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人考试笔记——整理知识要点.doc

上传人:hw****26 文档编号:4131738 上传时间:2019-09-28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9.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专利代理人考试笔记——整理知识要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专利代理人考试笔记——整理知识要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专利代理人考试笔记——整理知识要点.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专利代理人考试笔记——整理知识要点.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专利代理人考试笔记——整理知识要点.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1、 各种申请的生效日 : 撤回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解除或辞去委托、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质押登记之日(也即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专利权公告之日 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声明发明专利权的授权公告日 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 2、 需要全体申请人签字的 :提出专利申请,委托专利代理,转让专利申请权、优先权或者专利权,撤回 优先权要求声明,撤回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解除委托(著录项目变更) 3、 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 :有约定,从约定。若无,则:可以单独实施(收益自得)或者以普通许可方式许 可他人实施(收取的使用费均分) 。 需取得全体共有人同意的 :转让、放

2、弃、独占许可、质押(非抵押) 、赠与。专利权还可以继承。 4、 造成权利丧失,不能恢复的 :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优先权期限、专利权的期限、侵权诉讼时效期限 对国际申请而言,若该申请在国际阶段被撤回或视为撤回,或者对中国的指定被视为撤回的,该国际 申请在中国的效力终止,且不可以请求恢复权利。 5、 需要特别授权的委托书:承认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修改权利要求书、和解、撤回无效宣告请求。 6、 申请时需同时提交的资料: 依赖遗传资源的,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无法说明原始来 源的,说明理由。 (国际申请时,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书面说明中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

3、记表) 需在请求书中说明的:享受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依赖遗传资源的、设计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提 交序列表的计算机可读形式副本) 、要求优先权、委托代理机构、同日申请声明 涉及分案申请的写明原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若填写不对则按一般专利受理) 涉及新生物材料,并提交了生物材料样品保藏的,写明保藏单位、地址、日期、编号、分类命名 可在请求书中说明的:请求提前公布专利申请、保密申请(也可在发明专利进入公布准备前或实用新 型专利授权公告前提出) 、发明人不公布姓名、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 7、 资料提交日期的限定 生物样品保藏:在申请日前最迟申请日(优先权日) ,生物材料样品提交至国知局认可的保藏

4、单位保 藏(我国的有 CCTCC 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CGMCC 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 ,最迟申 请日起 4 个月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和补正材料。期满未提交证明的,该样品视为未 提交保藏; 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证明材料:自申请日 2 个月内提交(国际展会的由展览会主办单位出具,学术 会议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组织会议的全国性学术团体出具,申请前已经获知他人泄露的) 。若在申请 日后得知他人泄露,在得知情况后 2 个月提出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申明。 申请日的更正:在递交申请文件 2 个月内或者收到申请受理通知书 1 个月内提出,附上证明文件 收文登记簿,查询

5、相关文件:查询时效为 1 年,自提交该文件之日起算 保密专利的请求:在发明专利进入公布准备前,或实用新型进入授权公告前提出。专利局也可以自行 进行保密确定。申请人可以书面提出解密请求,专利局每两年也会对保密专利进行一次复查,不需保密的, 通知申请人予以解密。 专利权评价报告,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和请求费后 2 个月作出。提出请求后 1 个月未提交费 用,视为未提出。请求人认为有错误,在收到报告后 2 个月请求更正。 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 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包括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 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共同专利权人中的部分

6、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国知局作出。应当提交专利权 评价报告请求书,写明专利号。每项请求应当限于一项专利权。不符合,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 出请求。多个请求人请求的,都受理,仅作出一份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 价报告。 (用于专利侵权纠纷,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 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公众意见:在发明申请公布之日至发出授权通知前,任何人,向专利局提出,会被存入该申请文档中 供审查员审查时考虑。不必通知提出意见的公众。 会晤: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同时或之后提出会晤要求、或审查员 发出会晤约请

7、。采用书面或电话约定形式,在专利局指定的地点进行,由审查员主持。委托代理机构的, 代理人必须参加,申请人可一起参加。未委托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当参加,若无声明,全部申请人都应当 参加。 会晤前,确定要讨论的问题。准备提出新文件,应事先提交给对方。会晤中,仅讨论已经事先确定的 问题和文件。还可以取证(证据为书面文件或实物模型)和现场调查(申请人提出,费用由专利局承担) 8、 相关费用的缴纳期限 费用缴纳的期限(耽误期限的处分):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国际申请为进入 2 个月)申请日起 2 个月 内或收到通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视为撤回、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二)实审费

