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卫 生 间 改 造 、 墙 体 拆 除 、 砌 筑 施 工 方 案 一 、 工 程 概 况 : 本 项 目 泰 州 药 城 康 居 二 期 27#-28#楼 D-E/1-2;19-20;21-22/39-40 轴 F 户 型 挂 衣 橱 拆 除 , 拆 除 改 造 卫 生 间 。 原 二 次 结 构 挂 衣 橱 加 气 砌 块 、 腰 梁 、 构 造 柱 、 墙 体 高 度 为 2.8 米 。 墙 体 为 200*250*600 砂 加 气 砌 块 , 专 用 M5 砂 浆 砌 筑 抹 灰 成 型 ; 拉 结 筋 2 6500, 设 计 要 求 构 造 柱 采 用 C25 砼 浇 筑 ,
2、构 造 柱 截 面 300;200*370。 配 筋 6 12、 箍 筋 6150; 腰 梁 梁 截 面 120*120*200, C25 砼 浇 筑 , 配 筋 4 12、 箍 筋 6150、 墙 体 抹 灰 采 用 1:0.3:3、 1:1: 3 水 泥 石 灰 膏 砂 浆 满 布 纤 维 网 格 布 两 遍 成 活 。 2、 改 造 前 墙 体 拆 除 : ( 完 备 图 纸 设 计 更 改 、 洽 商 ) ( 一 ) 施 工 准 备 1.工 具 、 设 备 的 准 备 : 准 备 机 具 , 用 来 拆 除 钢 筋 混 凝 土 梁 、 砖 墙 和 运 送 垃 圾 。 还 应 准 备 充
3、 足 的 拆 除 运 输 时 所 必 需 的 工 具 和 垃 圾 消 纳 要 求 。 拆 除 所 需 工 具 、 机 械 设 备 : 小 型 工 用 具 、 梯 子 、 切 割 机 、 大 锤 、 风 镐 、 手 推 车 、 氧 气 乙 炔 气 割 、 垂 直 运 输 机 械 、 铲 车 、 外 运 车 辆 等 。 2.现 场 准 备 施 工 用 临 电 、 楼 层 内 的 临 时 用 水 等 需 要 , 并 有 防 尘 降 噪 措 施 等 , 按 原 计 划 大 型 机 械 拆 除 退 场 , 延 期 拆 除 塔 吊 、 升 降 机 60 天 时 间 配 合 后 期 施 工 。 2 ( 二
4、) 拆 除 原 则 、 拆 除 施 工 技 术 措 施 1.27#、 28#楼 据 甲 方 要 求 是 将 F 户 型 挂 衣 橱 拆 除 改 造 为 卫 生 间 : 墙 体 构 造 柱 拆 除 地 面 切 缝 剔 凿 板 面 开 洞 垃 圾 清 理 2.挂 衣 橱 改 造 为 卫 生 间 , 卫 生 间 防 水 是 极 其 重 要 的 环 节 , 也 是 渗 漏 防 治 重 点 部 位 , 变 更 图 纸 将 原 来 所 有 的 墙 体 拆 除 到 板 面 , 重 新 剔 毛 浇 筑 200*300mm 止 水 导 墙 。 原 挂 衣 橱 地 面 已 浇 筑 好 改 造 卫 生 间 后 必
5、须 剔 除 形 成 降 板 。 3.楼 层 内 拆 除 的 垃 圾 由 小 推 车 水 平 运 输 到 升 降 电 梯 , 垃 圾 下 料 分 段 进 行 运 输 到 指 定 位 置 。 破 碎 的 砖 块 、 墙 皮 等 轻 质 垃 圾 可 通 过 人 工 搬 运 及 机 械 清 运 4.拆 除 部 位 首 先 对 相 关 施 工 班 组 进 行 技 术 交 底 , 熟 悉 施 工 图 纸 , 指 定 拆 除 的 部 位 及 拆 除 的 顺 序 等 并 进 行 相 关 的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5.拆 除 工 作 为 了 赶 上 主 楼 的 施 工 进 度 , 合 理 的 安 排 生
