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天 学院 2018 年 “申请考核制” 博士生招生细则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 ,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申请考核 制 ” 博士生 招生细则 。 一、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卫东 副组长: 于 敏 成 员: 戴 振东 都 延丽 康 国华 李 爽 全 荣辉 二、 学院 招生 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 : 季海 群 副组长: 庞 小燕 成 员: 管永星 三、 申请考核 招生方式 细则 1. 申请者 基本条件 申请者需符合南京
2、航空航天大学 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 中的 基本报考 条件 。 2. 可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的导师 2018 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 的 航天 学院博士生 导师。 3. 考生申请 程序 a) 考生需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b) 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 需 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我院邮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以 EMS 方式邮寄 ,不接收其他形式的快递 。 邮寄地址:南京市御道街 29 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航天 学院办 公室 邮政编码: 210016 联系电话: 0
3、25-84892805 提交材料清单(材料按照 A4 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 (2) 本科和 硕士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 (3) 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学校课程成绩管理部门的公章); (4)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研究报告等); (5) 相关学科专业两 位 专家的推荐信 ; (6) 个人简历; (7) 个人陈述( 本人 申请 攻读 博士学位的 研究计划 ,不少于 3000 字); (8) 获 奖证书、学术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及其它叙述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
4、件; (9) 相关反映英语水平的材料,如: TOEFL、 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等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10)缴纳报名考核费 200 元。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 4. 申请材料审核 a)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 对申请 材料 进行 形式审查, 包括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 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b) 学 院 组织 相关专家负责 审核 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审核 内容包括: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课题研究
5、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专家组择优确定 考核 名单,由学院审批通过后,于 2017 年 12 月 11 日 前学院 对外公示 考核人员名单 。 对于逾期提交 申请 材料者 ,学院将不再受理。 5. 考核 办法 考核形式为面试 ,考核时间 另行 通知 。 学院将组成 考核专家小组,每个专家组不少于 5 名 教授 (其中至少 3 名博士生导师) 、设秘书 1 人。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四部分,每部分满分 100 分, 重点考核申请者掌握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 每位申请
6、人需准备 15 分钟 PPT 展示,内容需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科研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四部分 考核 成绩 均达到或超过60 分方可录取。 6. 拟录取名单审核 根据 “ 考核专家组”上报的拟录取名单, “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汇总、复核 ,并 在学院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 将拟录取名单 报送研究生院 。 7. 监督机制 如果 公示期间有异议,可 向学院提出申诉,由 “ 学院 招生 工作监督小组”对考 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四、 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页( )以及 航天学院网页( http:/ 2 航天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 (025)84892805 本 细则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航天 学院负责解释。 航天 学院 2017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