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6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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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湖南省 2016 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 资金 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单位:湖南省文化厅 2 湖南省 财政厅 :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项目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 2016 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湘财绩 2017 6 号) 文件要求 , 和 湖南省财政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 湖南省文化厅 于 2017 年 4月 1 日至 4月 30 日对 2016 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 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 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

2、的攻坚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关键期,是全面推动文化繁荣的机遇期 。 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湖南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 2010-2016 年)(湘发 2010 4号),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任务,围绕富民强省的目标,积极推动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迈进,努力打造湖南文化高地。 2016年省财 政厅共拨付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 6,309.00 万元,其中: 1、 演艺惠民 专项 1,500.00万元:主要用于 政府购买公3 益性演出服务,其中包括 省直 10 个文艺院团在湖南

3、省境内公益演出场次补助 、市县级文化艺术团和演艺有限公司公益演出场次补助。 2、 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 2,500.00万元: 主要用于省内文艺团体舞台艺术创作,重要艺术类活动参赛演出以及其他确需支持的文艺创作活动 ;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专项 1,500.00 万元: 主要 针对我省省保项目进行保护 保存 、 对省级传承人进行补助、 传承和发展以及宣传展览展示 、重要非遗 活动 ; 4、 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 809.00 万元:主要加强对省、市、县(区)、乡各级文化 基础 设施(包括图书馆、演艺厅、 文化馆、 文化活动室 、综合文化站等)的维修 改造及设备购置 。 (二)预算绩效

4、目标 1、项目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 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准确把握经济新常态下的新趋势,抢抓新机遇,谋求新发展 ,重点抓好文艺创作、文化民生、文化产业和文化保护四大 “ 攻坚战 ” , 着力抓好 “ 一改、二保、三优、四基 ” ,即着力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着力抓好文 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着力抓好优秀文艺作品创作生产、优秀人4 才队伍建设、优良的文化市场环境建设,着力抓好基本政策、基本设施、基本文化活动、基本文化产业项目。 2、项目年度目标 ( 1) 演艺惠民专项: 2016年计划安排省直 10 个(湖南省湘剧院

5、、湖南省花鼓戏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京剧保护传承中心、湖南省木偶皮影艺术保护传承中心、 湖南省文化馆、湖南大剧院、湖南交响乐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歌舞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杂技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话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艺术表演 单位 按往年方式 到各市州巡演 。 2016年 3月后 全省市县级专业艺术单位为贫困村演出的部分 场次实行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向社会文艺表演团体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 2) 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 扶持大(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创排个 29 个、舞台艺术优秀作品奖励扶持 4 个 、扶持美术(书法、摄影)创作 14 个 ; (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6、 : 针对具有湖 南民族特色的、濒危的、有影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予以保护、抢救 约 54项非遗项目 , 遗传承人补助 232 人、 湖南省非遗翻译传播基地建设、非遗项目的推荐评审、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及非遗规划编制等 ; ( 4) 全省文化设施维 修维护专项 : 对省、市、县(区)、5 乡各级 39 处 文化设施( 包 括图书馆、演艺厅、文化馆、文化活动室、综合文化站等 )进行维护维修,提升文化设施服务质量,为各项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条件。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 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湖南省财政厅批复拨付 2016年 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 6,

7、309.00 万元, 实际拨付资金与预算相符 ,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其中: ( 1) 演艺惠民 专项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 年演艺惠民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教指 2016 167 号 )下达1,299.66万元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6年演艺惠民专项资金的通知 (湘财教指 2016 190 号)下 达 200.34 万元,共计 1,500.00 万元 ( 2) 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 年 省级舞台艺术创作专项资金 的通知(湘财教指 2016 72 号)下达 2455 万元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 年省级舞台艺术创作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

8、 2016 190 号)下达 45 万元, 共计 2,500.00 万元 ; (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湖南省财政厅下达 2016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湘 财教指 2016 71 号) 下达 1,500.00 万元 ; ( 4) 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 湖南省财政厅下达6 2016 年文化 设施维修专项资金 的通知(湘财教指 201670 号)下达 500.00 万元 、湖南省财政厅下达 2016 年文化设施维修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 2016 125 号)下达309.00 万元 。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5月 10日绩效评价时为止 , 2016年

