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本协议由签约双方于 【】 年 【】 月 【】 日于中国 【】 市签署。 鉴于: 1、 【】 (以下称“【】 ”)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持有合伙 企业营业执照 (登记号为:【】 ) 。 2、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投资【】万元,占【】的【】%,为【】 【普通或者有限】合伙人。 3、 【】系【】 ,投资【】万元,占【】的【】%,为【】 【普通或者有限】 合伙人。 4、 【】拟将其持有的【】的【】%的财产份额转让予【】 , 【】同意受让 【】持有的【】的【】%的财产份额。 基于上述条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等规定, 签约双方就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 签约双方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第二条 转让标的 1、本协议之转让标的是指:甲方持有的【】 【】%的财产份额(合计【】 币【】元整) 。 2、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 【】% 的财产份额转让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持有的【】的【】%的财产份额。 3、甲方保证,对其所持有的【】 【】%的财产份额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 置权;在符合本协议之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将其持有的【】 【】%的
3、财产份额 及基于该财产份额附带的所有权利和权益,于本协议约定的财产份额转让完成 日,不附带任何质押权、留置权和其他担保权益的转移予乙方,同时,甲方按 照合伙协议而享有和承担的所有其他权利、义务亦于该日转移予乙方。 4、甲方承诺,上述其持有的【】 【】%的财产份额依法可以转让。 第三条 转让价格及支付 甲方同意将【】 【】%的财产份额,以【】币【】元整(小写:¥【】元)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购买上述财产份额,并在本协议生效日起【】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汇入甲方账户。 第四条 债权债务处置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次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后,乙方共计持有【】 【】% 的财产份额,享有
4、【】 【普通或者有限】合伙人权益,承担【】 【普通或 者有限】合伙人义务。 2、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基于甲方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完成日之前【】 存在的因事实产生的任何债务、责任,乙方以其受让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有限 责任。 (如果,乙方成为普通合伙人,此处为: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乙方以其 全部财产承担对【】存续期间发生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第五条 转让的实施 1、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 其持有的【】的【】%的财产份额转让予乙方,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完成日,即视为本协议项下财产份额转让完成日。 2、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完
5、成本次转让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并按要求提供相关 文件以供办理转让登记备案手续之目的使用。 第六条 保证及承诺 1、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签字人均已获得必要的全部批准或授 权。 2、甲乙双方各自向对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不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 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本协议的签署未 获得必要的权利和违反其作为当事人的其他合同、协议和法律文本为由,而主 张本协议无效或对抗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3、乙方确认, 【】的原合伙人业已如实向其告知【】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 况。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各方应积极履行有关义务,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及 保证条
6、款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损失。 2、上述损失的赔偿不影响违约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本协议。 3、尽管本协议将于本协议约定的生效之日生效,但本协议双方确认和同意, 在本协议签订后,如果由于任何一方毁约或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生效前应当履 行的任何义务,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则该方应赔偿其他守约方因本协议无法 履行所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 协议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 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
7、争议,签约双方应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伙企业所在地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对于本协议中不涉及诉讼内容的条款继续有效,签约双方 必须继续履行。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与解除,必须由签约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经签 约双方履行必要的签字盖章程序后生效。 第十条 通知 一方给予另一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做出,并以预付邮资邮寄、传真或专人递 送方式发送至接收方的住所。所发出的任何通知: 1、以专人递送的,视为于送交时送达。 2、以邮寄方式发出的,视为在投邮后的【】天内送达。 3、以传真发出的,视为于发出日送达。 第十一条 签署、生
8、效及其他 1、本协议已有规定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规定的,依据甲乙双方 签署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执行。本协议各方 在签署本协议后另行签署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承诺、传真等)并有 约定的,从其约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签约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项下“之日”包含行为日当日,本协议项下约定期间应自行为日 当日开始计算。 5、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余报批准备案使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签字页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