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货复进口备案表 编号: 进口企业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海关编码 进口经营单位 (公章) 企业代码 进口用户 进口商品 出口国家(地区) 进口口岸 进口金额 商品原产地 省/市 进口数量 贸 易 方 式 及 进 口 用 途 属加工贸易出口后复进口 属一般贸易出口后复进口 进口用于内销 进口用于生产加工 备核意见: 同意复进口,请海关按有关规定核放。 备案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本表一式两份,备案办结后,备案单位存一份,企业提交海关一份。 2、备案表编号由区县外经贸主管部门填写。 国货复进口申请单填写说明 一、进口单位 进口企业:指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注册名称 地址:指营业执照上的企业注册地址 海关代码:指在海关注册的位数代码 企业代码:指企业获得进出口权证书上的位数代码 二、进口用户:为复进口国货的实际用户。 三、进口商品 名称、数量、金额按海关要求填写。 进口口岸是指进口该货物所在港口的名称。 四、原产地情况 商品原产地省市情况如不掌握,可不填。 出口国家(地区)指该货物原由国内企业出口时的目的地。 五、贸易方式 分为两组: 属加工贸易出口后复进口、 属一般贸易出口后复进口 进口用于内销、 进口用于生产加工 以上两组在选择时,每组必选其一,不能同时为空。 六、备案单位公章 “三区”要加盖主管局公章;各区县要加盖外经贸委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