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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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一、立项阶段 (一)发改窗口受理(窗口电话:85863116): 窗口开出项目咨询单,项目建设单位到相关部门去盖章。 (二)规划预审(窗口电话:85862756): 窗口预审后,拿到局里领导签字备案,在咨询单上盖章。 (三)国土用地预审(窗口电话:85862565): 1.新增建设项目土地预审,项目建设单位带好联系单和示意图到相关土地所里 办理预审手续。 2.存量土地提供土地证,无需预审。 3.招拍挂土地,无需预审,土地出让合同代替用地批准证书。 (四)环保预审(窗口电话:85861559): 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在环保窗口初步审核,在符合无锡市 总体

2、规划要求、具备污水接管条件及进驻项目符合国家级、地方产业政策等有关规 定的前提下,在联系单上盖章,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无需预审。 (五) 、法律法规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预审。 (六) 、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窗口电话:85863116): 具体办理见附件 1。 二、阶段 (一)规划分局:规划选址意见书(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办理见附件 2 (二)规划分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办理见附件 3 (三)规划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办理见附件 4 (四)国土局:用地批准证书(窗口电话:85862565) 具体办理见附件

3、5。 (五)环保局: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窗口电话:85861559) 审批程序: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或市、 区环保局网站直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到镇(街道)环保 办签署意见窗口受理窗口现场踏勘窗口预审窗口登记表审批或同意编制环 2 评报告书(表)环评报告书(表)批复窗口发件 2.环保设施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申请试生产窗口受理审核试生产试生产 3 个月内申请验收窗口受理审核批复窗口发件。 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 (登记)表;(2)核准类项目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前期工作的公 函,备案类

4、项目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3)新建项目需提 供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新建需基建的项目需提供规 划审批材料,其它项目需提供土地证、房产证;(5)公用事业局、区建设局污水 接管审批材料及排水管网图;(6)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和总量批准指标; (7)按规定应事先征求规划、园林、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材料;(8)其它需提 供的材料。2. 环保设施验收:(1)验收书面申请;(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申请报告(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含验收登记表, 生态项目附调查报告)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实施情况总结(企业情 况、项

5、目审批、建设、手续、监测、环保设施等) ;(5)建设项目“三同时”一览 表及环评批复;(6)项目核准同意试生产文件;(7)建设单位环境管理制度、环 境风险应急预案;(8)雨、污水管网设计图纸、厂区平面布置图、工业企业生产 设备清单、环保设备一览表、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单位资质。 (9)污水接管、蒸汽接 管、危险固废委托处理等协议或证明材料;(10)具备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 件: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安装质量应 符合交付使用的国家或有关部门办法的许可证或合格证明;(11)具备环境影响报 告书(表)中提出的环境日常监控的设备和技术力量。 承诺时限:登记表 3 个

6、工作日(不含 7 个工作日内的现场踏勘) ,报告表 7 个 工作日,报告书 10 个工作日,环保设施验收 15 个工作日。 收费:不收费 (六)人防办: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 (窗口电话:85865517) 审批程序:1.受理;2.现场勘察;3.技术审核;4.领导签批。 申报材料: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1 份;2.立项批文 1 份;3. 市(区)规划部门的设计要点或方案审核意见 1 份;4.规划定点图 1 份;5.总建筑 平面图和单栋(平面、立面、剖面)图和拟定地下室平面图 1 份;6.总建筑平面图 和单栋(平面、立面、剖面)图和拟定地下室平面图

7、电子文本 1 份。 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 3 收费: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立项不收费;二、易地建设防空地下 室审批:10 层以上或 9 层以下基础挖深超过 3 米的按楼房底层建筑面积乘以 2600/计收;其他民用建筑 52 元/(工业企业 10 元/)计收;胡埭工业安置 区、拆迁企业(等面积部分)2 元/;农民安置房、经济适用房 26 元/(不包括 配套用房) 。 (七)市气象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窗口电话:85818956) 审批程序:窗口受理局审验部审核窗口收费、发核准意见书 申报材料:1、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2、建设项目总平面图;3、防雷 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

8、和资格证书;4、电气施工设计图纸(施工图设 计说明、基础接地平面图、配电系统图、天面防雷平面图)及相关材料;5、立面 图、剖面图、结构施工图。 承诺时限:5 个工作日 收费: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图纸专业审核费:0.1 元/,一、二类建(构)筑物 加 10%,专项防雷工程按造价的 1%计收;防雷装置施工质量监督和竣工检测费: 0.9 元/,一、二类建(构)筑物加 10%,专项防雷工程按造价的 4%计收;胡埭工 业安置区 0.8 元/(化工项目 1.0 元/) ;拆迁企业(等面积部分) ,0.4 元/; 农民安置房 0.5 元/。 (八)规划分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85862756) 具体

