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行政权力 实施清单标准 出具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认可文件 1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2 基本编码 3 实施编码 4 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 出具人防工程竣工备案认可文件 子项名称 5 实施主体 钦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6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7 承办机构 钦州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8 联办机构 无。 9 办理地点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8 号钦州市民服务中心 10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11 咨询及 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77 2558873 监督电话 0777 2558800 12 设定依据 【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一届第 41 号, 2012年 1月 1 日起施行)第二十五条:防空地下室和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应当包 2 含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13 实施对象 钦州市城市规划范围内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认可文件的 法人、组织机构和个人。 14 行使层级 此事项属于自治区、市 、县三级分级管理。 15 权限划分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 201072 号)文件的规定的具体实施管理方式:由自治区、市、县人防办管理。 (二)
3、自治区人防办负责办理由国家或自治区人防办审批的专项人防工程备案(不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 (三)各市、县人防办负责审批权限内的专项人防工程及属地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备案,项目所在地为市区规划范围的由市人防办备案,在县城规划范围的由县人防办备案。 16 行使内容 属地管理原则。市级人防办负责审批 权限内的专项人防工程及属地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备案,项目所在地为市区规划范围的由市人防办备案 。 17 通办范围 无。 18 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 时限 1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 时限 3 个工作日。 19 实施条件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办法 第二十五条:防空地下室和
4、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备案材料应当包含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根据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关于颁发 的通知(国人防办字第 2003 18 号)第三十八条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 3 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接受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应当出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认可文件。 20 申请材料 流程图详
5、见附件 1;申请材料目录 2。 21 特殊环节 (含中介服务) 环节名称 无。 办 结时限 无。 22 审查方式 及标准 一、审查方式:书面审查。标准如下: (一)申请书(表)的审查标准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 2.文书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文书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完整、准确; 3.申请材料中的表格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或 A3 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相关申请表格应由申请相对人、申请单位填写并本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单位负责人签名。 (
6、二) 证明文件等复印件的审查标准 1.其他各项提交的材料应使用国际标准 A4 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 A4 型纸的规格装订; 2.“ 证明文件 ” 、 “ 身份证复印件 ” 等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受理人员应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申请个人或单位提供的材料应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三)专业材料的审查标准 1.格式要求:(根据 申请材料要求 填写) 。 2.材料要求:(根据 申请材料要求 填写) 。 23 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 1。 4 24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25 收费标准 及其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 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26 结果名称 人民防空
7、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认可文件。 27 结果样本 无。 28 办件类型 承诺件。 29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30 预约办理 不可预约。 31 网上支付 不可网上支付。 32 物流快递 自取。 33 运行系统 自治区政务服务通用软件系统。 34 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1.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认可文件的实施权限是什么? 答: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扩权强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 201072 号)文件的规定的具体实施管理方 式:由自治区、市、县人防办管理。 (二)自治区人防办负责办理由国家或自治区人防办审批的专项人防工程备案(不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 (三)各市、县人防办负
8、责审批权限内的专项人防工程及属地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备案,项目所在地为市区规划范围的由市人防办备案,在县城规划范围的由县人防办备案。 5 35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按照政策规定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同意审批的初步意见,告知申请人、 利害相关人享有听证权利;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3.决定责任:作出出具认可文件或者不出具认可决定决定 ,法定告知(不出具认可文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4.送达责任:准予出具认可文件的制发送达审批决定。 5.事后监管环节责
9、任:分管领导对审批后的相关事宜实施监督管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36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不履行法定职责对应当给予出具防空地下室建设竣工验收备案认可文件而不予出具的; 2.在出具防空地下室建设竣工备案认可文件工作中徇私枉法损害备案者合法权益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在出具防空地下室建设竣工备案认可文件工作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给予不符合出具备案认可文件条件的防空地下室而给予出具的; 6.拒绝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无故刁难相对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 37 备注 6 廉政风险点 风险点 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4 审查环节:收受好处,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审查不严格、不公正,或不按标准进行补偿、收费。 高 1严格执行人民防空法、 广西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维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细化审批标准,彻底消除自由裁量权,加强制度建设; 3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4在执行政策法规中遇到的复杂、特殊事项的处理,一般情况报分管领导审定;重大事项须报主 任办公会审定。 钦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窗口首问责任人、负责人 审核环节: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材料不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核或不按标准进
11、行补偿、收费。 低 钦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办负责 人 相关领导没能严格审批、把关,或不按标准进行补偿、收费。 低 钦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分管领导 对特定关系人的申请事项,不按照规定审批,或不按标准进行补偿、收费。 低 钦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 附件: 1.流程图详见附件 2.申请材料目录 3.结果样本 7 附件 1 出具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认可文件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 10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 3 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 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处理 行审科提出审查意见(限 2 个工作日) 作出不予 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受理部门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材料及程序 行审
12、科负责人审核(限半个工作日) 单位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限半个工作日) 人防主管部门办公室制作决定文件(限 1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人防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 1 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不属于本单位 职权范围的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8 附件 2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依据 材料类型 (原件 /复印件) 是否需 电子 材料 份数 规格 必要性及描述 来源渠道 签名签章要求 备注 1 申请办理竣工备案申请报告 自治区人防办审批规范 原件 否 5 A4纸 必要 政府部门 核发 盖单位 公章 2 钦州市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 自治区人防办审批规范 原 件 否 1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盖单位公章 3 A、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纳凭证(即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宽书); B、或钦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及我办审查批准后的钦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备案申请表 自治区人防办审批规范 复印件 否 1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盖单位公章 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自治区人防办审批规范 复印件 否 1 A4纸 必要 申请人自 备 盖单位 公章 附件 3 结果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