6、产 作 业 , 低 噪 音 的 拆 除 工 作 可 安 排 在 早 、 晚 进 行 , 高 噪 音 的 工 作 安 排 在 白 天 进 行 。 6.27#、 28#楼 同 时 进 行 拆 除 , 安 排 专 业 负 责 人 现 场 监 督 指 导 。 ( 三 ) 墙 体 拆 除 1.拆 除 墙 体 前 确 认 墙 内 电 线 管 槽 不 拆 除 的 宜 于 保 留 ( 设 计 要 求 ) 。 2.拆 除 墙 体 前 必 须 搭 好 脚 手 架 或 马 镫 , 墙 体 两 侧 搭 设 结 构 支 撑 脚 手 架 , 支 撑 马 镫 距 离 墙 体 最 大 不 超 过 600mm。 楼 板 面 垫
7、 好 模 板 , 防 止 物 体 下 落 时 楼 板 振 动 过 大 。 3 3.墙 体 拆 除 时 , 为 避 免 拆 除 时 其 它 墙 体 的 震 动 破 坏 , 拆 除 墙 体 与 其 它 墙 体 之 间 连 接 时 , 先 用 切 割 机 进 行 切 割 出 一 条 沟 线 , 再 由 人 工 剔 凿 , 原 外 墙 D-C/1、 20、 21、 42 轴 交 接 处 构 造 柱 马 牙 槎 竖 向 开 宽 600mm*50mm 墙 槽 , 混 凝 土 采 取 人 工 剔 凿 细 毛 。 4.5.严 禁 破 坏 混 凝 土 梁 、 板 。 上 层 砖 墙 开 洞 后 用 镐 和 凿
8、子 将 墙 从 上 到 下 拆 除 , 拆 除 墙 体 可 使 用 风 镐 。 6.拆 除 过 程 中 如 发 现 楼 板 、 梁 变 形 或 出 现 裂 纹 , 应 立 即 停 止 , 并 增 加 支 撑 。 与 设 计 共 同 商 讨 出 解 决 方 案 后 才 能 进 行 施 工 。 7.设 专 人 负 责 安 全 。 ( 四 ) 水 电 设 备 、 管 线 的 拆 除 1.首 先 与 建 设 单 位 和 监 理 单 位 进 行 现 场 仔 细 勘 查 , 摸 清 原 有 管 线 布 局 , 原 有 设 备 的 性 能 和 具 体 需 要 拆 除 的 水 电 管 线 、 设 备 等 ,
9、作 好 书 面 交 底 记 录 , 以 便 准 确 掌 握 哪 些 地 方 该 拆 , 哪 些 地 方 不 该 拆 , 哪 些 地 方 先 拆 , 哪 些 地 方 后 拆 。 2.在 此 项 工 程 拆 除 过 程 中 , 我 们 将 选 派 有 丰 富 施 工 经 验 的 技 术 人 员 和 专 业 操 作 人 员 进 行 本 次 拆 除 工 程 的 管 理 和 施 工 , 并 安 排 专 业 安 全 员 负 责 施 工 现 场 的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 3.拆 除 工 作 要 遵 循 自 上 而 下 和 先 外 面 后 里 面 的 拆 除 原 则 。 4.拆 除 前 , 要 由 专
10、业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交 底 ; 拆 除 时 , 要 派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现 场 指 导 , 专 业 技 术 工 人 进 行 操 作 , 以 免 发 生 错 拆 和 误 拆 , 造 成 不 必 要 的 损 失 和 麻 烦 , 增 加 工 程 成 本 和 工 期 等 的 投 入 。 5.水 电 预 留 洞 采 取 人 工 现 浇 混 凝 土 楼 板 打 透 孔 , 不 得 人 工 剔 凿 。 洞 4 口 加 固 06SG311-6-31 图 集 。 6.严 格 控 制 板 面 线 管 切 槽 深 度 , 以 免 割 断 原 板 面 主 筋 。 ( 五 ) 装 饰 面 层 拆 除 1
11、.充 分 了 解 原 有 结 构 和 原 装 饰 层 、 地 面 的 做 法 , 摸 清 原 有 墙 体 内 水 电 管 线 的 预 埋 情 况 。 将 原 抹 灰 层 全 部 剔 除 后 抹 防 水 砂 浆 面 层 。 ( 原 挂 衣 橱 地 面 已 施 工 完 , 卫 生 间 降 板 在 此 必 须 凿 除 原 有 的 地 面 层 混 凝 土 ) 2.封 堵 外 门 窗 口 , 防 止 粉 尘 到 处 飘 洒 和 噪 音 的 扩 散 , 对 周 围 环 境 造 成 污 染 。 3.在 每 段 作 业 墙 面 拆 除 时 , 首 先 由 施 工 工 人 搭 设 好 作 业 架 子 平 台 ,
