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附件一: 江 苏 省 建 设 工 程 费 用 定 额 ( 2014 年 ) 营 改 增 后 调 整 内 容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 (一)一般计税方法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 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 ( 建办标20164 号)规定的计价依据调 整要求,营改增后,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的分部分项 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中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 额。 2、企业管理费组成内容中增加第(19)条 附加税:国家税法规定的 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 加。 3、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
2、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4、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是指根据建筑服务销售价格,按 规定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简易计税方法 1、营改增后,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分部分 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的组成,均与江苏省建设工程费 用定 额 (2014 年)原规定一致,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用应在计取现场保管费后,在税前扣除。 - 2 - 3、税金定义及包含内容调整为:税金包含增值税应纳税额、城市建 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取费标准调整 (一)一般计税方法 1、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 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
3、润取费标准表 表 4-1 企业管理费率(%)序 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利润率 (%) 一 建筑工程 32 29 26 12 二 单独预制构件制作 15 13 11 6 三 打预制桩、单独构件吊 装 11 9 7 5 四 制作兼打桩 17 15 12 7 五 大型土石方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 工机具使用费 7 4 单独装饰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2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 利润率(%) 一 单独装饰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43 15 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3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
4、率(%)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利润率 (%) 一 安装工程 人工费 48 44 40 14 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4 企业管理费费率()序 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一类 工程 二类 工程 三类 工程 利润 率 () - 3 - 一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26 23 20 10 二 桥梁、水工构筑物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35 32 29 10 三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 人工费 45 41 37 13 四 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人工费 43 13 五 大型土石方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7 4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企业
5、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5 企业管理费率(%)序 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一类工程 二类工程 三类工程 利润率 (%) 一 仿古建筑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48 43 38 12 二 园林绿化工程 人工费 29 24 19 14 三 大型土石方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7 4 房屋修缮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6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利润率 (%) 一 建筑工程部分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26 12 二 修缮工程 安装工程部分 人工费 44 14 三 单独拆除工程 11 5 四 单独加固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3
6、6 1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标准表 表 4-7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企业管理费率 (%) 利润率 (%) 一 高架及地面工程 34 10 二 隧道工程(明挖法) 及地下车站工程 38 11 三 隧道工程(矿山法) 29 10 四 隧道工程(盾构法) 22 9 五 轨道工程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61 13 六 安装工程 人工费 44 14 大型土石方工程一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9 5 七 大型土石方工程二 人工费+除税施工机具使用费 15 6 - 4 - 2、措施项目费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 措施项目费取费标准表 表 4-8 各专业工程费率(%) 修
7、缮土建 城市轨道交 通项目 计算基础 建筑工程 单独装饰 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 (修缮安装) 仿古 (园林) 土建 轨道 安 装 临时 设施 12.3 0.31.3 0.61.6 1.12.2 1.12.1 (0.61.6) 1.62.7 (0.30.8) 0.51.6 赶工措施 0.52.1 0.52.2 0.52.1 0.52.2 0.52.1 0.52.1 0.41.3 按质论价 分部分项工 程费+单价 措施项目费 -工程设备 费 13.1 1.13.2 1.13.2 0.92.7 1.12.1 1.12.7 0.51.3 注:本表中除临时设施、赶工措施、按质论价费率有调整外,其他费率不变
8、。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取费标准表 表 4-9 序号 工程名称 计费基础 基本费率 (%) 省级标化增加 费(%) 建筑工程 3.1 0.7 单独构件吊装 1.6 一 建筑工程 打预制桩/制作兼打桩 1.5/1.8 0.3/0.4 二 单独装饰工程 1.7 0.4 三 安装工程 1.5 0.3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程 1.5 0.4 桥涵、隧道、水工构筑物 2.2 0.5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 1.2 0.3 四 市政工程 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1.2 0.3 五 仿古建筑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 费 +单价措施项目 费 -除税工程设 备费 2.7 0.5 - 5 - 六 园林绿化工程 1.0 七 修
9、缮工程 1.5 土建工程 1.9 0.4 轨道工程 1.3 0.2八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安装工程 1.4 0.3 九 大型土石方工程 1.5 3、其他项目取费标准 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中均不包括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4、规费取费标准 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取费标准表 表 4-10 序号 工程类别 计算基础 社会保险 费率 (%) 公积金 费率(%) 建筑工程 3.2 0.53 单独预制构件制作、单独 构件吊装、打预制桩、制 作兼打桩 1.3 0.24一 建筑工程 人工挖孔桩 3 0.53 二 单独装饰工程 2.4 0.42 三 安装工程 2.4 0.42 通用项目、道路、排水工 程 2
10、.0 0.34 桥涵、隧道、水工构筑物 2.7 0.47四 市政 工程 给水、燃气与集中供热、 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 2.1 0.37 五 仿古建筑与园林绿化工程 3.3 0.55 六 修缮工程 3.8 0.67 七 单独加固工程 3.4 0.61 土建工程 2.7 0.47 隧道工程(盾构法) 2.0 0.33八 城市 轨道 交通 轨道工程 分部分项工 程费+措施 项目费+其 他项目费 除税工程设 备费 2.4 0.38 - 6 - 工程 安装工程 2.4 0.42 九 大型土石方工程 1.3 0.24 5、税金计算标准及有关规定 税金以除税工程造价为计取基础,费率为 11%。 (二)简易计税
11、方法 税金包括增值税应缴纳税额、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 育附加: 1、增值税应纳税额=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前工程造价适 用税率,税率:3%; 2、城市建设维护税=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 7%、县 镇 5%、乡村 1% ; 3、教育费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 4、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税率 2%。 以上四项合计,以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额的税前工程造价为计费基 础,税金费率为:市区 3.36%、县镇 3.30%、乡村 3.18%。如各市另有规定 的,按各市规定计取。 三、计算程序 (一)一般计税方法 (一)工程量清单法计算程序(包工
12、包料) 表 5-1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1.人工费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2.材料费 材料消耗量除税材料单价 3.施工机具使用费 机械消耗量除税机械单价 4.管理费 (1+3)费率或(1)费率 一 其 中 5.利 润 (1+3)费率或(1)费率 二 措施项目费 - 7 - 单价措施项目费 清单工程量除税综合单价 其中 总价措施项目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费率 或以项计费 三 其它项目费 规 费 1.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险费四 其中 3.住房公积金 (一+二+三除税工程设备费) 费率 五 税 金 (一+二+三+四-除税甲供
13、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费率 六 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除税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五 (二)简易计税方法 包工不包料工程(清包工工程) ,可按简易计税法计税。原计费程序不 变。 (三)工程量清单法计算程序(包工包料) 表 5-3 序号 费用名称 计算公式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1.人工费 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2.材料费 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3.施工机具使用费 机械消耗量机械单价 4.管理费 (1+3)费率或(1)费率 一 其 中 5.利 润 (1+3)费率或(1)费率 措施项目费 单价措施项目费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二 其中 总价措施项目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费率 或以项计费 三 其它项目费 规 费 1.工程排污费 2.社会保险费四 其中 3.住房公积金 (一+二+三工程设备费) 费率 五 税 金 (一+二+三+四-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费率 六 工程造价 一+二+三+四甲供材料和甲供设备费/1.01+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