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作为劳动合同附件,请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签字: 员工守则 1.总则 1 制定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更好的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则,以便执行。 1.2 适用范围: 凡经本公司所录用的所有员工(含临时工) 圴须遵守本守则。 1.3.权责单位: 厂务部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 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守则制定,修改, 废止之核准。 厂务部负责对员工进行培训工作。 2 员工守则 2.1.1 基本仪容仪表规定 员工上班必须着装整洁,朴素大方, 不得有脏污( 特殊工作人员如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工作 时除外); 男员工不得穿背心,短裤, 上衣扣子不得解开超过 (含)两个,女员工不得穿着过于裸露
2、的衣服;. 若有规定工作服,必须着工作服上班(工厂另行补充规定); 不得穿拖鞋,鞋应干凈; 男员工不得留长发,头发长度以保持不盖耳部和不触耳部和不触衣领为准.男女员工上班圴应 将头发梳理整齐; 所有员工不得留长指甲,且须保持整洁。 2.2 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上班应持以下基本要求: 形象:仪容端庄,热情大方; 谈吐:温文有礼,简捷明快; 同事遇到困难时,员工均有责任及义务帮助解决困难, 提供必需支持; 外出办事的工作人员,进入办事机构办公室前, 应先检查自身仪容仪表,并适度敲门, 待主人允 许后方可进入,进入后应先使用礼貌用语; 办公室人员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接听,接打电话, 应语调平缓,声间柔
3、和适度, 不得大喊大叫, 影响他人工作,也不可无精打采, 影响公司形象,使用电话应长话短说, 禁止电话聊天; 热诚接待宾客,使用礼貌语言, 守时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损国格 ,人格的事; 禁止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生产车间 ,仓库及其它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维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 每天工作完毕后,自觉进行岗位区域及设备的清洁, 保养工作,自觉搞好车间卫生工作; 使用卫生间之后应随手冲洗; 爱护公物,力求节约 ,养成人离开前随手关灯 ,电风扇,空调, 水龙头等的习惯; 所有员工应自觉维护和发展工厂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损工厂形象的行为或言辞; 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和谐相助; 不损人利己,不讥讽
4、挖苦 ,不窥探他人隐私 ,不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议论他 人; 禁止拉帮结派; 禁止打架斗殴; 禁止聚众赌博; 住宿人员应遵守集体宿舍公约; 禁止在工厂内喝酒,禁止带酒进入宿舍。 2.3 工作纪律 2.3.1 基本行为举止规定 上班时必须将工作证正确佩戴于左胸前; 外出时,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无论公务还是私事); 上下班须打卡,不得托人或代人打卡, 不得伪造出勤卡,不得虚打加班卡, 打卡时须按顺序排队; 携带工厂物品外出时须办理规定手续,发生丢失或故意损坏时照价赔偿; 禁止带领工厂以外非办事人员进入工厂或宿舍留宿(因业务需要 ,须经工厂批准), 不准将小孩 带入车间或办公室;
5、 以上规定,门卫应严格要求 ,公司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 2.3.2 工作纪律 上班时不得吃东西,聊天, 喧哗 ,追逐嬉戏,打瞌睡, 吃零食,看小说; 不得处理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未经允许,不得在工作场所播放音乐或”随身听” ; 工作时间禁止私人会客,工作会客应在客厅或指定场所; 工作时间不得喝酒(公务应酬外 ,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离开工作岗位时须防止干扰他人; 必须尽忠职守,服从指挥安排, 对上级工作安排有争议时,须以首选服从为前提,但可事后提 出意见; 会议途中,尊重主持人或发言人, 不随意插话,抢话,有事先举手或以纸条传递; 自觉维护工作环境卫生,各种物品摆放整
6、齐; 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种设备(含办公设备,不得利用工厂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仪器,指 定操作者须依照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注意安全; 下级应尊重上级,上级应关心下级, 各种工作报告须依照管理层次逐级呈报,不得越级( 特殊/紧 急情况除外,但须于事后向直属主管报备),当个人意见未获纳前,应严格执行工厂规定或上级 指令, 不得因个人意见阻挠组织运作; 工作岗位服纵上司安排,执行生产, 工作任务时不得畏难借故回避或互相推诿,遇临时紧急任 务,虽非工作时间内, 经通知后应立即到场处理; 下班前应关好窗、水、电,将工作环境整理整齐清楚; 严守工厂机密,未经总经理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 工厂档案文件
7、资料不得让工厂以外人员借阅,不 得泄漏工厂各项计划,议程, 决定等; 不得利用公物制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不得利用职权侵占,受贿, 行贿及其它损害工厂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工厂名义招摇撞骗, 不得以 公务公代关系,从事与集团工厂无关的事务.不得利用工厂客户资源或商情数据或本工厂名义 销售非本工厂的产品或从事其它买卖(工厂员工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娱乐 ); 在职期间,未经工厂同意,不得兼职, 更不得从事或与他人合伙(合作)从事与本工厂相同或 类似之行业; 工作态度应端正负责,事先计划周详,事中尽责尽力, 事后不断改善,不可阳奉阴违, 敷衍塘塞; 爱护企业的生产,安全, 环保,绿化等公共设施设备,
8、严禁损坏或采摘树木花果。 2.3.3 保密制度 员工个人或近亲不得经营或投资与工厂有关的事业,不得兼任工厂以外任何职务; 严守工厂机密,工厂未实施的经营战略, 经营方向,经营规划, 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不得泄漏; 工厂财务报表,预算报告, 统计报表 ,人事档案,工资性及劳务性收入数据 ,内部合同,协议,意向 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不得泄漏; 工厂的档案或资料,未经总经理或主管特别授权时, 不得携带离办厂; 本工厂员工离办厂后,不得用工厂的技术秘密(包括工厂经营及特有的专利 )为他人或自己服 务。 2.3.4 规章的处分 违反上述的条例根据具体的情况视情节轻重按照员工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员工
9、规章制度 1.总则 1 制定目的: 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公平的奖惩标准激励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 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 并使本公司职工之行为有所遵循而 制定本办法; 建立合理明确的规章制度,以强化团体纪律, 促使本工厂管理工作顺畅。 1.2 适用范围: 本工厂职工之规章制度,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 1.3.权责单位: 1.厂务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 ,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 ,废止之核准。 1.4 管理单位 厂务部为本办法之管理单位. 2.奖励规定 2.1 奖励分类 本工厂职工之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嘉奖 记功 记
