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浦排查吸毒人员清隐行动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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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合浦县排查吸毒人员“清隐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禁毒办关于印发的通知 (桂禁毒201921 号)工作部 署,严查严管严控吸毒人员,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坚决防止发生 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按照自治区、北海市禁毒办的决 定,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排查吸毒人员“清隐”行动,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 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禁毒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 禁毒委员会和公安部工作部署、自治区、北海市禁毒委的具体安 排,全面深入排查发现“隐性”吸毒人员,减少吸毒危害,维护 我县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清隐行动”是 201

2、9 年禁毒工作一项重大行动,总体要求是: 全面深入排查,最大限度发现未登记在册的“隐性”吸毒人员, 准确摸清全区吸毒人员的底数;对登记在册的原戒断三年吸毒人 员逐个精准核查评估,及时发现复吸情况,减少戒断三年未复吸 人数的“水分” 。 三、行动时间 从 2019 年 2 月 12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行动称为 “清隐行动” 。 四、工作措施 (一)要全面排查“隐性”吸毒人员 1、强化重点场所部位排查。要以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宾 馆饭店、私人会所、出租屋等涉毒高危场所为重点,采取明查暗 访、清理整治等形式开展吸毒人员摸排工作,从中发现一批“隐 性”吸毒人员。 2、强化基层走

3、访摸底排查。要组织公安派出所以及司法行 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广泛发动网格员、禁毒社工、 禁毒专干等力量,深入社区、村居、学校、家庭、单位、场所, 通过走访调查、集中清查、顺线追查等形式,最大限度把“隐性” 吸毒人员排查出来。 3、全面推行“重嫌必检”工作措施。要按照公安部关于 加强重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吸毒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吸毒 检测纳入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基础信息采集、登记流程,规范检 测程序,落实检测保障,确保“重嫌必检”工作成为公安机关执 法办案的必要环节,成为发现“隐性”吸毒人员的重要手段。 4、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发展信 息员等方式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

4、举报吸毒人员,敦促吸毒人员 到公安机关主动登记,及时纳入管理范围。 (二)要及时发现“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中的复吸人员 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中还存在一定数量复吸人员,有些实际已 “成瘾”的人员未在管控视线内,风险隐患高。 1、强化风险分类评估。根据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 估管控办法要求,按照“全面排查、逐人分析、科学评定、动 态调整”的原则,加强社会面吸毒人员的情况掌握,及时发现 “成瘾”和“成瘾严重”人员。 2、强化情报信息研判。各地要把现有吸毒人员中有复吸记 录的人员、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中有戒毒记录的人员作为研判重 点,充分利用各类信息研判平台强化情况掌握和分析研判,针对 涉嫌复吸人员开展

5、针对性查控。 3、加强毛发检毒等技术运用。公安部门按照公安部制定下 发的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 (公禁毒2018938 号) , 发挥毛发检毒在吸毒人员成瘾认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在社区戒毒 社区康复工作中推广运用毛发检毒技术,弥补尿检存在的时效短、 易规避等缺陷。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毛发检毒运用在社会面吸毒人 员排查中,丰富吸毒“成瘾”人员发现手段。 (三)努力提升发现能力和水平。 1、运用好公安部“大情报”平台的预警信息。 “大情报”平 台吸毒人员预警信息是发现查处吸毒人员的重要渠道,按照预警 指令要求及时开展核查核验工作,及时反馈处置情况。 2、用好网安“大数据”资源,强化网络涉毒人员的查处。

6、 要认真核查公安部禁毒局下发的涉网吸毒人员线索,锁定一批网 络涉毒违法犯罪团伙和人员。加强与网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 利用网安技术和资源,提高对网络涉毒活动的发现能力和水平。 (四)全力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1、对查获的吸毒人员,符合成瘾认定标准的,依法责令社 区戒毒;鉴定成瘾严重的,依法责令强制隔离戒毒。不得擅自降 低处罚标准,不得简单罚款了事。 2、禁毒部门要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 步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治理工作的通知 (公传发2018 98 号)强化“毒驾”治理,利用道路交通卡口人像识别等手段 查处吸毒驾驶机动车行为,查获涉嫌毒驾或符合驾驶证注销标准 的,要依法及时注销驾驶

7、证。 3、查获涉嫌吸食芬太尼类、合成大麻素类等新精神活性物 质的人员,要及时取样送检,并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有效遏 制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泛滥和传播。没有检测条件的地方,可按规 定程序,提取样本送国家毒品实验室检测。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清隐行动”领导小组 县禁毒办成立由县 委 常 委 、 政 法 委 书 记 、 禁 毒 委 常 务 副 主 任 庞 学 强 , 副 县 长 、 公 安 局 局 长 , 禁 毒 委 副 主 任 黎 寿 强 任 组 长 ; 由 县 委 政 法 委 副 书 记 、 禁 毒 办 主 任 潘 彪 远 , 公 安 局 副 局 长 、 禁 毒 办 副 主 任 方 良 涛

8、, 县 公 安 局 禁 毒 大 队 罗 光 发 任 副 组 长的“清隐”行动领导小组,各乡 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协作配合 禁毒、刑侦、治安等警种和派出所要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共 享情报资源,创新侦查协作机制,深入经营一批跨区域吸贩毒团 伙网络,查处一批吸贩毒人员。对长期在本地居住的外来吸毒人 员,各乡镇要将其纳入属地管理,及时掌握情况。有外流吸毒人 员,要主动联系吸毒人员流入地,及时通报情况,有效形成对吸 毒行为的打击和管控合力。同时要根据本辖区毒情实际,科学指 导乡镇、有关单位确立吸毒人员查处工作目标,充分调动和发挥 基层查处吸毒人员的主动性、

9、积极性。对长时间吸毒未能及时发 现的“隐性”吸毒人员,或未落实管控措施的社会面吸毒人员发 生吸毒后肇事肇祸案(事)件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 情况报请市禁毒办对相关乡镇挂牌进行重点整治。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各单位要利用好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宣传平台和渠 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毒品危害宣传。要通过公布举报 电话、网站,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等方式,广泛发动、鼓励广大群 众提供线索,增强群众抵制毒品的自觉性和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 性,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抵制毒品的浓厚氛围。 (四)及时录入系统 在核清吸毒人员真实身份的基础上,公安部门要按照吸毒 人员登记表有关数据项采集录入要求,准确采集

10、现场照片、证 件号码等信息,并及时录入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吸毒人员管控 模块。要积极对接警综系统及各类执法平台,加强吸毒人员数据 核实比对,减少吸毒人员瞒报、漏录、迟录等问题,减少吸毒人 员数据错误,坚决杜绝查获登记吸毒人员“两本帐”问题。 (五)纳入 2019 年禁毒工作绩效考评 根据自治区禁毒办、市禁毒办决定,将“清隐行动”战果列 入 2019 年禁毒两禁业务绩效考评范畴,同样我办也将“清隐行 动”战果列入 2019 年我县禁毒绩效考评。 (六)强化战果报送 从 2019 年 2 月起,各乡镇禁毒办每月底要向县禁毒办报送 “清隐行动”战果(附件) ,半年、全年报送工作小结和总结。 附件:“清隐行动”战果表 合浦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2 月 11 日 附件 合浦县 镇 月查获戒断三年复吸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管控地区 管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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