12、 由 专 业 电 工 接 好 照 明 和 施 工 用 机 具 , 一 切 施 工 前 的 准 备 工 作 完 工 后 , 由 专 职 安 全 员 检 查 合 格 后 , 施 工 工 人 方 能 进 行 拆 除 工 作 。 4.先 将 所 有 拆 除 的 墙 面 用 滚 筒 或 刷 子 的 沾 水 充 分 湿 润 后 , 再 进 行 墙 体 面 层 的 拆 除 工 作 。 5.墙 面 拆 除 的 操 作 工 人 自 上 而 下 由 人 工 使 用 扁 铲 、 手 锤 、 刮 板 等 工 具 进 行 逐 段 拆 除 , 部 分 采 用 风 镐 拆 除 。 同 时 清 除 基 层 表 面 的 松 动
13、 面 层 , 露 出 坚 实 基 层 分 段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能 进 入 下 一 步 施 工 工 序 , 对 墙 体 基 层 有 缺 陷 的 地 方 要 进 行 及 时 修 补 。 ( 六 ) 一 般 规 定 1.拆 除 前 应 先 行 进 行 样 板 拆 除 工 作 , 与 业 主 及 设 计 明 确 拆 除 结 构 的 位 置 、 程 度 , 并 组 织 施 工 管 理 人 员 明 确 施 工 要 求 , 进 行 详 细 交 底 。 5 2.检 查 房 间 内 是 否 存 在 水 、 电 , 并 设 专 人 看 管 及 设 醒 目 标 志 , 以 免 他 人 不 了 解 情 况 而
14、 造 成 误 拆 , 确 保 安 全 。 3.拆 除 过 程 一 定 注 意 安 全 , 作 好 安 全 交 底 。 4.施 工 时 间 遵 照 我 司 和 业 主 协 调 时 间 内 进 行 施 工 , 施 工 过 程 中 注 意 噪 音 的 控 制 , 必 要 时 采 取 隔 音 措 施 。 5.在 施 工 过 程 中 必 须 服 从 总 包 单 位 的 管 理 , 根 据 总 包 单 位 要 求 配 备 足 够 管 理 人 员 。 ( 七 ) 垃 圾 清 运 1.拆 除 后 的 材 料 、 设 备 存 放 于 现 场 设 置 的 封 闭 垃 圾 站 内 , 利 用 晚 上 时 间 由 进
15、 行 回 收 清 运 消 纳 。 2.每 层 内 拆 除 下 的 垃 圾 及 时 分 类 清 理 , 然 后 用 手 推 车 运 至 升 降 梯 口 。 3.清 运 垃 圾 时 进 行 洒 水 和 袋 装 , 进 行 人 工 搬 运 至 指 定 的 堆 放 地 点 , 不 能 任 意 抛 撒 , 减 少 扬 尘 。 粉 末 状 的 、 容 易 扬 尘 的 垃 圾 ( 如 砼 碎 渣 ) 装 入 袋 子 内 通 过 升 降 机 清 运 。 ( 八 ) 文 明 施 工 1.进 入 施 工 现 场 的 人 员 必 须 戴 好 安 全 帽 2m 以 上 高 空 作 业 主 意 施 工 安 全 , 现
16、场 严 禁 吸 烟 。 2.严 禁 酗 酒 人 员 上 架 作 业 , 施 工 操 作 时 要 精 力 集 中 , 禁 止 开 玩 笑 和 打 闹 。 3.施 工 人 员 严 禁 凌 空 投 掷 杆 件 、 物 料 、 扣 件 及 其 他 物 品 不 得 乱 扔 。 4.运 至 地 面 的 材 料 应 按 指 定 地 点 随 拆 随 运 、 分 类 堆 放 、 当 天 拆 当 天 6 清 。 ( 九 ) 加 固 工 程 中 , 梁 、 板 、 柱 受 力 部 分 拆 除 时 的 安 全 措 施 1.对 拆 除 、 加 固 工 程 施 工 前 的 安 全 措 施 1 1 拆 除 、 加 固 施