8、申请日起 3 年内视为撤回 复审费 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 3 个月内视为未提出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专利证书印花税自收到办理手续通知书之日起 2 个月内 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放弃取得专利权;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 1000 元 收到确认权利丧失通知 2 个月内,并说明理由不予恢复、 延长期限请求费原指定期限届满前不予延长;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请求提出 1 个月视为未提出。 (六)年费上一年度期满前。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在缴纳年费期满之日 6 个月内补缴,并缴纳滞纳 金,每超时 1 个月,加收全年年费 5%。期满不符合要求,专利权终止。终止

9、后,办理恢复手续时,除了 补缴年费外,还应缴纳或补足全额年费 25%的滞纳金 (七)单一性恢复费指定期限内不具备单一性的部分视为撤回,且不得提出分案申请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自缴费日起 3 年内,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 还。未注明收款地址和人姓名的,按记载的申请人信息退款。费用的查询,自汇出费用之日 1 年内。 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写明申请号和缴纳的费用名称,否则,视为未缴费。 费用减缓请求:提出专利申请时同时提出,包括申请费、实审费、复审费、授权前 3 年的年费这 4 种 费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减缓尚未到期费用,到期 2 个半月前提出。在

10、费用减缓 请求书中如实填写全体申请人的个人年收入,必要时,应当在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提交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无委托时,全体申请人签字。委托的,由代理机构盖章。 国际申请相关: 国际申请费(包括超出 30 页的附加费) 、传送费、检索费、恢复优先权要求费 收到国际申请 1 个月内 宽限费优先权日起 32 个月在中国的效力终止 9、 其他日期的限定 专利的修改: 国防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 6 个月内或者在对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时; 发明专利 提出实审时及收到进入实审通知书之日起 3 个月内,可主动修改 审查意见的答复:自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起,初审 2

11、个月,实审阶段第一次 4 个月、之后 2 个月 实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起 2 个月内,主动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 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 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启动;国知局也可以自行进行。 不服国知局的驳回决定收到通知 3 个月复审委复审 期限的说明:指定期限、法定期限。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是自通知和决定推定收到日起计算 的。以电子文件形式,自发文日满 15 天视为收到,申请人未接收,可以发出纸件形式的通知副本,但不 作公告送达。专利公报上公告方式的送达为公告起 1 个月。 文件的送达方式:邮寄、直接送达

12、、电子方式、公告送达 指定期限可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 2 个月,同一通知或决定一般只能延长一次。但专利复审委员 会在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中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 10、 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 ,不一致时附上优先权转让证明。 申请之日 3 个月内未提交优先权的再先申请文件副本(优先权转让证明) ,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要求优先权声明中未写对在先申请日等资料,视为未提出。 要求外国优先权:与在先申请人相同或是其中部分成员 要求本国优先权:与在先申请人完全一致 台湾地区:与在先申请人相同或是其中部分成员,原受理机构:台湾地区 香港地区:与在先申请人相同或是其中部分成员,原受理机构:香港特别行政区

13、知识产权署 分案申请:与在先申请人完全一致(发明人也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不符合,补 正。 ,期满未补正,视为撤回。 在先申请的主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一)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 (二)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 (三)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 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自后一申请提出之日起即视为撤回。 对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若其要求优先权的在先申请为在中国提出的,该在先申请不会被 视为撤回,而是留待实质审查时通过避免重复授权的审查加以解决。 撤回优先权的请求是在原最早优先权日起 15 个月之后到达专利局的,则

14、在后专利申请的公布期限仍 按照原最早优先权日起算。 优先权的恢复:可以恢复的情形如下:未在指定期限答复补正通知书;声明中漏写或错写一项或 两项内容,但未在规定期限缴足优先权要求费,或未按期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或优先权转让证明,或未 按期缴足优先权要求费;分案申请的原申请要求了优先权,但提出分案时忘记填写优先权相关信息,可 以主动提出恢复优先权;不可抗拒的事由。 11、 分案申请: 收到原申请作出授权通知书起 2 个月内,递交日不符合规定的, 视为未提出;对原申请发出驳回的, 自收到驳回决定起 3 个月内;提出复审后及对复审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期间,都可提出。原专利申请已 被驳回、撤回或视为撤回

15、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类别,可以保留原申请日, 享有优先权的,可以保留优先权日,但是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超出原申请记载范围的,属于实用 新型和外观申请初审驳回理由,发明实审驳回理由 若分案申请提出时间超出申请日 34 个月的,则自分案申请提交日起 2 个月内或收到受理通知书起 15 日内办理实审请求手续。 分案费用:已经届满或者期限届满不足 2 个月的费用,自分案申请递交之日起 2 个月内或收到受理通 知书之日起 15 日内补缴,否则,视为撤回。 在请求书中填写原申请的申请号和申请日。申请号不对,按照一般专利受理。未写申请日的,以申请 号对应的申请日为申请日;原申