9、办理见附件 6 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阶段 (一)消防大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窗口电话:85862269) 办事程序:区行政服务科窗口受理大队分工审核意见签发批复 申报材料:(1)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详细填写并盖好单位公 章;(2)项目立项批文(发改委局、经贸局) ,总平面布置图、规划定点图; (3)建筑施工图(平面图、水施、电施、建施、消防设施图),要求正规设计院出的 蓝图。 (4)图纸须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和防火设计自审章(设计单位防火自审意见) ; (5)图纸按 A4 纸大小叠好。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 收费:不收费。 (二)建设局审图中心:施工设计图审查(电话:858866

10、59) 申报材料:1、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 ;3、勘察、设计合同及履行情况证明材料;4、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4 (复印件) ;5、建设单位方案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 ;6、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 印件)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细勘察 阶段) ;9、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10、结构计算书、使用软件名称及授权书(复印 件) ;11、依法进行的专项设计审查的有关部门审批(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 11-1、无锡市建设工程抗震设计专项审查文件;11-2、无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结合 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表;

11、11-3、如需人防审查的项目需报地下室人防部分 施工图一套及结构计算书;12、报审施工图清单一份(各专业图纸数量、计算书情 况等) ;13、建筑节能报审(备案)登记表附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14、住宅公 建配套项目立项的批复(市建设局总办) ;15、住房套型结构比列表和说明(盖章) ; 16、室外给水排水施工图;17、住宅工程配套交费联系单。 承诺时限:一级项目 20 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 15 个工作日。 收费: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含构筑物) (单位:建筑面积):按项目等 级收费(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划分)1、特、一级项目,按 1.41.3(1+12%)=2.03 元/m2 收费

12、;2、二级项目,按 1.31.2(1+12%)=1.75 元/m2 收费;3、三级项目,按 1.21.1(1+12%)=1.48 元/m2 收费; 二、市政工程及专项工程(含建筑装饰、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 :按工程预算收费(包括配套设备及设施)(万元)1、¥1000,按 0.99收费; 2、1000¥2000,按 0.88收费;3、2000¥4000,按 0.84收费; 4、¥4000,按 0.6收费;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服2005146 号文件规定, 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按照建设部第 134 号要求在施工图设计审查前应先进行工程 勘察文件审查,并增加工程勘

13、察文件审查收费项目,标准为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 12%;四、按省人防办苏防办字2002号文件要求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所 需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收费标准为国家规定标准设计费的 10%。 (三)建设局建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手续电话(电话: 85872510,85810130) 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有国有资金投资并且项目总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招标。 申报材料:1、立项批复;2、用地批文(存量土地和原地翻建需土管所证明) ; 3、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设单位企业营业执 照或事业登记证;6、项目发包方案;7、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大型基础设施、

14、 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 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5 8、招标形式(委托代理招标或自行招标) 。 承诺时限:30 天左右 收费: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其中:建设单位 30%、中标单位 70%) 中标价 200 万元以下 5150 元,200-500 万元 7500 元,1000-1500 万元 11000 元,1500-3000 万元 11000 元,3000-5000 万元 22000 元,5000 万元-1 亿 元 29000 元,1 亿元-5 亿元 39000 元,5 亿元以上 50000 元

15、。 第二种,私营企业总投资含国有资金总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下的直接发包。 申报材料:1、立项批复;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项目发包方案;4、建 设单位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股份制、 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章程、验资报告且股东为自然人) ;5、直接发 包申请及审批表;6、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用 管理手册自然人) ;7.项目经理证书 8.施工合同。 承诺时限:2 个工作日 收费: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建设单位 30%,施工企业 70%)中标价 100 万元 以下 1500 元,100 万元及以上 3000 元。 (四

16、)建设局质监站、安监站:建设工程质监、安监手续(电话:85865219)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申报材料:分两种,一种为必须提供的材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一 式三份;2、监理合同(原件) ;3、施工合同(原件)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复 印件) ;5、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如未招投标必须出示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 书(复印件)和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另一种为放在施工现场备查的材 料:6、建设单位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名单;7、施工单位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 组成名单;8、监理单位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名单;9、项目立项批文(复印件) ;10、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1、勘察单位资