17、工 前 , 编 制 详 尽 的 专 项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 经 设 计 、 监 理 审 核 同 意 , 方 可 开 工 。 每 道 工 序 要 向 监 理 工 程 师 递 交 开 工 报 告 , 经 审 核 同 意 并 签 证 后 , 才 可 施 工 。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必 须 制 定 组 织 有 序 的 施 工 顺 序 和 针 对 性 强 的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 坚 持 从 上 至 下 逐 层 拆 除 , 严 禁 立 体 交 叉 同 时 拆 除 。 1.2 施 工 前 , 施 工 人 员 必 须 经 专 业 安 全 培 训 , 才 允 许 上 岗 作 业 。 同 时
18、应 对 施 工 人 员 做 好 安 全 教 育 , 组 织 工 作 人 员 学 习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熟 悉 被 拆 除 建 筑 物 的 竣 工 图 纸 , 弄 清 建 筑 物 的 结 构 情 况 、 建 筑 情 况 、 水 电 及 设 备 管 道 情 况 。 分 级 向 参 加 拆 除 的 工 作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 1.3 施 工 前 , 应 根 据 拆 除 、 加 固 部 位 搭 设 缷 荷 支 撑 , 支 撑 必 须 上 下 对 应 , 确 保 荷 载 传 到 基 础 。 缷 除 作 业 面 处 的 结 构 荷 载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工 作 ,
19、施 工 步 骤 和 作 业 顺 序 不 能 随 意 颠 倒 , 若 有 变 更 必 须 由 技 术 负 责 人 确 认 安 全 、 施 工 质 量 不 受 影 响 。 2.对 拆 除 工 程 具 体 施 工 部 位 的 安 全 措 施 2.1 承 重 墙 体 、 柱 拆 除 工 程 安 全 措 施 拆 除 顺 序 : 先 上 后 下 , 先 拆 除 顶 部 , 再 拆 除 墙 体 、 柱 。 拆 除 中 应 考 虑 结 构 安 全 和 安 全 生 产 , 严 格 遵 守 拆 除 工 程 的 安 全 生 产 规 定 , 搭 设 必 须 的 安 全 操 作 架 和 缷 荷 支 撑 。 不 得 采
20、用 破 坏 性 拆 除 方 式 , 在 留 用 7 部 分 和 拆 除 部 分 的 分 界 线 , 必 须 先 用 水 钻 密 排 钻 孔 , 再 用 钢 凿 轻 轻 修 平 留 用 部 分 。 敲 击 拆 除 部 分 时 , 锤 不 得 伤 扩 大 留 用 部 分 。 2.2 板 、 墙 专 业 开 洞 安 全 措 施 针 对 设 备 电 气 管 道 位 置 变 化 , 对 板 梁 新 开 设 备 、 电 气 洞 口 进 行 切 割 开 洞 的 部 位 , 开 洞 前 , 必 须 做 好 构 件 的 缷 荷 支 撑 , 以 确 保 结 构 体 系 的 安 全 , 同 时 在 开 洞 下 方
21、搭 设 操 作 脚 手 架 , 并 加 兜 安 全 网 层 , 以 防 开 洞 时 的 混 凝 土 渣 块 直 接 落 在 下 层 楼 板 上 。 ( 十 ) 对 拆 除 、 加 固 施 工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管 理 1.施 工 人 员 进 行 拆 除 工 作 时 , 应 该 站 在 专 门 搭 设 的 脚 手 或 者 其 他 稳 固 的 结 构 部 分 上 进 行 操 作 。 操 作 人 员 要 戴 安 全 帽 和 其 他 防 护 用 品 。 拆 除 过 程 多 属 高 空 作 业 , 工 具 、 设 备 、 材 料 杂 乱 , 粉 尘 、 较 多 , 作 业 工 人 应 佩 戴 安
