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杭州湾开发区新围区土地开发项目(四期)监理 招标编号: 2018( )号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 .8 开标特别说明 .8 投标人须知 .9 1. 总则 .9 2. 招标文件 . 10 3. 投标文件 . 11 4. 投标 . 12 5. 开标程序 . 13 6. 评标 . 13 7. 合同授予 . 13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 14 9. 纪律和监督 . 14
2、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1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15 专用条款 . 16 第 五 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3 一、投 标 函 . 2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25 三、授权委托书 . 26 四、投标保证金 . 27 五、资格审查资料 . 28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 编号: 2018( )号 杭州湾开发区新围区土地开发项目(四期) 经 虞经开区基投【 2018】 号 文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 杭州湾开发区新围区 ,项目业主为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招标人为
3、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一、 本次招标内容 本工程主要为新围区 213.67 万平方米场地回填平整,新建田间道路 18766 米,机耕路 5612米,新建灌渠 7369 米,新建排渠 4984 米,配套穿路涵管、跌水缺、临时机埠、下田埠等。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止,监理服务工作包括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养护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业务,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 预算 造价约为 6000 万元, 计划 施工 工 期 270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 21个月, 采用投标资格
4、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 具有 水利水电 工程 乙 级 及以上 监理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的独立法人 ;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 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总监的,不得以拟派项目总监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 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 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
5、日期。 (三)其他要求: 监理班子除需配备一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外,还需配备 水利水电 专业省监理工程师 1名; 水利水电 专业 省 监理员 2名;监理班子人员不得少于 4人。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并交纳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 4、 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
6、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 投标文件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8 年 月 日 9时 00 分 ; 2、提交方式: 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 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 8号三楼)。 六 、 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
7、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 0575-89292593; CA 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 4000878198; 招 标 人: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 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东路一号 联 系 人: 阮男杰 联系电话: 0575-82315159 招标代理: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 666 号建行大厦 14 楼 联系人:孙小梅 联系电话:
8、15657561205 2018 年 月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九东路一号 联系人: 阮男杰 联系电话: 0575-8231515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 666 号建行大厦 14 楼 联系人: 孙小梅 电话: 0575-81262322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杭州湾开发区新围区土地开发项目(四期) 监理 1.1.5 建设地点 杭 州湾开发区新围区
9、 1.2.1 资金来源 及比例 自筹(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养护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业务 1.3.2 计划服务期 不少 于 21 个 月(施工期 +保修期) ,投标人的投标服务期不得短于该计划服务期。 1.4.1 投标人资格 条件、要求 见招标公告内容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16:00 1.10.3 招标 文件的 澄清 、补充、修改 的时间 、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 2018 年 月 日 16:00
10、 前 下载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http:/115.231.194.106/tpbidder/login.aspx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将在 2018 年 月 日 16:00 前 ,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 “ 交易平台 ” 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 6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 电子交易平台 , 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2.4 投标报价的 其
11、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6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应在 2018 年 月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 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
12、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 7 个工作日之内退还 。 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3.6.3 签字或盖章 要求 投标文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 章。 3.6.4 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 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 招标人、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提交纸质 投标文件 1份。(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打印,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 4.2.2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
13、台 4.4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7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一、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 二、 开标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绍兴市上虞区 市民中心一路 8号 三楼 ) 。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总监应携带本人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到开标现场,项目总监、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中之一未到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项目总监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 5.2 开标 程序 一、投
14、标人解密、现场验证:投标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至现场解密。同时对所有投标人的项目 总监 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进行验证,项目 总监 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或携带证件不全的;或验证的项目 总监 与报名时的项目 总监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 总监 三者不一致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且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人解密时间:开标开始 120 分钟以内。 投标人解密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招标人解密 ; 三 、投标人确认 ; 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 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
15、通知。 6.1 评标方法 区间评定 法 7.1 定标 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 办法 确定中标 候选人, 中标 候选人数量为一名。 7.2 中标公示媒介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7.4.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汇票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 价的 5% 8.2 不再招标 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8 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 1、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均需插入 CA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锁),方可登录使用; 2、从安全角度考虑,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各自的 CA 锁,若有遗失,请及时 通知交易中心,
16、因遗失所引起的安全隐患导致废标等现象发生,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3、投标人应当学习并掌握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 4、投标人操作流程:交易平台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上传疑问下载补遗书 (答疑纪要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并设置密码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未加密投标文件打开开标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0.2 项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上传交易平台; 6、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0.3 项规定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 (答疑 纪要 ); 7、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
17、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2.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以截止前最后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9、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是从电子交易平台中打印出来; 开标特别说明 1、开标时请投标人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锁至现场解密,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分为二次解密,第一次是投标人自 行解密,第二次为招标人(代理)统一解密。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部分
18、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4、 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9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 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 12 号令)、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 工程 监理服务 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19、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及计划服务期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 工程 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报名时提供的项目总监与开
20、标时提供的不是同一人的,作废标处理) ; ( 3)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 工程 的代建人; ( 3)为本 工程 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 工程 投标的; (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 工程 投标的; (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 7)被责令停业的; 10 (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5
21、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 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 1)招标公告; ( 2)投标人须知; ( 3)评标办法; ( 4)合同条款及格式; ( 5)投标文件格式 。 根据本章 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 补充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 修改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内容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完善。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