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供电所暑期实习报告 尊敬的公司领导: 首先, 非常高兴能向公司领导汇报我三个月来在工作中的实习心得. 我是20XX年 8 月刚刚走出大学校门进入* 县农电有限公司工作的大学生* .能进入国家电网这个企业尽我所能为广大的电力用户服务, 并把我在学校中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工作中来体现我的 人生价值,使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和自豪. 进入公司之后, 我被安排到了华家供电所进行实习.时光荏苒,岁月入梭, 几个月的实习生活很快就过去了. 这些个日子里我也完成了一个学生向一个企业的员工的角色 转变、 也学到了一些学校书本里没有的知识. 进入华家供电所后,我进行了营业厅收费、值班、报修、写记 录、生产等工作
2、,通过工作发现基层的工作是很艰辛的.农民 合同工是咱们公司最辛勤的劳动者,他们夏天顶着烈日,冬天 顶着严寒骑着摩托车忙碌在服务客户的工作中.要是遇到电力 故障更是不论刮风下雨,总是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用最快 的速度进行抢修,以免给客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体会到农民合同工工作艰辛的同时,通过我三个月来的实习 也意识到电力工作中常常遇到的问题很多都需要该用法律途 2 径来解决.这对于保障用户用电安全和维系电力系统工作都是 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这样就使我一个学法的电力员工有了点专业比较对口的平衡 心. 据了解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是19XX 年 12 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3、十七次会议通过 19XX年4 月 1 日施行.它的颁布对于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 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起 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我就结合我所了解的法律知识和实习体会谈以下问题(一)窃 电问题 在基层的实际工作中, 遇见窃电犯罪是时常发生的事, 尤其秋冬季是农村窃电的高峰季节, 这时就需要我们供电企业, 加强监管力度经常巡查,查到后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电能的合 法使用,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我国现行的电力法律法规对窃电规定有: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窃电行为,窃 电行为包括:(一)在供 电企业得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二)绕越供电企业的
4、用电 计量装置用电;(三)伪造或者开启法定的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 3 机 构加封的用电计量装置封印用电;( 四) 故意损坏供电企业用电计量装置;( 五) 故意使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计量不准或者失效;(六)采用 其他方法窃电. 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 的, 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或者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务,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得, 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 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 重情节得,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了以上针对窃电问题的法律法规,我们在工作中再遇到损害 我公司利益的窃电者就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来追究其法律责任 了, 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二)客户拖欠电费 我们供电企业按照传统的供用电及电费结算模式是先用电后 交钱, 这就决定了供电企业在经营中必然要面临的经营风险- 电力客户拖欠电费.客户拖欠电费不光是基层供电所最棘手的 问题也是整个供电企业最棘手的问题.这样我们供电企业如何 4 维权就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了. 根据规定,供电企业在给客户供电之前都要签订供电合同,客 户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电关系后
6、,享有用电的权利,应承担交纳 电费的义务. 电力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用户应当按照国家 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记录,按时交纳电费.“ 但是,在实际 工作中, 因为我们是农电,客户距离营业厅较远,交费不方便, 再加上有些客户交费意识淡薄,不履行交费义务,造成很多农 民合同工给一些客户先行垫付电费,其工资拿不回家去,之后 难以收回垫付电费的后果.希望这次新上的充值卡业务能使这 个现象得到缓 解,为农民合同工减轻负担. 有时候客户长时间陈欠电费,我们需要依法进行停电时,由于 自身法律思想淡薄忽略应前三日至七日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 户这一法规,冒然停电给客户造成损失, 这样很容易使我们停 电追费不成,反被客户状告的情况, 适得其反.所以我们要加强 法律法规的学习,正确合法的保护我们的利益. 除在三个月的实习工作中看出以上两个关于电力的法律问题 外, 在领导的教育和培养下, 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感觉自 己在工作、学习、思想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使我学到了 什么是电力生产和电力营销,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虚心学习, 经常吸取教训、总结经 验, 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做一名优秀的农电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