17、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12、设 计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13、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14、施工 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15、施工组织设计;16、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 收费:不收费。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 申报材料:1、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三份;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地 企业可不提供,外地企业提供复印件) ;3、项目经理安全资格证书;4、安全员证 书;5、建筑施工合同书;6、应急救援预案(施工单位) ;7、施工安全组织设计。 6 收费:安全监督费,造价的 0.6,建设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1 元。 (六)建设局: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窗口电话:8586

18、5259) 审批程序: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网上申报窗口 受理资料审核网上审核发证 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立项批复;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用地土地使 用证或其他有效证明;4.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5.完成拆除工程证明;6.工程施 工中标通知、施工合同备案表;7.质量监督受监通知书;8.安全监督受监通知书; 9.监理中标通知、监理合同;10.工程施工合同;11.工程项目注册证(原件) ;12. 施工企业民工工资支付担保凭证(原件) ;13.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原件) ;14.住 宅户型比例申报表;15.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联系单;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时

19、限:5 个工作日 收费:不收费。 7 附件 1: 事项名 称 办事程 序 申报材料 承诺 期限 收费标准 区权限 内政府 投资项 目的项 目建议 书(立 项)、 可行性 研究报 告及初 步设计 审批 1、申 报 2、 受理 3、审 批 1、项目建议书。(1)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区投资主管部门向本局提出申请;(2)具备相应工 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年综合能耗超过 1000 吨标准煤的须提供能源评 估报告;(4)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手续、环境影响预审意见;(5)法律、法规 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报批申请;(2)固

20、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3)建设资金来源平衡方案; (4)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专家评估意见;(5)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6)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 书或评价表的审批意见;(7)依法必招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设招标专章,并填报“招 标项目情况表”;(8)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批准手续。3、初步设计(1)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报批申请;(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4)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方案审 批意见;(5)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21、告与初步设计合并报批的,所报材料必须满足合并审批 的要求。 5 个工作 日 散装水泥专 项资金按 2 元/平方米 收取 区权限 以上政 府投资 项目的 项目建 议书、 可行性 研究报 告、初 步设计 初审转 报 1、受 理 2、 审核 3、上 报 1、项目建议书。(1)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区投资主管部门向本局提出申请;(2)具备相应工 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年综合能耗超过 1000 吨标准煤的须提供能源评 估报告;(4)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预审手续、环境影响预审意见;(5)法律、法规 或者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文件。2、可行性研究报告。(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报批申

22、请;(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3)建设资金来源平衡方案; (4)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专家评估意见;(5)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可行 性研究报告;(6)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 书或评价表的审批意见;(7)依法必招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增设招标专章,并填报“招 标项目情况表”;(8)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批准手续。3、初步设计(1)固定 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报批申请;(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4)规划部门的规划设计方案审 批意见;(5)投资项目

23、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合并报批的,所报材料必须满足合并审批 的要求。 5 个工作 日 散装水泥专 项资金按 2 元/平方米 收取 8 区权限 内企业 投资项 目核准 1、申 报; 2、受 理; 3、核 准 1、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区投资主管部门向本局提出申请;2、企业投资项目所在地区投资主管 部门初审意见;3、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4、规划选址意见、 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年综合能耗超过 1000 吨标准煤的须提供 能源评估报告;6、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5 个工作 日 散装水泥专 项资金按 2 元/平方米 收取 区权限 以上

24、企 业投资 项目核 准 1、受 理 2、 审核 3、上 报 1、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区投资主管部门向本局提出申请;2、企业投资项目所在地区投资主管 部门初审意见;3、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4、规划选址意见、 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年综合能耗超过 1000 吨标准煤的须提供 能源评估报告;6、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5 个工作 日 散装水泥专 项资金按 2 元/平方米 收取 区权限 内企业 投资项 目备案 1、申 报 2、 受理 3、备 案 1、由建设单位向本局提出申请,并抄送所在地区投资主管部门;2、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 表;3、

25、规划预审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预审意见;4、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 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 出具的初审意见;6、年综合能耗超过 1000 吨标准煤的须提供能源评估报告。7、法律、法规 或规章规定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5 个工作 日 散装水泥专 项资金按 2 元/平方米 收取 区权限 以上企 业投资 项目备 案 1、受 理 2、 审核 3、上 报 1、由建设单位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并抄送区发改局和所在地区投资主管部门;2、企业投 资项目备案申请表;3、规划预审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预审意见。4、项目法 人证书或项目业

26、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 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6、年综合能耗超过 1000 吨标准煤的须提供能源评估报告。 7、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5 个工作 日 散装水泥专 项资金按 2 元/平方米 收取 区权限 内鼓励、 允许类 外商投 资项目 核准 1、申 报 2、 受理 3、核 准 1、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区投资主管部门向本局提出申请;2、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告;3、中外 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属于个人出资的还须提供

