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宣传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师生员工搞好宣传 工作的积极性,内修素质,外塑形象,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营造 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1、党支部是学校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 加强对校内广播、报纸、刊物等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宣传栏、展板、广播等宣传阵地由党支部统一协调管理。内 容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宣传。 3、禁止在校园内乱贴乱挂海报、广告、标语、横幅等宣传品。 悬挂横幅、标语等,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在指定地点张贴悬挂。 4、在校内组织讲座、报告、演讲等活动,组织者应提前向
2、党支 部提出申请,申请中应当说明活动的内容、参加人数、报告人和负 责人的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关于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的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以下简称外宣工作) , 促进外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外宣工作的重要作用, 特制定本规定。 1、外宣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 稳定大局工作展开,通过全面、准确、生动的宣传报道,更好地展 示和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学校知名度,增强学校师生员 工凝聚力,为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服务。 2、外宣工作由党支部统一管理。校外新闻单位来校采访报道, 经党支部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接待
3、并安排专人 陪同采访。 3、鼓励全体教职工在校外新闻媒体上进行有助于提升学校整体 形象的宣传报道工作,校内教职工或部门送往校外新闻媒体和网上 宣传材料,必须经党支部报请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外宣稿件应 做到真实客观、及时有效,凡涉及学校保密事项的,不得对外宣传 报道。 三、关于校园文化环境的管理规定 为适应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环境综合治理的需要,创 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人文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内的张贴物、横幅、标语、宣传栏、展板等宣传品(以 下简称宣传品)的管理部门为党支部。需要在校内悬挂、张贴、摆 放宣传品的部门,必须报党支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2、宣传品的内容要用语准确、
4、用字规范、形式庄严,制作整洁、 美观,数量适当,悬挂、张贴、摆放端正。 3、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活动结 束后,相关单位要及时拆除宣传品。 四、关于校园广播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广播的管理,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 把校园广播建设成为一个思想好、作风硬、素质好、能力强、富有 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体,特制定本规定。 1、校园广播在团委的领导下,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鲜明 的党性原则,坚持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为广大师生服务,当好学 校党支部的喉舌和校内的宣传窗口。 2、校园广播内容必须贴近师生员工生活,积极向上,编排合理。 禁止制作、播出有违反于学校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对同学人生观、 世界观、价值观造成误导的节目。 3、每天拟播出稿件要提前送校团委负责同志阅审,及时修改, 严把政治关、业务关,严禁出现政治错误,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和指 导编审播出工作。 4、校园广播的播音员要规范操作,保持机房的安静;要努力提 高自身专业素质,熟悉稿件,流利播音;要按时播音,不迟到不早 退,有事请假,积极进取;编辑、播音员要加强配合,认真完成编 播任务,播音完毕后,认真填写播音日志,所用稿件必须整理存档 备查。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