22、全 帽 、 手 套 、 安 全 鞋 等 个 人 防 护 用 品 , 为 防 止 砖 石 、 灰 尘 及 切 割 螺 钉 等 的 操 作 , 应 佩 戴 护 目 镜 。 高 处 作 业 无 可 靠 防 护 措 施 必 须 系 安 全 带 , 安 全 带 应 系 在 牢 固 的 结 构 上 , 禁 止 系 挂 在 拟 拆 除 的 结 构 上 。 禁 止 站 在 悬 突 位 置 上 进 行 拆 除 作 业 。 拆 除 过 程 中 , 现 场 照 明 不 得 使 用 拆 除 建 筑 物 中 的 配 电 线 , 应 另 外 设 置 配 电 线 路 。 2.拆 除 过 程 中 , 应 有 专 业 技 术
23、人 员 现 场 监 督 指 导 。 为 确 保 未 拆 除 部 分 建 筑 的 稳 定 , 应 根 据 结 构 特 点 , 有 的 部 位 应 先 进 行 加 固 , 再 继 续 拆 除 。 当 拆 除 某 一 部 分 的 时 候 应 防 止 其 他 部 分 的 倒 塌 , 把 有 倒 塌 危 险 的 构 筑 物 , 用 支 柱 、 支 撑 、 等 临 时 加 固 。 3.拆 除 作 业 应 严 格 按 拆 除 方 案 进 行 : 拆 除 建 筑 物 应 该 自 上 而 下 依 次 进 行 ; 禁 止 数 层 同 时 拆 除 要 等 待 它 所 承 担 的 全 部 结 构 和 荷 载 卸 载
24、后 8 才 可 以 拆 除 。 4.各 个 阶 段 的 施 工 应 稳 妥 进 行 , 使 上 部 荷 载 平 稳 过 渡 到 新 体 系 , 应 严 格 掌 控 各 阶 段 的 变 形 观 测 , 并 在 统 一 指 挥 下 进 展 速 度 , 确 保 结 构 的 安 全 。 5.对 替 代 原 结 构 的 新 结 构 形 成 之 前 , 原 主 要 承 重 结 构 不 可 拆 除 , 以 确 保 结 构 体 系 的 绝 对 安 全 。 在 需 要 制 作 替 代 结 构 的 原 结 构 部 位 进 行 局 部 拆 除 前 , 先 放 样 , 请 结 构 工 程 师 检 查 无 误 签 证
25、后 , 方 可 拆 除 。 ( 十 一 ) 对 拆 除 作 业 后 的 安 全 措 施 1.拆 卸 下 来 的 各 种 材 料 应 及 时 清 理 运 走 , 来 不 及 运 走 的 要 按 品 种 、 类 别 堆 放 在 平 整 的 地 面 上 , 高 度 应 符 合 安 全 规 定 , 并 留 有 一 定 的 间 距 , 防 止 倒 塌 伤 人 。 2.在 保 证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 拆 迁 工 程 要 和 建 筑 工 程 的 施 工 相 互 衔 接 好 。 拆 迁 场 地 在 全 部 清 理 出 场 料 后 , 再 按 照 施 工 要 求 进 行 新 的 工 程 建 筑 。 保
26、障 拆 除 工 程 的 施 工 安 全 , 防 患 于 未 然 。 3各 层 的 落 渣 口 位 置 ( 可 考 虑 充 分 利 用 管 道 井 口 、 垃 圾 道 口 ) 都 应 选 取 在 非 人 员 上 下 和 水 平 行 走 的 通 道 位 置 上 , 并 应 落 实 防 护 措 施 ; 对 拆 下 的 板 面 上 的 余 渣 物 料 , 要 做 到 及 时 逐 层 下 置 到 底 层 并 清 运 , 以 避 免 出 现 结 构 袭 断 的 危 险 ; 及 时 做 好 洞 口 防 护 。 三 、 墙 体 砌 筑 ( 一 ) 施 工 准 备 材 料 及 主 要 机 具 : 9 1.砖 :
27、 品 种 、 强 度 等 级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并 有 出 厂 合 格 证 、 试 验 单 。 2.水 泥 : 品 种 及 标 号 应 根 据 砌 体 部 位 及 所 处 环 境 条 件 选 择 , 一 般 宜 采 用 普 通 硅 酸 盐 水 泥 。 3.砂 浆 : , M5 加 气 块 砌 筑 专 用 砂 浆 4.其 他 材 料 : 墙 体 拉 结 筋 及 预 埋 件 。 ( 二 ) 施 工 方 案 1.工 艺 流 程 : 1.定 位 放 线 构 造 柱 植 筋 卫 生 间 墙 根 部 剔 毛 导 墙 支 模 刷 素 水 泥 浆 浇 筑 导 墙 砂 浆 搅 拌 作 业 准