27、 个人身份证明;4、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5、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 书;6、有集体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7、年综合能耗超过 1000 吨标准煤的须提供能源评估报告;8、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的审批意见;9、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10、3000 万美元以内外商投 资项目由区发改局核准。 5 个工作 日 散装水泥专 项资金按 2 元/平方米 收取 9 区权限 以上鼓 励、允 许类外 商投资 项目核 准 1、受 理 2、 审核 3、上 报 1、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区投资主管部门向本局提出申请。2、外商投资项目申请报

28、告。3、中外 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属于个人出资的还须提供 个人身份证明。4、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公司董事会决议;5、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 书;6、有集体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须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7、年综合能耗超过 1000 吨标准煤的须提供能源评估报告;8、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估文件 的审批意见;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10、3000 万美元5000 万美 元外商投资项目由市发改委核准,5000 万美元1 亿美元外商投资项目由省

29、发改委核准,1 亿 美元以上由国家发改委核准。 5 个工作 日 散装水泥专 项资金按 2 元/平方米 收取 10 附件 2: 无锡市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流程 办理条件及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须盖申请单位公章);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或者有关部 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相关文件; 3、1:5001:2000 实测数字化地形 图及其电子文件(地形 图应包括拟选址用 地外 2050 米范围的地形地貌); 4、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 报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审批的建 设项目,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查 意见;

30、5、位于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 目提供园林部门的选址意见 ,位于 历史文化保 护和控制范围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6、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的建设项目,或者位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 和经营场所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 门的审查意 见; 7、在原有(自有)用地范围内的建 设项目(内部选址),提交原有(自有)用地土 地使用权权属证件。 许可科科长 审 定 签 发 分管领导签发 报分管领导备案 承诺期限:一、二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 7 个工作日,三类建设项目以及内部选址 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 7 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设项目增加 7 天。 出具承诺通知书 或材料补正告知书 窗

31、口制发书证报领导备案 按规定集体讨论 按规定公示 按规定上报审批 不符合要求的退件 按规定会办 窗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 经办人审核 11 附件 3: 无锡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流程 办理条件及申报材料(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时已提供的材料,可不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须带原件核对) 1、 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 (须盖申请单位公章) ; 2、符合规划设计要点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及其电子文件; 3、规划设计要点要求提供的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和安全监督等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查意 见,道路、管线工程提供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4、进行多方案竞选的规划设

32、计方案,提供专家评审意见; 5、非初次报审规划设计方案的,提供根据规划部门对上次规划设计方案提出的审查意见 所作出的调整、修改设计方案的说明; 6、报审分期实施项目的,提供原批准的整体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审查意见; 7、建设项目本身及周边建筑物按规定有日照间距要求的,提供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计 算机模拟日照分析报告。 按规定公示 按规定会办 按规定集体讨论 许可科科长 审 定 签 发 报分管领导备案 分管领导签发 承诺期限:一、二类建设项目的 办理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三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需召开方案论证会的建设项目增加 5 个工作日,需公示的建 设项目增加 7 天。 出具承

33、诺通知书 或材料补正告知书 窗口制发审查意见书报领导备案 按规定上报审批 不符合要求的退件 窗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 经办人审核 12 附件 4: 无锡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 办理条件及申报材料(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时已提供的材料, 可不再提供;提供复印件的,须带 原件核 对) 1、建 设用地 规划 许可证申请表(须 盖申请单位公章); 2、建 设项 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1:5001:2000 实测数字化地形 图及其电子文件(地形图应包括拟 定点用地外 2050 米范围的地形地貌); 4、对环 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以及需要 报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 批的建设项目,提 供

3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5、位于风 景名胜 区内的建设项目提供园林部 门的选址意见,位于 历 史文化保护和控制范 围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门 的审查意见; 6、危 险化学品生产、 储存和经营的建 设项目,或者位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场所 周边的建设项目,提供有关主管部 门的审查意见; 7、新增与原有(自有)用地接壤土地的建设项目或者在原有(自有)用地范围内改变土地使 用性质的建设项目,提交原有(自有)用地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件; 8、以出让 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 权 的建设项目,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按规定公示 按规定会办 按规定集体讨论 许可科科长 审

35、定 签 发 分管领导签发 报分管领导备案 按规定上报审批 承诺期限:未 办 理 选 址 意 见 书 和 非 以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的 建 设 项 目 , 办 理 期 限 为7 个 工 作 日 , 已 办 理 选 址 意 见 书 、 以 出 让 方 式 取 得 土 地 使 用 权 以 及 临 时 建 设 项 目 的 办 理 期 限 为7 个 工 作 日 ,需 公 示 的 建 设 项 目 增 加 7 天 。 窗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 经办人审核 出具承诺通知书 或材料补正告知书 窗口制发书证报领导备案 不符合要求的退件 13 附件 5: 事项名 称 办事 程序 申报材料 承诺