16、请日填写错误的,受理时按填写的申请日处理,分案申请进入初审后,由 审查员通知申请人改正申请日。对于已经提出过分案,需针对该分案再次提出分案的,还应在原申请的申 请号括号内填写该分案申请的申请号。提交分案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原申请文件副本;原申请享有优 先权的,并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原申请中已经提交的各种证明材料,可以使用复印件。指 定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 12、 几个概念:撤回、驳回、 视为未提出 :提前公布申明不符合规定、实施请求书形式不符合规定(如果期限届满前,通知书已经发出, 则发送补正通知书,期满未补正、补正后不合规,则视为未提出)

17、 。 不予受理的情形:专利申请文件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等;未使用中文的;请求书 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外国未委托代理机构;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 的。 代理机构的委托:对于必须委托的,限期不合格的,该申请视为撤回;对于可以委托的,限期不合格的, 视为未委托代理机构。其后,申请人应当重新通过著录项目变更形式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手续,或者自行办 理专利手续。 被视为撤回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不提交相关资料、不答复审查意见的、不缴纳有关 费用;期满未补正 驳回 :经修改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规定。专利申请主题为法 5、25 规定,不符合法 2 的客

18、体,不具备法 22 条的三性;未充分公开主题,不符合法 24 条、31 条单一性规定;独权缺少必要技术特征;修改或分案超 范围 撤回 :授权前的任何时候。但如果因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发生纠纷,当事人办理了中止有关程序的手续,或 者因协助执行人民法院的中止有关程序的,在中止期间,申请人提出的撤回专利申请请求,不予批准,发 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不代表完全放弃或丧失专利申请权,还可以重新提出专利申 请,并要求优先权。 对于同一申请人(不同申请人)同日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两件专利申请,且都符合授权其他条件的,专 利局通知申请人进行选择或者修改(自行协商) 。申请人期满不答复,申请被视为

19、撤回,经答复或修改后 仍不符合(协商不成或答复修改仍不符合) ,两件申请都驳回。 13、 诉讼时效: 行政复议请求:自得知国知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60 日内提出。法务部自受理日 7 日内将复议申请 书副本转交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该部门在收到副本 10 日提出维持、撤销或变更原行为的书面答 复意见。复议决定作出前,可撤回。撤回后,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 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且不适用调解。复议决定,自受理复议申请日 60 日内作出,可以延长最多 30 日。 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服复议决定,在收到复议决定书 15 日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20、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向国务 院提出终局的裁定请求。 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 3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自收到通知 3 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不服国知局自收到请求书 3 个月内作出强制许可的裁决和使用 费的裁决的裁决;不服复审委作出的针对驳回的复审和无效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起诉。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在地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国内 当事人自判决送达日 15 日内上诉,涉外当事人 30 日内上诉,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无效,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或利害关系

21、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 2 年内,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但停止侵权行为请求不应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而损害赔偿请求则要受到限制。如权利人知道侵 权行为之日到起诉之日超过 2 年的,只能获得起诉之日向前倒推 2 年的赔偿额。 发明专利支付使用费的诉讼:若授权前知晓,则自授权公告日起 2 年,若授权后知晓,知晓后 2 年。 诉讼中止:对发明,一般不中止诉讼,对实用新型和外观,一般中止。 14、 各部门职能 国务院 : 规定专利代理机构的具体管理办法(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 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

22、利管理工作。处理专利侵 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 国知局 :依法授予专利权、强制许可决定、裁决协商不成的强制许可使用费,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以专利权出质的, 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复审程序是专利审批程序的延续,对复审委作出的程序性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布局设计权人对 撤销布局设计登记的决定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15、 专利代理制度相关: 1)专利代理行为主体:专利代理机构 2)代理机构类型:成立需获得国知局的批准。 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制(3 名合伙人, 5 万

23、资金,合伙人对机构债务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 任制(5 名股东,10 万资金,以机构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办理专利事务的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中应当有 3 名以上 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3)合伙人或股东条件:2 年专利代理执业经历、小于 65 岁(作为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 2 年的、惩戒不满 3 年 不可 )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条件:设立时间 2 年、10 名专利代理人、通过上一年度年检 设立的办事机构条件:2 名专利代理人 4)专利代理人条件:十八周岁 ,中国公民,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高校理工科,一外语、两年以上工作 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 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专利代理人协会负责,收到申请 15 日内颁发或处理。小于 70 岁、连续实习满 1 年 获得证书,五年内未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或者专利行政管理工作的,证书自动失效。脱离专利代理业 务后 一年内 ,不得申请专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