间 产 品 及 混 凝 土 ( 砂 浆 ) 试 件 质 量 资 料 复 核 的 人 员 应 具 有 工 程 师 以 上 工 程 系 列 技 术 职 称 , 并 从 事 过 相 关 试 验 工 作 。 4.1.4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项 目 和 数 量 应
47、符 合 单 元 工 程 评 定 标 准 规 定 。 4.1.5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方 法 , 应 符 合 单 元 工 程 评 定 标 准 和 国 家 及 行 业 现 行 技 术 标 准 的 有 关 规 定 。 4.1.6 工 程 质 量 检 验 数 据 应 真 实 可 靠 , 检 验 记 录 及 签 证 应 完 整 齐 全 。 4.1.7 工 程 中 如 有 单 元 工 程 评 定 标 准 尚 未 涉 及 的 质 量 评 定 标 准 时 , 其 质 量 标 准 及 评 定 表 格 , 由 项 目 法 人 组 织 监 理 、 设 计 及 施 工 单 位 按 水 利 部 有 关 规 定 进
48、行 编 制 及 报 批 。 对 单 元 工 程 评 定 标 准 中 未 涉 及 的 单 元 工 程 进 行 项 目 划 分 的 同 时 , 项 目 法 人 应 组 织 监 理 、 设 计 和 施 工 单 位 , 根 据 未 涉 及 的 单 元 工 程 的 技 术 要 求 ( 如 新 技 术 、 新 工 艺 的 技 术 规 范 、 设 计 要 求 和 设 备 生 产 厂 商 的 技 术 说 明 书 等 ) 制 定 施 工 安 装 的 质 量 评 定 标 准 , 并 按 照 水 利 部 颁 发 的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评 定 表 的 统 一 格 式 ( 表 头 、 表 身 、 表 尾 ) 制 定 相 应 的 质 量 评 定 表 格 。 按 水 利 部 办 建 管 2002 182 号 文 规 定 , 上 述 单 元 工 程 的 质 量 评 定 标 准 和 表 格 地 方 项 目 须 经 省 级 水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其 委 托 的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机 构 批 准 ; 流 域 机 构 主 管 的 中 央 项 目 须 经 流 域 机 构 或 其 委 托 的 水 利 部 水 利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总 站 流 域 分 站 批 准 , 并 报 水 利 部 水 利 工 程 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