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一)申请入党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01 递交入党申请书 条件:年满 18 周岁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 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按期缴纳党费。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 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向居住地 党组组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 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注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02 党组织派人谈话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 后 1 个月内。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 书记或组织
2、委员。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 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 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 导。 05 指定培养联系人 数量:1-2 名正式党员。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 基本知识;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 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 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 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 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 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 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 意见。 04 上级党委备案 材料:入党申请 人基本情况;推 荐和推优情况; 支部委员会意见 等。 要求:了解入党 积极分子是否具 备条件;手续是 否齐全。 03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 分子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
3、的人 员。 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 织推优等方式。 决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 究决定。 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 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06 培养教育考察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 目的: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帮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 1 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 作 1 次分析。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 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材料;
4、接收单位党组织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 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07 确定发展对象 条件:经过 1 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 条件。 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确定: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08 报上级党委备案 要求:认真审查;提出 意见 注意:同意后列为发展 对象 09 确定入党介绍人 数量:2 名正式党员。 方式: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 由党组织指定。 要求:入党介绍人认真完成培养、教 育义务。 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 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10 进行政治审查 内容: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 度;政治历
5、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 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 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 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当征求户籍所 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要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 材料。 注意: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1 开展集中培训 主体: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 时间:不少于 3 天或不少于 24 学时。 注意: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 外,
6、不能发展入党。 12 支部委员会审查 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 讨论是否合格。 13 上级党委预审 方式:审查发展对象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 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 要求: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 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 3 个月内将离开工作、 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手续。 14 填写入党志愿书 要求: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 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15 支部大会讨论 程序:(1)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2)入 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 (3)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4)与
7、党员 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注意: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表 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 到会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讨 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 决。 16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时间:党委审批前。 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 目的:作进一步了解,并帮助发 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要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 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 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 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17 上级党委审批 内容: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要求: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时间:3 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 6
8、 个月。 注意:党总支、乡镇(街道)所属的基层党委以及党组织不能 审批预备党员。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 备党员。 18 再上一级党委组织 部门备案 目的:掌握预备党员 结构、分布、质量等 情况;发现问题,及 时解决。 19 编入党支部和党 小组 要求:及时编入; 继续进行教育和考 察。 20 入党宣誓 组织: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 。 程序:(1)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3) 预备党员宣誓;(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5)党 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谱;严密紧凑。 21 继续教育考察 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
9、活、听本人汇报、个别 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时间:预备期为 1 年。 22 提出转正申请 要求:预备期满,书面提出申请。 23 支部大会讨论 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 可以延长 1 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 1 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 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4 上级党委审批 时间:3 个月内。 要求: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 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 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 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25 材料归档 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入党申 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 育考察材料。 要求: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 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