9、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共支出 4,294.86万元,结余 2,014.14万元,各项目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 1) 演艺惠民专项 资金使用 719.26 万元 ,结余 780.74万元 : 2016 年 计划 安排省直 10 个、市 县级 7 个 艺术表演单位 演艺 到各市州巡演共 ,实际共完成演出 628 场 。 ( 2) 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 资金使用 2152.05 万元 ,结余 347.95 万元 : 主 要用于扶持引导 我省各类体制类型专业艺术创作 单位 (个人) 的剧(节)目创作生产 、有整体构思的美术(书法 、摄影)展览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艺术作品等。本年度 扶持大(小)型

10、舞台艺术作品创排个 22个、扶持舞台艺术优秀作品奖 励 4 个 、扶 持美术(书法、摄影)创 作 12 个 。 由于部分单位 剧目尚未启动排练 ,项目资金尚未全部 使用,已结转至 2017 年 继续投入剧目的使用 ; (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专项资金使用 1049.42万元,结余 450.58 万元 : 主要用省级非遗传承人传承活动补助、全省非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田野调查、记录和保存 、师7 带徒传承 等)、 和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培训等工作。由于部分单位 非物质文化活动 工程施工时间较长, 项目资金到位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 暂时无法 开展 及个别活动规模减小 , 项目资

11、金尚未使用或有部分结余 ; ( 4) 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专项 资金使用 374.13万元 ,结余 434.87 万元 : 主要用于各级单位文化设施的 维修、更新改造以及设备购置。 由于部分单位项目 正在进行项目维修、更新改造工程 , 项目 资金尚未 结算,导致有 部分结余。 2016 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情况一览表 项目 名称 资金拨付 (万元 ) 资金到位 (万元 ) 资金到 位率 资金使用 (万元 ) 资金使 用率 演艺惠民 1,500.00 1,500.00 100.00% 719.26 47.95% 舞台精品艺术创作 2,500.00 2,500.00 100.00% 2,152

12、.05 86.08%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500.00 1,500.00 100.00% 1,049.42 69.96% 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 809.00 809.00 100.00% 374.13 46.25% 合 计 6,309.00 6,309.00 100.00% 4,294.86 68.08% 3、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省文化厅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专项资金的特点,制订了 湖南省文化综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 2015 54号) 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

13、 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8 ( 1) 演艺惠民 全省市县级专业艺术单位为贫困村演出的部分场次实行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向社会文艺表演团体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组织 “ 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 ” 的民生工程 , 还有部分 省直 等市县 有关艺术表演单位创作生产及演出情况, 统筹安排年度演出工作,报省文化厅,经审查后组织实施。 各演出单位 进行 演出资料的收 集、整理,及时做好各类演出数据、资料、图片、视频的存档立卷工作 。根据 省文化厅省直艺术表演单位 “ 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 ” 工作考核细 则 , 省文化厅 艺术处会同规划财务处、监

14、察室 等 采取 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和社会组织反馈 相结合的形式,对 演出剧目 、演出场次、 演出宣传、演出质量 等绩效进行跟踪考评。 对演出认真负责完成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演出质量不高、未完成演出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规作假、谎报数据的单位不予安排次年的惠民演出任务,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查处。 ( 2) 舞台精品艺术创作专项 根据湖南省文化厅关于 2016 年度艺术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 省直单位及演艺集团项目直接报送省文化厅 , 市州、县、乡镇各级文化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归口所属市州统一申报 ,申报以后由省文化厅组织专家委员会对9

15、 项目进行初评和终评。 由省文化厅艺术处、规财处和厅监察室对所有扶持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管理和绩效评估,并分阶段进行抽查 。 ( 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由省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管非遗工作,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 ,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 ( 4) 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 全省文化设施维修维护 项目由省文化厅每年下发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由各级文化单 位 逐级 申报项目,省文化厅规财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 逐级审核、 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审定后下达资金,各项目单位根据预算计划组织实施, 对重点项目资金监理专项跟

16、踪问效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 。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 )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 , 了解 2016 年度文化综合发展专项 经费使用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 2016 年度文化综合发展 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10 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 )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 ( 1) 省文化厅 根据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 2016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湘财绩 201

17、7 6号 )的要求,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布置 2016 年度 文化综合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 2) 省文化厅 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 后,向各项目 单位下发绩效评价通知。 ( 3) 根据 省文化厅 绩效评价通知,由 省文化厅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 开展现场评价。 2、组织实施 ( 1) 项目单位自评 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 进行自评,向绩效评价工作 组提交基础数据表和相关资料信息。 ( 2) 绩效评价 工作 组审核 绩效评价 工作 组通 过对单位提交的资料查证复核并进行综合分析,对需要修改的地方通知项目单位及时修改完善。 ( 3) 现场评价 通过采取座谈的方式听取情况汇报,核查资金使用、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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