36、 期限 收费标准 国有土 地使用 权划拨 1、 申请 2、 审核 3、 报批 1、供地申请报告(明确土地位置、用途、面积、办 理原因等要素,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发改委立项批复及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原件); 4、土地补偿协议(复印件),补偿安置费用落实到 位证明或说明(原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重点道桥项目除外) (原件); 7、地块宗地图及界址坐标图(原件); 8、项目地块总平面设计图(原件); 9、规划定点图(原件); 10、征地批文或有关权源说明、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37、) ; 11、地块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调查表、地块所占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位置图(原件); 12、国土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地质灾害评估 报告)(原件)。 注: 1、以上供地材料需一式二份,报批前置条件是 地块宗地图用地单位已取得。 2、要求序号为 1.2.3.4.5.6.7.8.9.10.12 的材料由 用地单位提供;要求序号为 11 的材料由国土所提供。 20 个 工作 日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 a 城镇国有土地 30 元 /、b 国有荒山、荒滩、 荒地 7.5 元/、c 城镇 以外的其它国有土地 15 元/、d 划占撤销村组 建制后剩余的国有土地 15 元/、e 国家或集体 逐年交纳非农用

38、土地有 偿使用费 0.7 元/,依 据:苏财综(1994)183 号、苏价涉(1994)306 号、苏土计(1994)128 号。 14 国有土 地使用 权出让 1、 受理 2、 审核 3、 审批 或上 报 1、 挂牌申请报告(原件);2、 地块图及地块文本 说明(原件);3、 地块用地范围测量图及界址坐标 图(原件);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 法人身 份证复印件;6、 地块征地批文或有关权源说明、证 明材料等(复印件);7、 地块公开出让内部联系单; 8、 地块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调查表、地块所占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位置图(原件);9、 土地补偿协议(复 印件)、补偿安置费落实到位证明或说明

39、及交地承诺 书(原件);10、 地块评估报告(原件);11、 地 块地价集体讨论会议纪要(复印件);12、 地块发 改部门审核意见,环保部门意见(原件);13、 挂 牌出让意向协议书(原件);14、 其他特殊需要的 材料(如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等)。注: 1、 以上供 地材料需一式二份,报批的前置条件是地块用地范围 测量图国土所已取得 2、要求序号为 1.2.3.4.5 的材 料由意向挂牌单位提供;要求序号为 6.8 的材料由国 土所提供;要求序号为 7.9.10.11.12.13.14 的材料 由分局提供。 20 个 工作 日 (1)土地出让金:按合 同协议价或公开出让成 交价收取,依据:苏财

40、政(2002)47 号、财综 字(1995)10 号、苏土 计(1995)63 号、苏价 涉(1995)155 号; (2)出让业务费:按出 让金总额 1%提取(包含 在出让金总额中),依 据:苏土计(1995)63 号、苏价涉(1995)155 号;(3)农业开发金: 9000 元/亩(包含在出 让金总额内),依据: 苏政办发(2004)104 号。(4)出让契税,按 土地出让金总价的 4%计 征,依据:税法。(代 区财政收取) 15 附件 6: 无锡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流程 办理条件及申报材料(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时已提供的材料,可不再提供;提供复印件

41、的,须带原件核对)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申 请表(须盖申请单位公章); 2、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原有房屋改建、扩建的,应当提供原 有房屋产权证; 4、规划设计要点或者规划设计 方案审查意见要求提供的环 保、消防、交警和 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的审查意见; 5、符合国家设计规范的建筑施工 图(总平面图、建筑 单体平面 图、立面图、剖 面图和结构基础图,须加盖设计单 位出图专用章和设计人 员注册章)及其电子 文件(2 套); 6、道路、管线工程提供工程概算 书,管线工程涉及桥梁、公路等的,提供相关 部门的意见或与有关单位的协议书; 7、1:5001:2000 实测数字化地形 图及其电子文件。 按规定公示 按规定会办 按规定集体讨论 许可科科长 审 定 签 发 分管领导签发 报分管领导备案 按规定上报审批 承诺期限:一、二类建设项目的 办理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三类建设项目的办理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窗口受理建设单位申请 经办人审核 出具承诺通知书 或材料补正告知书 窗口制发书证报领导备案 不符合要求的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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