10、大功 晋升等级 2.2 奖励标准 2.2.1.嘉奖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嘉奖: 全年从未迟到及旷职(工)者;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效者;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有其它功绩者。 2.2.2 记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功: 1.对于生产技术,产品质量或管理制度等 ,建议改进经采纳放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 ,处置得宜者.减少工厂利益损失者; 4.检举他人违规或损害公司工厂利益者; 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曾记三次以上嘉奖者。 2.2.3.记大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对各项生产设备,有所发明或改进卓有成效者; 保护
11、公司财产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致使工厂免发重大损失者; 维护职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维护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曾记三次以上功奖者。 对以上嘉奖记功记大功给予一次性奖金 2.2.4 奖金或晋级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奖金或晋级: 对各项生产方法及质量之改进确有成效; 对于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表扬者; 曾记大功三次以上者; 有其它特殊功绩者。 3.违章规定 3.1 违章分类 本工厂职工之违章为下列五种: 警告 记小过 记大过 撤职降级 开除 3.2 违章标准 3.2.1.警告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警告: 违反纪律,经常迟到早退 ,消极怠
12、工 ,没有完成生产或工作任务者;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情节显著轻微者; 浪费公司财物,情节轻微者; 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涂写墙壁,机器 ,有碍观瞻者;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物品出入工厂厂区,而拒绝门口或门卫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3.2.2 记小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记小过: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 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 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 ,造成经济损失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害他人工作有事证者
13、; 擅离职守或虚报加班事宜者; 弄虚作假,隐瞒蒙蔽 ,损公肥私有具体事实者;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躲卧休息或处理私事有具体事证者; 在禁烟地点吸烟者。 3.2.3 记大过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记大过: 擅离职守,发生事故 ,使工厂利益蒙受重大损失者; 泄漏生产或其它公司秘密者,情节严重者; 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秩序情节严重者; 擅自撕毁公告或公务文件情节严重者; 擅自变更工厂各项制度或工作方法,致使工厂利益蒙受重大损失者;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措施, 致使工厂利益蒙受重大损失或造成安全生产事 故致人伤亡者; 因疏忽导致机器
14、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重大损害或伤及他人严重者; 滥用职权未经许可擅自越权做主,致工厂利益蒙受严重损失者;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对象情节严重者; 携带违禁品或危险物品进入工厂不听劝阻情节严重者; 利用职权对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应处分的员工进行包庇情节严重者; 请假期间内往他处工作情节严重者; 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听各级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且行为粗暴情节严重查证属实者; 故意破坏机件或损毁重要公物造成重大损失者; 本人或唆使他人公然威胁主管或以暴力威胁同事情节严重者; 因工作需要须调换岗位调派工种或工作,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或有公然侮辱上级之行为严重 者; 在生产车间、仓储等严禁吸烟地吸烟者。 3.
15、2.4 开除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当予以辞退 利用本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致使工厂名誉遭受重大损失者; 泄漏工厂秘密,造成工厂损失者; 侵占或挪用公司财物,行贿受贿, 敲诈勒索以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者; 在工厂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 偷窃工厂财物,造成工厂损失者; 在工厂内赌博或有其它不良行为问题严重者; 私自留宿厂外人员于工厂或宿舍不听劝止,致生事故者; 非法罢工,怠工或鼓动他人罢工怠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违法乱纪,被判处徒形或违反治安管理受处罚确凿者; 在工厂严禁吸烟场所吸烟且导致为灾者; 参加非法组织,意图破坏工厂有事证者; 拉帮结派.扰乱工厂秩序,严重违反
16、劳动纪律查证属实者; 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时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者; 因工作失职给工厂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经教肓不改者; 有其它违反法律规定之行为,情节严重者。 4.注意事项 1.规章核定流程 职工如发生符合奖励违章标准等事情时,应由直属主管或理级以上干部提报,详填发生时间 ,地点,事实; 管理单位依据本办法之奖励违章标准,签注意见于; 管理单位呈送总经理裁定后公布,并登记列入考绩; 对于连续发生同样错误造成工厂利益严重损失者,给予降职处分。 4.2 违章累计 年度内记警告两次,得作为记小过一次; 年度内记小过两次得作为记大过一次; 年度内累计大过两次且经工厂核定者, 给予降职处分; 年度内累计大过三次者,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当给予辞退。 4.3 功过抵消 职工平日功过得于每年年终考绩时,由管理单位相互抵消,其规定如下: 1.年度内嘉奖得与警告抵消; 2.年度内记功一次或嘉奖两次,得抵消记小过一次或申诫两次; 3.年度内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两次,得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小过两次。 4.4 移送司法部门 职工所犯过失如触犯国家刑事法规时,除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议处外,并有权移送有关司法机 关依法办理对造成公司因受到经济损失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