28、备 砖 浇 水 砌 砖 墙 构 造 柱 、 腰 梁 钢 筋 绑 扎 砼 浇 筑 墙 体 砌 筑 墙 体 抹 灰 卫 生 间 通 风 道 安 装 卫 生 间 地 面 找 平 卫 生 间 防 水 验 收 。 2.砌 筑 砖 墙 : 2.1 砌 筑 砖 墙 二 次 结 构 措 施 1) E 轴 卫 生 间 隔 墙 与 原 外 墙 的 接 茬 处 , 首 先 将 原 外 墙 竖 向 弹 好 500mm 宽 的 墙 线 , 人 工 切 割 剔 凿 50mm 凹 槽 , 在 此 增 加 浇 筑 200*300 的 构 造 柱 一 根 确 保 与 外 墙 的 衔 接 。 2) 改 造 卫 生 间 在 E 轴
29、 增 加 后 砌 墙 200*2760*1800mm, 墙 下 无 梁 且 原 结 构 板 中 无 后 砌 墙 加 筋 , 固 将 此 处 卫 生 间 导 墙 设 置 钢 筋 混 凝 土 返 梁 。 配 筋 参 照 技 术 核 定 单 : 2013 年 3 月 18 日 038 号 。 3) 改 造 卫 生 间 D 轴 增 加 100*600*2760mm 墙 体 , 设 置 门 框 包 边 柱 后 墙 长 小 于 600mm, 根 据 图 纸 要 求 小 于 600mm 单 墙 转 角 墙 必 须 10 浇 筑 混 凝 土 墙 。 固 此 处 植 筋 浇 筑 短 支 剪 力 墙 。 2.2
30、砖 浇 水 : 砖 必 须 在 砌 筑 前 一 天 浇 水 湿 润 , 一 般 以 水 浸 入 砖 四 边 1.5cm 为 宜 , 含 水 率 10%15% 2.3 砂 浆 :采 用 M5 加 气 块 专 用 砌 筑 砂 浆 2.4 组 砌 方 法 : 混 凝 土 加 气 砌 块 砌 体 规 范 。 2.5 选 砖 : 砌 墙 应 选 择 棱 角 整 齐 , 无 弯 曲 , 裂 纹 , 颜 色 均 匀 , 2.6 平 整 和 垂 直 完 全 符 合 要 求 后 , 在 挂 线 砌 墙 。 2.7 在 混 凝 土 构 造 柱 根 部 砌 砖 墙 时 , 从 每 层 构 造 柱 脚 开 始 , 砌
31、 马 牙 槎 先 退 后 进 , 以 保 证 构 造 柱 脚 为 搭 断 面 。 马 牙 槎 内 的 灰 缝 必 须 密 实 饱 满 , 其 水 平 灰 缝 砂 浆 饱 满 度 不 得 低 于 80%。 2.8 墙 体 拉 结 筋 的 位 置 、 规 格 、 数 量 、 间 距 均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不 得 错 放 漏 放 。 2.9 砌 体 工 作 段 的 分 段 设 置 , 宜 选 在 构 造 缝 处 。 施 工 需 要 在 墙 中 设 置 的 门 窗 洞 口 , 其 侧 边 距 交 接 处 的 墙 面 不 应 小 于 500mm, 顶 部 应 设 过 梁 。 2.10 设
32、置 构 造 柱 的 墙 体 应 先 砌 墙 后 浇 灌 混 凝 土 。 构 造 柱 应 有 外 露 面 , 以 便 检 查 混 凝 土 浇 灌 质 量 。 2.11 浇 灌 构 造 柱 混 凝 土 前 , 必 须 将 砖 砌 体 和 模 板 浇 水 湿 润 , 并 将 模 板 内 的 落 地 灰 、 砖 渣 等 清 除 干 净 。 2.12 构 造 柱 混 凝 土 分 段 浇 灌 时 , 在 新 老 混 凝 土 接 槎 处 , 须 先 用 水 冲 洗 、 润 湿 , 再 铺 10-20mm 厚 的 水 泥 砂 浆 ( 用 原 混 凝 土 配 合 比 去 掉 石 子 ) , 方 可 继 续 浇
