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训中心学员守则 1、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载入成 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培训档案。 2、学员必须按时上课、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时不得离 开教室。 3、学员上课学习实行考勤制,不能参加者应事先经过批准; 对旷课的学员根据旷课时数,给予教育批评,直到纪律处分; 无故旷课二天或累计超过六学时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4、学员无故缺考或考试作弊者应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录用。 5、学员请假,一天以内须经班主任批准,累计三天以上者, 取消考试资格。 6、上课时,不得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如果打开,应调为振动 状态,课堂内不得打电话,若十分紧急,须经教师同意后方 可离开教室。 7、学习
2、期间,学员要讲究礼貌,尊敬教师。 8、要保持教室整洁,教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 乱扔果皮纸屑。要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要按章赔偿,并 给予相应的罚款和处分。 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1、学员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尊重和服从监考教师的指导。 2、学员应准时进入考场,迟到 15 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并 按旷课处理。 3、考场课桌上只能放考场用品文具,不准放与考场有关的书 及资料。 4、领到考卷后应先写上学号、所在单位及姓名,答题一律用 钢笔或圆珠笔,禁用铅笔和红色笔答卷,如遇试题字迹不清, 可举手询问监考教师。 5、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夹带或传递纸条、交换考卷或偷看 资料等作弊行为。 6、考试过
3、程中,一律不得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 考教师同意。 7、考试开始半小时后,学员方可交卷。交卷时须经监考教师 收卷后再离开考场,不准与未交卷的学员交谈,不准在考场 内、外停留或喧哗。 8、凡上述规定者,考试成绩直接记为“零” 分;情节严重者,取 消其补考资格,并不得录为亚泰员工。 培训中心学员考核管理制度 1、学员上课实行考核制。学员出勤总分共 10 分,每请假一 天扣 2 分。 2、班主任负责考察出勤情况,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主任批准, 二天由培训中心主任批准,三天以上者取消本期培训的考试 资格。 3、因故不能参加学习者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说明视为旷课。 4、无故旷课二天或累计旷课 6 学
4、时者,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5、自觉遵守学习时间,按时上、下课,上课时不能擅自离开 教室,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 0.5 分,超过 10 分钟扣 1 分,并 计旷课一学时。 6、课堂上不得打开手机,在课堂上不得接打电话。 7、要讲究礼貌,尊重教师,保持教室整洁,在规定地点吸烟,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或果皮。 8、要爱护公共财产,破坏公物按价赔偿,并接受罚款。 9、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10、学员累计考核低于 7 分(包括 7 分)者,不能参加结业考 试。 培训中心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1、教室的管理由培训中心负责,保证合理使用和提高教室的 利用率,非经培训中心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出租教室。 2、教室卫生由专人负责,使用者应保持地面、桌椅、讲桌、黑 板、窗台清洁卫生。 3、使用者应爱护公共设施,保持教室内物品完好,要及时通 告班主任,对于故意损坏物品者,除按价赔偿外,还要视情 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教室内桌椅不准随意挪动搬出。 4、教室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乱扔有碍卫生的杂物,严禁随 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不准在教室内吸烟。 5、不准在教室内乱写乱画,不准随处张贴通知、海报等。 6、培训教室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占座,一经发现,管理 人员有权清理。 7、根据需要开灯、关灯,注意节约,最后离开教室的人要关 灯、关窗、关门。 8、本规定由培训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