33、灌 混 凝 土 。 11 2.13 浇 捣 构 造 柱 混 凝 土 时 , 宜 采 用 插 入 式 振 捣 棒 。 振 捣 时 , 振 捣 棒 应 避 免 直 接 触 碰 砖 墙 , 严 禁 通 过 砖 墙 传 振 。 2.14 卫 生 间 抹 灰 1) 内 外 墙 面 为 1.5 厚 1:3 防 水 砂 浆 抹 灰 到 天 棚 顶 ( 墙 面 满 挂 玻 璃 纤 维 网 格 布 ) 。 2)原 有 砌 体 与 新 砌 体 间 加 挂 300 钢 丝 网 交 接 。 2.14 卫 生 间 排 气 道 安 装 抹 灰 1) 排 气 道 在 楼 地 面 、 地 面 、 平 顶 施 工 前 安 装
34、。 2) 开 孔 尺 寸 350*450 大 于 排 气 道 外 包 边 50mm 的 预 留 孔 , 楼 板 边 上 下 各 增 加 2 根 10 加 强 筋 。 3) 安 装 排 气 道 前 确 定 好 排 气 口 方 向 , 固 定 好 位 置 挂 线 校 正 , 上 下 排 气 道 结 合 面 满 涂 防 水 油 膏 , 支 模 用 C30 细 石 混 凝 土 浇 筑 密 实 , 在 板 面 做 50mm 的 防 水 反 口 。 2.15 卫 生 间 防 水 ( 同 原 有 卫 生 间 防 水 做 法 ) 1)聚 氨 酯 高 强 防 水 复 合 卷 材 , 四 周 卷 起 300mm
35、高 , 上 部 内 墙 刷 1.8m 高 聚 氨 酯 涂 膜 。 2)地 坪 20 厚 1:3 水 泥 砂 浆 找 平 2.15 抗 震 构 造 措 施 : 构 造 柱 满 足 抗 震 构 造 的 措 施 : 1.构 造 柱 在 与 圈 梁 相 交 的 接 点 处 宜 适 当 加 密 , 箍 筋 间 距 不 宜 大 于 100mm, 上 下 各 设 3 只 加 密 。 2.腰 梁 梁 应 闭 合 , 遇 有 洞 口 应 上 下 连 接 , 增 设 门 过 梁 。 12 3.构 造 柱 做 法 : 凡 没 有 构 造 柱 的 工 程 , 在 砌 砖 前 , 先 根 据 设 计 图 纸 将 构 造
36、 柱 位 置 进 行 弹 线 , 并 把 构 造 柱 插 筋 处 理 顺 直 。 砌 砖 墙 时 , 与 构 造 柱 连 接 处 砌 成 马 牙 槎 。 每 一 个 马 牙 槎 沿 高 度 方 向 的 尺 寸 不 宜 超 过 300mm。 马 牙 槎 应 先 退 后 进 。 拉 结 筋 按 设 计 要 求 放 置 , 设 计 无 要 求 时 , 一 般 沿 墙 高 50cm 设 置 2 6 水 平 拉 结 筋 , 每 边 深 入 墙 内 不 应 小 于 1m。 ( 三 ) 质 量 检 验 与 质 量 通 病 防 治 1.质 量 检 验 1.1 在 砌 筑 过 程 中 , 砌 体 的 水 平 灰
37、 缝 砂 浆 饱 满 度 , 其 平 均 值 不 得 低 于 80%。 1.2 混 凝 土 试 块 强 度 的 检 验 和 评 定 , 应 按 混 凝 土 强 度 检 验 评 定 标 准 执 行 。 1.3 构 造 柱 混 凝 土 应 振 捣 密 实 , 不 应 露 筋 或 有 较 多 的 蜂 窝 、 麻 面 。 1.4 砌 筑 完 每 一 楼 层 后 , 应 校 正 砌 体 的 轴 线 和 标 高 , 其 偏 差 应 控 制 在 限 值 的 允 许 范 围 内 , 并 在 圈 梁 顶 面 上 校 正 。 1.5 砌 体 的 尺 寸 和 位 置 的 允 许 偏 差 范 围 内 。 ( 四 ) 安 全 措 施 1.墙 体 砌 筑 时 , 应 做 好 四 周 临 边 防 护 , 检 查 脚 手 架 。 2.运 上 楼 面 的 砌 筑 材 料 , 应 平 均 分 散 堆 放 , 随 用 随 运 , 不 得 堆 放 在 架 子 上 , 以 防 滑 落 伤 人 。 也 不 得 由 上 向 下 仍 掷 。 13 卫 生 间 改 造 、 墙 体 拆 除 、 砌 筑 施 工 方 案 施 工 单 位 : 编 制 : 审 核 : 编 制 时 间 : 2014.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